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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学习调查集体企业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发行时间:1987-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赴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学习调查集体企业分配制度等方面的

情况汇报

上海市劳动局学习调查组

    最近,我们一行四人去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学习调查集体所有制企业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和经验,总共时间十三天。在这期间,我们除了先后听取浙江省劳动厅和三市劳动局有关处局、科领导同志的情况介绍外,在杭州市去了市二轻局、服装工业公司和洗衣机总厂,在于波市去了市二轻总公司、铝制品拉丝厂,日用不锈钢总厂,在温州市召开了轻工公司、五金公司、化工公司座谈会以及市商委工商科等单位进行学习了解。这些单位的劳动、财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他们的情况和经验。现将学习调查的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做得较好。

    据我们调查了解:浙江省省、市政府十分重视集体企业的巩固发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近几年来颁发的关于集体企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贯彻落实。这对扶持集体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从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以及企业各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来看,他们对二轻集体企业采取的扶持,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

    1,企业可按产品销售额的1%提取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基金,开支列入产品成本。

    2,企业所需的经营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支,列入产品成本。经营费一般不超过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1%(注:原规定产品收入总额的2%,现规定另1%用于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基金)。大的企业可以低于此比例,小的企业可以适当超过。

    3、对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免缴合作事业基金,全部留给企业自用。但免交部分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于职工奖金。据杭州市二轻局77个集体企业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15个,占企业数的19.4%。

    4,企业当年新安排待业青年每达职工总数的1%,可以减征所得税额1.66%,减征期为三年。

  .5,企业分别从今年四月一日起和七月一日起,不再缴纳按税后利润5%提取返回各区

(支持区属集体企业)的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和不再缴纳按税后利润5%提取的人防经费.15%能源交通基金,  企业先扣除税后还贷和职工股金分红后再计交。

    6、企业由主管部门批准试制经市、县科委确认的新产品,应给予减免一至二年工商税的照顾。

    7、企业在八六年到八七年内,比上年利润增长的部分,实行所得税减半征收.减免的

所得税,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注:温州市)

    8、企业在用人制度上,由劳动部门统招统分改为由企业自招自聘,做到职工能进能出。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招工计划和招工简章,经市、县主管部门批准,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不受劳动指标的限制。

    9,企业只要产品成本小工资含量不增加,税利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不论实行何种工资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应列入生产成本。

    10、企业符合’二高一低‘即劳动生产率,上交税利比上年增长,生产成本比上年降低的,

奖金税起征点放宽一个月标准工资。

    11、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企业,全年按人均一个半月标准工资(101元)的加班工资,可以在市,县范围内,经经委和劳动部门批准由主管局(公司)统一掌握,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调剂使用。(注:温州市加班工资为二个月标准工资)

    12、企业技术改造性质的贷款(包括中短期设备贷款和信托贷款)的归还办法,除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八三年规定执行外,对归还贷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当地税务机关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税务局批准,可再放宽税前还贷的比例。

    职工集资入股,杭州二轻对职工集资采取鼓励办法。流动资金加快5%以—土奖励企业5筋,加快5%以下,奖励366。该市洗衣机总厂,职工1。074人,其中有998人参加集资,集资总额为117万元。

    二、搞好第一层次分配,企业有权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浙江省委、省政府(1984)9号文件中规定:集体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特点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因厂制宜地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浮动、全额计件、分成拆帐、联销计酬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形式。据宁波市劳动局同志介绍:  目前全市集体企业共有105户(注:全民企业只有五户),其中有产品生产的企业89户。工资分配形式:(1)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浮动的有47户。如宁波铝制品拉丝厂职工992人,以84年实现利润(即计算所得税的利润)355万元,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税前列支的奖金部分、加班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夜班津贴,粮贴、副食品补贴等)97.8万元为基数,提取比例:完成基数利润部分为21.6%,增长利润部分为20%。企业税后留利按规定提取的奖励基金,仍由企业自主使用。(2)实行按销售额工资分成和拆帐工资的有10户,主要是微利劳务性小型企业。另外,商业对全市18户大饼油条店,实行按营业额分成拆帐,企业得76%,国家得24%,不再交纳一切税金。(3)定额利润、定额奖金、超额分成。一般完成定额利润奖金年人均为168元,  相当于2.5个月标准工资(注:月标准工资现为67.5元)。利润超额部分有二八分成、三七分成不等。(4)对一些亏损或接近亏损企业,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企业内部实行浮动工资制,即一般企业拿出职工基本工资的20~30%,加上1.5个月加班工资和4个月奖金捆在一起浮动。

    该市劳动局徐阿方副局长告诉我们,从今年七月份起把工资分配办法搞活后,对促进生产的发展作用是很大的。本来今年1~6月全市工业产值只比去年同期增长6%,大大低于年初市人大提出要增长10~12%的要求。市政府采取包括搞活分配办法等措施后,生产上去了。1~9月完成的产值已增长9%,预计全年可增长10%以上。杭州市二轻总公司系统的集体企业,多数实行上缴利润与职工收益挂钩的奖励制度。即以同口径计算,完成上年上缴税利任务的,可以在成本中列支与上年相同的加班工资和奖金,超额多提,列入成本,完不成的倒扣。超额报酬提取率以市二轻总公司为单位为6.21%,再由市二轻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按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逐个下达。企业税后利润的奖励基金,仍作为劳动分红和结算调节等用途,有权自行安排。还有些企业实行浮动工资办法,把职工标准工资的一部分(一般不超过20%)以及奖金、加班工资等捆在一起使用。如杭州西湖伞厂从职工基本工资中人均每月拿出18元,同奖金、加班工资捆起来使用。职工如完成产量、质量、消耗、出勤四项指标的,可返回拿出基本工资的8元,还有10元和奖金、加班工资的部分,按产量超额工时计算,产量每超一个工时,奖励0.35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杭州绣晶厂和张小泉剪刀厂这两家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杭州市二轻总公司,对八五年利润在20万以下或八六年上半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实行基数利润包干的办法,即完成基数利润,按第二步利改税和市政府(86)15号文件规定办,  超过基数利润的部分,实行二八分成的办法,二成上交财政,八成留给企业,二年不变。企业留成部分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对于亏损的企业,继续实行按确定的亏损额包干办法,基数以八六年确定的亏损计划为依据,逐年递减10~20%进行包干,超亏损额不补。减少亏损额或有盈余的全留企业,三年不变。

    一九八五年这三个市二轻系统所属集体企业利润比上年分别增长。杭州市为28%,宁波市为35.8%。职工年人均实际收入,杭州市为1,140元,温州市为960元,宁波市为1,204元。

    企业内部分配,总的指导思想是扩大工资活的部分,缩小固定的部分,结合各级经济责任制的完善落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将去年自费升级工资拿出一部分参于浮动搞活。具体办法主要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计件工资、超额奖、目标奖、岗位责任效益工资等。如宁波市铝制品拉丝厂,活工资部分占职工年实际收入的60%。

    三,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劳动等部门协调得较好,职责明确,放权于企业。

    这三个市对集体企业采取的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措施,是由市经委(市体改办)牵头,组织财政,劳动,银行等综合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革意见。首先在这一层里进行磋商,再提到市政府拍板定局。即便在讨论中有不同意见,一旦确定后,分头贯彻执行,各司其职。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指导思想,就是如何巩固发展集体经济,把集体企业的生产搞上去。从我们调查了解的一些市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以及企业领导和劳动、财务部门的同志反映:凡是属劳动部门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原则作出的具体规定,如企业浮动挂钩工资总额的核定,工资性的支出是否进成本,奖金税前列支多少等,财税、银行部门都能积极主动配合。属于财税、信贷方面的事情,劳动部门也给予支持。市劳动部门主要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充分发挥企业主管部门作用,把权力直接放到企业。

    四,其他方面的一些情况

    1,实行工资总额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的企业,从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原三级以下职工套改工资额允许进成本,另外算帐。

    2、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中确定的各项专用基金,原则上应按照核定的比例使用。个别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因客观原因(包括税前还贷)造成奖励基金不足支付的,经市、县主管部门和财税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剂使用。

    3、企业上交25%合作事业基金,其中各专业公司(总厂)为13%,市联社(市总公司)为5%,省联社为7%。市二轻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征集的集体事业建设合作基金,75%用于扶持集体企业扩大再生产,20%用于本系统的集体福利事业,  5%用于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企业领导、科技人员和劳动模范,少量企业奖励基金的余缺调剂。

    4,企业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富余劳动力和设备自行承担原来依靠外部力量承包的基建、技改项目或搬运,装卸等劳务项目。承包工程项目的可从节约额中提取8%的劳务费,承包劳务项目的,可从节约额中提取20%的劳务费,不属奖金范围,归企业自主分配。 

    5、为了鼓励企业积极推销积压产品,加速资金周转,由企业申报、主管总公司和财政部门核定,可以提取积压产品销售额的0.5%到2%,作为推销人员服务费,据实列支。

    6,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应略高于全民企业。从八五年起可按原规定提高1—1.5%,  提取的折旧基金归企业自用。

    7、先进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有增长,厂长、书记可得浮动津贴每月?~14元。    S、全省全民企业按国务院2号文件实行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的有165个企业,职工约17万人,到目前已有20个企业停止实行,还有20个企业靠上面补贴在勉强实行。

    总之,我们这次去浙江调查学习是有收获的。扩大了眼界,开阔了思路,认识了存在的差距:政策思想不如人家开拓,管理办法不如人家灵活,改革步子不如人家大。因此本市集体企业活力不足,有些优势正在丧失。本市二轻工业近几年生产发展速度不快,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均低于杭州、宁波(详见附表)。这就增强了搞好本市集体企业分配改革的紧迫感。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四日)

上海二轻集体与宁波二轻集体八五年经济效益比较

赴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学习调查集体企业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发行时间:1987-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赴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学习调查集体企业分配制度等方面的

情况汇报

上海市劳动局学习调查组

    最近,我们一行四人去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学习调查集体所有制企业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和经验,总共时间十三天。在这期间,我们除了先后听取浙江省劳动厅和三市劳动局有关处局、科领导同志的情况介绍外,在杭州市去了市二轻局、服装工业公司和洗衣机总厂,在于波市去了市二轻总公司、铝制品拉丝厂,日用不锈钢总厂,在温州市召开了轻工公司、五金公司、化工公司座谈会以及市商委工商科等单位进行学习了解。这些单位的劳动、财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他们的情况和经验。现将学习调查的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做得较好。

    据我们调查了解:浙江省省、市政府十分重视集体企业的巩固发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近几年来颁发的关于集体企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贯彻落实。这对扶持集体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从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以及企业各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来看,他们对二轻集体企业采取的扶持,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

    1,企业可按产品销售额的1%提取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基金,开支列入产品成本。

    2,企业所需的经营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支,列入产品成本。经营费一般不超过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1%(注:原规定产品收入总额的2%,现规定另1%用于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基金)。大的企业可以低于此比例,小的企业可以适当超过。

    3、对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免缴合作事业基金,全部留给企业自用。但免交部分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于职工奖金。据杭州市二轻局77个集体企业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15个,占企业数的19.4%。

    4,企业当年新安排待业青年每达职工总数的1%,可以减征所得税额1.66%,减征期为三年。

  .5,企业分别从今年四月一日起和七月一日起,不再缴纳按税后利润5%提取返回各区

(支持区属集体企业)的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和不再缴纳按税后利润5%提取的人防经费.15%能源交通基金,  企业先扣除税后还贷和职工股金分红后再计交。

    6、企业由主管部门批准试制经市、县科委确认的新产品,应给予减免一至二年工商税的照顾。

    7、企业在八六年到八七年内,比上年利润增长的部分,实行所得税减半征收.减免的

所得税,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注:温州市)

    8、企业在用人制度上,由劳动部门统招统分改为由企业自招自聘,做到职工能进能出。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招工计划和招工简章,经市、县主管部门批准,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不受劳动指标的限制。

    9,企业只要产品成本小工资含量不增加,税利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不论实行何种工资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应列入生产成本。

    10、企业符合’二高一低‘即劳动生产率,上交税利比上年增长,生产成本比上年降低的,

奖金税起征点放宽一个月标准工资。

    11、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企业,全年按人均一个半月标准工资(101元)的加班工资,可以在市,县范围内,经经委和劳动部门批准由主管局(公司)统一掌握,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调剂使用。(注:温州市加班工资为二个月标准工资)

    12、企业技术改造性质的贷款(包括中短期设备贷款和信托贷款)的归还办法,除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八三年规定执行外,对归还贷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当地税务机关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税务局批准,可再放宽税前还贷的比例。

    职工集资入股,杭州二轻对职工集资采取鼓励办法。流动资金加快5%以—土奖励企业5筋,加快5%以下,奖励366。该市洗衣机总厂,职工1。074人,其中有998人参加集资,集资总额为117万元。

    二、搞好第一层次分配,企业有权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浙江省委、省政府(1984)9号文件中规定:集体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特点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因厂制宜地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浮动、全额计件、分成拆帐、联销计酬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形式。据宁波市劳动局同志介绍:  目前全市集体企业共有105户(注:全民企业只有五户),其中有产品生产的企业89户。工资分配形式:(1)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浮动的有47户。如宁波铝制品拉丝厂职工992人,以84年实现利润(即计算所得税的利润)355万元,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税前列支的奖金部分、加班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夜班津贴,粮贴、副食品补贴等)97.8万元为基数,提取比例:完成基数利润部分为21.6%,增长利润部分为20%。企业税后留利按规定提取的奖励基金,仍由企业自主使用。(2)实行按销售额工资分成和拆帐工资的有10户,主要是微利劳务性小型企业。另外,商业对全市18户大饼油条店,实行按营业额分成拆帐,企业得76%,国家得24%,不再交纳一切税金。(3)定额利润、定额奖金、超额分成。一般完成定额利润奖金年人均为168元,  相当于2.5个月标准工资(注:月标准工资现为67.5元)。利润超额部分有二八分成、三七分成不等。(4)对一些亏损或接近亏损企业,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企业内部实行浮动工资制,即一般企业拿出职工基本工资的20~30%,加上1.5个月加班工资和4个月奖金捆在一起浮动。

    该市劳动局徐阿方副局长告诉我们,从今年七月份起把工资分配办法搞活后,对促进生产的发展作用是很大的。本来今年1~6月全市工业产值只比去年同期增长6%,大大低于年初市人大提出要增长10~12%的要求。市政府采取包括搞活分配办法等措施后,生产上去了。1~9月完成的产值已增长9%,预计全年可增长10%以上。杭州市二轻总公司系统的集体企业,多数实行上缴利润与职工收益挂钩的奖励制度。即以同口径计算,完成上年上缴税利任务的,可以在成本中列支与上年相同的加班工资和奖金,超额多提,列入成本,完不成的倒扣。超额报酬提取率以市二轻总公司为单位为6.21%,再由市二轻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按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逐个下达。企业税后利润的奖励基金,仍作为劳动分红和结算调节等用途,有权自行安排。还有些企业实行浮动工资办法,把职工标准工资的一部分(一般不超过20%)以及奖金、加班工资等捆在一起使用。如杭州西湖伞厂从职工基本工资中人均每月拿出18元,同奖金、加班工资捆起来使用。职工如完成产量、质量、消耗、出勤四项指标的,可返回拿出基本工资的8元,还有10元和奖金、加班工资的部分,按产量超额工时计算,产量每超一个工时,奖励0.35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杭州绣晶厂和张小泉剪刀厂这两家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杭州市二轻总公司,对八五年利润在20万以下或八六年上半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实行基数利润包干的办法,即完成基数利润,按第二步利改税和市政府(86)15号文件规定办,  超过基数利润的部分,实行二八分成的办法,二成上交财政,八成留给企业,二年不变。企业留成部分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对于亏损的企业,继续实行按确定的亏损额包干办法,基数以八六年确定的亏损计划为依据,逐年递减10~20%进行包干,超亏损额不补。减少亏损额或有盈余的全留企业,三年不变。

    一九八五年这三个市二轻系统所属集体企业利润比上年分别增长。杭州市为28%,宁波市为35.8%。职工年人均实际收入,杭州市为1,140元,温州市为960元,宁波市为1,204元。

    企业内部分配,总的指导思想是扩大工资活的部分,缩小固定的部分,结合各级经济责任制的完善落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将去年自费升级工资拿出一部分参于浮动搞活。具体办法主要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计件工资、超额奖、目标奖、岗位责任效益工资等。如宁波市铝制品拉丝厂,活工资部分占职工年实际收入的60%。

    三,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劳动等部门协调得较好,职责明确,放权于企业。

    这三个市对集体企业采取的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措施,是由市经委(市体改办)牵头,组织财政,劳动,银行等综合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革意见。首先在这一层里进行磋商,再提到市政府拍板定局。即便在讨论中有不同意见,一旦确定后,分头贯彻执行,各司其职。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指导思想,就是如何巩固发展集体经济,把集体企业的生产搞上去。从我们调查了解的一些市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以及企业领导和劳动、财务部门的同志反映:凡是属劳动部门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原则作出的具体规定,如企业浮动挂钩工资总额的核定,工资性的支出是否进成本,奖金税前列支多少等,财税、银行部门都能积极主动配合。属于财税、信贷方面的事情,劳动部门也给予支持。市劳动部门主要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充分发挥企业主管部门作用,把权力直接放到企业。

    四,其他方面的一些情况

    1,实行工资总额和上交税利挂钩浮动的企业,从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原三级以下职工套改工资额允许进成本,另外算帐。

    2、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中确定的各项专用基金,原则上应按照核定的比例使用。个别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因客观原因(包括税前还贷)造成奖励基金不足支付的,经市、县主管部门和财税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剂使用。

    3、企业上交25%合作事业基金,其中各专业公司(总厂)为13%,市联社(市总公司)为5%,省联社为7%。市二轻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征集的集体事业建设合作基金,75%用于扶持集体企业扩大再生产,20%用于本系统的集体福利事业,  5%用于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企业领导、科技人员和劳动模范,少量企业奖励基金的余缺调剂。

    4,企业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富余劳动力和设备自行承担原来依靠外部力量承包的基建、技改项目或搬运,装卸等劳务项目。承包工程项目的可从节约额中提取8%的劳务费,承包劳务项目的,可从节约额中提取20%的劳务费,不属奖金范围,归企业自主分配。 

    5、为了鼓励企业积极推销积压产品,加速资金周转,由企业申报、主管总公司和财政部门核定,可以提取积压产品销售额的0.5%到2%,作为推销人员服务费,据实列支。

    6,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应略高于全民企业。从八五年起可按原规定提高1—1.5%,  提取的折旧基金归企业自用。

    7、先进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有增长,厂长、书记可得浮动津贴每月?~14元。    S、全省全民企业按国务院2号文件实行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的有165个企业,职工约17万人,到目前已有20个企业停止实行,还有20个企业靠上面补贴在勉强实行。

    总之,我们这次去浙江调查学习是有收获的。扩大了眼界,开阔了思路,认识了存在的差距:政策思想不如人家开拓,管理办法不如人家灵活,改革步子不如人家大。因此本市集体企业活力不足,有些优势正在丧失。本市二轻工业近几年生产发展速度不快,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均低于杭州、宁波(详见附表)。这就增强了搞好本市集体企业分配改革的紧迫感。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四日)

上海二轻集体与宁波二轻集体八五年经济效益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