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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市长亲自纠正平调集体资财一例
1981年运城市采用“母鸡下蛋’的办法,以集体所有制的机修厂的制鞋车阻为基础组建了地方国营鞋厂,无偿平调了机修厂28.48万元资金。10年来,机修厂和二轻局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反映这一侵权问题,终因行政干予,一直未能解决,给二轻集体经济造成很大损失。
今年十月,张呈样代市长上任后,认真听取丁机修厂和二轻局的汇报,明确表示要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维护二轻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财政再困难也要纠正平调。 5月30日,张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大家的认识,并作出决定:对鞋厂占用机修厂的28.48万元资金,从1990年起3年内由市政府全部付给机修厂。前2年每年付给9万元,剩余款额1992年12月底全部付清。鞋厂欠机修厂的3.5万元固定资产占用费,由于鞋厂目前经营困难,先由机修厂占用手联社的固定资产占用费中抵拨,然后由鞋厂于1993年底以前向手联社归还这笔底垫金,据了解,市政府的决定,市财政局,经黍.二轻局正在落实中。
(作者为运城地巨二轻局谢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