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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指导服务 创新转型发展
发行时间:2011-04-20
网站编辑:汪燕飞
来源:研究所

驱动指导服务  创新转型发展

——浦东新区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及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考

汪燕飞

浦东集体经济组织从其资产属性上分为农村集体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两大块。从其管理层面上分为新区集资委管理的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和新区农委管理的农村集体企业及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分布在各镇、村、队及花木街道(撤镇后建的街道)的经济组织内;城镇集体资产分布在区属集体企业、各街道、浦发国资公司的集体企业(包括市划小企业)内。截止2009年12月31日,浦东城镇集体企业共有156户,集体企业总资产81.51亿元,净资产32.40亿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2.58亿元,实现利润1.71亿元,上缴税金1.57亿元。城镇集体企业中,供销社系统企业58户(浦东30户、南汇28户),占企业总数37.2%;企业总资产24.53亿元,净资产13.97亿元,年创利润0.65亿元,上交税金0.51亿元,分别占全区城镇集体企业总资产的30.1%、净资产的43.12%、年利润的38.1%、上缴税金额的31.85%,各类经济指标都要占全区城镇集体企业各指标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且供销社在为农服务及城乡社区商业发展充分显示了浦东大商业发展中拾遗补缺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浦东行政区域面积调整所承担的二次创业发展新任务,是驱动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城镇集体企业管理及改革发展的指导服务动力。规制集体资产运行监管,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促进城镇集体企业在新形势下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这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任务。

  加强指导、强化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监管力度

  浦东、南汇两区合并后,我们深入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险索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及措施。一方面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协调解困、扶助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从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出发,设定了个性化的功能绩效考核指标及共性化内部管理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等附加考核指标构成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意见,并与企业签订了业绩考核责任书。

签订责任书,强化了集资委的监管力度,一是对集体资产监管部门提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指导、优质的服务、有效的监督”的更高要求,必须不断地完善综合业绩评价体系,加大监管和经营业绩的奖惩力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经营业绩考核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功能定位、奋斗目标及发展方向,鞭策企业炼好内功、加强管理,夯实基础,提高运营质量,提升企业能级,形成核心价值观和创业发展精神,提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确保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因势利导、创新供销社管理体制及运作机制

  随着浦东行政建制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供销合作社面临着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肩负着为农服务和为民服务职责,必须加快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做好资产整合这篇文章,创新其管理机制,合理地设置好架构,规范其运作机制,走上科学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首先是围绕服务、创新其管理体制。随着浦东行政区域的调整,原浦东、南汇供销社不同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影响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的协调推进和落实,影响浦东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影响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和全面发展,与浦东的改革发展形势不相适应。根据浦东商业发展的“构建中心区商业、城镇商业和社区商业三个层次的业态结构完善的商业服务体系”目标,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的过程中,结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我们设想将原浦东、原南汇两供销社进行资产整合重组,创建成产、加、销、购、供一体化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新的以供销合作理事会作为公司、下属企业产权所有者代表,实施对所属公司、基层社、参股企业的产权管理和决策程序的民主集中管理体制。供销社下属各专业公司组建以董事会作为产权代表,公司经理层(或企业厂长)作为经营班子,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既分离、又统一、既结合、又制约的组织架构。新的供销社由政府赋予相匹配的职能,接受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委托和指导,分担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为民服务功能,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商业布点、农产品的购销、农业物资供应、日用品的供给及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起拾遗补缺作用,形成供销系统独立运营体制和运作机制,继而凸显供销社的功能定位,促进供销社在农村、城镇、社区商业发展以及“三农服务”中产生“1+1>2”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放射作用,同时也实现自身的绩效。

  其次是增强活力、强化其运作机制。结合浦东新区城市化进程的实际和区政府赋予的职能,加大为农服务投入,做大、做强“五大服务”体系;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了企业的运作机制;引进社会力量或社会资本,激励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活力;领办和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产、加、销一条龙营销体系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共同发展,增强供销总社的经营活力和动力;利用中华老字号“品牌”,积极与他人合作,创新营销模式,形成新的产销模式,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基础条件。

  明晰产权、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共享机制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让劳动者通过互助合作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指导和监管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明晰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保护对其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间的关系,保障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真正把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浦东开发、开放及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保收益。我们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浦东新区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下一步将通过资产清理、界定,进一步明晰集体资产的权属及资产的管理架构,明确资产收益及处置收益的管理要求,确保把街道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落实到实处。

  其次是配合协调、清理移交明权益。我们积极配合花木街道集资委,做好原钦洋镇集体资产的清理。我们从花木街道集资委的组建、到资产清理领导及工作小组的成立,以及资产清理中介机构的选定和资产清理程序的议定及实施,都按相关规定进行。目前,清理工作在新区领导对《关于原钦洋镇集体资产清理阶段性专题汇报》材料上批示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加大,清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展开,为资产的顺利移交奠定了基础,进一步保障了原钦洋镇失地农民的权益。

  再次是探索创新、创建收益共享机制。在街道内积极探索创建街道集体互助合作基金。在集体企业经营活动所得的增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收益,与集体存量资产组成互助合作基金,用街道区域内重大或特发事务的应急帮助、社会公益事业赞助、社区特困人员救助等。在撤镇建街道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积极培育并形成农民利益增长的长效机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所得增值额中,设定并提取一定的比例,组成农民互助帮困资金,用于提高失地农民的福利水平及区域内重大或特发事务的应急资助。在区级城镇集体经济组织的主管部门建立集资专户,分别储存改制后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歇业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后的结余资金,保全闲置存量资产。互助合作基金、互助帮困资金以及集体积余资产专户,分别要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其规范使用范围、对象及报批拨付程序。

(作者为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理事、浦东新区国资委集体资产管理处处长)

驱动指导服务 创新转型发展
发行时间:2011-04-20
网站编辑:汪燕飞
  
来源:研究所

驱动指导服务  创新转型发展

——浦东新区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及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考

汪燕飞

浦东集体经济组织从其资产属性上分为农村集体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两大块。从其管理层面上分为新区集资委管理的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和新区农委管理的农村集体企业及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分布在各镇、村、队及花木街道(撤镇后建的街道)的经济组织内;城镇集体资产分布在区属集体企业、各街道、浦发国资公司的集体企业(包括市划小企业)内。截止2009年12月31日,浦东城镇集体企业共有156户,集体企业总资产81.51亿元,净资产32.40亿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2.58亿元,实现利润1.71亿元,上缴税金1.57亿元。城镇集体企业中,供销社系统企业58户(浦东30户、南汇28户),占企业总数37.2%;企业总资产24.53亿元,净资产13.97亿元,年创利润0.65亿元,上交税金0.51亿元,分别占全区城镇集体企业总资产的30.1%、净资产的43.12%、年利润的38.1%、上缴税金额的31.85%,各类经济指标都要占全区城镇集体企业各指标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且供销社在为农服务及城乡社区商业发展充分显示了浦东大商业发展中拾遗补缺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浦东行政区域面积调整所承担的二次创业发展新任务,是驱动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城镇集体企业管理及改革发展的指导服务动力。规制集体资产运行监管,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促进城镇集体企业在新形势下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这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任务。

  加强指导、强化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监管力度

  浦东、南汇两区合并后,我们深入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险索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及措施。一方面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协调解困、扶助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从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出发,设定了个性化的功能绩效考核指标及共性化内部管理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等附加考核指标构成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意见,并与企业签订了业绩考核责任书。

签订责任书,强化了集资委的监管力度,一是对集体资产监管部门提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指导、优质的服务、有效的监督”的更高要求,必须不断地完善综合业绩评价体系,加大监管和经营业绩的奖惩力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经营业绩考核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功能定位、奋斗目标及发展方向,鞭策企业炼好内功、加强管理,夯实基础,提高运营质量,提升企业能级,形成核心价值观和创业发展精神,提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确保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因势利导、创新供销社管理体制及运作机制

  随着浦东行政建制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供销合作社面临着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肩负着为农服务和为民服务职责,必须加快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做好资产整合这篇文章,创新其管理机制,合理地设置好架构,规范其运作机制,走上科学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首先是围绕服务、创新其管理体制。随着浦东行政区域的调整,原浦东、南汇供销社不同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影响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的协调推进和落实,影响浦东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影响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和全面发展,与浦东的改革发展形势不相适应。根据浦东商业发展的“构建中心区商业、城镇商业和社区商业三个层次的业态结构完善的商业服务体系”目标,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的过程中,结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我们设想将原浦东、原南汇两供销社进行资产整合重组,创建成产、加、销、购、供一体化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新的以供销合作理事会作为公司、下属企业产权所有者代表,实施对所属公司、基层社、参股企业的产权管理和决策程序的民主集中管理体制。供销社下属各专业公司组建以董事会作为产权代表,公司经理层(或企业厂长)作为经营班子,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既分离、又统一、既结合、又制约的组织架构。新的供销社由政府赋予相匹配的职能,接受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委托和指导,分担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为民服务功能,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商业布点、农产品的购销、农业物资供应、日用品的供给及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起拾遗补缺作用,形成供销系统独立运营体制和运作机制,继而凸显供销社的功能定位,促进供销社在农村、城镇、社区商业发展以及“三农服务”中产生“1+1>2”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放射作用,同时也实现自身的绩效。

  其次是增强活力、强化其运作机制。结合浦东新区城市化进程的实际和区政府赋予的职能,加大为农服务投入,做大、做强“五大服务”体系;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了企业的运作机制;引进社会力量或社会资本,激励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活力;领办和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产、加、销一条龙营销体系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共同发展,增强供销总社的经营活力和动力;利用中华老字号“品牌”,积极与他人合作,创新营销模式,形成新的产销模式,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基础条件。

  明晰产权、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共享机制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让劳动者通过互助合作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指导和监管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明晰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保护对其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间的关系,保障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真正把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浦东开发、开放及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保收益。我们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浦东新区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下一步将通过资产清理、界定,进一步明晰集体资产的权属及资产的管理架构,明确资产收益及处置收益的管理要求,确保把街道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落实到实处。

  其次是配合协调、清理移交明权益。我们积极配合花木街道集资委,做好原钦洋镇集体资产的清理。我们从花木街道集资委的组建、到资产清理领导及工作小组的成立,以及资产清理中介机构的选定和资产清理程序的议定及实施,都按相关规定进行。目前,清理工作在新区领导对《关于原钦洋镇集体资产清理阶段性专题汇报》材料上批示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加大,清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展开,为资产的顺利移交奠定了基础,进一步保障了原钦洋镇失地农民的权益。

  再次是探索创新、创建收益共享机制。在街道内积极探索创建街道集体互助合作基金。在集体企业经营活动所得的增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收益,与集体存量资产组成互助合作基金,用街道区域内重大或特发事务的应急帮助、社会公益事业赞助、社区特困人员救助等。在撤镇建街道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积极培育并形成农民利益增长的长效机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所得增值额中,设定并提取一定的比例,组成农民互助帮困资金,用于提高失地农民的福利水平及区域内重大或特发事务的应急资助。在区级城镇集体经济组织的主管部门建立集资专户,分别储存改制后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歇业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后的结余资金,保全闲置存量资产。互助合作基金、互助帮困资金以及集体积余资产专户,分别要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其规范使用范围、对象及报批拨付程序。

(作者为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理事、浦东新区国资委集体资产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