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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工作回顾和1995年工作打算
发行时间:1995-06-20
网站编辑:上海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
来源:研究所

研究会活动

1994年工作回顾和1995年工作打算

上海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

1994年工作回顾

自去年3月18日二届二次理事会暨研究会年会到现在整一年。一年来,研究会一如既往,贯彻宏观上当好参谋、微观上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根据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开展学术研究,探讨集体工业在改革、发展中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完成两个科研项目。

列入研究会1994年科研计划的两个项目都已按要求完成。一是市社联下达的《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资产关系研究》课题,这个课题已写出研究报告。二是与市体改委企业处、市经委工业经济研究室协作、会同区县有关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完成了《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研究课题。这个课题的一个总报告和几个分报告将陆续在《上海集体工业》上刊载。

二、参与市体改委、市经委等八个市领导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殴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的研究。

研究会作为桥梁,反映了大家对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意见。这个文件已以“沪体改委(94)第162号文件”颁布实施,刊于《上海集体工业》1995第1期。

《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在拟订前研究会假座长江水暖器材厂,邀请部分市、区主管集体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市体改委张立民同志、市经委凌宝亨同志听取意见;初稿拟成后,我们又参与讨论初稿的工作。定稿后将颁布实施。

三、根据需要,召开不同范围、层次的专题研讨会,座谈会。

1.1994年5月18日至24日在安庆市马山宾馆召开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讨会。会议主要讨论:(1)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紧迫性;(2)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基本思路;(3)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难点和掌握原则。通过研讨,会议认为,正确界定集体资产产权要做好“三个重塑”,即重塑企业的出资人,确定产权主体;重塑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明确出资人和法人的相互关系;重塑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责任。同时,明确联合经济组织的产权主体不是政府,而是组成联合经济组织的企业出资人。

会议对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有关措施不配套,集体企业税负上升、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增加的问题开展了讨论。市税务局税政二处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很关心,并表示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

2.近年来,集体企业亏损面、亏损额大幅度上升,是集体经济发展中一大严重问题,研究会于1994年7月6日和7月15日分别在本会和静安区集管局邀请九个市局集办和市联社及静安区集管局(代表12个区)有关同志会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1700多个企业中选出70个企业作为重点解困对象,提出几点请求,详列各企业有关数据和相应的政策建议,联名向市经委提出《关于本市城镇集体工业重点困难企业解困的几点请求》的报告。

3.1994年11月19日.在徐汇区工业总公司召开了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讨论集体产权管理问题,出席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部分区计经委(工业党委)领导、市体改委张立民同志、市经委凌宝亨同志和研究会的同志二十余人。会议由研究会邢逸初同志主持,徐汇、静安、闸北、杨浦、卢湾、虹口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介绍各自集体企业资产管理的经验和具体做法,凌宝亨、张立民两位介绍了当前改革的一些情况,各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领导均感受益很大,决定以后由研究会负责定期组织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联席会议,研究问题,交流情况。

4.1994年1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凯泰局长和企业司王玉丛处长来沪调研。11月21日,研究会邀请吴、王两同志和部分区、县、局主管集体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二十余人在二轻局老干部活动室座谈。研究会邢逸初同志主持,上海的同志反映了上海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问题和要求,吴、王两位认真记录,表示将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带给北京有关方面。

四、参加一些重要的有关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学术会议,进行交流。主要有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于1994年9月在兰州召开的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年会、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于1994年10月在浙江兰溪召开的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制度改革座谈会和1994年12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南地区第五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研讨会。各次会议上,研究会都提出有关会议主题的文章。

五、进一步办好《上海集体工业》

1.《上海集体工业》从1994年第4期开始改由研究会、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与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联合办刊。这样,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能够综合各自优势,增强办刊力量。合办以后,刊物质量进一步提高。

2.宣传党的十四大精神,开辟了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笔谈专栏,陆续刊登了十多篇学习和贯彻《决定》的文章。

3.开展“减免税及税前还贷所形成资产的归属问题”的再讨论。1993年末,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减免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我们认为这条规定理论上不正确,实践上有害,如按此办理,势必将平调走集体企业的大量资产,侵犯了集体企业的权益,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此,本刊继过去已组织的关于减免税及税前还贷所形成资产的归属问题的大讨论之后,从1994年第3期起开展了“再讨论”。1994年11月2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签发的第二号令《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中修改了原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集体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减免税优惠而形成的资产不界定为国有资产”。这表明,本刊三年来在这个问题上所坚持的观点是正确的,所做的大量工作是有价值的。

4.探讨深化集体企业制度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进企业管理等问题,组织企业交流改革和发展经验。

5.本刊先后在全国发展了三十多位对集体经济研究有素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者为特邀通讯员,增强办刊的群众基础。

6.增加信息量,特别是政策导向方面的信息量,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政策信息。

六、为加强与各理事单位的联系,便于让大家了解研究会工作情况和重要事件,1994年编发“简讯”共14期。

七、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研究会应市仪表局联社、市纺织工业局集办、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上海第七建筑实业公司诸理事单位的要求,进行建立股份合作制、清理产权等问题的咨询服务。

八、创办“三产”。为贯彻“自立、自治、自养”精神,研究会的“三产”——振捷经济技术发展公司,自1993年12月注册开业以来,在缺少资金、缺乏业务人员的情况下,惨淡经营,1994年后几个月经营总额(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共计167, 208. 91元,减除商品销售成本,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仍盈余8303. 42元。绩效虽小,但总算立稳了脚跟,为今后经营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一年来,研究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以研究会的宗旨来全面衡量,还有欠缺,不能满足客观要求,主要表现在:工作做得不少,但研究成果、建议等为有关领导机关采纳、能够实现的仍不是很多;研究会有56个团体会员单位.经常联系的面不够广,服务不周到,服务量不够。1995年,研究会要努力弥补不足,争取各项工作有一个大的进展。

1995年工作打算

经多方酝酿,初步拟定研究会1995年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打算:

一、学术研究

1.开展集体企业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适合集体企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各项基本制度的研究,包括已经开始的关于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的研究。

2.继续参与《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工作,在一季度召开的研究会上进行实施细则稿的讨论,再次提供修改意见。

3.继续开展对穷亏企业摆脱困境的研究。

4.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如何眼睛向内,加强内功的研究。

5.开展集体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的研究。

二、定期组织区、市两类主管集体经济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不同范围、多种形式的研讨会,进行专题研究,交流经验,会商共同关心的问题,解决实践中的困难。

三、进一步办好《上海集体工业》

1.1995年宣传的重点放在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和上海市委六届二次会议的精神上。企业改革是重中之重,在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推行企业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上海新三年的中心环节,编辑部将围绕这个中心开展研究、宣传、报道。

2.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企业改革发展实践的报道。

3.进一步增加信息量、特别是政策导向信息量。

4.近些年来,城乡集体经济的发展遍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我研究会的组成成员本来就已不局限于工业部门;而现在,原来的工业部门的工业企业其经营范围又已不局限于工业生产而突破了原第二产业的范围。经营范围多样化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上海集体工业》的刊名似已不能涵盖它今后应有的内容,不能满足研究会成员单位和社会的要求。经征询一些单位的意见,认为,可从今年下半年起更名为《上海集体经济》。

四、努力开拓振捷经济技术发展公司业务,争取1995年的经营额和收入有较大的增长,能够予研究会活动经费有所补助。

五、随着改革,研究会在组织人事方面有所变动,为利于研究会开展工作,年内,对理事、常务理事做好补充调整工作,充分发挥理事会职能。

六、今年是研究会成立十周年,拟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庆祝活动。

1994年工作回顾和1995年工作打算
发行时间:1995-06-20
网站编辑:上海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
  
来源:研究所

研究会活动

1994年工作回顾和1995年工作打算

上海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

1994年工作回顾

自去年3月18日二届二次理事会暨研究会年会到现在整一年。一年来,研究会一如既往,贯彻宏观上当好参谋、微观上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根据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开展学术研究,探讨集体工业在改革、发展中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完成两个科研项目。

列入研究会1994年科研计划的两个项目都已按要求完成。一是市社联下达的《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资产关系研究》课题,这个课题已写出研究报告。二是与市体改委企业处、市经委工业经济研究室协作、会同区县有关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完成了《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研究课题。这个课题的一个总报告和几个分报告将陆续在《上海集体工业》上刊载。

二、参与市体改委、市经委等八个市领导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殴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的研究。

研究会作为桥梁,反映了大家对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意见。这个文件已以“沪体改委(94)第162号文件”颁布实施,刊于《上海集体工业》1995第1期。

《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在拟订前研究会假座长江水暖器材厂,邀请部分市、区主管集体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市体改委张立民同志、市经委凌宝亨同志听取意见;初稿拟成后,我们又参与讨论初稿的工作。定稿后将颁布实施。

三、根据需要,召开不同范围、层次的专题研讨会,座谈会。

1.1994年5月18日至24日在安庆市马山宾馆召开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和企业税负研讨会。会议主要讨论:(1)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紧迫性;(2)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基本思路;(3)界定集体资产产权的难点和掌握原则。通过研讨,会议认为,正确界定集体资产产权要做好“三个重塑”,即重塑企业的出资人,确定产权主体;重塑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明确出资人和法人的相互关系;重塑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责任。同时,明确联合经济组织的产权主体不是政府,而是组成联合经济组织的企业出资人。

会议对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有关措施不配套,集体企业税负上升、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增加的问题开展了讨论。市税务局税政二处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很关心,并表示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

2.近年来,集体企业亏损面、亏损额大幅度上升,是集体经济发展中一大严重问题,研究会于1994年7月6日和7月15日分别在本会和静安区集管局邀请九个市局集办和市联社及静安区集管局(代表12个区)有关同志会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1700多个企业中选出70个企业作为重点解困对象,提出几点请求,详列各企业有关数据和相应的政策建议,联名向市经委提出《关于本市城镇集体工业重点困难企业解困的几点请求》的报告。

3.1994年11月19日.在徐汇区工业总公司召开了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讨论集体产权管理问题,出席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部分区计经委(工业党委)领导、市体改委张立民同志、市经委凌宝亨同志和研究会的同志二十余人。会议由研究会邢逸初同志主持,徐汇、静安、闸北、杨浦、卢湾、虹口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介绍各自集体企业资产管理的经验和具体做法,凌宝亨、张立民两位介绍了当前改革的一些情况,各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领导均感受益很大,决定以后由研究会负责定期组织区工业局(工业总公司)局长(总经理)联席会议,研究问题,交流情况。

4.1994年1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凯泰局长和企业司王玉丛处长来沪调研。11月21日,研究会邀请吴、王两同志和部分区、县、局主管集体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二十余人在二轻局老干部活动室座谈。研究会邢逸初同志主持,上海的同志反映了上海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问题和要求,吴、王两位认真记录,表示将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带给北京有关方面。

四、参加一些重要的有关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学术会议,进行交流。主要有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于1994年9月在兰州召开的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年会、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于1994年10月在浙江兰溪召开的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制度改革座谈会和1994年12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南地区第五次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理论研讨会。各次会议上,研究会都提出有关会议主题的文章。

五、进一步办好《上海集体工业》

1.《上海集体工业》从1994年第4期开始改由研究会、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与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联合办刊。这样,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能够综合各自优势,增强办刊力量。合办以后,刊物质量进一步提高。

2.宣传党的十四大精神,开辟了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笔谈专栏,陆续刊登了十多篇学习和贯彻《决定》的文章。

3.开展“减免税及税前还贷所形成资产的归属问题”的再讨论。1993年末,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减免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我们认为这条规定理论上不正确,实践上有害,如按此办理,势必将平调走集体企业的大量资产,侵犯了集体企业的权益,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此,本刊继过去已组织的关于减免税及税前还贷所形成资产的归属问题的大讨论之后,从1994年第3期起开展了“再讨论”。1994年11月2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签发的第二号令《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中修改了原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集体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减免税优惠而形成的资产不界定为国有资产”。这表明,本刊三年来在这个问题上所坚持的观点是正确的,所做的大量工作是有价值的。

4.探讨深化集体企业制度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进企业管理等问题,组织企业交流改革和发展经验。

5.本刊先后在全国发展了三十多位对集体经济研究有素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者为特邀通讯员,增强办刊的群众基础。

6.增加信息量,特别是政策导向方面的信息量,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政策信息。

六、为加强与各理事单位的联系,便于让大家了解研究会工作情况和重要事件,1994年编发“简讯”共14期。

七、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研究会应市仪表局联社、市纺织工业局集办、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上海第七建筑实业公司诸理事单位的要求,进行建立股份合作制、清理产权等问题的咨询服务。

八、创办“三产”。为贯彻“自立、自治、自养”精神,研究会的“三产”——振捷经济技术发展公司,自1993年12月注册开业以来,在缺少资金、缺乏业务人员的情况下,惨淡经营,1994年后几个月经营总额(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共计167, 208. 91元,减除商品销售成本,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仍盈余8303. 42元。绩效虽小,但总算立稳了脚跟,为今后经营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一年来,研究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以研究会的宗旨来全面衡量,还有欠缺,不能满足客观要求,主要表现在:工作做得不少,但研究成果、建议等为有关领导机关采纳、能够实现的仍不是很多;研究会有56个团体会员单位.经常联系的面不够广,服务不周到,服务量不够。1995年,研究会要努力弥补不足,争取各项工作有一个大的进展。

1995年工作打算

经多方酝酿,初步拟定研究会1995年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打算:

一、学术研究

1.开展集体企业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适合集体企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各项基本制度的研究,包括已经开始的关于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的研究。

2.继续参与《关于进一步发展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工作,在一季度召开的研究会上进行实施细则稿的讨论,再次提供修改意见。

3.继续开展对穷亏企业摆脱困境的研究。

4.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如何眼睛向内,加强内功的研究。

5.开展集体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的研究。

二、定期组织区、市两类主管集体经济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不同范围、多种形式的研讨会,进行专题研究,交流经验,会商共同关心的问题,解决实践中的困难。

三、进一步办好《上海集体工业》

1.1995年宣传的重点放在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和上海市委六届二次会议的精神上。企业改革是重中之重,在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推行企业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上海新三年的中心环节,编辑部将围绕这个中心开展研究、宣传、报道。

2.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企业改革发展实践的报道。

3.进一步增加信息量、特别是政策导向信息量。

4.近些年来,城乡集体经济的发展遍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我研究会的组成成员本来就已不局限于工业部门;而现在,原来的工业部门的工业企业其经营范围又已不局限于工业生产而突破了原第二产业的范围。经营范围多样化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上海集体工业》的刊名似已不能涵盖它今后应有的内容,不能满足研究会成员单位和社会的要求。经征询一些单位的意见,认为,可从今年下半年起更名为《上海集体经济》。

四、努力开拓振捷经济技术发展公司业务,争取1995年的经营额和收入有较大的增长,能够予研究会活动经费有所补助。

五、随着改革,研究会在组织人事方面有所变动,为利于研究会开展工作,年内,对理事、常务理事做好补充调整工作,充分发挥理事会职能。

六、今年是研究会成立十周年,拟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