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自治区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2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桂政发[2011]10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三是依托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四是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五是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六是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支持。
《实施意见》阐明了在新的形势下供销合作社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明确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依托供销合作社推进广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基本要求,要求建成以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为主的五大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并加速形成以广西区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为龙头、市县供销合作社企业为中心、乡镇供销合作社企业为骨干、村屯农家店为终端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通过实施联合发展战略、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和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举措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加强乡镇供销合作社建设,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实施意见》认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事关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支持,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投入,要落实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配套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社合作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等,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