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验”中集体经济地位与作用
马 艳
上个世纪中后期,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纷纷进行了改革,其改革的主要目标则是抛弃传统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然而,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由于中国和前苏联采取了不同的改革路径,就形成了不同的改革模式,从而也出现了“中国奇迹”和“俄罗斯问题”的改革结果。这也引发了“激进改革”与“渐进改革”,“中国模式”与“俄罗斯模式”,“中国经验”与“俄罗斯教训”的争论。尤其是随着2010年中国名义GDP终于超越日本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背景下,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就需要更加深化了。
综观时下中外理论界关于“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的讨论可以发现,尽管这一问题的讨论已经非常广泛,但是,其讨论的视点大多还是集中在“中国模式”存在性的分析和一般概括和经验总结上面,尤其在谈到“中国经验”时往往忽略了集体经济的地位与作用。
一、“中国经验”中集体经济地位
理论界一般将“中国经验”概括为以公有制为基础,国家干预程度更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将“俄罗斯模式”概括为以私有制为基础,主张经济靠市场自己调节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
中国经济改革模式与俄罗斯经济改革模式的本质区别在于:一是中国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不是经典作家视野里或者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实践中的公有制,其内涵已经具有了现代性;二是中国经济改革模式与俄罗斯经济改革模式的本质区别还在于:中国所实行的市场经济已经不是传统的市场经济,而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现代市场经济,其公有制为这一市场经济提供了所有制层面的基础性支持;三是主体公有制与现代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是“中国经验”的精髓之处,也是“中国模式”与“俄罗斯改革模式”的本质区别。
我国集体经济在“中国经验”中的地位依然是公有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新的特征在于:
从所有制来看:(1)这种集体经济不再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形式,而是采用了新型集体、股份合作、合作制等多种形式;(2)不再追求集体经济数量的多少,而是在于集体经济的质量和集体资产的控制力;(3)对于集体经济体量的主体地位判断不是以是否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而是其对经济发展可否起主导作用作为标准。
从市场经济来看,集体经济虽然采用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但是,这种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的区别在于:(1)不再是一种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根本不同的国家调控下垄断竞争的市场经济;(2)不再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包含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公有制基础上的政府调控;(3)政府调控也不再仅仅是行政调控,而是建立在科学干预基础上的经济调控,表现为政府调控是有差别、分层次、有区别的、分阶段的动态弹性调控,即并不一定是政府占六分,市场要占四分,或者反过来,而可能是在一定时期,政府干预多些,比如在经济危机阶段,在一些方面政府干预力度大些,比如说在经济结构调整,在一些层次政府力度要小些,比如微观的企业行为,而宏观层次政府的力度就要大一些。
从市场经济与集体经济的结合来看,集体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机结合,就是集体经济一定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需求,而现代市场经济也要适合集体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我国集体经济在“中国经验”中作用
首先,我国集体经济对于保证公有制主体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集体经济在改革过程中,选择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集体所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对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出了贡献。
其次,我国集体经济对于政府宏观调控经济起到了重要基础性作用。我国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了现代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与新自由主义的完全放任的市场经济划清了界限,为我国政府调控经济提供了所有制基础。
三、我国集体经济作用的检验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屡屡创造奇迹是对集体经济的作用的最好的检验。
首先,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免费午餐”和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对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了较好的检验,集体经济的贡献是不容忽略的。
其次,“汶川大地震”的成功自救与灾后重建对我国政府有效调控经济能力也做出了较好的检验,其集体经济的作用也是毋容置疑的。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