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
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 赵兴泉
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以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等都离不开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力支撑。本文在澄清认识误区的基础上,辨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必要性,系统总结各地的发展模式,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准确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地位与作用
村级集体经济是伴随集体化运动发生、发展起来的。它历经了农村改革开放的洗礼,经受了市场经济的考验,在坎坷中不断前进,在磨难中得到发展,并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显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仍有不少人对村级集体经济持怀疑态度,存在不必发展、不需发展,或者发展不起来等消极思想。
1.“过时论”。有人认为,村级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纷纷改制的大背景下,村级集体经济同样应该让位于个私和民营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潮流,势必会不断衰退直至消亡。这一观点,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同于兴办集体企业,片面地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就是“办工厂、上项目、找贷款、办企业”,没有把握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已经从直接兴办经营企业向运营管理资产转变,没有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要方式已经向资源开发、资产经营、物业租赁等方面转变,步入了僵硬的机械唯物主义认识误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可见,村级集体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前提。从实践看,集体经济本身不仅没有过时,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2005年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年总收入达120.6亿元,每村平均34.1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1.7%和15.4%,比2000年增长了56.2%和85.8%。
2.“无需论”。有人认为,新农村建设资金不需要通过村集体经济也能得到解决,其理由是农村公共产品是由政府与村集体提供,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可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来提供:村集体提供部分可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来解决;此外,工商业主、企业等社会各界也会加大投入共建新农村。这一观点,既没有充分考虑国家财政实力总体还不强、公共财政离全面覆盖农村的目标尚需相当长时期的客观事实,也没有认识到广大农民还不够富裕、发展和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尚捉襟见肘的现实状况,步入了脱离实际的空想主义误区。确实,随着我国总体进入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阶段,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统筹城乡发展、更加重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更加重视支持新农村建设。然而,不能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依附于财政的扶持和工业的反哺,必须把外界的支持和自身的发展结合起来,才能顺利推进新农村发展。现实中,村级集体经济依旧是新农村建设投入的主体,离开了集体经济的支撑,新农村建设便成空中楼阁。据对全省138个村的抽样调查显示,2005年集体经济在村级生产性与生活性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中分别占了61.1%、60.7%,在公共设施建成后运营维护费用中占88.1%。
3.“无用论”。有人认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小,无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不必提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而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发展农村工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上。这一观点主要以当期农民增收、GDP增长为唯一目标取向,单纯以经济绩效为行动指南,只注重眼前经济效益,忽视了长远社会效益。事实表明,村级集体经济在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其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据138个村抽样调查,近三年来在国家、村集体、社会、农民四者投入村民社会福利与保障事业的资金中,村集体投入占70%以上。杭州拱墅区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05年社员(村民)实现人均分红2000余元,约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如果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事事都需要村民筹资筹劳,不仅会加重农民负担,而且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会逐渐丧失,进而使新农村建设失去有效的组织保障。
4.“无路论”。有人认为,自推行家庭承包制以来,农村集体土地该分的都分到户了,一些集体有形资产按农民要求能拆分的也都拆分完了,加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限额且有事难议、议而不决现象很普遍,发展经济所需的土地、资本、劳动等要素都不具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找不到支撑点,缺少门路。这一观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事实,但过分夸大了客观困难,没有看到集体在盘活土地存量资产、开发自然资源上的潜力,没有看到村级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的主观能动性,没有看到通过深化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激励效应。其实,浙江省不少地方,通过开发荒山荒地建设产业基地,开展土地整理换取折抵指标,盘活闲置校舍、厂房、办公楼、晒场等搞活资产经营,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等途径,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除上述误区外,少数人还存在一种因噎废食的心理作用,将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问题等同于村级集体经济本身的问题,认为集体经济是个不稳定因素,集体经济发展后势必带来管理、分配、营运等一系列的问题,做的不好村里矛盾就越突出,反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农村和谐社会构建。这些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相对立的观点,应彻底扭转。发展中的问题需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要一方面抓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放松,一方面千方百计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的地位,更有效地为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
二、认真总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与经验
近年来,浙江省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践中,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优势,搞活资产经营,开发主导产业,涌现了一批依靠集体经济致富的典型,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一)资源依托型。凭借土地、水、石材等特色自然资源,通过开发这些自然资源的经济潜力,拉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如瑞安塘下镇陈岙村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水资源,结合小流域治理,筑坝蓄水,为本村企业有偿提供工业用水,仅此一项每年就为村集体增收150万元。常山县青石镇和尚弄村,依托丰富的青石板资源,创办了青石加工厂,每年增加村级集体收入10多方元。定海区马岙镇马岙村利用荒山资源,与旅游企业合资发展观光农业,村级每年收取资源使用费6万元,且每隔三年递增5%。
(二)资产经营型。充分利用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规划的优势,通过盘活闲置场地、集体闲置货币资金,找准市场需求点,开展资本运作,实现资产增值。如海曙区粮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上海繁华地段购置商业用房5000余平方米,合作开办大酒店,投资年固定回报率高达12%。磐安县新渥镇宅口村,从农户普遍种植中药材的实际出发,为方便农户和药商进行药材交易,建设了中药材交易市场,市场摊位租给经营户每年为村集体创收20余万元。
(三)产业服务型。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本地特色农业、土特产品等优势,组建专业公司、加工企业以及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中介组织,采取“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偿服务,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以有偿服务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如柯城区花园街道上洋村,考虑到城镇建成区缺少较大容量的物资储存堆放地,利用毗邻家具市场的地理优势,通过盘活集体土地,建造了1.2万平方米的仓库,主动为城乡物资流通提供仓储服务,年创收60万元。
(四)项目孵化型。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开发旅游、中介、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借助农业项目带动,不断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乐清市淡溪镇黄塘村,利用1335亩山场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建成一批桔柑、枇杷、杨梅等水果基地,2005年全村水果收入达100多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4.17万元。长兴县林城镇午山岗村、后坟村,利用山坡荒地建起了个私企业孵化区,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0余万元。乐清市虹桥镇溪西村,原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从1995年开始移坟造地,开垦非耕地,建成占地265亩的非耕地工业小区,为村集体带来致富门路,200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45万元。
浙江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需要积极稳妥,找准自身的优势,把握好切入点,根据不同特点、不同基础,探索不同的发展路子,绝不能搞“一刀切”、“一哄而上”、“盲目跟风”。二是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坚持强村与富民相协调的原则,克服强村与富民两者偏离的倾向,既不能靠侵犯群众的利益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也不能随意加大村级集体经济非生产性支出,消耗积累资金,两者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三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改变过去那种政企不分的做法,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多样化的发展路子。四是始终坚持持续发展。不能走过去那种高消耗、低效益的路子,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整合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走出一条高效低耗、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三、科学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途径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必须不断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开拓增收途径,加快发展步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后盾。
(一)盘活存量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点,开拓新的发展领域,首先要考虑的是集体经济的原有资产积累,对其进行改造,以扩大规模。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对集体原有闲置的办公楼、厂房、祠堂和废弃学校等设施,通过整修或翻建,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培育稳定、可持续收入来源。盘活“四荒”资源,对村集体统管或农户承包的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可由村集体统一牵头,单独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创办农业基地,通过发包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通过对村集体统一经营或临时发包经营的采石场、沙场、茶果园、经济林、水面等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推行专业承包,实现收益最大化,提高资产的经营效益。
(二)依法经营土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土地是村级集体资产最重要的资源,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保障。全面开展村级土地、房屋资产的清查,积极开展宅基地、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用地面积,努力获取集体建设用地折抵指标,拓展集体资源运作空间。依法经营土地资产,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专业承包、招标经营等形式,搞活集体土地经营,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兴建园区,建造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开展物业租赁经营等。同时,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低水平扩张的发展模式,建立集约用地机制。村集体发展和引进建设项目,要按照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和绿地率指标,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鼓励推行一村一策,培育村级集体经济新亮点。按照“巩固发达村、壮大较发达村、减少欠发达村”的推进步骤,推行一村一策,不断挖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地处山区和以农业为主的村,充分利用当地的山林资源和农业用地相对较多的优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户或联合企业发展特色农业,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打响品牌。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品经济区域,或适于兴建市场的区位,以及已自然形成初级交易市场的村,兴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开辟村级集体的收入来源。对地处城郊结合部、集镇边、商贸工业区附近的村,可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投资兴建外来民工公寓、工商企业配套储运设施、三产经营用房等,搞好对外租赁经营。对资源丰富、基础条件相对成熟但自主资金缺乏的村,鼓励参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引进资本投资,引进项目开发,增加集体经营项目,扩大集体经营规模。
(四)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村级集体经济运作机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全体村民,建立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解决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产权主体缺位、权能结构错位、民主监督失灵等体制性缺陷,有助于建立起适应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为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管理高效”的全新运作平台。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在依法、民主、公正、合理方面下功夫。要把握改革的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决策,逐步建立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增强股份合作社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尽可能降低集体股的比例,减少集体股设置,以切实保护全体农民的利益。
(五)强化制度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开支审批、经济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把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支出科学、合理。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三委”会议制度、党员会议制度、社员(村民)会议制度、社员(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凡是关系全体社员(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占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干部报酬、企业改制、大额举债、大额开支等事项,都必须使群众有知情权,由社员(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要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质量和效果。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真正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消除群众疑虑,赢得群众认可。坚决遏制村级债务的增加,积极稳妥地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严格防范发生新增债务。已有的借债,应落实债权人,采取清理往来、盘活资产、整顿高息借贷、剥离企业债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
(六)营造社会氛围,优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环境。一是选好配强培训好村级领导班子。注重培养和建立一批村干部后备队伍和青年骨干农民,把农民中思想政治素质好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将党员中的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注重村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将一批有经营头脑、有管理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村班子里,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形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发挥村级组织领头雁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明确村经济合作社功能定位。明确村经济合作社的社员资格界定,规范村经济合作社的内部运作机制,加强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三是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山区开发、绿化造林、生态保护、农业综合开发、乡村道路建设、小流域治理等财政资金,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有明显带动作用的荒山(地)开发、农业基地建设、休闲农业发展、标准厂房建设、专业市场兴建、仓储加工设施建设等项目,可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各级财政、工商、税务部门,要树立扶持集体经济就是扶持广大农民的意识,对集体经营收入、收益分配、项目建设的税收,地方财政可支配部分,实行免征或先征后返政策。各级金融机构要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的信贷投入,并实行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