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第七讲: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发行时间:1987-06-20
网站编辑:赵泉
来源:研究所

第七讲: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赵    泉

    一,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实现利润的概念

    城镇工业是从事物质生产的一个部门,也是创造价值的一个部门。工业合作企业生产产品的过程,既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又是价值的增值过程。以货币形式袭现,就是产品价值扣除生产成本,再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税金和各项基金以后,余下的部分就是企业的生产利润。但这并不是企业已经实现的利润,因为这些产品还是企业的库存产品,产品价值和生产过程中新增的价值都未实现。只有把库存产品销售出去,产品价值实现以后,生产利润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利润。反之,货不对路;产品长期积压在仓库里,生产利润就会减少,甚至亏损。这是对企业而言。对国家来说,即使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产品还在流通领域中的仓库里,工业部门取得的利润也是虚假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产品在消费中才能得到最后完成”。

    因此,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实现利润,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过销售后的销售利润,加减企业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加减联营企业税前利润分进分出的净额,即为实现利润,也称为“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一销售税金一销售工厂成本一销售费用(交易费)一教育费附加一技术转让费一上交管理费

    本年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二本年利润+分进联营企业税前利润一分出联营企业税前利润

    二、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利润的童义和作用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利润总额”,一部分以税金和重点建设基金的形式上缴国家,用之于扩大社会主义再生产,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起了重要作用。余下的另一部分就是企业的‘盈余分配利润’,对工业合作企业来说,有如下几点意义和作用。

    1.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是一个从事物质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都依靠企业自身积累。如果企业亏损,不但是非政策性亏损,国家不予承担,即使是政策性亏损,国家也不予承担,只能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以资补助。企业上年度亏损,下年度盈利也不能弥补。因此,企业亏损,不仅不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而且维持企业本身简单再生产也会发生很大困难。由此可见,利润是企业的基本要求。

    2.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积累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改进生产手段扩大再生产,需要不断地投入,国家不予投资,均靠集体企业的积累。国家只能按照规定以银行贷款和税前还贷等优惠政策给予适当支持。所以说,企业的利润是企业本身积累资金的主要来源,积累多,企业发展快,积累少,企业发展慢,在很大程度上,企业积累的规模和速度,决定着企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3.是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来源。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经济核算的原则是盈利自理,亏损自负,因此职工的物质文化等福利事业,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效果。这是集体经济的性质所决定的。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企业所得的盈利在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范围内由企业自主支配。比如公益金多了,职工住宅等集体福利事业就可以多办一些,如果盈利少,甚至亏损,职工的基本工资难于支付,国家也不承担。更淡不上举办集体文化福利事业。

    三、缄镇工业合作企业的分配关系和分配形式。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钓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所以,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当在国家,集体(包括主管联社)和职工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从目前情况看,大致有下列几种分配形式。

    1.国家运用经济法规,通过税收形式向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征收税金。目前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缴纳国家的销售税金,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从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第二层次是企业“利润总额’扣除归还专项借款(税前部分),提留三废产品净利润,提留“两来一补”净利润,提留企业基金,以及税前提留的其他免税利润之后的余额,即为“计税利润总额’。企业按“计税利润总额’根据规定的所得税率按期缴纳所得税。

    2.提交国家重点建设基金。目前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教育费附加,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从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第二层次是提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在企业的“计税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额以后的余额(如有联营企业应加减分进分出税后利润),即为“税后利润总额”。企业按照”税后利润总额”提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以上两项,体现着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关系,国家所得的税金和重点建设基金,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能源、交通,科学文化等重点建设基金,与企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国家的贡献。

    3.提交主管联社的基金。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主管联社是这部分工业合作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根据合作经济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的要求,工业合作企业向主管联社提交管理费和资金占用费(合作事业基金)屑于合作经济内部的分配关系。目前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上交管理费,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从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第二层是上交资金占用费(合作事业基金),从企业的“税后利润总额”提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归还各种借款(税后部分)后的“盈余分配利润”中提交。

    主管联社所得的资金占用费(合作事业基金)和管理费,根据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的精神,运用“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能,经过综合平衡,用于本系统合作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技工学校日常经费,职工住宅建设,以及主管联社按规定开支的行政经费等。它体现了合作企业与主管联社利益的一致性,是互助合作的需要,共同发展合作经济的需要,不能视同“平调”。

    4.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内部分配。工业合作企业的内部分配,体现着企业同职工的分配关系和积累同消费的分配关系。企业以工资、职工奖励基金、劳动分红等发给职工个人的,构成丁企业同职工的直接分配关系,按规定提取的福利基金,公益金等作为举办集体召利事业的,构成了企业集体同职工的简接分配关系,规定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公积金),作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构成了企业内部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关系。具体分配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职3232资、职工奖励基金(列支成本部分)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退休职工统筹基金等,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扣除,第二层次是生产发展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劳动分红在企业“盈余分配利润”中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四,城镇工业合作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和分配比例

    工业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就是指企业的“盈余分配利润’进行合理分配。

    1.“合作事业基金”。根据国务院(83)67号文件和(84)163号文件规定,贯彻企业多留少交的原则,企业上交主管联社的合作事业基金最高不超过25%,这项基金由主管联社集中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扶助工业合作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科学研究和职工教育,举办共同的集体福利事业,资助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的工业合作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今年国务院103号文件又规定,工业合作企业不再上交合作事业基金。

    2.“资金占用费”。这是工业合作企业占用主管联社固定、流动两项基金所提交的占用费。其用途基本上参照“合作事业基金”。按理,主管联社不收“合作事业基金’以后,“合作事业基金”的职能和作用也随之消失。但是合作经济的性质决定,在工业合作企业之间要发扬互助合作,收取资金占用费就是既体现有偿使用,又能起互助合作的作用。资金占用费收取率和方式,各地区、各单位目前都不统一。然而,主管联社不收“合作事业基金”以后,集中调剂的基金比过去少得多了,回旋余地也少得多了,今后企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主要靠企业自我积累。

    3.“公积金”(生产发展基金)。这是工业合作企业的积累基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支出,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等。分配比例一般占企业税后利润的60%左右。

    4,“公益金”(福利基金)。是属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职工福利基金的不足。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如建设职工住宅等。分配比例一般占企业税后利润的25%左右。

    5.“奖励基金’和“劳动分红”。奖励基金是指财政部门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奖金。劳动分红是指工业合作企业职工工资的补充,不同于奖金,因为工业合作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经济核算单位,企业亏损,职工减少收入,国家都不承担。因此,“劳动分红”是把企业经营效果同职工劳动贡献紧密结合的一种分配制度,“有利有红”,“有红就分”,‘无利无红”、“无红不分”,*利多红多’、“红多多分’,“利少红少”、‘红少少分”,体现了‘利’和‘红”、‘劳’和“红”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能促进职工关心企业的经营效果。分配比例一般占税后利润的15%左右。

    6.‘股金分红”。这是对职工集资入股的一种分配形式,它不完全同于银行存款利息,因为银行存息有保证,存款人与银行的经营效果没有直接关系。而股金分红则与工业合作企业的经营效果直接挂勾,企业没有利润,股金就无红可分,入股人承担一定风险。因此股金分红一般地要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一般是15%(包括成本列支的股息)。

第七讲: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发行时间:1987-06-20
网站编辑:赵泉
  
来源:研究所

第七讲: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

赵    泉

    一,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实现利润的概念

    城镇工业是从事物质生产的一个部门,也是创造价值的一个部门。工业合作企业生产产品的过程,既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又是价值的增值过程。以货币形式袭现,就是产品价值扣除生产成本,再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税金和各项基金以后,余下的部分就是企业的生产利润。但这并不是企业已经实现的利润,因为这些产品还是企业的库存产品,产品价值和生产过程中新增的价值都未实现。只有把库存产品销售出去,产品价值实现以后,生产利润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利润。反之,货不对路;产品长期积压在仓库里,生产利润就会减少,甚至亏损。这是对企业而言。对国家来说,即使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产品还在流通领域中的仓库里,工业部门取得的利润也是虚假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产品在消费中才能得到最后完成”。

    因此,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实现利润,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过销售后的销售利润,加减企业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加减联营企业税前利润分进分出的净额,即为实现利润,也称为“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一销售税金一销售工厂成本一销售费用(交易费)一教育费附加一技术转让费一上交管理费

    本年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二本年利润+分进联营企业税前利润一分出联营企业税前利润

    二、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利润的童义和作用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利润总额”,一部分以税金和重点建设基金的形式上缴国家,用之于扩大社会主义再生产,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起了重要作用。余下的另一部分就是企业的‘盈余分配利润’,对工业合作企业来说,有如下几点意义和作用。

    1.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是一个从事物质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都依靠企业自身积累。如果企业亏损,不但是非政策性亏损,国家不予承担,即使是政策性亏损,国家也不予承担,只能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以资补助。企业上年度亏损,下年度盈利也不能弥补。因此,企业亏损,不仅不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而且维持企业本身简单再生产也会发生很大困难。由此可见,利润是企业的基本要求。

    2.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积累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改进生产手段扩大再生产,需要不断地投入,国家不予投资,均靠集体企业的积累。国家只能按照规定以银行贷款和税前还贷等优惠政策给予适当支持。所以说,企业的利润是企业本身积累资金的主要来源,积累多,企业发展快,积累少,企业发展慢,在很大程度上,企业积累的规模和速度,决定着企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3.是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来源。

    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经济核算的原则是盈利自理,亏损自负,因此职工的物质文化等福利事业,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效果。这是集体经济的性质所决定的。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企业所得的盈利在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范围内由企业自主支配。比如公益金多了,职工住宅等集体福利事业就可以多办一些,如果盈利少,甚至亏损,职工的基本工资难于支付,国家也不承担。更淡不上举办集体文化福利事业。

    三、缄镇工业合作企业的分配关系和分配形式。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钓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所以,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当在国家,集体(包括主管联社)和职工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从目前情况看,大致有下列几种分配形式。

    1.国家运用经济法规,通过税收形式向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征收税金。目前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缴纳国家的销售税金,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从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第二层次是企业“利润总额’扣除归还专项借款(税前部分),提留三废产品净利润,提留“两来一补”净利润,提留企业基金,以及税前提留的其他免税利润之后的余额,即为“计税利润总额’。企业按“计税利润总额’根据规定的所得税率按期缴纳所得税。

    2.提交国家重点建设基金。目前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教育费附加,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从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第二层次是提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在企业的“计税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额以后的余额(如有联营企业应加减分进分出税后利润),即为“税后利润总额”。企业按照”税后利润总额”提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以上两项,体现着城镇工业合作企业同国家的分配关系,国家所得的税金和重点建设基金,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能源、交通,科学文化等重点建设基金,与企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国家的贡献。

    3.提交主管联社的基金。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主管联社是这部分工业合作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根据合作经济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的要求,工业合作企业向主管联社提交管理费和资金占用费(合作事业基金)屑于合作经济内部的分配关系。目前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上交管理费,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从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第二层是上交资金占用费(合作事业基金),从企业的“税后利润总额”提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归还各种借款(税后部分)后的“盈余分配利润”中提交。

    主管联社所得的资金占用费(合作事业基金)和管理费,根据取之于集体,用之于集体的精神,运用“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能,经过综合平衡,用于本系统合作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技工学校日常经费,职工住宅建设,以及主管联社按规定开支的行政经费等。它体现了合作企业与主管联社利益的一致性,是互助合作的需要,共同发展合作经济的需要,不能视同“平调”。

    4.城镇工业合作企业的内部分配。工业合作企业的内部分配,体现着企业同职工的分配关系和积累同消费的分配关系。企业以工资、职工奖励基金、劳动分红等发给职工个人的,构成丁企业同职工的直接分配关系,按规定提取的福利基金,公益金等作为举办集体召利事业的,构成了企业集体同职工的简接分配关系,规定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公积金),作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构成了企业内部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关系。具体分配也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职3232资、职工奖励基金(列支成本部分)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退休职工统筹基金等,在企业“利润总额”之前扣除,第二层次是生产发展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劳动分红在企业“盈余分配利润”中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四,城镇工业合作企业收益分配的内容和分配比例

    工业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就是指企业的“盈余分配利润’进行合理分配。

    1.“合作事业基金”。根据国务院(83)67号文件和(84)163号文件规定,贯彻企业多留少交的原则,企业上交主管联社的合作事业基金最高不超过25%,这项基金由主管联社集中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扶助工业合作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科学研究和职工教育,举办共同的集体福利事业,资助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的工业合作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今年国务院103号文件又规定,工业合作企业不再上交合作事业基金。

    2.“资金占用费”。这是工业合作企业占用主管联社固定、流动两项基金所提交的占用费。其用途基本上参照“合作事业基金”。按理,主管联社不收“合作事业基金’以后,“合作事业基金”的职能和作用也随之消失。但是合作经济的性质决定,在工业合作企业之间要发扬互助合作,收取资金占用费就是既体现有偿使用,又能起互助合作的作用。资金占用费收取率和方式,各地区、各单位目前都不统一。然而,主管联社不收“合作事业基金”以后,集中调剂的基金比过去少得多了,回旋余地也少得多了,今后企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主要靠企业自我积累。

    3.“公积金”(生产发展基金)。这是工业合作企业的积累基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支出,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等。分配比例一般占企业税后利润的60%左右。

    4,“公益金”(福利基金)。是属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职工福利基金的不足。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如建设职工住宅等。分配比例一般占企业税后利润的25%左右。

    5.“奖励基金’和“劳动分红”。奖励基金是指财政部门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奖金。劳动分红是指工业合作企业职工工资的补充,不同于奖金,因为工业合作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经济核算单位,企业亏损,职工减少收入,国家都不承担。因此,“劳动分红”是把企业经营效果同职工劳动贡献紧密结合的一种分配制度,“有利有红”,“有红就分”,‘无利无红”、“无红不分”,*利多红多’、“红多多分’,“利少红少”、‘红少少分”,体现了‘利’和‘红”、‘劳’和“红”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能促进职工关心企业的经营效果。分配比例一般占税后利润的15%左右。

    6.‘股金分红”。这是对职工集资入股的一种分配形式,它不完全同于银行存款利息,因为银行存息有保证,存款人与银行的经营效果没有直接关系。而股金分红则与工业合作企业的经营效果直接挂勾,企业没有利润,股金就无红可分,入股人承担一定风险。因此股金分红一般地要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一般是15%(包括成本列支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