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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合作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行时间:2007-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办好合作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白立忱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如何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长期思考的问题。通过长期的调研、学习和思考,特别是10年来领导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我感觉到,合作社制度是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一个有效机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载体。借《新农村合作经济知识丛书》编辑出版的机会,谈一些看法,与农民朋友交流。

合作社制度是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一个有效机制

我国有13亿人口,8亿在农村。即使我国城市化水平由目前的43%提高到60~70%,我国仍有四五亿人口居住、生活在农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将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社会和谐,就没有全国的社会和谐。因此,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我党对“三农”问题始终予以高度关注,并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条件,提出和制定了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科学发展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作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正确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总结以往“三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提出,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三农”问题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也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此,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这就需要长期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同时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合作社是发展农村生产,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合作社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也就是农业实现专业化、现代化、标准化的过程,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目前,农业发达的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分别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有些发展中国家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的1/3甚至1/2。农业合作社不仅扩大了农业的产业群,而且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销售网络,把生产、加工、销售联成一体。农民不但可以得到初级产品的利润,还能分享加工销售的利润,有效地增加了收入,改变了弱势地位。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总量的80%,供应的化肥、石油占40%以上。法国农业合作社年收购额占全国粮油的75%,猪肉生产占89%,饮用葡萄酒占60%。荷兰农业合作社奶制品市场占有率为83%,园艺花卉为70%,水果蔬菜为57%。考察各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明显地看到,哪个国家农业合作社发达,农业产业化程度高,哪个国家农产品竞争能力就强,在国际市场占有份额就大。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这既是对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也是立足于我国实际作出的战略抉择。实践表明,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合作社,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迈进中三个深层次矛盾。一是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的矛后。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农民按合同生产,合作社按合同收购,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二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规模的矛盾。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不仅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且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借助合作社的配套服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获得规模效益。尤其是专业合作社可以突破社区界限,把从事同类生产的农户联结起来,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带或产业群,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开辟了新的途径。三是农民小规模经营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在合作社基础上形成的产业化经营,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在选育良种、栽培饲养、产品加工、贮藏、保鲜等各个环节,配套地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现代设备,加快现代要素进入农业再生产的过程。通过专业合作和产业化经营,一条龙一条龙地实现现代化,可能是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从一些办得好的合作社看,仅出卖农产品,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就比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增收20~30%。正因为此,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自发地发展起来,在全国各地:南起海南岛,北至黑龙江,东起胶东半岛,西至天山两麓,到处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据统计,各地已发展140多万个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和近14万个综合服务社。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综合服务社,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一个新亮点。

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事业

什么是合作社?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1995年的重新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需求的自治组织。

根据这样的定义,我们看到:(1)合作社是企业化运作。合作社为社员服务不是靠行政手段,而是通过市场的办法,帮社员买,帮社员卖,提高农户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社员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不仅得到生产环节的利益,也能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好处。(2)合作社是社员之间的联合。社员按照一定的章程,自愿联合起来,创办共同所有、民主管理的企业。(3)合作社的目标不是谋求盈利,而是满足社员群众共同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需求。用我们的话讲,就是以服务为宗旨,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合作制是劳动者的联合,目的是解决一家一户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实现共同发展。

合作社实际上是这样一种组织:农户自主生产,生产的产品委托合作社加工、销售,加工、销售产生的利润按社员出售额公平地返还社员。因此,合作社可以说是农户进入市场的一个代表。有了这样一个代表,第一,可以实现规模效益。从买看,单个社员只能享受零售价,若干社员共同买,就可以享受批发价;从卖看,单个社员与企业谈判,只能被动地接受各企业给出的价格,若干社员共同与企业谈判,就可以平等对话,实现更大的利益。第二,可以直接进入大市场。通过比较、甄别,选择更好的买家和卖家。第三,可以提高经营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有了合作社,社员不必自己经营,而是通过聘请专家经营,从而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

农村的合作社是社员共同的事业,是农民群众的事业。它具有以下一些鲜明的特点:

首先,合作社不剥夺农民,不损害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合作社实行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农户入不入合作社,入哪个合作社,完全由农户自愿。农户入社不是全部生产资料入社,而只需缴纳少量的身份股。近年来国内兴起的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股的额度不过百元左右,这只是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很少一部分。自愿和开放还包括自由退出的权利,如果社员对合作社的工作不满意,或者认为入不入社没有区别,可以自由退社。

其次,合作社接受社员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社员民主管理的原则是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与股份制按入股多少分配权力的做法不同,合作社首先遵循的是一人一票。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合作社一切重大事务。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每个社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作社接受社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了合作社掌控在广大社员群众手中,全心全意为社员群众服务。

第三,合作社的效益体现为社员收入的增加。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有两条,一是按股金多少分红,红利一般不高于银行利息;二是按社员参与合作社交易的数量进行利润返还。社员交售给合作社的产品多,对合作社的利润贡献大,就可以多得分红,相反,贡献小,分红也少。这就能够确保分配的公平性,使每个社员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总之,农村合作社事业是农民的事业,这样的事业是我们广大农民群众需要的。广泛发展合作社事业,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势在必行。

供销合作社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做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供销合作社长期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时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度陷入连年亏损的严峻局面。为了扭转被动的局面,从1999年起,我们把工作重点转向扭亏增盈。经过两年努力。全系统扭亏为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具体要求,即“四项改造”,主要内容是: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造经营网络。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供销合作社已连续六年汇总盈利大幅增长,基本摆脱了困境,走出了低谷,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适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联合优势,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提升和优化供销合作社的传统经营网络,努力提升供销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一个现代化的流通平台。为此,我们提出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突出抓好四大网络建设,即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实施“新网工程”要以党委政府支持、系统上下联动,行政力推动、市场化运作为工作方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充分改造整合现有资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一大批经营服务网点、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为农服务组织。这是建设“新网工程”的基础,要充分改造好、利用好,以现代流通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加以整合、优化和提升。同时,开放办社,吸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个体商户加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按合作制的宗旨、理念经营,实现供销合作社网络的低成本扩张。

(二)着力打造县域基础网络。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县以下,“新网工程”的主战场同样在县以下。要通过打造完善县域网络,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大市场对接起来,让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流通服务。为此,要办三件事,一是把超市办进村,力争大多数行政村有日用品和农资超市;二是依托超市办综合服务社,拓展流通服务范围,把综合服务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在县城发展配送中心,把超市和综合服务社联结起来,形成连锁经营网络,把货真价实的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科配送到各个超市、综合服务社,便利农民消费。

(三)组织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实现“双向流通”。不仅要通过“新网工程”供应农民所需的生产、生活资科,还要通过“新网工程”把农民生产的产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当前,要重点抓好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为此,要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一个产品搞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一个基地,一个基地注册一个商标,通过加工包装,摆上超市柜台,将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千姿百态的消费有机对接。

(四)理顺同农户的分配关系,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施“新网工程”,要让农民降低生产消费成本,提高农产品销售,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尊重农民社员的主人公地位,调动农民利用合作社网络的积极性,完善按交易额分红的制度,根据农户的交易量进行“二次返利”。让供销合作社与农民联利、联心,真正结为利益共同体。

合作社需要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参与

合作社的基础是社员,没有社员的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发展壮大。希望广大农民群众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出发,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

要积极加入合作社。没有社员的合作社不能称其为真正的合作社。合作社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农民入社的形式和途径,用自身的服务吸引农民加入,让农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既可以入一个社,也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合作社。合作社发展社员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是开放的,只要承认合作社的章程,都可加入。

要参与管理合作社。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是社员群众的民主管理。每个社员都要珍惜手中的民主权力,确保合作社按照社员意愿办事。社员民主管理权力发挥得越好,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就越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和维护。要通过民主管理,确立一个好的合作社章程,选举一个可靠的领导班子,制定一个好的业务和分配方案,把合作社纳入全心全意为农民社员服务的轨道。

要充分利用合作社。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到合作社购买商品,是合作社赖以生存的条件。合作社是为社员服务的,如果社员办了合作社,却不到合作社交售产品、买东西,合作社就没有业务,也就没办法获利、增加公共积累,就会垮台。有些地方,出现了由于社员不到合作社交售产品而导致合作社跨台的情况。这种情况有的是合作社自身经营不善,也有的是部分社员图眼前利益,看到一时间市场的价格比合作社高,就把产品卖给其他经营者。农民群众不能光注重眼前利益,更应该看长远利益,合作社有“二次返利”制度,剩余的利润会对社员进行再分配,从长远看农民不会在价格上吃亏。因此,广大农民群众要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同合作社做交易,支持合作社扩大业务,不断发展和壮大。

合作社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农民群众的事业最终要靠农民群众自己来办。只要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就完全可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合作社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开辟广阔的发展道路。

办好合作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行时间:200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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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所

办好合作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白立忱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如何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长期思考的问题。通过长期的调研、学习和思考,特别是10年来领导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我感觉到,合作社制度是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一个有效机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载体。借《新农村合作经济知识丛书》编辑出版的机会,谈一些看法,与农民朋友交流。

合作社制度是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一个有效机制

我国有13亿人口,8亿在农村。即使我国城市化水平由目前的43%提高到60~70%,我国仍有四五亿人口居住、生活在农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将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社会和谐,就没有全国的社会和谐。因此,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我党对“三农”问题始终予以高度关注,并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条件,提出和制定了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科学发展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作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正确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总结以往“三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提出,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三农”问题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也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此,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这就需要长期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同时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合作社是发展农村生产,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合作社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也就是农业实现专业化、现代化、标准化的过程,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目前,农业发达的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分别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有些发展中国家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的1/3甚至1/2。农业合作社不仅扩大了农业的产业群,而且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销售网络,把生产、加工、销售联成一体。农民不但可以得到初级产品的利润,还能分享加工销售的利润,有效地增加了收入,改变了弱势地位。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总量的80%,供应的化肥、石油占40%以上。法国农业合作社年收购额占全国粮油的75%,猪肉生产占89%,饮用葡萄酒占60%。荷兰农业合作社奶制品市场占有率为83%,园艺花卉为70%,水果蔬菜为57%。考察各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明显地看到,哪个国家农业合作社发达,农业产业化程度高,哪个国家农产品竞争能力就强,在国际市场占有份额就大。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这既是对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也是立足于我国实际作出的战略抉择。实践表明,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合作社,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迈进中三个深层次矛盾。一是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的矛后。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农民按合同生产,合作社按合同收购,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二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规模的矛盾。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不仅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且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借助合作社的配套服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获得规模效益。尤其是专业合作社可以突破社区界限,把从事同类生产的农户联结起来,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带或产业群,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开辟了新的途径。三是农民小规模经营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在合作社基础上形成的产业化经营,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在选育良种、栽培饲养、产品加工、贮藏、保鲜等各个环节,配套地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现代设备,加快现代要素进入农业再生产的过程。通过专业合作和产业化经营,一条龙一条龙地实现现代化,可能是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从一些办得好的合作社看,仅出卖农产品,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就比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增收20~30%。正因为此,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自发地发展起来,在全国各地:南起海南岛,北至黑龙江,东起胶东半岛,西至天山两麓,到处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据统计,各地已发展140多万个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和近14万个综合服务社。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综合服务社,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一个新亮点。

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事业

什么是合作社?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1995年的重新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需求的自治组织。

根据这样的定义,我们看到:(1)合作社是企业化运作。合作社为社员服务不是靠行政手段,而是通过市场的办法,帮社员买,帮社员卖,提高农户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社员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不仅得到生产环节的利益,也能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好处。(2)合作社是社员之间的联合。社员按照一定的章程,自愿联合起来,创办共同所有、民主管理的企业。(3)合作社的目标不是谋求盈利,而是满足社员群众共同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需求。用我们的话讲,就是以服务为宗旨,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合作制是劳动者的联合,目的是解决一家一户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实现共同发展。

合作社实际上是这样一种组织:农户自主生产,生产的产品委托合作社加工、销售,加工、销售产生的利润按社员出售额公平地返还社员。因此,合作社可以说是农户进入市场的一个代表。有了这样一个代表,第一,可以实现规模效益。从买看,单个社员只能享受零售价,若干社员共同买,就可以享受批发价;从卖看,单个社员与企业谈判,只能被动地接受各企业给出的价格,若干社员共同与企业谈判,就可以平等对话,实现更大的利益。第二,可以直接进入大市场。通过比较、甄别,选择更好的买家和卖家。第三,可以提高经营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有了合作社,社员不必自己经营,而是通过聘请专家经营,从而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

农村的合作社是社员共同的事业,是农民群众的事业。它具有以下一些鲜明的特点:

首先,合作社不剥夺农民,不损害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合作社实行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农户入不入合作社,入哪个合作社,完全由农户自愿。农户入社不是全部生产资料入社,而只需缴纳少量的身份股。近年来国内兴起的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股的额度不过百元左右,这只是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很少一部分。自愿和开放还包括自由退出的权利,如果社员对合作社的工作不满意,或者认为入不入社没有区别,可以自由退社。

其次,合作社接受社员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社员民主管理的原则是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与股份制按入股多少分配权力的做法不同,合作社首先遵循的是一人一票。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合作社一切重大事务。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每个社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作社接受社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了合作社掌控在广大社员群众手中,全心全意为社员群众服务。

第三,合作社的效益体现为社员收入的增加。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有两条,一是按股金多少分红,红利一般不高于银行利息;二是按社员参与合作社交易的数量进行利润返还。社员交售给合作社的产品多,对合作社的利润贡献大,就可以多得分红,相反,贡献小,分红也少。这就能够确保分配的公平性,使每个社员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总之,农村合作社事业是农民的事业,这样的事业是我们广大农民群众需要的。广泛发展合作社事业,对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势在必行。

供销合作社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做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供销合作社长期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时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度陷入连年亏损的严峻局面。为了扭转被动的局面,从1999年起,我们把工作重点转向扭亏增盈。经过两年努力。全系统扭亏为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具体要求,即“四项改造”,主要内容是: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造经营网络。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供销合作社已连续六年汇总盈利大幅增长,基本摆脱了困境,走出了低谷,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适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联合优势,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提升和优化供销合作社的传统经营网络,努力提升供销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一个现代化的流通平台。为此,我们提出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突出抓好四大网络建设,即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实施“新网工程”要以党委政府支持、系统上下联动,行政力推动、市场化运作为工作方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充分改造整合现有资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一大批经营服务网点、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为农服务组织。这是建设“新网工程”的基础,要充分改造好、利用好,以现代流通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加以整合、优化和提升。同时,开放办社,吸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个体商户加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按合作制的宗旨、理念经营,实现供销合作社网络的低成本扩张。

(二)着力打造县域基础网络。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县以下,“新网工程”的主战场同样在县以下。要通过打造完善县域网络,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大市场对接起来,让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流通服务。为此,要办三件事,一是把超市办进村,力争大多数行政村有日用品和农资超市;二是依托超市办综合服务社,拓展流通服务范围,把综合服务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在县城发展配送中心,把超市和综合服务社联结起来,形成连锁经营网络,把货真价实的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科配送到各个超市、综合服务社,便利农民消费。

(三)组织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实现“双向流通”。不仅要通过“新网工程”供应农民所需的生产、生活资科,还要通过“新网工程”把农民生产的产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当前,要重点抓好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为此,要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一个产品搞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一个基地,一个基地注册一个商标,通过加工包装,摆上超市柜台,将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千姿百态的消费有机对接。

(四)理顺同农户的分配关系,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施“新网工程”,要让农民降低生产消费成本,提高农产品销售,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尊重农民社员的主人公地位,调动农民利用合作社网络的积极性,完善按交易额分红的制度,根据农户的交易量进行“二次返利”。让供销合作社与农民联利、联心,真正结为利益共同体。

合作社需要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参与

合作社的基础是社员,没有社员的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发展壮大。希望广大农民群众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出发,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

要积极加入合作社。没有社员的合作社不能称其为真正的合作社。合作社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农民入社的形式和途径,用自身的服务吸引农民加入,让农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既可以入一个社,也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合作社。合作社发展社员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是开放的,只要承认合作社的章程,都可加入。

要参与管理合作社。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是社员群众的民主管理。每个社员都要珍惜手中的民主权力,确保合作社按照社员意愿办事。社员民主管理权力发挥得越好,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就越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和维护。要通过民主管理,确立一个好的合作社章程,选举一个可靠的领导班子,制定一个好的业务和分配方案,把合作社纳入全心全意为农民社员服务的轨道。

要充分利用合作社。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产品,到合作社购买商品,是合作社赖以生存的条件。合作社是为社员服务的,如果社员办了合作社,却不到合作社交售产品、买东西,合作社就没有业务,也就没办法获利、增加公共积累,就会垮台。有些地方,出现了由于社员不到合作社交售产品而导致合作社跨台的情况。这种情况有的是合作社自身经营不善,也有的是部分社员图眼前利益,看到一时间市场的价格比合作社高,就把产品卖给其他经营者。农民群众不能光注重眼前利益,更应该看长远利益,合作社有“二次返利”制度,剩余的利润会对社员进行再分配,从长远看农民不会在价格上吃亏。因此,广大农民群众要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同合作社做交易,支持合作社扩大业务,不断发展和壮大。

合作社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农民群众的事业最终要靠农民群众自己来办。只要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利用合作社,就完全可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合作社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开辟广阔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