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企业改革
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思考
胡寿昌
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发表以来,一股深化改革的春潮正在祖国大地上兴起。城镇集体企业也必然要卷入这股改革的波涛之中。笔者就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谈一些基本观点,目的是“抛砖引玉”,共同探索,使集体企业改革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思路和目标,提高改革的有效性。
改革也是一场革命
大家都知道,革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改革作为一场革命,大体上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受到严重束缚,不对生产关系及其相应的上层建筑进行改革,不但经济无法发展,最终还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二是改革将会遇到相当大的难度,相当大的阻力,因面既要有革命的精神,革命的胆略,也要有一些断然的措施。那么,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是否到了如此紧迫的程度呢?让我们看看目前上海二轻集体企业的经济状况吧!曾经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的209户集体企业,1985年以来实现税利额却以年平均12.9%的速度下滑。截止1991年底,除少数几户投入较多的企业以外,全局有55.5%的集体企业人均年创利只在千元以下,其中54户企业亏损;有四分之三的集体企业依靠财政退税来维持生产和生活。现状表明,上海二轻80%左右的集体企业经济状况已严重恶化,处于每况愈下、举步维艰的困境之中。
原因何在!怎样才能摆脱困境?人们在思考。大家把它归结为:集体企业的管理套用了国有企业的办法,失去了集体经济应有的特性,逐步形成了“二国营”的模式;必须突破“二国营”模式,恢复集体企业的活力。下面就来剖析一下“二国营”模式。所谓“二国营”模式,实际概括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说政府机关把集体企业也当作国有企业一样的管理,干预过多,税赋过重。其二,是说集体企业上面还多了一个“婆婆”,那就是联社。联社成立多年来,对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起过一些积极的作用,这是必须肯定的。但是,随着集体企业资产所有权的模糊,随着联社自身资产的形成,联社在发展中已经异化了。联社的功能,已经从为集体企业服务的联合经济组织,演变成为集体企业的行政上级。联社不但可以干预和指挥集体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而且可以直接处理企业的资产变更。集体企业在这样一种毫无自主权的管理模式中运行,其活力之差是可想而知的,普遍的效益下降也是难以避免的。一句话,企业被管死了,也被掏空了。那种多年来上交很多、投入很少,或者只上交无投入的集体企业,不是比比皆是么?情况很清楚,如果不通过改革来改变这种状况,企业发展的路只会越走越窄。
改革的内容是“分”“合”“转”
集体企业的改革,总的来说是要达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成为真正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而且具有自我制约能力的社会经济实体。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分”“合”“转”三个字。
一是分。就是政企分开,将企业推向市场。这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如果企业只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没有自主权,事事要上级批准,建个食堂也要盖一百多个图章,那么在瞬息万变的市场里,在激烈的商品竞争中,这样的企业只有被淘汰。政府不应去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真正了解企业的还是企业的同志,他们会尽心尽力管好企业的。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要管好市场,让企业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平等竞争合法经营,求生存,求发展。根据企业目前的困难,政府在实行公平税赋的同时,还要尽量减少企业的负担,让企业休养生息。
对于集体企业来说,还有个社企分开的问题。联社也要改革,也要改变将企业作为自己附属物的状态。当然,社企之间还有个资产联系的问题,这些留待下面再谈。
政企真正分开之后,企业就会成为“无行政上级”企业。应当往这个方向努力。
二是合。就是集体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要合,都归属于企业。企业有无真正的自主权,这是一个关键。可以这么说,没有资产所有权,企业就没有真正的经营自决权。
集体企业最大的特色,应当是企业资产属企业职工所共有。但多年来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在所有制问题上盲目求纯,将本来很有活力的合作社不断“晋升”,演变成了目前的“二国营”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资产所有权被模糊了。虽然总体上还承认是集体所有,但属哪个范围集体所有?是本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还是专业联社范围职工集体所有,还是市联社范围职工集体所有,没有明确的界定。这样一来就引出两个弊端。一个是企业职工的主人意识逐步淡化。职工一方面希望企业兴旺,另一方面又感到那是上面的事,职工无权左右企业。另一个弊端是企业财产有随时被侵占的可能,在企业结构调整的时候,这种情况随时可能发生,集体财产的保障系数很低。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企业“对其全部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拒绝任何形式的平调”;“集体企业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企业的财产所有权还给企业,确保企业的自主权。
三是转。就是转换企业运行机制,让企业从吃大锅饭的、低效益的状态,转换成为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能在平等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上面所讲的分与合只是解决体制问题,如果不配套解决运行机制问题,企业同样活不起来。企业运行机制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1.灵敏、高效的管理机制。包括市场信息的捕捉与处理,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精干高效的管理网络。严格的质量意识和劳动纪律等。
2.优胜劣汰的优化组合机制,其中包含平等竞争上岗的全新的劳动用工制度,达到“人尽其才”的效果。
3.按劳分配为主的激励机制。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拉开分配差距,该奖的要敢奖,当罚的要敢罚。要奖得动心,罚得痛心,机会均等,人人向上。
4.依法维护企业利益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企业具是很强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企业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合作制是中小集体
企业改革的好形式
老集体企业改制是个难题,因为要涉及所有制形式的选择,也就是说要选择适合当前生产力水平的公有制形式。经过近几年的研讨和实践,合作制形式受到普遍的关注。已经按合作制形式组建的企业,不但显示出良好的经济话力,而且有很强的凝聚力。上海长宁区的主人印刷厂、物资局的华生化工厂、二轻局的建业塑料厂都是如此。新改制的集体企业也是这样。道理何在?一是这样的企业由于拥有资产自主权,因而有真正的经营自决权,能够灵活地按市场要求调节自己的生产和销售。二是企业已成为全体职工的命运共同体,企业好坏,人人悠关,主人意识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展现。一句话,这样的公有制形式适合当前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合作制企业在推行中还有些有争议的问题,下面想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合作制不是股份制。合作制企业的特点是,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两者集于一身,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成果(当然不是平均享有);股份制则不是,企业的持股人不一定是企业的劳动者,分配也不同。合作制企业可以借用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可以用设股的方法来明确产权和计算分配,但它的体制还是合作制而不是股份制,也不是什么股份制的初级阶段。股份合作制的提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如果叫它自主合作制,既可避免误解,又可体现企业的自主性,岂不更好?
(二)资产一定要量化。老集体企业转制,为了明确职工对共有资产拥有一份主权,可采取“三管齐下”的办法。一是职工个人自愿集资入股,股金不可太少,大体应当均等,以体现对企业拥有平等的发言权。职工个人股纳入企业资产,并参与分红。二是企业现有资产按在职职工对企业贡献大小,不等量量化到人。这只是一种虚化,是体现职工对资产所有权的一种标志,开始以部分量化为宜,其余部分设集体股。三是从新的公共积累中拿出一部分,设立职工积累股,按贡献大小不等量量化到在职职工,并参与分红。这样三个方面,就把职工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体现得比较完整了。
(三)不要设联社股。中小集体企业力量单薄,如设联社股,仍然不能改变企业的附属物地位,联社必定还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控制企业,“二国营”模式实质上仍未破除。联社投资企业可逐步归还,继续使用的资金要按规定向联社上交资金占用费。
(四)暂不设法人股为宜。企业设立法人股固然可以筹集一些资金,但也有可能受制于人。在企业转制、实力尚不雄厚时,以暂不设法人股为宜。待企业发展稳定后,当然可以自主决定吸收各方资金发展自己的方式。
要处理好企业改革
与联社改革的关系
集体企业转制后,是否与联社完全割断关系?不是,也割不断。第一,联社在企业中还有资金投入;第二,联社资产是大家历年上交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按《条例)规定属联社范围职工所共有,企业对这笔资产有部分发言权;第三,集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需要联社为它撑腰和服务,联社也有义务为集体企业服务。这些问题比较复杂,所以在改革中要处理好企业与联社的关系,否则将会阻力重重。
联社是在互助合作的指导思想下建立起来的。它集中代表众多集体企业的利益,形成很大的声势,也在协调组织企业之间的互助合作发展中,起到很好的作用,联社是有过自己的辉煌时期的。不过在发展中它却渐渐离开了自己的初衷,一个为集体企业服务的组织,逐步异化成了控制和指挥企业的行政上级。这种异化,除了与政府机构合署办公的因素以外,其根源还是在联社形成了自己的一笔可观的资产以后,联社有了自己的利益,从而把自己的注意力逐步转移到维护自身利益方面来。对下,服务的意识慢慢淡化,将企业作为自己附属物的意识在慢慢增强。对联社资产的经营也渐渐越出了为下属集体企业排忧解难和互助的范畴,而开始着力于这笔资产的自身增殖。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而是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必然结果;也不是哪一个地方的特性,而是各个地方的共性。所以联社也要改革。
联社的改革主要是做三件事。一是与政府机关脱钩,专意行使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职责;二是经管好联社资产,也要有监督和制约,让它在发展集体事业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转变职能,强化为集体企业服务的职能。
应当建立集体企业发展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归还的联社投资,上交的资金占用费,联社直接兴办企业上交的部分利润,也可以从现有资产中划拨一部分。基金会也可出面为企业借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强化责任制,并对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联社可以组织一些有偿服务,如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职务,培训服务,供销服务,甚至经营决策服务,并可受集体企业委托,为企业的兼并发展等进行一些协调工作。集体企业利益受到侵犯时,联社应帮助声张正义。
至于管理费,为了支持企业休养生息,对于困难企业,应予减免。
党的十四大肯定了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明确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符合中国实际、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重大决策,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们应当沿着党中央指明的道路,摒弃那些计划经济给我们带来的旧观念,勇于改革,敢于开拓,恢复集体企业的特性和活力,为让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尽早进入良性循环而努力奋斗。(作者工作单位;中共上海市二轻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