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讨会纪要
全国大中城市第六次轻工集体经济研讨会纪要
全国大中城市轻工集体经济研讨会第六次会议于1993年9月1日至4日在沈阳市召开。这次研讨会主要议题有三个:一是在政府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联社改革;二是推行股份合作制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如何清理资产和量化,使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三是财务制度接轨后,如何增强企业消化能力,抓好扭亏增盈的做法和经验。现将研讨的主要问题纪要如下:
关子深化联社改革问题
这次会议重点是研讨联社改革如何深化,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体制问题。在轻工业部改为轻工总会后,大家更加关注联社的体制问题。许多代表对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讲的“它决不是形式的转变,而是一种先导意义的改革,意义是非常深远”的涵意十分关心,深切希望在总会与总社关系的处置上,对地方各级联社的改革能起先导的作用。
代表们交流了各自体制的现行情况:有的是行政(局、总公司)、联社、经济实体三位一体,三块牌子一起挂,三项工作一起抓;有的是行政、联社、经济实体完全分开,三套机构,三班人马,各司其责;有的局行政转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联社管集体,逐步分开;还有其它形式。但目前多数是仍然是行政和联社维持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经济实体独立运行,其主要领导成员大都仍由局和联社主要领导兼任,也有是正职兼任,副职分开。代表们认为,改革的方向是政、社分开,这一点不能动摇。同时也认为起步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在目前行政代行着许多企业行为的情况下,作为过渡,实行行政和联社两位一体,内部职能适当分开的体制或者政、社分设,联社注册为社团法人,对工作比较有利。代表们一致认为,在这个过渡时期内,各项工作要向联社倾斜,不断加强联社的力量,为实现政、社分开创造条件。这不仅是联社自身改革的需要,也是加速政府机构改革、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二)清理界定联社资产问题。不少代表提出,现在国家已开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抓紧清理界定联社资产刻不容缓。这是因为,当前有不少联社资产不仅由行政支配,而且有的已记在国有资产名下,新的平调集体资产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长期以来无偿占有联社资产,造成包括许多集体企业领导在内的大多数人头脑中并没有联社资产这个概念,在进行改革、调整、兼并和企业资产处置时,联社资产和集体企业资产变相流失十分严重,如不尽快清理,有可能给集体资产带来重大损害。因此,抓紧清理,明确归属应列为联社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联社资产是集体企业,包括联社直属的机构,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创造出来的财富,各级联社,特别是各级联社的领导有责任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使之保值、增值,以更好地为集体企业服务。关于如何加强管理,也是急需研究的问题。
(三)联社与经济实体的关系和运行模式问题。这是代表们所关心的一个新问题。代表们认为,联社与经济实体的关系,包含着两个内容:一是在领导体制上,是联社与经济实体两位一体,还是有分有合或完全分开,现在几种做法都有,哪种为好,代表们认为要看实践结果,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现在就来确定某一种模式,还为时过早。二是联社资产的运行上,现在有的是把联社资产全部委托给经济实体来管理和经营;有的只把联社直接投资兴办的企业组成经济实体,这个经济实体只作为联社这部分资产的经营者,联社总资产的管理和经营仍属联社资产部。代表们认为,从目前看,第二种方式比较有利。也就是联社办成实体还是联社办实体,目前还是联社办实体比较为宜。但兴办实体,应提倡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许多代表认为,实体不论是哪种形式,联社都是资产所有者,要对实体实行承包经营,以确保联社资产保值、增值。实体要通过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形成集团公司,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四)联社与企业的关系。代表们一致认为联社改革的最终目的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发挥“指导、维护、协调、服务”作用这一宗旨不能变。为此,联社要转变职能,从管理型转向经营管理服务型。企业也要履行社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支持联社工作。代表们普遍关心的是,由于历史的和自身利益的原因,现在有的企业不承认联社资产的客观存在,有的由于企业制度改革,使联社资产难以操作。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联社在企业中的资产运行模式。会议中一部分同志提出建立联社资产管委会(或基金会),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参加企业决策,按资金比例行使权力,或者把一部分联社资金(主要是占用很少的企业)拍卖给企业和职工。在具体工作中,既要照顾企业的利益,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经济发展,又要使这部分联社资产保值增值,增强联社和企业之间的凝聚力。
关于集体企业改革和股份合作制问题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集体企业改革基本的是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城镇集体企业条例》,按集体的性质、特点办企业,还其本来面目。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此,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着手。要突破“一大二公三纯”的传统观念、解决“资产集体占有、职工一无所有、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建立起科学的产权制度和有效的制约机制、经营机制。从产权关系来看,集体企业改革的模式大体有六种:(1)股份制;(2)股份合作制;(3)合资嫁接;(4)公有民营(逐步转为合伙经济);(5)公转私营;(6)兼并破产转为其它成份。代表们认为,集体企业改革,一定要从各地各个企业的具体实际出发,尊重企业和职工的自主选择,决不能搞“一刀切”。代表们还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开放性的、多元化的,因此企业改革从“纯”集体所有制向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转化将是一个趋势,一个企业改革可以“一厂一制”,也可以通过划小核算单位实行“一厂多制”,还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按照程序转换成其它模式。同时,要把“改制”和“转制”相结合,真正转变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使企业改革收到实效。
代表们一致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引入股份制的某些内容,形成兼有合作制劳动联合和股份制资金联合的新型企业制度,是集体企业性质和特征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有效形式,应该成为轻工集体企业当前改革的首选和主要模式,应当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这次会议反映出各地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一年前有了较大进展,但也遇到诸多问题,既有主管部门问题,企业领导问题,更主要的是力度不大,政策不配套的问题。代表们普遍认为,加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度关键是在股权设置和部分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的问题。大家认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把部份乃至全部存量资产量化到职工个人,并逐步从“虚化”到“实化”,让职工直接拥有资产是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解决的课题,需要进一步理论探讨和试点。代表们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出一套统一的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规,以使这类企业有章可循,希望总社向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反映、争取。
关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接轨问题
今年7月1日起,全国工业企业都要按照国家新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接轨,如何结合集体经济特点,做好接轨工作是代表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上海二轻局和工业合作联社介绍了他们在接轨中,针对二轻集体企业特点,对增设集体资本金和保留劳动分红、收缴联社管理费、企业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帐面处置、投资者权益回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某些特殊问题处理等问题的具体做法,同时也提出了遇到和需要探讨的问题,给大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