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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社建设 政社逐步分开
发行时间:1988-1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加强联社建设  政社逐步分开

    今年11月16日,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召开了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与会同志根据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指针,充分讨论了关于加强市郊联社领导体制的问题。大家认为,随着政府机构的职能逐步向宏观管理,市郊联社有必要充实加强内部职能机构,建立必要的正常的工作秩序,逐步实现政社分开。使市郊联社真正体现‘集体企业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民间集体经济组织”,维护上海郊县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与政府进行对话的代言人。

    一、市郊联社机构的设置  

    在已建立的联社办公室基础上,再建立:资财管理部、调研咨询部,形成二部一室的办事机构。

    (一)为了维护联社集休资财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保护集体资财不受平调,管好、用活联社集体资财,贯彻联社资金来自集体,用于集体的原则,提高资财使用效益,更好地为集体企业服务,建立《资财管理部》。

    具体职责;

    1.全面清理本联社及其直接投资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分布,使用和变动状况,清理核实后进行登记,保证联社资财的完整性。

    2.在市,县两级联社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基础上,履行法律手续进行公证,保证联社资财的合法性。

    3.为确保本联社集体资财的所有权,及时掌握资财的流动状况,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

    4.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清理和监督本联社系统的资财债权和债负,加速资金周

转。

    5.定期向本联社理事会报告集体资财的活动状况,提出年度财务预算,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与质询。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集体经济所规定的财政政策,珐令和法规,并指导本联社所属

集体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

    7.根据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法令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联社系统的集体资财和效益分配的管理,使用办法。  代表本联社的资财所有者,  参与对集体企事业单位推行租赁,承包,股金合作和股份制等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的研究。   

    8.承办本联社理事会交办的有关资财方面的其他工作。

  人员配备1

    1.资财管理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本联社常务理事会提名报请市农机局党组审定,由市郊联社聘任。

    2.资财管理部以局财务处(城镇集体财务)为基础,配备2~3人,资财管理部成立后,代表联社开立帐户,管理联社资财不受侵占和损失,有关联社资财活动,均以联社名义进行。

    3.资财管理部视工作需要,经过批准,可在编外聘请会计师,经济师参加临时工作,

    (二)为研究集体经济政策,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扶持和发展集体经济,建立《调研咨询部,,并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调研处、咨询处对口,利于工作开展。

    具体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对所属集体企事业单位推行租赁,承包、股金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进行研究和指导。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对话,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依据。

    2.开展有关集体经济理论探讨,提高干部职工对象体经济的地位,作用和特征的认识,培养理论队伍,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3.开展技术经济咨询服务,发展和壮大郊县城镇集体经济。

    4.发展横向联系,联络本市和外省市有关集体经济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集体经济的主管机关以及民间团体等共同探讨集体经济理论,交流各地改革经验,与上海市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紧密合作,共同办好《集体工业经济研究》刊物。

    人员配备,

    1.调研咨询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本联社常务理事会提名,报市农机局党组审定,由市郊联社聘任。

    2.调研咨询部编制3~4人。

    以上两部一室<办公室职责已明确,不再另列)的人员编制暂定为20~30人。联社的办公地点,暂设在天山路天山五村224号。 

    二、加强市郊联社的领导工作

    (一)本届理事会名誉理事主任除傅继生同志外再增聘周叔康同志为名誉理事主任。

    (二)为了加强联社工作的领导,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今后有主任或有一位常务副主任主持联社工作。

    (三)为发展和壮大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聘请若干名有声誉、有经验,热心郊县集体事业的老同志,担任联社顾问,为发展和壮大郊县集体工业出谋划策,发挥智囊团参谋作用。

    (四)聘请市农机局有兼职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同志兼任市郊联社法律和会计顾问,承担和处理联社有关经济法律纠纷和清产核资工作。

    三,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条例

    (一)根据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市郊联社)章程精神制订本工作条例。   

    (二)市郊联社常务理事会(以下简称常务理事会)是由本届理事会理事推选产生的常务理事所组成。   

    (三)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核心组织,代表理事会主持市郊联社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四)常务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

    1.贯彻执行社员(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指示,决议和决定。

    2.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调查研究有关集体经济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和总社反映。

    4.维护市郊联社及其成员单位集体资财的合法权益.管理好市郊联社的资财,决定市郊联社资金投向。

    5.决定补助遭囊灾害的成员单位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

    6.决定举办为成员单位服务的科研,教育,文化和集体福利事业。

    7.审查决定市郊联社财务收支予算及其执行情况。

    8.指导成员单位,在企业内部引进竞争机制,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租赁、股份,合作制及人事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

    9.决定市郊联社直属单位的经营方向和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聘、免事项。

    10.决定社员(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研究讨论和决定有关市郊联社的重大事项,有权组织落实有关市郊联社的其他各项重要工作。   

    (五)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半年向理事会汇报一次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六)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应由理事会主任或由常务副主任召集,  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出席,决议必须有出席的常务理事或理事过半通过,方为有效。

    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杜办公室

加强联社建设 政社逐步分开
发行时间:1988-1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加强联社建设  政社逐步分开

    今年11月16日,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召开了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与会同志根据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指针,充分讨论了关于加强市郊联社领导体制的问题。大家认为,随着政府机构的职能逐步向宏观管理,市郊联社有必要充实加强内部职能机构,建立必要的正常的工作秩序,逐步实现政社分开。使市郊联社真正体现‘集体企业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民间集体经济组织”,维护上海郊县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与政府进行对话的代言人。

    一、市郊联社机构的设置  

    在已建立的联社办公室基础上,再建立:资财管理部、调研咨询部,形成二部一室的办事机构。

    (一)为了维护联社集休资财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保护集体资财不受平调,管好、用活联社集体资财,贯彻联社资金来自集体,用于集体的原则,提高资财使用效益,更好地为集体企业服务,建立《资财管理部》。

    具体职责;

    1.全面清理本联社及其直接投资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分布,使用和变动状况,清理核实后进行登记,保证联社资财的完整性。

    2.在市,县两级联社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基础上,履行法律手续进行公证,保证联社资财的合法性。

    3.为确保本联社集体资财的所有权,及时掌握资财的流动状况,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

    4.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清理和监督本联社系统的资财债权和债负,加速资金周

转。

    5.定期向本联社理事会报告集体资财的活动状况,提出年度财务预算,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与质询。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集体经济所规定的财政政策,珐令和法规,并指导本联社所属

集体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

    7.根据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法令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联社系统的集体资财和效益分配的管理,使用办法。  代表本联社的资财所有者,  参与对集体企事业单位推行租赁,承包,股金合作和股份制等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的研究。   

    8.承办本联社理事会交办的有关资财方面的其他工作。

  人员配备1

    1.资财管理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本联社常务理事会提名报请市农机局党组审定,由市郊联社聘任。

    2.资财管理部以局财务处(城镇集体财务)为基础,配备2~3人,资财管理部成立后,代表联社开立帐户,管理联社资财不受侵占和损失,有关联社资财活动,均以联社名义进行。

    3.资财管理部视工作需要,经过批准,可在编外聘请会计师,经济师参加临时工作,

    (二)为研究集体经济政策,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扶持和发展集体经济,建立《调研咨询部,,并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调研处、咨询处对口,利于工作开展。

    具体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对所属集体企事业单位推行租赁,承包、股金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进行研究和指导。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对话,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依据。

    2.开展有关集体经济理论探讨,提高干部职工对象体经济的地位,作用和特征的认识,培养理论队伍,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3.开展技术经济咨询服务,发展和壮大郊县城镇集体经济。

    4.发展横向联系,联络本市和外省市有关集体经济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集体经济的主管机关以及民间团体等共同探讨集体经济理论,交流各地改革经验,与上海市集体工业经济研究会紧密合作,共同办好《集体工业经济研究》刊物。

    人员配备,

    1.调研咨询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本联社常务理事会提名,报市农机局党组审定,由市郊联社聘任。

    2.调研咨询部编制3~4人。

    以上两部一室<办公室职责已明确,不再另列)的人员编制暂定为20~30人。联社的办公地点,暂设在天山路天山五村224号。 

    二、加强市郊联社的领导工作

    (一)本届理事会名誉理事主任除傅继生同志外再增聘周叔康同志为名誉理事主任。

    (二)为了加强联社工作的领导,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今后有主任或有一位常务副主任主持联社工作。

    (三)为发展和壮大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聘请若干名有声誉、有经验,热心郊县集体事业的老同志,担任联社顾问,为发展和壮大郊县集体工业出谋划策,发挥智囊团参谋作用。

    (四)聘请市农机局有兼职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同志兼任市郊联社法律和会计顾问,承担和处理联社有关经济法律纠纷和清产核资工作。

    三,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条例

    (一)根据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市郊联社)章程精神制订本工作条例。   

    (二)市郊联社常务理事会(以下简称常务理事会)是由本届理事会理事推选产生的常务理事所组成。   

    (三)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核心组织,代表理事会主持市郊联社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四)常务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

    1.贯彻执行社员(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指示,决议和决定。

    2.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调查研究有关集体经济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和总社反映。

    4.维护市郊联社及其成员单位集体资财的合法权益.管理好市郊联社的资财,决定市郊联社资金投向。

    5.决定补助遭囊灾害的成员单位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

    6.决定举办为成员单位服务的科研,教育,文化和集体福利事业。

    7.审查决定市郊联社财务收支予算及其执行情况。

    8.指导成员单位,在企业内部引进竞争机制,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租赁、股份,合作制及人事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

    9.决定市郊联社直属单位的经营方向和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聘、免事项。

    10.决定社员(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研究讨论和决定有关市郊联社的重大事项,有权组织落实有关市郊联社的其他各项重要工作。   

    (五)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半年向理事会汇报一次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六)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应由理事会主任或由常务副主任召集,  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出席,决议必须有出席的常务理事或理事过半通过,方为有效。

    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