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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集体企业兼并中的几个问题
发行时间:1989-06-20
网站编辑:卫剑荣
来源:研究所

谈集体企业兼并中的几个问题

卫剑荣

    集体企业如何搞好兼并工作,这是当前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是在多种所有制并存,企业隶属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兼并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现在就我们在做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谈几点认识.

    一,必须端正兼并的指导思想

    我们化工局集体企业多数是在1979年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就业而兴办的,基本上都是全民企业中一些小厂脱壳转变过来,由全民企业扶办发展起来的企业。由于刚兴办时为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许多政策都是优惠的,广大集体职工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得到了实惠。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了很大变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引出了企业的竞争。集体企业不仅要与全民企业竞争,而且还要与乡镇企业竞争。由于原材料的大幅度涨价,产品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有一部分集体企业由于适应不了市场机制的要求,承受不了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压力,经济效益逐年滑坡,集体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影响。全局集体企业有34家,1987年创利1805万元,1988年只有1396万元,滑坡409万元,减少了22.66%,其中亏损企业就有3家,  还有十几家微利企业处在困境之中。为了制止集体经济滑坡,使集体企业走出困境,我们局领导年韧就提出要从调整产品结构着手,实行企业兼并。我们从本局的实际出发,先是作了调查研究,发现亏损与微利的单位基本上都在橡胶行业,经过调查分析,橡胶行业内部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国内国际竞争激烈,而我们适应不了。例如胶鞋生产都趋向高档化,而我们却还在生产低档胶鞋,这怎么行呢?而要生产高档胶鞋,靠我们现有的集体企业力量是不行的。我们集体企业大都是一,二百人的小厂,缺技术,少资金、无设备、而且管理水平比较低。因此,只有向大厂靠拢实行企业兼并为目的来发展我们的集体经济。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集体企业的领导对兼并意义缺乏认识,有的认为企业兼并还不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我们集体企业厂小迟早要被淘汰”,他们持消极的态度等待着被兼并。也有的感到“兼并’后会失去“位子’,没面子,因此“宁做鸡头,不做马尾’反对兼并。也有一部分同志认为兼并是“好事”,小厂靠大厂,就可以坐享其成、吃大厂的“大锅饭’了,因而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福利待遇上。上述三种思想是目前兼并工作中的思想阻力,如不纠正,不利于兼并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首先必须要端正兼并的指导思想,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

    二,分析现状实事求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兼并

    从化工局集体企业的现状来看,需要兼并的企业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企业无力扭亏转盈。二是企业产品结构不合理,调整产品结构需要与别的企业配套。三是企业微利希望转产,而别的厂又想扩产,兼并后对双方都有利。这三种类型中,第一类情况占的比例不多,大多是属于第二、三种类型,因此兼并的以方往往都为本企业的利益着想,一时要达成协议都比较困难。为了切实做好兼并工作,我们认为兼并的双方必须实事求是,从各方面考虑,分析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决不能草率行事,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兼并’。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兼并。只有这样做,才能使兼并产生效果,达到促进生产的目的,在兼并的方式上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一时达不成的,可分阶段逐步形成,作为行政部门,可以帮助兼并的双方做些疏导工作,促成其能够顺利地实行兼并,例如,我局有家集体企业,专业生产胶鞋的鞋邦,而另一家全民企业专业生产回力牌胶鞋,就生产而言,这两家厂是胶鞋生产过程中前后道工序之间的关系。过去,在计划经济的机制下,这家集体企业供产销不成问题,企业发展一直比较平稳。而现在,由于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市场竞争很激烈,加上橡胶、帆布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货源紧张,胶鞋厂为了维护本厂的利益,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价格便宜的鞋邦,甚至可以自己生产鞋邦,而鞋邦厂却因原料涨价,成品又不能调价,生产经常受到影响,这两家厂的关系也越来越不协调,严重影响了胶鞋厂的生产。为了使胶鞋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能使企业的产品得到更新换代,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他们两家厂在现实面前意识到只有调整好两家厂的关系,把两家厂的经济效益紧紧捆在一起,才能共渡难关,开拓前进.于是他们自愿实现兼并。鉴于目前在兼并上的政策问题,他们先搞兼管。即集体企业由全民企业来管理,仍然是二级法人,所有制不改变,但党政工团,人财物,供产销统一管理,有利于两家厂扬长避短,调整产晶结构,合为一体形成拳头,增强竞争能力,实践证明他们的这一做法是可取的,在此基础上他们打算进一步实行彻底兼并,这一做法为上海胶鞋行业重新组合开拓了新的路子。   

    三、兼并中的有关政策必须配套

    首先,是产权问题。企业兼并实际上是产权关系的转移。根据目前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兼并后的产权转移分二种形式,一种是在两种所有制的前提下有偿转让,另一种是在同一所有制的前提下无偿转让。企业兼并后的产权,原则上谁出资归谁所有。如果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实行兼并,这个问题容易得到解决,现在问题主要发生在两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兼并,兼并方多数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兼并方多数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全民企业兼并集体企业,用的资金一般都是自有资金,他们考虑的是今后新增资产属国家所有,还是企业所有.我们认为应该属企业所有,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兼并企业的积极性,或者是规定一个期限,在几年内属企业所有,几年以后属国家所有,这样企业和国家都有好处。

    第二,是资产评估和转让期限问题。我局集体企业的资产一般来讲都是由原全民企业资产转化而来的,是集体企业职工经过多年来的劳动增值逐步形成的,因此是集体企业职工共同占有资产,如果企业被兼并后,这部分财(资)产将有偿或无偿转给其他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通过有偿方式实行兼并的,被兼并方企业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一定要进行评估作价,并对全部债务予以核实,这部分资产要上缴给企业的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我们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有利于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而现在碰到的是资产如何评估和怎样协商转让期限的问题。兼并方(一般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他们要用一笔自有资金来购进一个企业,这无疑对该企业来说是一个负担(因为被兼并方多数是微利或亏损企业)因此,在资产评估上,他们总希望评估得低些,资产评估后,他们还希望能逐年归还,有一个期限,这样做有利于调动他们实行兼并的积极性,有关这一方面的政策目前尚未明确,我们希望有一个规定。

    第三,是兼并方的承包基数问题,企业兼并后,兼并方由于职工人数增加,产品结构有所调整,使兼并方原来承包的情况有了变动,因此承包基数应该相应调整,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兼并方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不调整,兼并方的经营者一般来讲是不肯接受的,这样不利于兼并工作的开展.

    第四,是集体企业成建制调到全民企业后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这是兼并工作中碰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集体企业职工兼并后仍保留其集体企业的建制,单独建立集体企业的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户口,而全民企业的工效挂钩方案暂不调整,这样势必在一个企业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待遇,形成“一厂两制”以致于干同样的工作拿不到同样标准的报酬,这怎么能使兼并企业的经营者调动被兼并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呢?我们的意见是应该同工同酬,因此有关劳动工资和统计方面政策要配套跟上。

    最后一点是富余劳动力的安排问题,企业兼并后,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生产场地厂房设备的合理使用,富余劳动力都有普遍增加,在社会不能大量吸收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员将给兼并企业带来麻烦。因此在兼并前必须有所考虑,一方面通过增加新的产品和劳务需要安排一部分劳动力,另一方面鼓励职工自谋出路妥善安排,否则将会造成企业内部不安定,还会阻碍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条件不成熟的不能勉强兼并。

    企业兼并是在治理整顿中出现的一项新的工作,这项工作还刚刚开始,有待于我们继续研究和探索,愿我们共同努力为把这项工怍做得更好。

谈集体企业兼并中的几个问题
发行时间:1989-06-20
网站编辑:卫剑荣
  
来源:研究所

谈集体企业兼并中的几个问题

卫剑荣

    集体企业如何搞好兼并工作,这是当前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是在多种所有制并存,企业隶属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在兼并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现在就我们在做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谈几点认识.

    一,必须端正兼并的指导思想

    我们化工局集体企业多数是在1979年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就业而兴办的,基本上都是全民企业中一些小厂脱壳转变过来,由全民企业扶办发展起来的企业。由于刚兴办时为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许多政策都是优惠的,广大集体职工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得到了实惠。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了很大变化。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引出了企业的竞争。集体企业不仅要与全民企业竞争,而且还要与乡镇企业竞争。由于原材料的大幅度涨价,产品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有一部分集体企业由于适应不了市场机制的要求,承受不了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压力,经济效益逐年滑坡,集体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影响。全局集体企业有34家,1987年创利1805万元,1988年只有1396万元,滑坡409万元,减少了22.66%,其中亏损企业就有3家,  还有十几家微利企业处在困境之中。为了制止集体经济滑坡,使集体企业走出困境,我们局领导年韧就提出要从调整产品结构着手,实行企业兼并。我们从本局的实际出发,先是作了调查研究,发现亏损与微利的单位基本上都在橡胶行业,经过调查分析,橡胶行业内部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国内国际竞争激烈,而我们适应不了。例如胶鞋生产都趋向高档化,而我们却还在生产低档胶鞋,这怎么行呢?而要生产高档胶鞋,靠我们现有的集体企业力量是不行的。我们集体企业大都是一,二百人的小厂,缺技术,少资金、无设备、而且管理水平比较低。因此,只有向大厂靠拢实行企业兼并为目的来发展我们的集体经济。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集体企业的领导对兼并意义缺乏认识,有的认为企业兼并还不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我们集体企业厂小迟早要被淘汰”,他们持消极的态度等待着被兼并。也有的感到“兼并’后会失去“位子’,没面子,因此“宁做鸡头,不做马尾’反对兼并。也有一部分同志认为兼并是“好事”,小厂靠大厂,就可以坐享其成、吃大厂的“大锅饭’了,因而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福利待遇上。上述三种思想是目前兼并工作中的思想阻力,如不纠正,不利于兼并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首先必须要端正兼并的指导思想,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

    二,分析现状实事求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兼并

    从化工局集体企业的现状来看,需要兼并的企业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企业无力扭亏转盈。二是企业产品结构不合理,调整产品结构需要与别的企业配套。三是企业微利希望转产,而别的厂又想扩产,兼并后对双方都有利。这三种类型中,第一类情况占的比例不多,大多是属于第二、三种类型,因此兼并的以方往往都为本企业的利益着想,一时要达成协议都比较困难。为了切实做好兼并工作,我们认为兼并的双方必须实事求是,从各方面考虑,分析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决不能草率行事,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兼并’。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兼并。只有这样做,才能使兼并产生效果,达到促进生产的目的,在兼并的方式上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一时达不成的,可分阶段逐步形成,作为行政部门,可以帮助兼并的双方做些疏导工作,促成其能够顺利地实行兼并,例如,我局有家集体企业,专业生产胶鞋的鞋邦,而另一家全民企业专业生产回力牌胶鞋,就生产而言,这两家厂是胶鞋生产过程中前后道工序之间的关系。过去,在计划经济的机制下,这家集体企业供产销不成问题,企业发展一直比较平稳。而现在,由于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市场竞争很激烈,加上橡胶、帆布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货源紧张,胶鞋厂为了维护本厂的利益,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价格便宜的鞋邦,甚至可以自己生产鞋邦,而鞋邦厂却因原料涨价,成品又不能调价,生产经常受到影响,这两家厂的关系也越来越不协调,严重影响了胶鞋厂的生产。为了使胶鞋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能使企业的产品得到更新换代,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他们两家厂在现实面前意识到只有调整好两家厂的关系,把两家厂的经济效益紧紧捆在一起,才能共渡难关,开拓前进.于是他们自愿实现兼并。鉴于目前在兼并上的政策问题,他们先搞兼管。即集体企业由全民企业来管理,仍然是二级法人,所有制不改变,但党政工团,人财物,供产销统一管理,有利于两家厂扬长避短,调整产晶结构,合为一体形成拳头,增强竞争能力,实践证明他们的这一做法是可取的,在此基础上他们打算进一步实行彻底兼并,这一做法为上海胶鞋行业重新组合开拓了新的路子。   

    三、兼并中的有关政策必须配套

    首先,是产权问题。企业兼并实际上是产权关系的转移。根据目前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兼并后的产权转移分二种形式,一种是在两种所有制的前提下有偿转让,另一种是在同一所有制的前提下无偿转让。企业兼并后的产权,原则上谁出资归谁所有。如果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实行兼并,这个问题容易得到解决,现在问题主要发生在两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兼并,兼并方多数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兼并方多数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全民企业兼并集体企业,用的资金一般都是自有资金,他们考虑的是今后新增资产属国家所有,还是企业所有.我们认为应该属企业所有,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兼并企业的积极性,或者是规定一个期限,在几年内属企业所有,几年以后属国家所有,这样企业和国家都有好处。

    第二,是资产评估和转让期限问题。我局集体企业的资产一般来讲都是由原全民企业资产转化而来的,是集体企业职工经过多年来的劳动增值逐步形成的,因此是集体企业职工共同占有资产,如果企业被兼并后,这部分财(资)产将有偿或无偿转给其他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通过有偿方式实行兼并的,被兼并方企业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一定要进行评估作价,并对全部债务予以核实,这部分资产要上缴给企业的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我们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有利于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而现在碰到的是资产如何评估和怎样协商转让期限的问题。兼并方(一般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他们要用一笔自有资金来购进一个企业,这无疑对该企业来说是一个负担(因为被兼并方多数是微利或亏损企业)因此,在资产评估上,他们总希望评估得低些,资产评估后,他们还希望能逐年归还,有一个期限,这样做有利于调动他们实行兼并的积极性,有关这一方面的政策目前尚未明确,我们希望有一个规定。

    第三,是兼并方的承包基数问题,企业兼并后,兼并方由于职工人数增加,产品结构有所调整,使兼并方原来承包的情况有了变动,因此承包基数应该相应调整,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兼并方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不调整,兼并方的经营者一般来讲是不肯接受的,这样不利于兼并工作的开展.

    第四,是集体企业成建制调到全民企业后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这是兼并工作中碰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集体企业职工兼并后仍保留其集体企业的建制,单独建立集体企业的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户口,而全民企业的工效挂钩方案暂不调整,这样势必在一个企业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待遇,形成“一厂两制”以致于干同样的工作拿不到同样标准的报酬,这怎么能使兼并企业的经营者调动被兼并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呢?我们的意见是应该同工同酬,因此有关劳动工资和统计方面政策要配套跟上。

    最后一点是富余劳动力的安排问题,企业兼并后,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生产场地厂房设备的合理使用,富余劳动力都有普遍增加,在社会不能大量吸收的情况下,这部分人员将给兼并企业带来麻烦。因此在兼并前必须有所考虑,一方面通过增加新的产品和劳务需要安排一部分劳动力,另一方面鼓励职工自谋出路妥善安排,否则将会造成企业内部不安定,还会阻碍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条件不成熟的不能勉强兼并。

    企业兼并是在治理整顿中出现的一项新的工作,这项工作还刚刚开始,有待于我们继续研究和探索,愿我们共同努力为把这项工怍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