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视发展集体经济 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刘 刚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因此,发展集体经济是党和国家历来强调的重大方针政策。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提出,要“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充分肯定了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了集体经济发展。
但是,当前在社会上却出现了种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错误论调。一是集体经济“退出论”。主张集体资本要从企业中退出,要“集退民进”,让民营经济“登堂入室”。这种“退出论”,实质上是取消集体经济论。二是集体“过时论”。认为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是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已经过时。三是集体经济“消亡论”。认为集体经济是天生效率低、效益差,没有生命力,必然走向消亡。这些错误论调,离了的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制定的方针政策,严重干扰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议市府有关部门,在“十一五”期间,重视集体经济,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这是因为:
一、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指出:“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党中央的指示,为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十一五”期间,应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指示,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当前集体经济处境困难,出路何在?集体经济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但是,集体经济改革的目标,不是“改掉”,取消集体经济,也不是“改向”,实行私有化,而是通过改革,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基本特征的新型集体济,诸如专业合作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这些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旺盛生命力,有着广阔发展前途。目前,全市仅股份合作制企业就有11500家,从业人员28.8万人,注册资本金96.5亿元,其中国有集体投资占13.1%,职工个人投资占60.4%,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占26.5%。政府部门要创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良好环境,在政策上扶持这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随着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它必将成为公有制经济的坚实支柱。
二、发展集体经济是推动上海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上海国民经济有四大支柱,即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2004年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国有占50%,集体占10.6%,私营占13.54%,外资及其他约占25%。集体经济是上海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才能“四轮驱动”,调动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资源,推动国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发展集体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集体经济是上海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在经济上全面协调发展;在分配上公平、公正;在政治上发扬民主,人人平等。发展集体经济符合这些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集体企业实行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合作,民主管理,人人平等。集体企业实行这些原则,能够做到职工之间互惠互利,和谐相处,休戚与共,风雨同舟,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四、发展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发展集体经济则是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首先,集体经济适合我国生产力水平。当前我国生产力还不够发达,而且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国情。集体企业是容纳不同层次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它的组织规模可大可小,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它既可容纳手工劳动和半机械化的生产力,也可容纳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先进生产力。正因为集体企业对生产力兼容性很大,它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
其次,集体企业实行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既实行共同劳动,互助合作,发挥群体优势,又实行资本联合,允许职工集资入股,享有集体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使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成为企业真正主人。职工的劳动成果,归劳动者共同享有,以按劳分配为主,可以防止两极分化,能够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劳动群众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上述几点充分说明,集体经济在上海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才能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