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调研
发行时间:1993-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调研

当前,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虽然取得很大进展,但各地在做法上不够规范,在思想认识上也很不一致,因此,推行股份合作制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探讨和解决。

(一)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必然性问题

目前有些部门和同志对轻工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必然性认识和了解不够,有的部门至今未把实行股份合作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忙于办实体,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有些同志认为实行股份合作制解决不了老集体企业的问题,甚至怀疑方向是否对路,因而对实行股份合作制态度不够坚决,有些犹豫观望。因此,提高干部对实行股份合作制必然性的认识,已成为首要的问题。

实行股份合作制不是人们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近些年来,轻工集体企业虽已进行了自负盈亏,还权于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未触动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长期存在的“二全民”模式没有从根本上破除。这种“二全民”模式的弊端,使轻工集体企业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丧失了生产经营自主权,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发挥,窒息了企业的活力。因此,轻工集体企业深化企业改革需要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是:改革企业产权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从根本上破除“二全民”模式,建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为此,可供选择的有三种经济形式:(1)实行合同制经济。根据轻工集体企业的现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一定的数量的企业可以恢复合作制,但很多企业已不可能再恢复合作制。其一,由于集体企业产权主体已多元化,要求采用股份制办法,协调资产所有者的关系,恢复传统的合作制已相当困难。其二,合作制的原则是公共积累不可分割,而现在困扰集体企业的重要因素则是公共积累过大,并与职工个人经济利益脱钩,这恰恰是合作经济难以解决的。其三,合作经济实行生产要素适当集中,必须是资金和劳动相结合,因此,在生产要素集中的速度和规模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2)实行股份制经济。少数大型和中型骨干集体企业可能改制为股份制,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不可能实行股份制,而且实行股份制将改变企业的性质,不是一般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3)实行股份合作制经济。这是大多数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径。第一,可使企业产权明晰化,改变企业产权模糊不清的状况。第二,可由单一的投资的主体改变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改善投资决策机制。第三,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促进企业经济机制的转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第四,促进政企分开,彻底改变企业的附属地位。由此可见,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是轻工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势在必行。

(二)股份合作制的内涵和性质问题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至今人们众口纷纭: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作制的一种形式;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也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新型的集体企业组织形式;还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由合作制向股份制过渡的形式。因此,明确股份合作制的内涵,正确认识它的性质,就成为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逐步规范化,保障股份合作制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股份合作制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份制的形式,兼有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股份合作制企业集合作制与股份制于一体,兼有二者的优点,是一种新型的集体企业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在联合形式上,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在分配方式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在经营管理上,既承认股东的权利,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又坚持职工参与,实行民主管理。上述特征,反映了股份合作制企业既有合作制的机制,又有股份制的机制,可以使两种机制优势互补,增强企业活力。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功能是:(1)产权主体明晰化的功能;(2)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功能;(3)筹集资金的功能;(4)推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功能;(5)促进政企职责分开的功能。

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劳动者的联合劳动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属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的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入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则采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入股多少,一人只有一票的平等表决权;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表决权取决于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动分配为主;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1)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合,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2)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权力主体则是多元化的;(3)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轻工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虽然增加了职工个人所有的成分,但它仍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实行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仍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

(三)股权设置问题

目前各地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的股权设置,大体的做法是:企业没有外部投资的,设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有联社、其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的,设联社股、法人股;有国家直接投资的,增设国家股,即公股。关于股权设置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研究确定:

1.要不要设国家股。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国家投资和拨款的数量很少,因此,可以不设国家股,作为向企业的贷款,由企业归还,以免改变集体企业的性质。

2.对联社在企业的资产如何处理。通过清理资产,明确归属,多数企业都有不同数值的联社资产,对这些资产,有些企业不赞成设联社股。一怕设联社股,使企业成为联社的控股企业,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怕企业分红基金大部分被联社拿走,影响企业职工股金分红。目前对联社资产处理可采取三种办法:(1)作为借款,由企业偿还;(2)实行有偿使用,由企业缴纳资金占用费,占用费可低于银行当年贷款利息;(3)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参与企业的股金分红。

3.要不要吸收外来股金。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不应办成封闭式企业,从有利于吸引科技人才和企业筹集资金出发,应允许吸收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入股。对这部分股金可作为优先股处理。但吸收外来股金要加限制,以防止同股份有限公司相混淆。

(四)企业资产量化问题

关于企业资产量化问题,争议颇多,这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一个难点。

从全国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情况来看,对企业资产量化,可分为存量资产量化和增量资产量化。对存量资产量化大体上有三种做法:一是存量资产全部量化到职工个人;二是存量资产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三是存量资产不量化。对企业存量资产如何量化,可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允许采取不同做法。一般地说,企业存量资产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资产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一部分资产可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职工个人,作为分红的依据。这样做的好处是:(1)使企业产权趋向明晰化,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2)把企业存量资产与职工个人经济利益直接结合起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3)可以调动职工集资入股的积极性,优化企业产权结构。

对企业的增量资产,可提取一部分积累基金,分配到职工个人,作为职工股金增值。

(五)微利亏损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问题

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微利亏损企业占有很大的比重。如上海市,1991年城镇集体企业(主要是轻工集体企业)共有2346户,其中微利(人均年利润1500元以下)亏损企业达1262户,占企业总户数的53.8%。微利亏损企业如何实行股份合作制,目前尚无成功经验。微利亏损企业的条件较差,实行股份合作制困难很大。一是企业没有吸引力,难以动员职工集资入股;二是职工收入微薄,对集资入股缺乏承担能力。这些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一是国家在财政、税收和信贷上给予更多的扶持,为微利亏损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创造条件。二是在初创阶段,为消除职工顾虑,允许职工不带现金入股,而将企业存量资产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作为个人股,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充分调动职工改变企业面貌的积极性。

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调研
发行时间:1993-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探讨调研

当前,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虽然取得很大进展,但各地在做法上不够规范,在思想认识上也很不一致,因此,推行股份合作制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探讨和解决。

(一)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必然性问题

目前有些部门和同志对轻工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必然性认识和了解不够,有的部门至今未把实行股份合作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忙于办实体,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有些同志认为实行股份合作制解决不了老集体企业的问题,甚至怀疑方向是否对路,因而对实行股份合作制态度不够坚决,有些犹豫观望。因此,提高干部对实行股份合作制必然性的认识,已成为首要的问题。

实行股份合作制不是人们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近些年来,轻工集体企业虽已进行了自负盈亏,还权于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未触动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长期存在的“二全民”模式没有从根本上破除。这种“二全民”模式的弊端,使轻工集体企业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丧失了生产经营自主权,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发挥,窒息了企业的活力。因此,轻工集体企业深化企业改革需要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是:改革企业产权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从根本上破除“二全民”模式,建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为此,可供选择的有三种经济形式:(1)实行合同制经济。根据轻工集体企业的现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一定的数量的企业可以恢复合作制,但很多企业已不可能再恢复合作制。其一,由于集体企业产权主体已多元化,要求采用股份制办法,协调资产所有者的关系,恢复传统的合作制已相当困难。其二,合作制的原则是公共积累不可分割,而现在困扰集体企业的重要因素则是公共积累过大,并与职工个人经济利益脱钩,这恰恰是合作经济难以解决的。其三,合作经济实行生产要素适当集中,必须是资金和劳动相结合,因此,在生产要素集中的速度和规模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2)实行股份制经济。少数大型和中型骨干集体企业可能改制为股份制,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不可能实行股份制,而且实行股份制将改变企业的性质,不是一般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3)实行股份合作制经济。这是大多数轻工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径。第一,可使企业产权明晰化,改变企业产权模糊不清的状况。第二,可由单一的投资的主体改变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改善投资决策机制。第三,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促进企业经济机制的转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第四,促进政企分开,彻底改变企业的附属地位。由此可见,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是轻工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势在必行。

(二)股份合作制的内涵和性质问题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至今人们众口纷纭: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合作制的一种形式;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也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新型的集体企业组织形式;还有的认为股份合作制是由合作制向股份制过渡的形式。因此,明确股份合作制的内涵,正确认识它的性质,就成为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逐步规范化,保障股份合作制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股份合作制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吸取股份制的形式,兼有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和产权制度。股份合作制企业集合作制与股份制于一体,兼有二者的优点,是一种新型的集体企业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在联合形式上,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在产权结构上,实行集体共同所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在分配方式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在经营管理上,既承认股东的权利,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又坚持职工参与,实行民主管理。上述特征,反映了股份合作制企业既有合作制的机制,又有股份制的机制,可以使两种机制优势互补,增强企业活力。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功能是:(1)产权主体明晰化的功能;(2)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功能;(3)筹集资金的功能;(4)推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功能;(5)促进政企职责分开的功能。

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为基础,它同股份制有重大区别:(1)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劳动者的联合劳动为基础,资金联合从属于劳动者;股份制企业则是资金的联合,劳动者从属于资金所有者。(2)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本企业职工集资入股为主,不发行股票;股份制企业则采取发行股票的形式,以向社会集资为主。(3)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劳动合作与资金合作结合起来,职工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持有者,一般同企业的劳动相分离。(4)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不论入股多少,一人只有一票的平等表决权;股份制企业股东的表决权取决于股份多少,一人可拥有多票表决权。(5)股份合作制企业以按劳动分配为主;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分配。股份合作制虽以合作制为基础,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1)合作制企业本质是劳动联合,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2)合作制企业的产权主体比较单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权力主体则是多元化的;(3)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则是股东(代表)大会。

轻工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虽然增加了职工个人所有的成分,但它仍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实行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仍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

(三)股权设置问题

目前各地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的股权设置,大体的做法是:企业没有外部投资的,设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有联社、其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的,设联社股、法人股;有国家直接投资的,增设国家股,即公股。关于股权设置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研究确定:

1.要不要设国家股。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国家投资和拨款的数量很少,因此,可以不设国家股,作为向企业的贷款,由企业归还,以免改变集体企业的性质。

2.对联社在企业的资产如何处理。通过清理资产,明确归属,多数企业都有不同数值的联社资产,对这些资产,有些企业不赞成设联社股。一怕设联社股,使企业成为联社的控股企业,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怕企业分红基金大部分被联社拿走,影响企业职工股金分红。目前对联社资产处理可采取三种办法:(1)作为借款,由企业偿还;(2)实行有偿使用,由企业缴纳资金占用费,占用费可低于银行当年贷款利息;(3)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参与企业的股金分红。

3.要不要吸收外来股金。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不应办成封闭式企业,从有利于吸引科技人才和企业筹集资金出发,应允许吸收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入股。对这部分股金可作为优先股处理。但吸收外来股金要加限制,以防止同股份有限公司相混淆。

(四)企业资产量化问题

关于企业资产量化问题,争议颇多,这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一个难点。

从全国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情况来看,对企业资产量化,可分为存量资产量化和增量资产量化。对存量资产量化大体上有三种做法:一是存量资产全部量化到职工个人;二是存量资产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三是存量资产不量化。对企业存量资产如何量化,可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允许采取不同做法。一般地说,企业存量资产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资产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一部分资产可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职工个人,作为分红的依据。这样做的好处是:(1)使企业产权趋向明晰化,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2)把企业存量资产与职工个人经济利益直接结合起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3)可以调动职工集资入股的积极性,优化企业产权结构。

对企业的增量资产,可提取一部分积累基金,分配到职工个人,作为职工股金增值。

(五)微利亏损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问题

在轻工集体企业中,微利亏损企业占有很大的比重。如上海市,1991年城镇集体企业(主要是轻工集体企业)共有2346户,其中微利(人均年利润1500元以下)亏损企业达1262户,占企业总户数的53.8%。微利亏损企业如何实行股份合作制,目前尚无成功经验。微利亏损企业的条件较差,实行股份合作制困难很大。一是企业没有吸引力,难以动员职工集资入股;二是职工收入微薄,对集资入股缺乏承担能力。这些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一是国家在财政、税收和信贷上给予更多的扶持,为微利亏损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创造条件。二是在初创阶段,为消除职工顾虑,允许职工不带现金入股,而将企业存量资产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作为个人股,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充分调动职工改变企业面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