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副市长顾传训谈加快本市集体企业改革步伐
多年来,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集体企业已成为事实上的“国营企业第二”,严重缺乏活力,多数集体企业的经济相当困难,亟需转换经营机制。顾传训副市长最近召开会议,研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并就本市集体企业的改革谈了四点意见: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加速集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要从各种企业的实际出发,逐步理顺和明确财产关系,通过改革,使上海现有的城镇集体企业从事实上的“国营企业第二”,成为真正“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按劳分配、入股分红”的集体企业。
(2)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由市体改办牵头,市经委、工业合作联社参加。杨浦、普陀、长宁三区和嘉定县可在以上部门指导下先行试点。对区、县政府的自主自愿试点,市财政、税务、劳动、工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
(3)对于经过多年发展,已具有社会化大生产能力的集体企业,关键是理顺其与政府的财税关系,实行何种形式的改革,要从企业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4)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要与当前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创造新的就业机制。为此,要积极鼓励企业富余人员自愿组合,开办股金合作制形式的工业、商业、服务型集体性质的合作企业。财税、工商、人行市分行等部门要提供优惠和方便。这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体改办等部门配合,研究改革办法,可选择一、二个国营大中型企业较集中的区先行试点。这项工作要抓紧进行,尽快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