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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对自销产品征税有新规定
发行时间:1993-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政策信息

国家税务局对自销产品征税有新规定

最近国家税务局对自销产品作出征税规定,具体内容是:

一、工业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商业批零单位,按实际收入征收产品税和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二、工业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无论以何种价格出售,均按实际销售征收零售环节营业税。

三、工业企业销售自产的属于生产资料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免征营业税。

四、工业销售外购材料,仍按其购销差额,按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五、工业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个体商贩和以现金或支票进货的集体商业企业仍按原来规定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局对自销产品征税有新规定
发行时间:1993-08-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政策信息

国家税务局对自销产品征税有新规定

最近国家税务局对自销产品作出征税规定,具体内容是:

一、工业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商业批零单位,按实际收入征收产品税和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二、工业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无论以何种价格出售,均按实际销售征收零售环节营业税。

三、工业企业销售自产的属于生产资料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免征营业税。

四、工业销售外购材料,仍按其购销差额,按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五、工业企业将自产产品销售给个体商贩和以现金或支票进货的集体商业企业仍按原来规定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