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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住房合作社的主要特点及作用
发行时间:2014-0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外住房合作社的主要特点及作用

 

住房合作社创始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最早组建住宅合作社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早在1860年,法国就出现了试验性的住房合作社;1862年德国成立了第一个住房合作社。国际建房与储蓄组织联盟对住房合作社的定义为“它是一种互相帮助、共同建房的非营利性团体,属于集体合作性质,是以建房资金的融通、储蓄、建设和管理一体化来解决住房问题的合作社。”

国外住房合作社类型不一,规模不等,准入条件也不尽一致,但归纳起来,共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民间性。住房合作社具有“自有、自营、自享”的合作性质。意味着合作社独立于政府,有利于提高社员的关切度与参与意识。二、非营利性。住房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社员的住宅问题,而不是为了营利,建成的住宅都是按成本出售给社员。三、民主自愿性。参加住房合作社的成员都是完全自愿的,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原则,重大事项须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每个社员在政治、经济上都是平等的。四、合作互利性。住房合作社以互助合作为基础,通过共同集资达到互助互利,社员对合作所建住房具有产权、分配权、居住权,任何人都不能强制他人服从自己的经济利益。

从国外的例子来看,住房合作社主要具有五大作用:一是调动个人建设住房的积极性,减轻国家负担,对解决城市居民居住困难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加快住房建设的步伐,同时把一部分消费基金吸引到住房建设上来,有利于调整居民的消费结构。三是促进住房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推进住宅商品化的过程。四是改变大多数国家传统的住房供给制和福利制,有利于住房改革和资金的良性循环。五是增强社员的集体观念,合作互助精神,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社会风貌的改善。  

国外住房合作社的主要特点及作用
发行时间:2014-0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外住房合作社的主要特点及作用

 

住房合作社创始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最早组建住宅合作社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早在1860年,法国就出现了试验性的住房合作社;1862年德国成立了第一个住房合作社。国际建房与储蓄组织联盟对住房合作社的定义为“它是一种互相帮助、共同建房的非营利性团体,属于集体合作性质,是以建房资金的融通、储蓄、建设和管理一体化来解决住房问题的合作社。”

国外住房合作社类型不一,规模不等,准入条件也不尽一致,但归纳起来,共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民间性。住房合作社具有“自有、自营、自享”的合作性质。意味着合作社独立于政府,有利于提高社员的关切度与参与意识。二、非营利性。住房合作社的宗旨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社员的住宅问题,而不是为了营利,建成的住宅都是按成本出售给社员。三、民主自愿性。参加住房合作社的成员都是完全自愿的,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原则,重大事项须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每个社员在政治、经济上都是平等的。四、合作互利性。住房合作社以互助合作为基础,通过共同集资达到互助互利,社员对合作所建住房具有产权、分配权、居住权,任何人都不能强制他人服从自己的经济利益。

从国外的例子来看,住房合作社主要具有五大作用:一是调动个人建设住房的积极性,减轻国家负担,对解决城市居民居住困难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加快住房建设的步伐,同时把一部分消费基金吸引到住房建设上来,有利于调整居民的消费结构。三是促进住房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推进住宅商品化的过程。四是改变大多数国家传统的住房供给制和福利制,有利于住房改革和资金的良性循环。五是增强社员的集体观念,合作互助精神,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社会风貌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