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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
发行时间:1989-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改革中搞好集体企业的资财清理工作

    根据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抓紧清理联社资财的紧急通知,,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1988年3月份的理事扩大会议上原则通过《关于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意苎’,并于4月底召开专业联社主任,直属公司经理会议,部署了这项工作。经过五个月的细致工作基本结束。

    一、集体工业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刻不容缓

    我联社的集体工业企业是在手工业合作社和街道工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合作工厂.在1981年之前其资财全部属于联社所有,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19日1午后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企业资财的所有权仍为-匕级联社所有。党的—卜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合作工厂实行了税后利润留成的办法直至停缴合作事业基金,国家也采取了银行贷款部分税前还贷的优惠政策。这些改革一方面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财力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对企业资财所有权混杂不清,不能反映企业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地位和权利,不利于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为了增强企业的经营机制,明确企业的资财所有权,理颐联社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工作已是刻不容缓了。    ’

    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是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有利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通过资财划分后企业有两种类型,一是资财归联社所有,企业经营,一是资财归联社和企业共同所有,企业经营,有利于保障集体企业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这次资财划分由公证机关公证取得合法的依据,防止新的平调,保护了集体企业的资财,有利于企业引进竞争机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等,发展企业生产: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责、权,利的统一,恢复了职工应有的工人翁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丁生产力的发展。    二、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搞好清理资财工作的保证

    清理资财,划分归属是一项政策性强,既细致又繁琐的工作,我联社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端正清理资财的指导思想,学习、完善制定政策。山市联社主任对试点企业进行动员和宣传,使企业对此项工作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意义。同时,对市联社划分原则反复进行讨论和完善,经过两上两下,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决定下达了《关于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意见》和《关于集体工业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补充规定》,在此基础上再由市联社主任对面上的企业作了动员。其次对试点企业进行资财清理工作,彻底把企业的家底搞清楚,按照资财归属划分的原则和办法由企业向上级联社提出资财归属的申报,再由上级联社根据为增强企业财力,综合核减联社基金的比例,核定资财的归属,最后按照上级联社核定的资财归属由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与成员企业的法人代表签订协议,并经上海公证后生效。

    我市联社对二十五个试点企业采取先行一步在8月底已公证完毕。与此同时面上企业也着手进行清理家底,申报、核定工作,为了保证资财清理、划分归属准确和及时,采取了专业联社的企业之间对口审核。在九月二十日之前的面上企业签订协议并公证结束。

    为了保证清理财产工作按时进行,在市联社的指导下,由各专业联社(分社)的联社办与经营集体财务的同志专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核定和审核工作,并配合公证处签订协议及公证。

    三,制订、完善政策是完成清理工作的关键

    (一)划分归属的原则:

    1.尊重历史,宜粗不宜细。

    2.不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个业的经营自:仁权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更不能影响职工的经济收入。

    3.继续实行资金占用费的办法。新投资和借款按有偿使用执行。

    4。对企业不搞“一刀切”,从实际出发要区别情况,不同对待。   

    (二)划分归属界线:

    1.属于工业合作社转变合作工厂,在合作社时期形成的资财,一般划归企业所有,但考虑到合作社转变的时期已久,如果企业无法提供有关资料的,则统一按1987年底联社基金扣减+%,作为合作社时期形成的资财划归企业所有。

    2.1981年到1987年底之间,合作工厂借用银行贷款税前归还部分划归企业所有,合作工厂税后利润留成部分划归企业所有。

    3.属于联社直接投资兴办或以联社投资为主发展起来的企业资财,全部归属联社所有,这些企业用利润留成形成的资财所有权仍归联社,但企业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三)工业企业专项拨款的处理。

    对已报废或撤销的项目拨款,由企业提出报告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后予以核销,对项目已经完工而有拨款余额的应即归还联社。

    (四)工业企业借款的处理:

    1.1980年清产核资时多余款未上缴的,一般可转为联社流动基金。

    2.1978年以前统收统支时期的流动资金借款,全部转入联社流动资金。1978年以后的流动资金借款转为低启、银行委托贷款,或转为联社投资。

    3.企业的专项借款,均按原定还款计划转为低息银行委托贷款,或转为联社投资。

    (五)关于综合核减联社基金比例,增强集体工业企业财力问题。为考虑到企业的各种具体情况,决定对联社资财比例过高的情况采取这一措施:凡联社资财比例高于75%的一般可按减至65%,联社资财比例在60%至75:《的一般可按减10%,联社资财比例在51%到60%的一般可核减至S0%,联社资财比例在50%以下的不再核减。

    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结果,联社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从70,54%下降到53.70%。在223户工业企业中,全部资产归企业的有1户,占总户数的0.4%,联社资产占50%以下的有46户,占总户数的”.2%,联社资产占50~60%的有63户,占总户数的27.8%,联社资产占60以上的有119户,占总户效的52.6%。

    四、几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联社在各个集体企业中,占有比重不同的资产,其所有权属联社,使用权归企业。联社资产的收益如何分配,值得探讨。

    2.在改革中,企业参加紧密型的经济联合,实行租赁。兼、并、出售,而且不少是跨所有制的,这对集体企业的资产和联社的资产如何处理,情况复杂,需要探讨。

    3.资产归属明确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向联社的借款,如何处理,需按实际情况,探讨解决办法。

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
发行时间:1989-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改革中搞好集体企业的资财清理工作

    根据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抓紧清理联社资财的紧急通知,,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1988年3月份的理事扩大会议上原则通过《关于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意苎’,并于4月底召开专业联社主任,直属公司经理会议,部署了这项工作。经过五个月的细致工作基本结束。

    一、集体工业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刻不容缓

    我联社的集体工业企业是在手工业合作社和街道工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合作工厂.在1981年之前其资财全部属于联社所有,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19日1午后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企业资财的所有权仍为-匕级联社所有。党的—卜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合作工厂实行了税后利润留成的办法直至停缴合作事业基金,国家也采取了银行贷款部分税前还贷的优惠政策。这些改革一方面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财力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对企业资财所有权混杂不清,不能反映企业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地位和权利,不利于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为了增强企业的经营机制,明确企业的资财所有权,理颐联社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工作已是刻不容缓了。    ’

    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是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有利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通过资财划分后企业有两种类型,一是资财归联社所有,企业经营,一是资财归联社和企业共同所有,企业经营,有利于保障集体企业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这次资财划分由公证机关公证取得合法的依据,防止新的平调,保护了集体企业的资财,有利于企业引进竞争机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等,发展企业生产: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责、权,利的统一,恢复了职工应有的工人翁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丁生产力的发展。    二、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搞好清理资财工作的保证

    清理资财,划分归属是一项政策性强,既细致又繁琐的工作,我联社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端正清理资财的指导思想,学习、完善制定政策。山市联社主任对试点企业进行动员和宣传,使企业对此项工作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意义。同时,对市联社划分原则反复进行讨论和完善,经过两上两下,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决定下达了《关于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意见》和《关于集体工业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补充规定》,在此基础上再由市联社主任对面上的企业作了动员。其次对试点企业进行资财清理工作,彻底把企业的家底搞清楚,按照资财归属划分的原则和办法由企业向上级联社提出资财归属的申报,再由上级联社根据为增强企业财力,综合核减联社基金的比例,核定资财的归属,最后按照上级联社核定的资财归属由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与成员企业的法人代表签订协议,并经上海公证后生效。

    我市联社对二十五个试点企业采取先行一步在8月底已公证完毕。与此同时面上企业也着手进行清理家底,申报、核定工作,为了保证资财清理、划分归属准确和及时,采取了专业联社的企业之间对口审核。在九月二十日之前的面上企业签订协议并公证结束。

    为了保证清理财产工作按时进行,在市联社的指导下,由各专业联社(分社)的联社办与经营集体财务的同志专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核定和审核工作,并配合公证处签订协议及公证。

    三,制订、完善政策是完成清理工作的关键

    (一)划分归属的原则:

    1.尊重历史,宜粗不宜细。

    2.不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个业的经营自:仁权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更不能影响职工的经济收入。

    3.继续实行资金占用费的办法。新投资和借款按有偿使用执行。

    4。对企业不搞“一刀切”,从实际出发要区别情况,不同对待。   

    (二)划分归属界线:

    1.属于工业合作社转变合作工厂,在合作社时期形成的资财,一般划归企业所有,但考虑到合作社转变的时期已久,如果企业无法提供有关资料的,则统一按1987年底联社基金扣减+%,作为合作社时期形成的资财划归企业所有。

    2.1981年到1987年底之间,合作工厂借用银行贷款税前归还部分划归企业所有,合作工厂税后利润留成部分划归企业所有。

    3.属于联社直接投资兴办或以联社投资为主发展起来的企业资财,全部归属联社所有,这些企业用利润留成形成的资财所有权仍归联社,但企业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三)工业企业专项拨款的处理。

    对已报废或撤销的项目拨款,由企业提出报告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后予以核销,对项目已经完工而有拨款余额的应即归还联社。

    (四)工业企业借款的处理:

    1.1980年清产核资时多余款未上缴的,一般可转为联社流动基金。

    2.1978年以前统收统支时期的流动资金借款,全部转入联社流动资金。1978年以后的流动资金借款转为低启、银行委托贷款,或转为联社投资。

    3.企业的专项借款,均按原定还款计划转为低息银行委托贷款,或转为联社投资。

    (五)关于综合核减联社基金比例,增强集体工业企业财力问题。为考虑到企业的各种具体情况,决定对联社资财比例过高的情况采取这一措施:凡联社资财比例高于75%的一般可按减至65%,联社资财比例在60%至75:《的一般可按减10%,联社资财比例在51%到60%的一般可核减至S0%,联社资财比例在50%以下的不再核减。

    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结果,联社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从70,54%下降到53.70%。在223户工业企业中,全部资产归企业的有1户,占总户数的0.4%,联社资产占50%以下的有46户,占总户数的”.2%,联社资产占50~60%的有63户,占总户数的27.8%,联社资产占60以上的有119户,占总户效的52.6%。

    四、几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联社在各个集体企业中,占有比重不同的资产,其所有权属联社,使用权归企业。联社资产的收益如何分配,值得探讨。

    2.在改革中,企业参加紧密型的经济联合,实行租赁。兼、并、出售,而且不少是跨所有制的,这对集体企业的资产和联社的资产如何处理,情况复杂,需要探讨。

    3.资产归属明确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向联社的借款,如何处理,需按实际情况,探讨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