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时间:1994-06-20
网站编辑:王沛鸿
来源:研究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王沛鸿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性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党的十四届三十全会制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框架的

一个十分重要的支点,同时也是我国15年来改革实践的结果。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健全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

主体,所以真正确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是关键问题。

    企业的主体地位表现为经营主体,决策主体、责任主体,利益主体,这些主体地位

不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很堆建立的。所以在构造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框架的

同时,必须重塑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由于我国

的企业仍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重点是寻求

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过去的改革概括起来,主要的做法是通过“扩

权让利”的政策推动。但是,放权让利也好,利改税也好,承包制也好,实施《转机条例》

也好,都投有能触及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企业制度本身的改造,企业与建立市场经济竞

争主体要求相比,仍然不能相适应。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产权关系模糊,责

任不清,导致企业内无利益驱动,外无竞争压力,再加企业自主权益没全部落实,自我

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又不健全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以致企业活力仍显不足。

    因此,无论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还是过去15年的改革实践留给我

们的这些问题,都说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的矛盾,要进行企业制度的

创新,塑造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基础,也就是要由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

转为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方向。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仍属国家,国家通过掌握出资者的所有权,可以保证所

投资金的公有制性质。国家的所有者地位并不改变,改变的只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

方式,即由资产的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国有资产总量并未减少

和流失。理顺了产权关系,就形成了一种新的企业财产制度——法人财产制,新的财产

制使企业得到了产权,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也就能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由于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社会化的股权与社会化的法人财产权出现

分离,也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出资者一旦出资于企业,财产权变成股权,而企

业得到了财产所有权。要完善法人制度,就必须理顺产权关系,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

那么如何理顺产权关系,建立起完善的法人制度呢?这就要改变过去改革仅提所有权与

经营权分离的缺陷,而有效地实现出资者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企业拥有了独立的法人财产

权后,就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解决了企业从无力负责到有能力负责的问

题,实现了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其基

本特征是:

    1.产权关系清晰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是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特征,以公司制

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

    2.权利责任明确

    权责明确是现代企业制度又一个基本特征,责任制度是现代企业具有完整的法人制

度所具有的一个重要核心。与原有企业的责任制相区别,它是一种有限责任。

    对法人而言.法人财产权表现为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权,以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国有企业在独立

地占有,使用,依法处分其法人财产的基础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责任和以股

息、红利等形式承担的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上交资产收益的义务。这样企业既落实了自主

经营的权力,又增强了自负盈亏的责任。企业由于经营风险带来的民事责任,是以其拥

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为限,企业如到了资不抵债就要实行破产。

    对出资而言,包括国家也是普通的股东,出资人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

的权利,具体表现为拥有股权,以股东的身份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

大决策以及转让股权等权利。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出资者一旦出资,就再不能对法人

财产,即使是其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支配。而只能运用股东的权力影响企业行

为,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同时,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如企业资不抵债破产

时,出产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这不同于过去,国家作为出

资者对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3.新型的政企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下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改变了我国原有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真正

确立了企业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企业而向市场,并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

的,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

依法破产,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新型的政企关系。

    (1)切断政企隶属关系。

    企业不再是行政机构的一部分,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更多的通过社会,市

场发生联系,即通过行业组织,实行行业管理,通过经济杠杆,实行宏观调控,通过中

介组织,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2)切断政府与企业的资产联系。

    政府实行两个职能的分离:即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者管理职能分开,所有者管理职

能中,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营运也将分开。  

    (3)切断政府与企业的人事关系的联系。

    企业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脱离国家公务员系列,包括他们的工资,人事关系。经理人员由董事会聘

用。上述人员的来源主要通过人才市场。

    (4)切断政府与企业在用工方面的联系。

    树立劳动力商品的观念,形成劳动力流动机制,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同时清

除不同所有制形式,包括全民,集体或私营职工的身份差别。

    (5)切断政府与企业内分配的关系,

    改变国家对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分配,同时放开对试点企业的工资总额的直接控制,

由国家制定最低工资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上限由股东约束。在试点企业中还将实行

“计税工资制”,由国家核定一个标准,超过标准部分的工资,由企业依法交企业所得税

以及个人所得税。

    4.理代企业的组织制度。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采用的主要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组织严密、管理科学,职责

分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又一特征。

    从组织形式分析,我国的企业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是以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的,而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按投资者的构成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来划分

的,基本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前两者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

担的是无限责任,公司企业属于法人企业,是最典型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是典型的公司制。

    在我国,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益探索,根据我国的

国情,公司也可有不同类型。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依法改组为独资公司,

但它属于法人企业,有别于国外的属自然人性质的独资企业。因此,它承担有限责任。

多个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可依法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要指出的是,

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应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通过证券市场直接

融资为辅。所以,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成为我国公司制改组的重点,可以积极试点,

但是极少数,而且必须经过严格审定,选择素质较好,规模较大,经营较稳定的那些企

业。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时,实行多股东的股权多元化,一般是通过国有企业资产存量

折股,增量扩股,股权销售转让以及合资合营等多种形式来进行。只要国家在公司资本

总额中保持控股地位,就能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范围。

    但是国家并不一定要在所有行业,企业中进行控股。国有股在公司资本总额中所占

份额,可按不同产业区别处理:涉及国家安全,尖端技术、生产某些特殊产品的企业应由

国家全资独股;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可控股,并可吸收非国有资金入

股,现有的全国性行业总公司,可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可以发展一批以公有制为主体,

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综合商社等,一般

行业中的竞争性企业,国家也可以不控股,只参股,一般小型国有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制或将产权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等多种形式。

    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应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等分层次的组织

结构和权力机构,不同的权力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这样的组织结构和权

力机构,既赋于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又切实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同时又能调动生产者

的积极性。

    5.科学的企业管理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组织体制现代化外,还有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人才现代化,

管理方法现代化,管理手段现代化。而这些都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内容。所以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必须同时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按照这个要求,我们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要狠抓管理,苦练内功,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才能促进现

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科学的企业管理在现代企业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时间:1994-06-20
网站编辑:王沛鸿
  
来源:研究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王沛鸿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性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党的十四届三十全会制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框架的

一个十分重要的支点,同时也是我国15年来改革实践的结果。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健全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

主体,所以真正确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是关键问题。

    企业的主体地位表现为经营主体,决策主体、责任主体,利益主体,这些主体地位

不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很堆建立的。所以在构造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框架的

同时,必须重塑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由于我国

的企业仍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重点是寻求

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过去的改革概括起来,主要的做法是通过“扩

权让利”的政策推动。但是,放权让利也好,利改税也好,承包制也好,实施《转机条例》

也好,都投有能触及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企业制度本身的改造,企业与建立市场经济竞

争主体要求相比,仍然不能相适应。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产权关系模糊,责

任不清,导致企业内无利益驱动,外无竞争压力,再加企业自主权益没全部落实,自我

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又不健全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以致企业活力仍显不足。

    因此,无论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还是过去15年的改革实践留给我

们的这些问题,都说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的矛盾,要进行企业制度的

创新,塑造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基础,也就是要由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调整

转为以明晰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创新,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方向。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仍属国家,国家通过掌握出资者的所有权,可以保证所

投资金的公有制性质。国家的所有者地位并不改变,改变的只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

方式,即由资产的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国有资产总量并未减少

和流失。理顺了产权关系,就形成了一种新的企业财产制度——法人财产制,新的财产

制使企业得到了产权,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也就能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由于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社会化的股权与社会化的法人财产权出现

分离,也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出资者一旦出资于企业,财产权变成股权,而企

业得到了财产所有权。要完善法人制度,就必须理顺产权关系,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

那么如何理顺产权关系,建立起完善的法人制度呢?这就要改变过去改革仅提所有权与

经营权分离的缺陷,而有效地实现出资者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企业拥有了独立的法人财产

权后,就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解决了企业从无力负责到有能力负责的问

题,实现了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其基

本特征是:

    1.产权关系清晰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是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特征,以公司制

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

    2.权利责任明确

    权责明确是现代企业制度又一个基本特征,责任制度是现代企业具有完整的法人制

度所具有的一个重要核心。与原有企业的责任制相区别,它是一种有限责任。

    对法人而言.法人财产权表现为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权,以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国有企业在独立

地占有,使用,依法处分其法人财产的基础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责任和以股

息、红利等形式承担的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上交资产收益的义务。这样企业既落实了自主

经营的权力,又增强了自负盈亏的责任。企业由于经营风险带来的民事责任,是以其拥

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为限,企业如到了资不抵债就要实行破产。

    对出资而言,包括国家也是普通的股东,出资人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

的权利,具体表现为拥有股权,以股东的身份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

大决策以及转让股权等权利。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出资者一旦出资,就再不能对法人

财产,即使是其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支配。而只能运用股东的权力影响企业行

为,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同时,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如企业资不抵债破产

时,出产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这不同于过去,国家作为出

资者对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3.新型的政企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下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改变了我国原有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真正

确立了企业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企业而向市场,并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

的,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

依法破产,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新型的政企关系。

    (1)切断政企隶属关系。

    企业不再是行政机构的一部分,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更多的通过社会,市

场发生联系,即通过行业组织,实行行业管理,通过经济杠杆,实行宏观调控,通过中

介组织,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2)切断政府与企业的资产联系。

    政府实行两个职能的分离:即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者管理职能分开,所有者管理职

能中,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营运也将分开。  

    (3)切断政府与企业的人事关系的联系。

    企业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脱离国家公务员系列,包括他们的工资,人事关系。经理人员由董事会聘

用。上述人员的来源主要通过人才市场。

    (4)切断政府与企业在用工方面的联系。

    树立劳动力商品的观念,形成劳动力流动机制,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同时清

除不同所有制形式,包括全民,集体或私营职工的身份差别。

    (5)切断政府与企业内分配的关系,

    改变国家对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分配,同时放开对试点企业的工资总额的直接控制,

由国家制定最低工资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上限由股东约束。在试点企业中还将实行

“计税工资制”,由国家核定一个标准,超过标准部分的工资,由企业依法交企业所得税

以及个人所得税。

    4.理代企业的组织制度。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采用的主要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组织严密、管理科学,职责

分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又一特征。

    从组织形式分析,我国的企业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是以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的,而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按投资者的构成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来划分

的,基本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前两者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

担的是无限责任,公司企业属于法人企业,是最典型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是典型的公司制。

    在我国,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益探索,根据我国的

国情,公司也可有不同类型。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依法改组为独资公司,

但它属于法人企业,有别于国外的属自然人性质的独资企业。因此,它承担有限责任。

多个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可依法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要指出的是,

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应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通过证券市场直接

融资为辅。所以,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成为我国公司制改组的重点,可以积极试点,

但是极少数,而且必须经过严格审定,选择素质较好,规模较大,经营较稳定的那些企

业。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时,实行多股东的股权多元化,一般是通过国有企业资产存量

折股,增量扩股,股权销售转让以及合资合营等多种形式来进行。只要国家在公司资本

总额中保持控股地位,就能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范围。

    但是国家并不一定要在所有行业,企业中进行控股。国有股在公司资本总额中所占

份额,可按不同产业区别处理:涉及国家安全,尖端技术、生产某些特殊产品的企业应由

国家全资独股;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可控股,并可吸收非国有资金入

股,现有的全国性行业总公司,可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可以发展一批以公有制为主体,

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综合商社等,一般

行业中的竞争性企业,国家也可以不控股,只参股,一般小型国有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制或将产权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等多种形式。

    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应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等分层次的组织

结构和权力机构,不同的权力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这样的组织结构和权

力机构,既赋于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又切实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同时又能调动生产者

的积极性。

    5.科学的企业管理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组织体制现代化外,还有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人才现代化,

管理方法现代化,管理手段现代化。而这些都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内容。所以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必须同时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按照这个要求,我们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要狠抓管理,苦练内功,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才能促进现

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科学的企业管理在现代企业中充分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