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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的几个问题
发行时间:2006-04-20
网站编辑:张毓琮
来源:研究所

合作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的几个问题

张毓琮

“合作社的本质是弱者的联合”。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市场经济越发展,市场竞争越激烈。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一些人成为优胜者,财富渐向他们集中,而另些人成为失败者,破产、失业,成为弱者,在富人不断增多的同时,穷人也渐渐增加,出现大批下岗、待业、闲散富余人员。这些弱势群众,求生存、求发展就要靠合作社组织起来互相帮助、共同致富。

市场经济离不开合作经济

18世纪中叶,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产生了全球第一个合作社——先锋社,受到各国的重视、纷纷效仿。现在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了各类合作社,入社人数达7.8亿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联盟、国际劳工组织在每年7月第一个周六定为国际合作社日,要发表文告,敦促各国政府重视帮助弱势人组织发展合作社。国际劳工组织2002年在日内瓦召开年会时,专门通过决议,呼吁全球重视支持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革命导师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中,多次论述了发展合作社的意义。我国在上世纪初最早在北京大学成立了学生消费合作社。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在安源煤矿成立,以后在中央苏区、抗日根据地、解放区都十分重视组织农民成立运销、信用、土地、犁牛、消费等合作社。毛泽东同志特别表扬了陕甘宁边区的延安南区合作社,专门撰写了《组织起来》、《论合作社》的文章。建国后,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了农村合作化高潮,农村普遍成立了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城乡手工业合作社和合作商店、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虽然由于缺乏经验,又受极“左”路线影响,但上世纪80年代后,在改革开放经济转型时期中,我国城乡各类合作组织总体上讲仍在继续完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同志多次讲到,完善与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现在全国有18类合作组织:(1)农村社区性合作社;(2)农村合作社办企业;(3)农村以产品为纽带的新型专业合作社;(4)农村供销合作社;(5)农村信用合作社;(6)城乡手工业合作社;(7)住宅合作社;(8)职工保险互助合作组织;(9)农村合作医疗组织;(10)城乡消费合作社;(11)城镇劳动就业服务合作组织;(12)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13)城乡居民社区服务合作社。数量较少的还有:(14)妇女就业合作社;(15)农业机械合作社;(16)科技合作;(17)运输合作;(18)旅游合作。上述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现在20多年,同其他各条战线一样,不断改革完善和不断发展前进,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壮大我国公有制经济实力、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城乡人民收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在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中取得了巨大成绩,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尤其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各类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作用更是党中央与国务院多次予以肯定的。

合作经济离不开政府、社会的支持和引导

合作经济是民有、民管、民得益的群众组织形式。合作制的7条原则中第一条就是合作社成员自愿参加,退社自由。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出现的、2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的以产品为纽带、连接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出口环节、形成科贸农、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一体化经营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广大农村涌现,就是广大农民在现代市场经济新条件中,自发地发展起来的。社会各界称之为农村新型的专业合作社。他们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跨村、跨乡、跨县、跨省组织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对推动一、二、三产业发展,丰富和发展国内、外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进程,将分散的农户同广阔的国内市场衔接起来,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是农村第一次改革浪潮;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农村第二次改革浪潮;专业合作社的涌现,大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第三次改革浪潮。

农民专业合作的迅速发展,是市场经济中农民扩大生产经营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各方面支持的结果。当地政府、财政、民政、工商管理部门和农村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科研机构、供销合作社等都分别予以支持和引导。他们组织示范带动、帮助建立市场,予以技术指导服务,与企业、商场挂钩组织各种培训,开拓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正确处理利益分配关系。浙江等地还公布了发展专业合作社条例、法规,财政、银行及时支持生产资金,税务部门减免相关税费。农民自发的要求必须同时得到社会各方面帮助,才可推动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2月成立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近两年时间,修改了数次草案,200597日又发出征求意见稿,现正在抓紧讨论修改,可望在近期能正式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建立、完善过程中,除了立法保障问题外,内部各项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分配关系、对外营销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品牌创立与保护及审计、税务等方面,都需要各方面进一步关注,具体帮助完善,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对覆盖农民最多的社区合作应有统一的看法

全国农村覆盖8.9亿农民的社区性合作组织(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在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共有194万个,2004年收入2558亿元。这一按农民居住社区组成的,以土地集体所有为主要特征的,执行农民土地承包制发包方职能的,从建国后50年代至今已有半个世纪历史,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合作组织,并且现在仍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合作组织,但有不少人对它产生误解,甚至否定它的存在。

一是否认它是合作社。他们的说法是“它不叫合作社,叫集团、叫公司,怎么说他是合作社呢?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明确指出:“人民公社原来的生产队或大队,在实行联产承包后,有的以统一经营为主,有的以分散经营为主,它们仍然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又进一步规定:“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体制,一般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可以叫农业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群众选定的名称”。当时如果叫合作社或联合社,民法通则也没有确认它的法律地位,没有法人资格,难对外经济交往,如签订合同、协议等,也没有一个合法的签证机关,只有叫公司或集团公司,才可在工商管理局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既然中央承认它是合作社,又让群众自己决定合作社的名称,而叫合作又不通,农民遂叫了公司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按合作社原则办事,为什么否定它是合作组织呢?

二是认为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合作是一回事,有前者,就无后者了。村民委员会是村自治组织,社区合作社是在合作化时期农民带着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等向合作社入股而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前者的成员是村民,后者的成员是社员。有不少地方村民和社员人数是一样的,但也有不少地方,两者不同,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后迁入农民较多的地方是如此。如广东全省村民委员会2.2万个,村经济联合社2.47万个,相差2700多个,随着乡村兼并,村民委员会数量还在减少,而村合作社、联合社的数量基本稳定不变。

三是借口村民委员会已代替了村合作社的职能,所以没有社区合作社了。198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5号文件规定:“乡村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公有土地形成的,与专业合作不同,具有社区性、综合性的特点”。它们“均应承担生产服务职能、管理协调职能和资产积累职能,尤其要积极为家庭经营提供急需的生产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组织资源开发,兴办集体企业,以增强为农户服务和发展基础设施的经济实力。”有的地方村民委员会代行村合作社的部分职能,是因为两个组织的领导人交叉任职,有些工作难以划得清楚,但土地公有是集体组织所有,这个基本事实是改变不了的。财政部公布的村财务、会计制度,前后两次很明确地写着是“村合作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制度,村社区性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财会管理上的界线是十分清楚的。

全国农村多数社区合作组织改革开放20多年,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每年办理土地发包合同的执行、兑现、协调、组织工作,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的双重经营体制,帮助和支持农户发展生产,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利用集体拥有的资产举办集体企业,重视保护和壮大集体积累,举办集体文化、体育、教育、福利设施,组织村级文明建设,尤其是支持农民组织专业合作,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少地方利用当地优势,创立农产品品牌,形成规模生产,加快农村城镇建设,通路、通电、通自来水、改造民居、改善群众生活。涌现了不少小康村,这些村农民住上漂亮的别墅,有不少人买了农用车、拖拉机、甚至小汽车,户户都有了大额存款,家家有电视机、电话机、微波炉、VCD、宽带网,老人和儿童得到很好的照顾,每天集体供奶、学生上学免费、农民看病免费或享受大病统筹,社会治安良好,一派和谐气氛。农民过上天堂般的生活,群众都称赞合作社办得好,感谢党的好领导。

全国按行政村统计,有村级社区合作组织652339个,其中,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上的村,有445314个,为总村数的68.29%。其中,人均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村2335个,总数的0.35%;人均收入在3万以上的村65个约占1%。全国最有名的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有2000人,主要靠集体企业,2003年收人105亿元,2004年收入200亿元,人均分配收入6.64万元,集体积累超过1.66亿元,人均11.07万元。现在家家住别墅,户户有轿车。华西村富了又合并了14个村,共25830人,面积23.36平方公里,他们实行一分五统,一分是村企分开,五统是经济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工统一安排、福利统一发放、村建统一规划。浙江省杭州市肖山区航民村339户、1055人,主要靠集体办的印染厂、电厂、染料厂、纺织厂20多个企业等,2003年收入24亿元,2004年达到30亿元,平均每户有集体积累折股100万元以上,每户有房屋、家电、汽车等固定资产和存款100万元。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840户、3180人,靠卖小麦、制方便面、啤酒、锅巴、食品发展,村办企业26个,一年产值14.2亿元。村民享受着14项免费:吃水、用电、用气、住房、学生上学、村民就医……村里有幼儿园、敬老院、卫生所、文工团、电影队、图书室、阅览室。每户92平方米居室和电视机也都是集体免费供给社员,村民早上唱东方红,晚上唱社会主义好,社会安定,无偷盗、打架、斗殴,家家没有防盗窗防盗门,老百姓幸福平安,一派和谐气氛。日本人看后写文章《中国的毛邓村》。此外,吉林四平市的红咀村、河北唐山半壁店村、石家庄柳辛庄村、北京韩村河村、卖店村、大营村、江苏太仓市太星村、浙江东阳市花园村、奉化膝头村、河南新乡刘庄村、山东充州小马青村、江西萍乡菜场村、南昌进顺村、湖南长沙印山村、辽宁大连后石村、河北晋州市周家庄乡、广西南宁西津村、江苏常熟蒋巷村……全国已有2300多个这样的小康村。这些村代表了我国在党的领导下农民走合作社道路的初步成果,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应该承认它们的合作社性质,帮助他逐步完善并总结它们的经验、教训,推广它们成功的经验,组织其他地方学习、推广,带动更多的农民加快小康建设的步伐。

四是还有的人借口这些村合作社办企业大量吸纳外乡、外县、外省,甚至港、澳地区的劳动力、技术人员,是雇佣工人,因而已丧失与改变了合作社的性质。的确,华西村有2万多外地劳力,航民村、南街村等,各有1万多工人,还有香港、日本、韩国的技术人员。但是这都是生产、经营扩大后,必然会出现的情况,一个村合作社兴办几十个企业,只靠本村的劳力、技术人员是万万不可能的,又要发展合作社经济,又不能雇佣职工和技术人员,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全球有名的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社,所属的几十个大小企业也不仅雇佣西班牙人,还雇佣大量外国人,全世界都仍然承认他们是优秀的合作社。我认为,合作社不断发展经济,对合作社和对国家、地方经济都是大大有益的,是天经地义的举措。经济发展了,企业增加了,必然会雇佣众多的社外劳力和技术人员,也是十分正常的。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政策和分配政策,才可符合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绝不能又让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又不允许他雇佣所需劳力和人才,做这种自相矛盾、违背客观规律的蠢事。据了解,前面所述的村合作社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避免合作社从事“雇佣”、“剥削”。如有的村,允许3年以上的职工加入本村合作社,同其他社员一样,享受企业主人、每年分红的权利;有的村办企业采取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让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分配,同社员一起管理企业、享受企业的合法利益等。

总之,对于农村社区合作社,应该重视他、研究他、帮助他、支持他,推广他们的经验,而不应否认他、遗弃他、指责他,甚至诋毁他。要知道他们是中国13亿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9亿多农民,他们经过曲折的道路成长了,我们能不承认他、不关注他吗?

信用社改革首先应坚持更好地为农村、农业特别是农民服务

资金、货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催化剂、黏合剂的作用。资金可以使诸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整合,形成新的生产力。信用合作社正是群众资金合作互动、调剂余缺的最佳的组织形式。人们称他是农村经济的血液,受到广泛的重视和关注。全球重视发展合作社的地方,都首先重视建立信用合作社。目前已有125个国家建有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银行,有近3亿社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中央苏维埃开始,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和建国以后,一直重视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在信用社已普及到全国所有乡、镇和部分行政村。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开始归人民银行管,后来归农业银行管,改革开放后,脱离农业银行,又转归人民银行管。2003年形成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地方政府分工协作共同管理。20038月在浙、鲁、赣、黔、吉、渝、陕、苏8省市进行改革试点,20048月又扩大到全国进行改革试点。据报载,200311月全国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已实现了全行业扭亏为盈,到11月底利润总额1.48亿元,结束了自1994年以来连续亏损局面。经过4年多试点,又取得了新的成绩。20058月底统计,信用社不良贷款率比重由2002年的37%,降到7.5%;支农贷款余额10300亿元,比2003年增长84.6%26个省建立了省联社,沪、京组建了商业银行,天津建立合作银行。

改革虽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信用社风险资金、不良贷款资不抵债的社还有相当比例,支农服务还需进一步改善,监管力度还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在改革中,部分地方改革工作值得重视。有的地方侧重改革管理体制,注重成立各级联社,搞大法人,对切实加强基层社工作,努力使基层社贴近农民,更加周到地为农业、农民服务,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注意了扭亏为盈,提高了贷款利率,使一些农民和农村企业望而生畏,不敢贷款,让民间高利贷又有抬头。银监会是银行信用社的监督机构,形成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职能矛盾。有的地方政府管、银监会管、人民银行管,财政、税务、审计部门也管,多头分管,基层社感到婆婆多、应付难。美国等国家,信用社有自己的全国行业组织管理,代表信用社争取政府、社会多方支持,特别是享受利率、税收的优惠,而我国管理部门多,但为信用社争取社会优惠方面却乏力。这些问题在进一步改革试点中应引起重视。

(作者单位: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合作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的几个问题
发行时间:2006-04-20
网站编辑:张毓琮
  
来源:研究所

合作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的几个问题

张毓琮

“合作社的本质是弱者的联合”。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市场经济越发展,市场竞争越激烈。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一些人成为优胜者,财富渐向他们集中,而另些人成为失败者,破产、失业,成为弱者,在富人不断增多的同时,穷人也渐渐增加,出现大批下岗、待业、闲散富余人员。这些弱势群众,求生存、求发展就要靠合作社组织起来互相帮助、共同致富。

市场经济离不开合作经济

18世纪中叶,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产生了全球第一个合作社——先锋社,受到各国的重视、纷纷效仿。现在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了各类合作社,入社人数达7.8亿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联盟、国际劳工组织在每年7月第一个周六定为国际合作社日,要发表文告,敦促各国政府重视帮助弱势人组织发展合作社。国际劳工组织2002年在日内瓦召开年会时,专门通过决议,呼吁全球重视支持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革命导师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中,多次论述了发展合作社的意义。我国在上世纪初最早在北京大学成立了学生消费合作社。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在安源煤矿成立,以后在中央苏区、抗日根据地、解放区都十分重视组织农民成立运销、信用、土地、犁牛、消费等合作社。毛泽东同志特别表扬了陕甘宁边区的延安南区合作社,专门撰写了《组织起来》、《论合作社》的文章。建国后,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了农村合作化高潮,农村普遍成立了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城乡手工业合作社和合作商店、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虽然由于缺乏经验,又受极“左”路线影响,但上世纪80年代后,在改革开放经济转型时期中,我国城乡各类合作组织总体上讲仍在继续完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同志多次讲到,完善与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现在全国有18类合作组织:(1)农村社区性合作社;(2)农村合作社办企业;(3)农村以产品为纽带的新型专业合作社;(4)农村供销合作社;(5)农村信用合作社;(6)城乡手工业合作社;(7)住宅合作社;(8)职工保险互助合作组织;(9)农村合作医疗组织;(10)城乡消费合作社;(11)城镇劳动就业服务合作组织;(12)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13)城乡居民社区服务合作社。数量较少的还有:(14)妇女就业合作社;(15)农业机械合作社;(16)科技合作;(17)运输合作;(18)旅游合作。上述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现在20多年,同其他各条战线一样,不断改革完善和不断发展前进,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壮大我国公有制经济实力、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城乡人民收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在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中取得了巨大成绩,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尤其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各类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作用更是党中央与国务院多次予以肯定的。

合作经济离不开政府、社会的支持和引导

合作经济是民有、民管、民得益的群众组织形式。合作制的7条原则中第一条就是合作社成员自愿参加,退社自由。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出现的、2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的以产品为纽带、连接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出口环节、形成科贸农、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一体化经营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广大农村涌现,就是广大农民在现代市场经济新条件中,自发地发展起来的。社会各界称之为农村新型的专业合作社。他们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跨村、跨乡、跨县、跨省组织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对推动一、二、三产业发展,丰富和发展国内、外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进程,将分散的农户同广阔的国内市场衔接起来,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是农村第一次改革浪潮;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农村第二次改革浪潮;专业合作社的涌现,大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第三次改革浪潮。

农民专业合作的迅速发展,是市场经济中农民扩大生产经营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各方面支持的结果。当地政府、财政、民政、工商管理部门和农村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科研机构、供销合作社等都分别予以支持和引导。他们组织示范带动、帮助建立市场,予以技术指导服务,与企业、商场挂钩组织各种培训,开拓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正确处理利益分配关系。浙江等地还公布了发展专业合作社条例、法规,财政、银行及时支持生产资金,税务部门减免相关税费。农民自发的要求必须同时得到社会各方面帮助,才可推动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2月成立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近两年时间,修改了数次草案,200597日又发出征求意见稿,现正在抓紧讨论修改,可望在近期能正式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建立、完善过程中,除了立法保障问题外,内部各项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分配关系、对外营销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品牌创立与保护及审计、税务等方面,都需要各方面进一步关注,具体帮助完善,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对覆盖农民最多的社区合作应有统一的看法

全国农村覆盖8.9亿农民的社区性合作组织(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在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共有194万个,2004年收入2558亿元。这一按农民居住社区组成的,以土地集体所有为主要特征的,执行农民土地承包制发包方职能的,从建国后50年代至今已有半个世纪历史,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合作组织,并且现在仍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合作组织,但有不少人对它产生误解,甚至否定它的存在。

一是否认它是合作社。他们的说法是“它不叫合作社,叫集团、叫公司,怎么说他是合作社呢?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明确指出:“人民公社原来的生产队或大队,在实行联产承包后,有的以统一经营为主,有的以分散经营为主,它们仍然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又进一步规定:“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体制,一般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可以叫农业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群众选定的名称”。当时如果叫合作社或联合社,民法通则也没有确认它的法律地位,没有法人资格,难对外经济交往,如签订合同、协议等,也没有一个合法的签证机关,只有叫公司或集团公司,才可在工商管理局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既然中央承认它是合作社,又让群众自己决定合作社的名称,而叫合作又不通,农民遂叫了公司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按合作社原则办事,为什么否定它是合作组织呢?

二是认为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合作是一回事,有前者,就无后者了。村民委员会是村自治组织,社区合作社是在合作化时期农民带着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等向合作社入股而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前者的成员是村民,后者的成员是社员。有不少地方村民和社员人数是一样的,但也有不少地方,两者不同,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后迁入农民较多的地方是如此。如广东全省村民委员会2.2万个,村经济联合社2.47万个,相差2700多个,随着乡村兼并,村民委员会数量还在减少,而村合作社、联合社的数量基本稳定不变。

三是借口村民委员会已代替了村合作社的职能,所以没有社区合作社了。198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5号文件规定:“乡村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公有土地形成的,与专业合作不同,具有社区性、综合性的特点”。它们“均应承担生产服务职能、管理协调职能和资产积累职能,尤其要积极为家庭经营提供急需的生产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组织资源开发,兴办集体企业,以增强为农户服务和发展基础设施的经济实力。”有的地方村民委员会代行村合作社的部分职能,是因为两个组织的领导人交叉任职,有些工作难以划得清楚,但土地公有是集体组织所有,这个基本事实是改变不了的。财政部公布的村财务、会计制度,前后两次很明确地写着是“村合作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制度,村社区性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财会管理上的界线是十分清楚的。

全国农村多数社区合作组织改革开放20多年,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每年办理土地发包合同的执行、兑现、协调、组织工作,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的双重经营体制,帮助和支持农户发展生产,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利用集体拥有的资产举办集体企业,重视保护和壮大集体积累,举办集体文化、体育、教育、福利设施,组织村级文明建设,尤其是支持农民组织专业合作,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少地方利用当地优势,创立农产品品牌,形成规模生产,加快农村城镇建设,通路、通电、通自来水、改造民居、改善群众生活。涌现了不少小康村,这些村农民住上漂亮的别墅,有不少人买了农用车、拖拉机、甚至小汽车,户户都有了大额存款,家家有电视机、电话机、微波炉、VCD、宽带网,老人和儿童得到很好的照顾,每天集体供奶、学生上学免费、农民看病免费或享受大病统筹,社会治安良好,一派和谐气氛。农民过上天堂般的生活,群众都称赞合作社办得好,感谢党的好领导。

全国按行政村统计,有村级社区合作组织652339个,其中,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上的村,有445314个,为总村数的68.29%。其中,人均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村2335个,总数的0.35%;人均收入在3万以上的村65个约占1%。全国最有名的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有2000人,主要靠集体企业,2003年收人105亿元,2004年收入200亿元,人均分配收入6.64万元,集体积累超过1.66亿元,人均11.07万元。现在家家住别墅,户户有轿车。华西村富了又合并了14个村,共25830人,面积23.36平方公里,他们实行一分五统,一分是村企分开,五统是经济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工统一安排、福利统一发放、村建统一规划。浙江省杭州市肖山区航民村339户、1055人,主要靠集体办的印染厂、电厂、染料厂、纺织厂20多个企业等,2003年收入24亿元,2004年达到30亿元,平均每户有集体积累折股100万元以上,每户有房屋、家电、汽车等固定资产和存款100万元。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840户、3180人,靠卖小麦、制方便面、啤酒、锅巴、食品发展,村办企业26个,一年产值14.2亿元。村民享受着14项免费:吃水、用电、用气、住房、学生上学、村民就医……村里有幼儿园、敬老院、卫生所、文工团、电影队、图书室、阅览室。每户92平方米居室和电视机也都是集体免费供给社员,村民早上唱东方红,晚上唱社会主义好,社会安定,无偷盗、打架、斗殴,家家没有防盗窗防盗门,老百姓幸福平安,一派和谐气氛。日本人看后写文章《中国的毛邓村》。此外,吉林四平市的红咀村、河北唐山半壁店村、石家庄柳辛庄村、北京韩村河村、卖店村、大营村、江苏太仓市太星村、浙江东阳市花园村、奉化膝头村、河南新乡刘庄村、山东充州小马青村、江西萍乡菜场村、南昌进顺村、湖南长沙印山村、辽宁大连后石村、河北晋州市周家庄乡、广西南宁西津村、江苏常熟蒋巷村……全国已有2300多个这样的小康村。这些村代表了我国在党的领导下农民走合作社道路的初步成果,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应该承认它们的合作社性质,帮助他逐步完善并总结它们的经验、教训,推广它们成功的经验,组织其他地方学习、推广,带动更多的农民加快小康建设的步伐。

四是还有的人借口这些村合作社办企业大量吸纳外乡、外县、外省,甚至港、澳地区的劳动力、技术人员,是雇佣工人,因而已丧失与改变了合作社的性质。的确,华西村有2万多外地劳力,航民村、南街村等,各有1万多工人,还有香港、日本、韩国的技术人员。但是这都是生产、经营扩大后,必然会出现的情况,一个村合作社兴办几十个企业,只靠本村的劳力、技术人员是万万不可能的,又要发展合作社经济,又不能雇佣职工和技术人员,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全球有名的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社,所属的几十个大小企业也不仅雇佣西班牙人,还雇佣大量外国人,全世界都仍然承认他们是优秀的合作社。我认为,合作社不断发展经济,对合作社和对国家、地方经济都是大大有益的,是天经地义的举措。经济发展了,企业增加了,必然会雇佣众多的社外劳力和技术人员,也是十分正常的。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政策和分配政策,才可符合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绝不能又让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又不允许他雇佣所需劳力和人才,做这种自相矛盾、违背客观规律的蠢事。据了解,前面所述的村合作社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避免合作社从事“雇佣”、“剥削”。如有的村,允许3年以上的职工加入本村合作社,同其他社员一样,享受企业主人、每年分红的权利;有的村办企业采取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让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分配,同社员一起管理企业、享受企业的合法利益等。

总之,对于农村社区合作社,应该重视他、研究他、帮助他、支持他,推广他们的经验,而不应否认他、遗弃他、指责他,甚至诋毁他。要知道他们是中国13亿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9亿多农民,他们经过曲折的道路成长了,我们能不承认他、不关注他吗?

信用社改革首先应坚持更好地为农村、农业特别是农民服务

资金、货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催化剂、黏合剂的作用。资金可以使诸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整合,形成新的生产力。信用合作社正是群众资金合作互动、调剂余缺的最佳的组织形式。人们称他是农村经济的血液,受到广泛的重视和关注。全球重视发展合作社的地方,都首先重视建立信用合作社。目前已有125个国家建有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银行,有近3亿社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中央苏维埃开始,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和建国以后,一直重视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在信用社已普及到全国所有乡、镇和部分行政村。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开始归人民银行管,后来归农业银行管,改革开放后,脱离农业银行,又转归人民银行管。2003年形成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地方政府分工协作共同管理。20038月在浙、鲁、赣、黔、吉、渝、陕、苏8省市进行改革试点,20048月又扩大到全国进行改革试点。据报载,200311月全国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已实现了全行业扭亏为盈,到11月底利润总额1.48亿元,结束了自1994年以来连续亏损局面。经过4年多试点,又取得了新的成绩。20058月底统计,信用社不良贷款率比重由2002年的37%,降到7.5%;支农贷款余额10300亿元,比2003年增长84.6%26个省建立了省联社,沪、京组建了商业银行,天津建立合作银行。

改革虽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信用社风险资金、不良贷款资不抵债的社还有相当比例,支农服务还需进一步改善,监管力度还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在改革中,部分地方改革工作值得重视。有的地方侧重改革管理体制,注重成立各级联社,搞大法人,对切实加强基层社工作,努力使基层社贴近农民,更加周到地为农业、农民服务,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注意了扭亏为盈,提高了贷款利率,使一些农民和农村企业望而生畏,不敢贷款,让民间高利贷又有抬头。银监会是银行信用社的监督机构,形成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职能矛盾。有的地方政府管、银监会管、人民银行管,财政、税务、审计部门也管,多头分管,基层社感到婆婆多、应付难。美国等国家,信用社有自己的全国行业组织管理,代表信用社争取政府、社会多方支持,特别是享受利率、税收的优惠,而我国管理部门多,但为信用社争取社会优惠方面却乏力。这些问题在进一步改革试点中应引起重视。

(作者单位:中国合作经济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