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请问政府在解决我们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有何新的扶持政策?
答:根据“十二五”上海经济发展实施细则的初步规划,政府将切实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具体做法是:一、发挥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政府支持,鼓励创业投资机构自愿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化解创业投资风险。二、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照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三、推进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开展中小企业信托融资试点,并对相关费用给予资助。四、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五、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六、深化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鼓励向初创期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利息补贴。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一、鼓励各区县财政出资,与开发区、产业基地和企业联合组建区域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三、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试点,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比对、评价和共享机制,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企业更适合哪种类型的政府服务,可以参照上述各条,并直接到所属区县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