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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所得税有新规定
发行时间:1992-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政策信息】

集体企业所得税有新规定

    从有关部门获悉,最近,国家财政部就集体企业所得税问题作了两项新规定:

    第一,从1992年起,凡集体企业经营年度发生亏损不能弥补者,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抵补、一年抵补不足者,可逐年继续抵补,但连续补期最多不得超过3年。

    第二、取消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企业基金的规定。

集体企业所得税有新规定
发行时间:1992-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政策信息】

集体企业所得税有新规定

    从有关部门获悉,最近,国家财政部就集体企业所得税问题作了两项新规定:

    第一,从1992年起,凡集体企业经营年度发生亏损不能弥补者,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抵补、一年抵补不足者,可逐年继续抵补,但连续补期最多不得超过3年。

    第二、取消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企业基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