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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二国营”模式恢复集体企业本来面貌
发行时间:1991-12-20
网站编辑:本刊评论员
来源:研究所

摆脱“二国营”模式恢复集体企业本来面貌

本刊评论员

全国轻工业集体企业第四届职工(社员)代表大会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降下了帷幕。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国民经济进入第八个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重要时刻召开的。李鹏总理给大会的贺信指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同时,也要充分注意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并鼓励大家,要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依靠技术进步,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繁荣城乡市场,积极扩大出口,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贺信既肯定了集体工业的地位和作用,又指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全国600万轻工集体企业的广大职工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喜讯。

近几年来,城镇集体工业总体上说处境相当困难,经济效益严重恶化,企业负担沉重,活力不够,后劲不足,不少企业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究其原因,正如曾宪林同志在“四代会”报告中所说:轻工集体企业“没有摆脱长期以来‘参照’国营企业的那一套管理模式,没有真正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压抑了企业活力,影响了优势的发挥。”要摆脱困境,就必须“破除‘二国营’模式,把自主经营权、民主管理权还给企业,切实做到按集体经济的特点办企业,是搞好轻工集体企业的关键。”这些话讲的都很好,也是近几年来有关搞活轻工集体企业各种不同形式会议上一再提出的共同呼声。

然而,轻工集体企业怎会变为“二国营”失去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呢?现在看来是政治、经济和管理体制等多种因素相互交又作用的结果,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这里有指导思想上“左”的干扰,如过去一段时期内把集体经济当作是“过渡”型的经济,要求生产经营“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又有许多政府综合部门对轻工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现状认识不清,研究甚少,他们制定的对国营企业的某些政策措施(如劳动、工资、税务)要集体企业“参照执行”,而又不能“一视同仁”,加之轻工管理部门和联杜之间的职能错位,群众性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作用逐渐淡化,不同程度地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当然,对“大锅饭”,“铁饭碗”的盲目追求,向国营靠拢的思想在部份集体企业职工中也有一定的基础。久而久之,集体企业的基本特征逐渐消失了,形成了如今这种形式与内容相背离,具有讽刺意味的“二国营”。

怎样才能从“二国营”的怪圈中走出来呢?当然,集体企业自己要有顽强的挣脱意识。所谓挣脱意识就是要认清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形势,彻底丢掉“大锅饭”、“铁饭碗”,把出发点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努力恢复原有的灵活的经营机制。但是,当前更重要地应是“国家要从体制上,和外部环境上加以改善”,使摆脱“二国营”模式不致成为一句空话,把“意识”化为现实。试想,如果中央不制定改善企业外部条件的若干条政策措施,那些相当大比重的国营大中型企业能够在目前困境中自己“挣脱”出来吗?

当前,轻工集体企业的形势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并于明年开始正式施行。这次代表大会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和指示都有极大的鼓舞作用。要把这次大会的精神落到实处,各级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轻工集体企业是地方工业的组成部份,是城镇集体企业的骨千力量,地方上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是,如何挣脱“二国营”模式,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轻工主管部门和全国总社在“八五”计划期间不失时机地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推动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在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中,恢复原有的性质和特点,实在是一件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我们希望这后理事会能够继往开来,在“八五”期间为轻工集体经济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为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摆脱“二国营”模式恢复集体企业本来面貌
发行时间:1991-12-20
网站编辑:本刊评论员
  
来源:研究所

摆脱“二国营”模式恢复集体企业本来面貌

本刊评论员

全国轻工业集体企业第四届职工(社员)代表大会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降下了帷幕。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国民经济进入第八个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重要时刻召开的。李鹏总理给大会的贺信指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同时,也要充分注意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并鼓励大家,要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依靠技术进步,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繁荣城乡市场,积极扩大出口,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贺信既肯定了集体工业的地位和作用,又指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全国600万轻工集体企业的广大职工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喜讯。

近几年来,城镇集体工业总体上说处境相当困难,经济效益严重恶化,企业负担沉重,活力不够,后劲不足,不少企业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究其原因,正如曾宪林同志在“四代会”报告中所说:轻工集体企业“没有摆脱长期以来‘参照’国营企业的那一套管理模式,没有真正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压抑了企业活力,影响了优势的发挥。”要摆脱困境,就必须“破除‘二国营’模式,把自主经营权、民主管理权还给企业,切实做到按集体经济的特点办企业,是搞好轻工集体企业的关键。”这些话讲的都很好,也是近几年来有关搞活轻工集体企业各种不同形式会议上一再提出的共同呼声。

然而,轻工集体企业怎会变为“二国营”失去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呢?现在看来是政治、经济和管理体制等多种因素相互交又作用的结果,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这里有指导思想上“左”的干扰,如过去一段时期内把集体经济当作是“过渡”型的经济,要求生产经营“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又有许多政府综合部门对轻工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现状认识不清,研究甚少,他们制定的对国营企业的某些政策措施(如劳动、工资、税务)要集体企业“参照执行”,而又不能“一视同仁”,加之轻工管理部门和联杜之间的职能错位,群众性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作用逐渐淡化,不同程度地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当然,对“大锅饭”,“铁饭碗”的盲目追求,向国营靠拢的思想在部份集体企业职工中也有一定的基础。久而久之,集体企业的基本特征逐渐消失了,形成了如今这种形式与内容相背离,具有讽刺意味的“二国营”。

怎样才能从“二国营”的怪圈中走出来呢?当然,集体企业自己要有顽强的挣脱意识。所谓挣脱意识就是要认清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形势,彻底丢掉“大锅饭”、“铁饭碗”,把出发点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努力恢复原有的灵活的经营机制。但是,当前更重要地应是“国家要从体制上,和外部环境上加以改善”,使摆脱“二国营”模式不致成为一句空话,把“意识”化为现实。试想,如果中央不制定改善企业外部条件的若干条政策措施,那些相当大比重的国营大中型企业能够在目前困境中自己“挣脱”出来吗?

当前,轻工集体企业的形势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并于明年开始正式施行。这次代表大会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和指示都有极大的鼓舞作用。要把这次大会的精神落到实处,各级轻工主管部门和联社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轻工集体企业是地方工业的组成部份,是城镇集体企业的骨千力量,地方上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是,如何挣脱“二国营”模式,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轻工主管部门和全国总社在“八五”计划期间不失时机地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推动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在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中,恢复原有的性质和特点,实在是一件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我们希望这后理事会能够继往开来,在“八五”期间为轻工集体经济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为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