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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06-04-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 陈士能

新型集体经济是相对传统集体经济而言的,其内涵,既包括产权明晰,更是指集体经济多种新的实现形式。我国的集体经济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一些传统的集体企业通过改革改制,明晰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展现出新的活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有了新的认识。

一、党和国家的支持是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和支持集体经济,对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及理论创新给予了多方面的肯定和支持,其中有三个方面的意义是极其深远的。

一是党的十五大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精辟阐述。党的十五大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内涵进行了精辟阐述:第一,“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里所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创新的概念,是改革中出现的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第二,“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富裕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这里既肯定了集体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又强调了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我们认为“多种形式”,体现了新型集体经济的重要特征。党的十五大把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提升到“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上来要求,是对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的明确肯定。第三,“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里提出实行“两个联合”,是对新型集体经济内涵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新形势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正确指向。

二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指明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向。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问题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1)“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对集体经济在新形势下重要作用的再次强调。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容易产生贫富差距拉大的负面效应。因此集体经济应当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其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这是党和国家所期待的。(2)“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这是要求集体企业必须坚持走改革之路,并通过改革发展成为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3)“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这是对集体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即集体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明晰产权,改革的目的不是要把集体经济“改掉”,而是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三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明确的支持。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宪法》和党的十六大文件中都重申和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对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再次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法律的支持。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的支持是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保证,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新型集体经济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二、新型集体经济成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形式

新型集体经济是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与传统集体经济相比至少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第一,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不再是政府的附庸;第二,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实行“个人所有,集体占有”,劳动群众对企业有控制权,是企业的主人;第三,建立了新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不是雇佣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合作关系;第四,实行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劳动群众在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取得劳动分红、股金分红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益。这种新型的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机制的有效结合。

一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要求。新型集体经济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把单个的资源(人力、资本、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既在生产力的发展上体现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又在生产关系的变化上体现了公有制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转变是向联合生产方式的转化,符合生产社会化的要求,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是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化方向相一致。

二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方式,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的主要手段是配置资源,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新型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而这种公有制经济有明晰的产权边界,它的产权主体是市场经济中特定的利益群体,因而有追求资源配置合理性和资源利用充分性的内在机制,容易与市场经济融合。

三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多种资本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能提高创造社会财富的效率,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把劳动群众的个人资本融合为公有资本的功能,使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资本,成为有产者,劳动群众既能取得工资收入,又可通过财产和股权取得资本收入,有利于实现劳动群众的共同富裕。

四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一个战略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经济体制转轨还需要一个过程,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有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考验,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实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键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新型集体经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坚持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一方面,新型集体经济有独立的资产、明晰的产权,形成了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能够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由于劳动者是资产的所有者,在制度上消除了不公正的根源。职工共同劳动,经济上实行民主管理,收益与风险由全体职工分享和共担,职工既有民主管理的权利和参加劳动按劳分配的权力,又有入股分红享受资产收益的权利,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发挥,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推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三、新型集体经济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扬弃和提升

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传统集体企业发展成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这是必然趋势。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传统集体经济的改革拓展了思路,这些思路是多方面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1)新型集体经济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这是对单一公有制理论的实质性突破。我国传统集体企业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改变了原有的产权制度,实行财产“归大堆”、“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政策,只认可共同所有,排斥个人所有,职工与集体资产没有了联系。在这种产权制度下,集体资产按照“二国营”模式运行,集体资产支配权事实上很难落实到“劳动者集体”手里。因此,这种传统的集体企业缺乏了活力。

传统集体经济框架排斥个人所有权,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的真实含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这样的论述:我们要建立的公有制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的观点表明,社会主义并不排斥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当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建立个人所有制,即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

新型集体经济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及“个人所有,集体占有”的产权制度,其财产在价值形态上可以量化到劳动者个人,但在实物形态上不由个人支配,而由集体占有和支配。这就是在共同占有基础上,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将企业共同共有与劳动者按份共有结合起来。这样的产权制度使所有者真正到位,解决了传统集体企业终极产权不到位的问题。

2)新型集体经济是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但这种公有制经济不同于国有经济,它的资本来源于劳动群众,是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新型集体经济确立了“民本经济”的观念,恢复了集体经济的本来面貌。

新型集体经济突出了集体经济“民本”的特点。首先,在产权上由劳动者的投资为主体,实行“民有”,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其次,在经营上实行“民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三,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劳动者通过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参与企业的决策活动。第四,在经济利益上实行“民享”,职工在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根据自己对企业的投资享有资本性收入。第五,在经营风险上实行“民担”,劳动群众以自己对企业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出现的经营风险。这种民本经济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可以使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迸发出来,使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

3)新型集体经济有多种实现形式。传统的集体企业是封闭性的,不吸收企业外企事业单位投资,产权结构单一。这几年在改革发展中,打破了集体企业的封闭性,集体资本开始向其他经济组织延伸、渗透,促进了集体企业不断发展,各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不断涌现。从全国集体企业改革的实践来看,新型集体经济出现了以下几种实现形式:新型的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相互参股的联合经济组织等。集体经济的这些实现形式,做到了产权明晰,各种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拓展了集体经济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四、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我国将进入“十一五”规划发展的新时期,这是新型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但不可否认,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有些人对集体经济的发展前景产生疑虑,有的甚至提出了集体经济已“过时”、应“退出”、“消亡”等等,一些同志只谈发展私营、个体,不讲发展集体经济;二是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缺乏具体政策,所谓面向不分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革发展政策,但在集体企业实际上得不到贯彻落实,同时也缺乏更完善的法律支持。因此,为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一项十分迫切而重要的任务。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设性意见:

1、尽快出台全国性《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了指导和帮助各类城镇集体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鼓励和支持“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建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全国性《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

2、加快立法工作,以法律保障集体经济改革和多种形式发展

最近,正在全国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吸纳了不少建议,对集体所有资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保护作了规定,这有利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但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利于解决和规范集体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要修改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作为城镇集体企业唯一的一部法规,《条例》自1992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完善和经济发展,有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形势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必须抓紧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合作经济是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要加快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专题研究,尽快制定《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发展的具体办法》、《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或《职工持股制度管理规定》等规范性规章,以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职工持股的发展,实现国有、集体、个人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3、改善改制企业的政策环境

要关注集体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工作,注重研究筹集企业改制成本资金。各地政府、联社和企业应共同承担集体企业改制成本。要统筹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企业欠缴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费用以及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企业解决职工安置费用存在缺口,不足部分应参照国有企业以企业有效资产或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按一定程序纳入改制成本,若仍有不足,则由财政予以支持,负责兜底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经营好的集体企业可以在集体资产中划出部分作为企业退休职工补充养老保障费用。改制中允许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集体企业,按照《破产法》规定依法实施破产,享受相关政策;对集体企业应一视同仁地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各项政策;在“十一五”规划中要积极倡导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4、大力宣传“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

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宣传,有利于营造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当前,要着力宣传以“两个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一要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二要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三要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劳动者实现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四要积极倡导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大胆地进行集体企业的改革创新,推动新型集体经济蓬勃发展。建议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工业、农业、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依托专业学会、社会科学研究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开展“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课题研究。研究“两个联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新内涵,是对马克思主义有关集体经济理论的继承创新;研究“两个联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研究“两个联合”是劳动者“手拉手”,通过自己劳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研究“两个联合”是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产权主体多元,产权结构开放,劳动者取得控制权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5、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建立为新型集体经济服务的体系

新型集体经济的多种组织形式,十分需要社会和政府的指导与帮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力量指导集体经济深化改革,建议国家发改委适时制定意见,实行宏观管理与政策指导,为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运行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0多年来,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联社)为我国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后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建议政府部门要发挥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好帮手”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对新型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及各类集体经济研究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新型集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指导、培训与服务。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推进新型集体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此文是陈士能在2005年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上发言节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06-04-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 陈士能

新型集体经济是相对传统集体经济而言的,其内涵,既包括产权明晰,更是指集体经济多种新的实现形式。我国的集体经济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一些传统的集体企业通过改革改制,明晰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展现出新的活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有了新的认识。

一、党和国家的支持是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和支持集体经济,对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及理论创新给予了多方面的肯定和支持,其中有三个方面的意义是极其深远的。

一是党的十五大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精辟阐述。党的十五大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内涵进行了精辟阐述:第一,“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里所讲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创新的概念,是改革中出现的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第二,“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富裕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这里既肯定了集体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又强调了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我们认为“多种形式”,体现了新型集体经济的重要特征。党的十五大把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提升到“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上来要求,是对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的明确肯定。第三,“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里提出实行“两个联合”,是对新型集体经济内涵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新形势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正确指向。

二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指明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向。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问题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1)“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对集体经济在新形势下重要作用的再次强调。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容易产生贫富差距拉大的负面效应。因此集体经济应当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其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这是党和国家所期待的。(2)“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这是要求集体企业必须坚持走改革之路,并通过改革发展成为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3)“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这是对集体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即集体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明晰产权,改革的目的不是要把集体经济“改掉”,而是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三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明确的支持。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宪法》和党的十六大文件中都重申和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对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再次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法律的支持。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的支持是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保证,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新型集体经济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二、新型集体经济成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形式

新型集体经济是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与传统集体经济相比至少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第一,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不再是政府的附庸;第二,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实行“个人所有,集体占有”,劳动群众对企业有控制权,是企业的主人;第三,建立了新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不是雇佣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合作关系;第四,实行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劳动群众在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取得劳动分红、股金分红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益。这种新型的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机制的有效结合。

一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要求。新型集体经济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把单个的资源(人力、资本、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既在生产力的发展上体现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又在生产关系的变化上体现了公有制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转变是向联合生产方式的转化,符合生产社会化的要求,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是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化方向相一致。

二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方式,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的主要手段是配置资源,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新型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而这种公有制经济有明晰的产权边界,它的产权主体是市场经济中特定的利益群体,因而有追求资源配置合理性和资源利用充分性的内在机制,容易与市场经济融合。

三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多种资本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能提高创造社会财富的效率,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新型集体经济具有把劳动群众的个人资本融合为公有资本的功能,使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资本,成为有产者,劳动群众既能取得工资收入,又可通过财产和股权取得资本收入,有利于实现劳动群众的共同富裕。

四是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一个战略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经济体制转轨还需要一个过程,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有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考验,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实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键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新型集体经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坚持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一方面,新型集体经济有独立的资产、明晰的产权,形成了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能够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由于劳动者是资产的所有者,在制度上消除了不公正的根源。职工共同劳动,经济上实行民主管理,收益与风险由全体职工分享和共担,职工既有民主管理的权利和参加劳动按劳分配的权力,又有入股分红享受资产收益的权利,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发挥,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推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三、新型集体经济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扬弃和提升

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传统集体企业发展成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这是必然趋势。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传统集体经济的改革拓展了思路,这些思路是多方面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1)新型集体经济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这是对单一公有制理论的实质性突破。我国传统集体企业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改变了原有的产权制度,实行财产“归大堆”、“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政策,只认可共同所有,排斥个人所有,职工与集体资产没有了联系。在这种产权制度下,集体资产按照“二国营”模式运行,集体资产支配权事实上很难落实到“劳动者集体”手里。因此,这种传统的集体企业缺乏了活力。

传统集体经济框架排斥个人所有权,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的真实含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这样的论述:我们要建立的公有制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的观点表明,社会主义并不排斥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当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重新建立个体私有制,而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建立个人所有制,即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

新型集体经济实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相结合”及“个人所有,集体占有”的产权制度,其财产在价值形态上可以量化到劳动者个人,但在实物形态上不由个人支配,而由集体占有和支配。这就是在共同占有基础上,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将企业共同共有与劳动者按份共有结合起来。这样的产权制度使所有者真正到位,解决了传统集体企业终极产权不到位的问题。

2)新型集体经济是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但这种公有制经济不同于国有经济,它的资本来源于劳动群众,是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新型集体经济确立了“民本经济”的观念,恢复了集体经济的本来面貌。

新型集体经济突出了集体经济“民本”的特点。首先,在产权上由劳动者的投资为主体,实行“民有”,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其次,在经营上实行“民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三,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劳动者通过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参与企业的决策活动。第四,在经济利益上实行“民享”,职工在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根据自己对企业的投资享有资本性收入。第五,在经营风险上实行“民担”,劳动群众以自己对企业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出现的经营风险。这种民本经济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可以使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迸发出来,使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

3)新型集体经济有多种实现形式。传统的集体企业是封闭性的,不吸收企业外企事业单位投资,产权结构单一。这几年在改革发展中,打破了集体企业的封闭性,集体资本开始向其他经济组织延伸、渗透,促进了集体企业不断发展,各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不断涌现。从全国集体企业改革的实践来看,新型集体经济出现了以下几种实现形式:新型的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相互参股的联合经济组织等。集体经济的这些实现形式,做到了产权明晰,各种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拓展了集体经济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四、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我国将进入“十一五”规划发展的新时期,这是新型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但不可否认,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有些人对集体经济的发展前景产生疑虑,有的甚至提出了集体经济已“过时”、应“退出”、“消亡”等等,一些同志只谈发展私营、个体,不讲发展集体经济;二是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缺乏具体政策,所谓面向不分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革发展政策,但在集体企业实际上得不到贯彻落实,同时也缺乏更完善的法律支持。因此,为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一项十分迫切而重要的任务。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设性意见:

1、尽快出台全国性《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了指导和帮助各类城镇集体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鼓励和支持“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建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全国性《深化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

2、加快立法工作,以法律保障集体经济改革和多种形式发展

最近,正在全国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吸纳了不少建议,对集体所有资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保护作了规定,这有利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但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利于解决和规范集体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要修改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作为城镇集体企业唯一的一部法规,《条例》自1992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完善和经济发展,有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形势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必须抓紧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合作经济是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要加快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专题研究,尽快制定《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发展的具体办法》、《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或《职工持股制度管理规定》等规范性规章,以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职工持股的发展,实现国有、集体、个人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3、改善改制企业的政策环境

要关注集体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工作,注重研究筹集企业改制成本资金。各地政府、联社和企业应共同承担集体企业改制成本。要统筹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企业欠缴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费用以及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企业解决职工安置费用存在缺口,不足部分应参照国有企业以企业有效资产或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按一定程序纳入改制成本,若仍有不足,则由财政予以支持,负责兜底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经营好的集体企业可以在集体资产中划出部分作为企业退休职工补充养老保障费用。改制中允许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集体企业,按照《破产法》规定依法实施破产,享受相关政策;对集体企业应一视同仁地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各项政策;在“十一五”规划中要积极倡导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4、大力宣传“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

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宣传,有利于营造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当前,要着力宣传以“两个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一要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二要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三要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劳动者实现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四要积极倡导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大胆地进行集体企业的改革创新,推动新型集体经济蓬勃发展。建议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工业、农业、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依托专业学会、社会科学研究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开展“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课题研究。研究“两个联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新内涵,是对马克思主义有关集体经济理论的继承创新;研究“两个联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研究“两个联合”是劳动者“手拉手”,通过自己劳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研究“两个联合”是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产权主体多元,产权结构开放,劳动者取得控制权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5、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建立为新型集体经济服务的体系

新型集体经济的多种组织形式,十分需要社会和政府的指导与帮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力量指导集体经济深化改革,建议国家发改委适时制定意见,实行宏观管理与政策指导,为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运行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0多年来,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联社)为我国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后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建议政府部门要发挥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好帮手”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对新型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及各类集体经济研究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新型集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指导、培训与服务。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推进新型集体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此文是陈士能在2005年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上发言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