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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子在轻工集体企业中扩大股份合作制试点的意见
发行时间:1993-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文件刊登

关子在轻工集体企业中扩大股份合作制试点的意见

今年以来,各地在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探索恢复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的过程中,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工作,步伐加快,形式多样。一些地方政府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股份合作制的试行办法。目前试点工作的情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试点,不仅效益明显提高,企业的面貌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为了进一步扩大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积极扩大试点。试点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是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的一种好形式,是一条新的路子。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敢于试,敢于闯,积极扩大股份合作制的试点。股份合作制,实行职工的劳、动联合和资金联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恢复集体企业的本来面目;有利于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好企业;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动员和集中职工及社会的闲散资金,增加企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利于促进企业走向市场,增强企业活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轻工(二轻)厅、局和联社,要对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工作予以应有的重视,克服思想疑虑,排除各种障碍,采取积极引导、支持、促进的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行。凡有条件的地方和集体企业都应实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目标和实施计划。少数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也可以试行股份合作制。

二、要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进行试点,要同股份制正确地区别开来。股份合作制是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吸收股份经济的某些形式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财产集体共同所有与个人按份所有相结合,以集体所有为主。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在联合性质、投资主体、股权设置,领导体制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有着重大的区别。必须把两者正确地区别开来。股份合作制要遵循入股自愿、资金共筹、股权平等、同股同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变,在税收、信贷、技改、能源、原材料等方面应继续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城镇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和优惠政策,要继续贯彻《条例》,落实企业自主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集体企业,联社成员单位的关系不变,企业必须按照《条例》和社章的规定,履行权利,承担义务。

三、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股权设置工作。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评估资产,根据资产来源和归属划分股份,设置股权。根据试点的经验,股权设置形式大体上有:企业历年形成的公共积累设集体股;联社投资的设联社股;职工入股的设个人股;由国家投资的,设置国家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家投资少的也可以不设国家股,采取逐步偿还的办法解决。对国家给予集体企业减免税和税前还贷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贯的政策法规妥善处理。这部分资产不宜划归国有,也不能分给职工个人,应归属于企业集体所有,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或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

四、加强领导,制定配套政策。为了使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地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对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部、总社正在抓紧拟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试行办法。各地联社也要积极做好这项工作,使试点工作逐步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完善提高。要坚持职工参股原则,增强风险意识。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试点工作中发生平调、私分、挪用集体资财的违法行为,以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不断增值。各地试点工作中的有关情况、经验及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日

关子在轻工集体企业中扩大股份合作制试点的意见
发行时间:1993-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文件刊登

关子在轻工集体企业中扩大股份合作制试点的意见

今年以来,各地在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探索恢复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的过程中,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工作,步伐加快,形式多样。一些地方政府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股份合作制的试行办法。目前试点工作的情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试点,不仅效益明显提高,企业的面貌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为了进一步扩大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积极扩大试点。试点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是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的一种好形式,是一条新的路子。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敢于试,敢于闯,积极扩大股份合作制的试点。股份合作制,实行职工的劳、动联合和资金联合,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恢复集体企业的本来面目;有利于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好企业;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动员和集中职工及社会的闲散资金,增加企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利于促进企业走向市场,增强企业活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轻工(二轻)厅、局和联社,要对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工作予以应有的重视,克服思想疑虑,排除各种障碍,采取积极引导、支持、促进的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行。凡有条件的地方和集体企业都应实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目标和实施计划。少数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也可以试行股份合作制。

二、要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进行试点,要同股份制正确地区别开来。股份合作制是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吸收股份经济的某些形式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相结合,财产集体共同所有与个人按份所有相结合,以集体所有为主。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在联合性质、投资主体、股权设置,领导体制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有着重大的区别。必须把两者正确地区别开来。股份合作制要遵循入股自愿、资金共筹、股权平等、同股同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变,在税收、信贷、技改、能源、原材料等方面应继续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城镇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和优惠政策,要继续贯彻《条例》,落实企业自主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集体企业,联社成员单位的关系不变,企业必须按照《条例》和社章的规定,履行权利,承担义务。

三、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股权设置工作。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评估资产,根据资产来源和归属划分股份,设置股权。根据试点的经验,股权设置形式大体上有:企业历年形成的公共积累设集体股;联社投资的设联社股;职工入股的设个人股;由国家投资的,设置国家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家投资少的也可以不设国家股,采取逐步偿还的办法解决。对国家给予集体企业减免税和税前还贷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贯的政策法规妥善处理。这部分资产不宜划归国有,也不能分给职工个人,应归属于企业集体所有,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或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

四、加强领导,制定配套政策。为了使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地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对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部、总社正在抓紧拟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试行办法。各地联社也要积极做好这项工作,使试点工作逐步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完善提高。要坚持职工参股原则,增强风险意识。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试点工作中发生平调、私分、挪用集体资财的违法行为,以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不断增值。各地试点工作中的有关情况、经验及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