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于今年6月换届。新任会长严镇博及部分工作人员走访了一些新会长新理事,交流信息,研究问题,共商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本栏目将陆续刊登访谈文章。
探索员工持股 实现包容增长
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
孙志伟 |
上海新徐汇集团在区委、区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探索员工持股制度已经走过近10个年头。改制后企业从原来以加工为主的集体小企业群体,发展成为主要以物业和投资管理、商贸和高新科技产业、社区服务业等服务经济为主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我们徐汇区集体工业系统曾经是亏损企业。改制后经过艰辛的努力,公司在经济发展、关注民生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变化。一是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在产业结构上,首先突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突出物业经营管理这一主业,努力在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增量资产上下功夫。其次拓展投资管理,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与交大科技园公司和闸北区科委合作开发了新慧谷科技园,收购了陕西南路原针织二十五厂厂房等。再次,积极培育扶植新兴商贸服务业态,如云洲商厦古玩城、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典当行等,其中,云洲商厦从百货业调整为收藏品和古玩专业市场,在本市具有重要的知名度。第四,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加大对改制企业的扶持力度,保持一定的工业生产规模和水平。企业净资产从2000年的3亿多元,到目前的接近10亿元。二是职工收入显著提高。改制后,在岗职工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4.7%,2009年人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 7.85%。持股员工每年还增加了一块财产性收入。三是为政府部门减轻负担,保障地区稳定发展。改制后减少了政府对部分困难企业的帮困支出。
我们公司的前身是1992年成立的徐汇区工业总公司, 1996年改制成的公司制企业。2001年全系统下属企业160个,职工7078人,退休职工14681人。考虑到当时全系统亏损的情况,2001年12月经区政府批准全公司实施“人资捆绑、整体改制”为特征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后集体资产股份占67.17%,全系统292名职工个人持股,占21.4%,集团公司主要经营者和经营者群体持股为11.43%。改制时,经区政府批准,组建工业联合会,作为集体资产股和员工个人股的出资人,由职工推荐资产代表组成联合会理事会,制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集体股中划出一定比例股权,其收益作为退休员工补充福利的来源。改制企业还划出一部分集体资产作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保障性资产。
10多年来,探索员工持股制度,我们的一条重要体会是处理好不同层面员工的利益关系,让广大员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改制企业以老职工为主体,全系统目前在册职工3000多人,其中:在岗职工约1200人,占在册职工的40%;下岗、协保和长病假职工占在册职工的60%,还有退休员工约15000名。公司所属的一些小企业是以解决职工上岗就业为主的保障型企业,大批职工下岗、协保,大多数职工长期处于低收入状态。集团公司领导层深切感受到,在企业寻求改革发展中,除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更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依法保障和落实职工的各项权益,不断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生活保障水平。改制后,我们大力宣传和认真处理“五个利益关系”,即妥善处置出资职工和非出资职工的利益关系、在岗职工和非在岗职工利益关系、改制企业职工和非改制企业职工利益关系、经营者与一般职工利益关系、眼前与长远利益关系等,维护和保障好各类职工的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企业发展环境。
多年来,我们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权利机构的作用。坚持每年召开职工联合会资产代表大会,规制企业治理结构,努力让职工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选举企业经营者,完善有集体合作经济特征成员有控制权的企业制度,使职工增加了主人翁的归属感。改制后企业没有发生职工集体上访事件,职工个人上访(信访)次数逐年减少。企业工会工作曾经在上海市总工会召开的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我们关注民生,一直将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每年提出明确的职工工资增长目标,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还将职工收入增长列入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的重要指标,经营者和一般职工的收入差距控制在适当比例。通过这几年努力,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有了较快的增长。近几年还加大了对下岗、协保职工的生活保障和帮困救助的力度,从协保职工年龄大、技能差、就业难、生活困难等实际出发,给大多数协保职工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公司每年用于协保职工的保障费用在1500万元以上。对企业因丧劳办理退休、退职的职工,大幅度提高一次性经济补偿,还加大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帮困助学力度,帮困救助项目的支出逐年增加,改制以来至2009年末累计各类保障性支出已超过2.2亿元。
在企业员工持股制的实践中,我们按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物权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合理有效地运作企业集体资产,依靠全体职工办员工自己的企业,较好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公司经营活动转型发展平稳增加,确保广大职工能够共享集团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和谐企业的温暖和改制给职工带来的实惠。
尽管目前我国对员工持股制度还没有比较完善法律制度,但是城乡劳动者持股的专业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员工持股公司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合作社已经从农村发展到社区服务、手工业、流通领域,我们期盼城市企业员工持股的法律环境越来越好,并成为推进包容性增长和利益共享化的动力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