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论集体企业资财的划分归属问题
沈善强
一、划清集体企业现有资财所有权是深化企业改革的前提
当前,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深入,如何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以使企业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大家都在探索、实践。不少集体工业企业也从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这一目的出发,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厂长负责制、租赁制、股份制等经济改革模式。上述这些模式都关连到厂长任期目标的问题,这一任期目标的论证、确定、实行、考核又必然牵涉到集体企业现有资财的真实性、正确性、可靠性,并随之产生怎样确定企业现有资财的划分归属问题.
二、现有集体企业经济性质及资财形成来潭
几十年来,集体工业企业生产资料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经济性质及经营机制方式也几经沿革、变动,从我县联社下属集体企业来看。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联社所有、企业经营的合作工厂和手工业服务部, 2.联社所有,联社经营的供销经理部, 3,企业所有、企业经营的乡镇合作社。这些企业的现有资财形成方式也各有不同,按来源渠道大致可以分为: 1.联社投资拨款和企业留成形成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 2.联社投资拨款,企业留成和乡镇合作社升级或并入形成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 3.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形成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可见,集体企业现有资财(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的所有权结构也是颇为复杂的,也反映出划分产权的工作直接牵涉到联社、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
三、划分集体企业现有资财所有权中一些问题的认识
划分集体企业现有资财所有权,不能脱离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发展集体经济这一基本原则,要通过这项工作的进行。使企业所有制结构有所改善、完备,让集体企业的职工融合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位一体,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1.清理资产是划分资财归属的先决条件.清产工作要认真负责、仔细核实,对于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家底清楚。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一般作为企业自有资金的增减处理。
2,克服划分资财归属问题中的一些模糊概念。一种观点认为集体企业<主要是指合作工厂)是依靠联社投资拨款发展起来的。其现有资财的所有权应全部属于联社,另一种意见则完全相反,觉得集体企业(也是指合作工厂)有不少是由合作社升级发展产生的,其合作社期间形成的资财当时改变体制时曾转为联社所有,现在理应划归企业,至于企业上升为合作工厂并在其发展过程中。联社有一部分投资拨款作为扶植。但当时企业利润全额上交,联社的这部分资金已经得到了补偿,从1981年起逐步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企业大部分又是依靠自身的留利部分发展了生产规模,所以,集体企业的现有资财应全部归企业所有。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首先,合作事业基金制度是集体经济互助合作的一个重要特征。我县联社以前聚集企业上交的一部分合作事业基金,投资扶植了新的合作企业,至于实行统收统支期间企业全额上交的利润和一部分折旧基金,大部分也是冉通过拨款或借款的途径用之于企业发展生产。从我县联社1975年至1981年的七年间财务年报资料有关数据摘录,在这期间企业上交利润、折旧基金、合作事业基金累计3192万元,而同期联社拨款、借款给企业的资金累计3975万元,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联社资金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的合作经济原则,再者,联社资金从其特定含义来分析,是集体企业群体中全体劳动者集体积累的代名词。因而,若把这部分联社资金划归企业,从实质看,屑于集体经济内部平调,据此,企业现有资财中的一部分,即联社固定基金、联社流动基金应属联社所有。在这里,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必须加以区别的,即一部分合作工厂当初是由合作社升级改变体制产生的,当时,这些企业的贷财在升级过程中都划归联社。根据我县联社下属的塑料制品厂、木材加工厂、五金工具厂(现已并入方塔电扇总厂)、服装厂几户企业来看,都是在1977年至1978年期间由皮革社,木业社、铁业社、缝纫社等合作社升级演变产生的,原来属于这些小社的资财据不完全统计为2,959,877元都同时转为联社所有。现在这些企业的自有资金又大都不足,对企业的生产发展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这些企业也有将联社当初平调的资财归还企业的要求.我们认为,企业的要求是较为合理的,联社应归还这部分资金给企业,实际处理时。当然还要认真对待。原来一直作为联社资金使用而交纳的资金占用费。可采取联社和企业协商解决的办法。对于合作工厂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留利部分的自有资金及合作社企业依靠自身发展积累起来的自有资金,理所当然地应属企业所有。
3.对企业现有资财究竟如何划分归属才比较合理,必须从联社与企业相互之间关系处理得当来求得解决。假使要对企业现有资财彻底划清归属,势必涉及到企业、县联社以及市联社之间的循环交拨清算,手续十分繁复,也不大切合实际。因此,我们认为还是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做法比较妥当。在划分归属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集体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历史因素,又要考虑今后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并按照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处理,做到历史地、公正地、全面地解决集体企业现有资财归属问题。
四,我们在股份制试点企业清产划权中的做法
从去年十一月东北考察回来后,我县联社选择精美机械厂、精益手套厂两户合作工厂和电子元件厂一户合作社着手开展股份制试点工作,首先遇到的就是清产划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认真清理资产,妥善解决企业中的呆帐,积压物资、报废固定资产等问题。通过清理,三户企业有呆帐945.63元,下马产品等积压物资合计108097.18元,经县联社批准同意各厂分别冲减了1986年度利润,各类旧设备原值44,205元,净值15822元,均无使用价值,经批准同意报废,各厂分别冲减企业固定基金。以上都在编制1986年报前相应调整了帐面。
2.针对试行股份制的具体要求,做好集体企业现有资财(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的划分归属工作。我县联社根据上述三户企业的不同情况进行划分归属工作,并就企业实行股份制后享受股金分红、承担亏损风险的股金构成问题适当采取了一些变通措施。如精美机械厂现有资财经清理核实计5,635,666元,其中应属联社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包括长期借款+0万元转作联社流动基金)合计5,101,853元,占90.53%,企业自有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加上生产发展基金,更新改造资金合计533,813元,占9.47%。假使按资金实际构成比例分配税后股红,企业留利甚微,势必影响企业经营积极性。考虑到该企业属农机微利行业,经过反复商量、研究,决定联社适当让利,即联社的投资仍全额留存企业帐面,所有权明确归属联社,而按八分之一的比例折股参加股红分配。又如精益手套厂,该企业应属联社的资财为1,672,120元。这部分资财的形成过程大致与精美机械厂相同,在考虑折股比例时,又有些特殊,该厂是手套加工出口行业,利润率较机械行业高,其次,该厂自有资财的比重也较大,所以,在保证上交联社股红不低于1986年度企业上交合作事业基金和资金占用费合计数的基础上,将联社的投资部分按四分之一的比例折股参加股红分配或承担亏损风险。至于电子元件厂属合作社性质,不存在联社资金参股问题,对该厂原有一笔联社长期借款100,000元,经过协商采取按年率2.5%交纳资金占用费的办法。
3.为了体现集体经济的特点,调动集体企业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我们在三户股份制试点企业除了动员职工入股(基本股、期限股)之外,将归属企业所有的资财的20%~30%部份划分给职工名下,称为“职工股”,作为享受股金分红的依据。
4.通过以上工作,三户股份制试点企业的资金构成有了变化,其中两户合作工厂的资金由联社股,集体股、职工股、基本股、期限股组成,一户合作社的资金由集体股、职工股、基本股,期限股组成。上述股份除期限股外,都负有收益共享、亏损共负的责任,有利于明确联社、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责、权、利,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创了一条新路。
(作者工作单位:松江县工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