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集体、合作经济
指导委员会在长春成立
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副省长牛海军出任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出席成立大会并强调:加快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进程
本报讯(记者盖东海长春报道)为深化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加快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进程,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副省长牛海军出任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主任。8月29日,吉林省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长春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陈士能,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士能首先对吉林省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建立一个宏观管理服务机构,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工作推动,不仅会有效地改变各行各业对集体经济分头管理、各行其是的状况,而且可以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发挥各部门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保障集体经济的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成立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这是吉林省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对集体经济领导方式的一个创新。它不仅对吉林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对全国各地集体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大的示范意义,吉林省委、省政府对发展集体、合作经济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为全国开了个好头,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陈士能在讲话中再次强调集体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陈士能说,发展集体经济对于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发展集体经济是安置劳动就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聚积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手段。促进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改革发展是关系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问题。
陈士能对吉林省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方式和途径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他对吉林省集体经济工作提出建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把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改革传统集体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企业;在搞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试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帮助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为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建立法制保障;充分发挥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作用。
作为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吉林传统集体企业点多面广,企业资产、职工情况、经济状况各有不同。陈士能认为,应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相应措施。在改革方面,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发展以“两个联合”为主要特征的多
种新型集体企业,鼓励各种生产要素之间的联合。
陈士能还提出,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积极开展集体、合作经济的理论研讨,为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代表吉林省委、省政府对陈士能一行表示欢迎。林炎志在讲话中指出,成立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就是要整合省直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进一步推动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吉林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目前,吉林省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职工生活困难多,社会保障能力弱,管理体制不顺畅,改制成本缺口大,产权归属不明晰,厂办大集体企业产权关系模糊。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靠继续深化改革;二是要靠市场经济的发展;三是要靠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委员会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协助政府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要搞好全省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现状调查;三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四是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用于指导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发展实践。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副主任李玉娟、顾问吕坚东,吉林省老领导、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名誉理事高文,以及吉林省委、省政府和有关综合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
(转自《消费日报》2006年8月31日第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