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力发展“两个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
——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纪要
由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联合召开的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第三届上海市社科学术年会暨纪念研究会成立20周年,于2005年11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政协三楼丽都厅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黄关从出席会议并致辞。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国务院国资委维护稳定办公室副主任周放生,上海市政协领导,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国资委、市小企办、市税务局和市社联、市社团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以及市民建、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有关同志、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研究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等近150人。《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企业》等新闻媒体记者也相继到会并给予报道。会后,上海市政协主席蒋以任会见部分与会同志。
这次论坛的主题是:阐述新型集体经济的产生、发展及其在我国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从理论和实践上总结成功经验,倡导集体、国有、个人、外资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集体经济新形式。提交大会的论文共有15篇,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范大政在论坛上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主题报告,周放生、陈兆忠、庄子群、蔡伟飞、马艳、张兆安等6名领导、专家做了专题发言。
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要准确“定位”、“定向”,多作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在讲话中强调,新型集体经济在产权上由劳动者的投资为主体,实行“民有”,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在经营方式上实行“民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确定经营者的生产方式和人选,自主选定企业的用工制度,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劳动者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及其他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的决策活动;在经济利益上实行“民享”,职工在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根据自己对企业的投资享有资本性收入,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也享有终极所有权;在经营风险上实行“民担”,劳动群众和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一样,以自己对企业的出资额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这种以民有、民营、民主、民享、民担为特点的“民本经济”可以把劳动者的创新精神激发出来,使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迸发出来,使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黄关从说,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加快改制,调整结构,集体经济取得很大发展,为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发展地方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集体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指出,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又强调要“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他认为,集体经济的改革要深入研究解决“定位”、“定向”,在发展中求生存、求壮大。一是继续为解决再就业问题作贡献。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三是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大型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和配套产品。他说,只要勇于克服困难,坚持边改革、边发展,集体经济就会有美好的明天。
“两个联合”是新型集体经济的时代特征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范大政在发言中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对城镇集体企业的管理一直沿用了管理国有企业的办法,形成了“二国营”的管理模式。而“二国营”管理模式主要的弊端是:(1)把集体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同产权归属混为一体,认为企业归谁管,产权就归谁所有,企业劳动者失去所有权。(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集体企业,企业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3)在分配上参照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企业缺乏分配的自主权。(4)集体企业的领导干部由主管部门委派,剥夺了企业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在“二国营”的体制下,我国城镇集体企业的性质特点和优势荡然无存,成为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因此传统集体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要生存发展必须走坚持改革发展之路。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为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好集体企业,不少城镇集体企业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打破了过去僵化的“二国营”管理模式,创造了一大批形式多样的新型集体经济,诸如合作制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这些新型集体经济,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中,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事实证明,新型集体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实支柱。
范大政从理论和实践上就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及其基本特征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两个联合”的论断,集中体现了新型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为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依据。与传统的集体经济相比较,新型集体经济在继承传统集体经济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创造,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主要表现在:
(1)企业产权清晰化。新型集体经济改变过去集体企业产权关系模糊,明确企业产权主体,使产权成员边界可界定,从而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
(2)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新型集体经济通过改革,改变了集体企业产权主体单一和产权结构的封闭性,实行员工持股,多元投资,可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嫁接、兼容,共同发展。
(3)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化。新型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企业领导人大都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做法,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生产的科学管理体制。既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又保证企业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实现企业的科学、有效管理,提供体制保障。
(4)企业机制市场化。新型集体经济实行政企分开,使集体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的主体,增强了企业活力。
(5)劳动和资本收益共享化。新型集体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企业中劳动者有两次分配。第一次按照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劳动贡献获取工资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第二次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获取股权的收益,实行按资分红。集体企业实行劳动和资本共享利益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新型集体经济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与我国的国情、国体和国制相一致,是真正的、公正的、公平的、公道的民本经济,因而更具有宽阔的生存发展空间。
新型集体经济概念是一个理论的突破
上海市城镇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陈兆忠在发言中强调,新型集体经济的概念借鉴了“国有企业到国有控股企业”概念的变化经验。看待集体经济的体量决不能只看传统集体企业的数量,必须从集体资本的本体和延伸部分综合考虑,这样才能全面地反映出集体经济的总量状况及对国民经济的贡献。2004年我国集体经济的总量已占全国总量的22%。据统计,1978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平均增速为9.4%,国内生产总值总量从3000多亿元增至2004年的13万多亿元,其中集体经济创造的增加值从1000多亿元发展到30000多亿元,增长了30多倍。集体经济要像国有经济一样,从社会化、市场化、产权多元化方式等大概念思考发展。在纯集体企业数量出现萎缩(这并不是坏事)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促使集体经济向新的经济领域延伸,向混合所有制经济渗透,不断充实集体经济的内涵,扩大集体经济的范畴,探索集体经济实现的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新型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他认为,提出新型集体经济的概念,有利于形成产权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劳动用工市场化、利益分配要素化和企业制度现代化等方面得到延伸,更具旺盛的生命力。改制后的新型集体企业恢复了集体经济原有的活力。据统计,上海市郊区城镇集体经济系统,工业总产值2002年增长20.9%、2003年增长22.5%、2004年增长23.8%,工业利润2002年增长5.4倍、2003年增长36.7%、2004年增长38.7%,生产速度和经济效益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平稳较快增长,主要是得益于新型集体经济的新生和发展。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蔡伟飞也用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革取得的优异成绩,论证了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他说,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是宝钢实行主辅分离的产物。自1986年9月创立之初到2005年6月末,开发总公司的职工人数从6000余人增加到15000余人。其中,接收安置了宝钢二期、三期征地工5800多人,家属工1900多人;接收安置了宝钢主体富余人员近8100人次。2004年末,开发总公司总资产76亿元,其中集体资产38亿元;净资产总数29亿元,其中集体净资产14亿元。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1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亿元。
新型集体经济是中国化的合作经济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艳在专题发言中分析了我国传统集体经济与新型集体经济的界桩,提出新型集体经济是中国化的合作经济,并着重阐述了我国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要注重的三条原则。
第一,自愿自由为主,有限开放与政府引导为辅。她认为自愿是合作经济的第一原则,是合作经济存在的基本前提,也是合作经济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我国传统集体经济经济组织的“自愿”度不大,政府行政命令过强。同时,要考虑到有限开放原则和政府引导原则。这三方面原则并不具有同等地位,其中,必须以自愿原则为主,其他原则为辅。
第二,以“劳动联合为主”,“资本联合”为辅。她认为合作经济本身就是一种资本和劳动相结合的经济组织,成员带着财产或资金入社,同时,他们又在与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交易或在合作经济组织中从事生产劳动,所以,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是资本所有者和生产者的统一,其最本质特征是劳动控制资本,资本联合从属于劳动联合。在“按份所有”和“共同共有”的关系中,以“按份所有为主”,“共同共有”为辅。坚持“一人一票”为主,“一股一票”为辅;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配为辅。
第三,坚持内部以非盈利性为主,外部以盈利性为辅的原则。合作经济最初的宗旨是要为社员提供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合作经济组织的商业化和盈利化倾向加重。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发展起来后,政府的优惠政策逐渐减少,以及征缴营业税。由于资金来源的减少,迫使合作经济组织超出传统的会员范围,增强资金基础,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与以往合作经济非盈利性的原则相违背。但在内部必须坚持以非盈利性为主。
对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的建议
国务院国资委维护稳定办公室副主任周放生在提供的《集体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论文中,强调指出,集体企业发展,应重点解决以下六个问题:一是尽快出台全国性集体经济改制的法律法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和明晰集体企业的产权主体。二是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遵循“谁投资谁所有”与“谁积累谁所有”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改制的集体企业要同时改变职工劳动关系,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方式同样既可以是企业的股权,也可以是现金或债权。集体企业的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时,应由地方政府帮助解决,有联社资产的,可由联社、地方政府共同解决。四是适当考虑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利益。五是联社组织可转为合作经济行业管理协调机构。长期以来,手工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联社组织通过成员单位上缴利润和管理费形成了合作事业基金,要为成员单位服务,指导和扶持成员单位发展。六是应明确负责制定集体经济改革、改制政策的政府部门。
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咨询部主任张兆安研究员和民建上海市委调研部部长庄子群对上海集体经济未来发展的基础和路径选择进行了研究和思考,提出建议。他们认为,当前还是应该紧紧抓住以下三条主线,继续深化改革,谋求稳定发展。第一条主线是改善发展环境。上海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整体发展环境的支撑。为此,当务之急应该抓紧出台顺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的集体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上海集体经济的未来发展能够起到引导、规范的作用。同时,还要在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予以继续改善。第二条主线是明晰产权主体。探索与创新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集体经济未来发展的突破口。第三条主线是深化企业改革。从总体把握的角度来看,在联社这个层面上,要结合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通过新法规、新政策的探索和推行,落实社会法人地位,明晰其作为集体资产出资人地位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会议还表彰了36个先进团体会员、42篇优秀研究成果,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研究会有关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人事调整的决议。(骆德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