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部署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工作
今年4月29日二轻局和联社召开专业合作联社主任,直属公司经理会议,部署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问题。
二轻局和联社范围内的集体企业,是在手工业合作社和街道工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历史形成为人集体所有制。联社是自愿参加的集体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组织。集体企业和联社的资财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章程,的规定,逐年积累起来的集体所有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大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工厂,实行资财联社所有,企业自主经营。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合作工厂也相适应地进行了改革。如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如税后利润企业留成,改变统收、统支的办法,如逐步减缴以至停上上缴合作事业基金。国家也采取了银行贷款部分税前还款的优惠政策。这些改革,一方面增强企业的财力和活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出现了企业现有资财所有权的不萌确,不利于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
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发出了《关于抓紧清理联社资财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上海二轻集体企业和联社的具体情况、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企业经营机制,调动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理顺联社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经市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扩大会议原则通过,提出清理资财、划分归属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清理资财,划分归属是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利于发展多种具体的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利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或统一,利于下放权力,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生产的发展。
二,划分归属原则。
(一)尊重历史,宜粗不宜细。各个时期形成的集体企业和联社的资财,是执行当时政策法令和《章程》的规定而形成的。时间跨度大,企业变化多,很难也没有必要细致的清理和划分,经济上的历史旧帐,只能宜粗不宜细。
(二)不能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联社和企业的资财划分,是明确所有权的归属,决不是为了联社向企业多收钱。通过清理和划分,企业的经济负担,一般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更不能影响职工的经济收入。
(三)联社对集体企业原来实行的资金占用费率和办法,继续实行老办法,联社今后对企业的新投资和借款的要按有偿使用原则,实行新办法。
(四)由于各个企业形成的资财不同,发展变化也不同,要从各个企业的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要区别情况,不同对待。
三、划分归属界限。对企业各个时期形成的资财作如下的不同处理:
(一)属于手工业合作社转变的合作工厂,在合作社时期形成的资财,一般划归企业所有,1982年到1987年底之间,合作工厂借用银行贷款税前还款部分,划归企业所有,合作工厂税后利润留成部分划归企业所有, 除上述三项资财归企业所有外, 其余资财归联社所有。
(二)属于原街道工厂,有二种情况:一是由街道工厂转变为合作社,后又转变为合作工厂的,合作社时期形成的资财,一般划归企业所有,二是由街道工厂转变为合作工厂或一直维持街道工厂形式的,按本条(一)款中合作工厂的原则处理。
<三)属于国集合营企业中的集体企业,按奉条(一)款的合作工厂规定处理。
(四)属于联社直接投资兴办或以联社投资为主发展起来的企业(包括生产、供销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资财归联社所有,企业经营,利润分成,这些企业用利润留成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所有权仍归联社,企业具有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四、企业资财清理的基数和重点。由企业自行清理资财和划分归属为主,按1987年底的企业帐面资金的数据为基础。清理的重点放在合作社转变为合作工厂时转入的资金,1982年至1987年之间实行税后企业留成部分和企业向银行借款的税前还款金额。
五、联社借出资金及有关资财的处理。
(一)凡市、专(分社)两级联社借给所属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资金,都要归还给联社。一时还款有困难的,有的可延期分次归还,实行有偿使用;有的可作为投资入股,参予分红,有的可转为银行委托贷款。企业欠交两级联社(分社)的各项基金,都要及时补交,暂时无力交款的,企业要订出交款计划,按时上交,个别亏损微利确无交款能力的企业,经审定可以减交或免交。
(二)凡市、专(分社)两级联社借给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或非联社所属其他单位的资金,都要清理收回。一时不能收回的,有的可延期分次归还,实行有偿使用,有的可改为银行委托贷款或作为投资入股,参与分红。
(三)凡市、专(分社)两级联社作为拨款给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联社资金,清理后要改为联社投资或贷款,有偿使用,确保联社资财的所有权。
六、企业资财归属划分后,两级联社在企业中的资财参与企业经营,承担盈亏的有限责任。在目前新旧体制转换、企业自我消化任务较重的情况下,仍按现行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办法执行。资金占用费的收交渠道和两级联社(分社)的分配比例不变。资金占用费是今后两级联社扶持贫困企业和集体企事业单位最低生活设施的主要经济来源,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1988年以后两级联社的投资或借款,各按自己的新办法、新渠道实行。
七、企业资财归属划分后,要经公证机关公证,企业和联社取得资财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八、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工作有步骤地分批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生的问题,相应制订实施细则。
参加会议的党政和联社领导,对集体企业清理资财,划分归属工作,提出六点意见;
(一)要求各级领导,给予这项工作以充分重视,必须认识这是理顺联社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深化改革的一件大事,同时又是一件难事、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时间又短、希望专业联社、行业处、基层处的领导共同协作,关心,支持、帮助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统一思想工作,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不理解,有顾虑,一是怕收权,二是怕收钱,三是怕麻烦。一定要把清理、划分的指导思想、原则,政策向大家讲清楚,这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三)组织一定要落实,要配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四)清理划分工作一定要以改革为中心,有利深化改革,有利当前生产的发展。(五》时间紧迫,力争在6月底以前基本完成清理、划分工作,要提高工作效率。(六)工作步骤,先试点,分批进行,先易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