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近日在武汉市委办公厅送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阅的《情况交流》([增刊]第8期)上批示:“集体企业改革问题应继续高度关注,及时解决推进中的一些困难,完善有关政策”。这期《情况交流》刊载了武汉市工业合作联社李登祥(总社特约研究员)撰写的《集体企业改革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文中反映的问题引起市领导重视。
李登祥在文中提出集体企业深化改革亟待解决五大政策问题:
一是金融债务处置问题。据对武汉联社9户尚未改制的集体企业调查,2007年底企业资产总额3.63亿元,负债总额4亿元(主要是银行借款),净资产总额-3700多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0%。初步估算企业改制资金缺口总额达1.05亿元。建议城镇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供销合作社1993年以来新增财务挂帐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经贸[2006]551号)政策,同时出台解决企业金融债务的优惠政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拍卖金融债权时,要实行“两优先”,一要由企业用土地变现的资金按底线价格优先购买;二要通过市场竞价购买者要优先安置企业职工,做到“谁购买,谁安置”。
二是特困集体企业改制问题。由于缺乏改制的成本,特困企业职工长期得不到安置。目前,有的地方出台了国有特困企业改制和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改制的优惠政策,建议特困集体企业享受相同的改制政策。
三是职工持股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指导性的实施政策。建议出台职工持股的规范性文件,对职工持股的形式、职工持股机构的运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扶持新企业发展的问题。要把改制后新组建的企业纳入社会经济管理体系中,与其他类型企业享受同等的待遇。
五是集体经济管理体制问题。要把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促进城镇集体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