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集体经济
——上海集体经济创新发展论坛综述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实现上海率先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与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员会于11月30日举行“改革、创新、和谐——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四届(2006)学术年会暨上海集体经济创新发展论坛”。这次论坛的主题是:“改革、创新、和谐”,即总结交流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研究集体、合作经济对上海经济社会的重要作用和贡献。出席论坛的有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市社联、市社团有关部门领导,《解放日报》、《文汇报》等新闻媒体,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成员单位、民建上海市委部分成员、新工联领导及其下属单位共130余人。论坛由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蔡伟飞主持。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黄关从,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顾问吕坚东出席会议并致辞;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范大政作主题报告,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等六个单位先后在论坛发言,并由市委党校、财经大学、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的三位专家对论坛发言进行点评。
集体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2006年是制定“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集体经济要成为改革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黄关从在致辞中强调,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推进,集体经济正在突破原有体制的束缚,已经和正在建立“两个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取得了成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认为,集体经济大有作为,虽然现在政府还没有具体政策意见,但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也给集体经济提供了一个改革创新的空间,只要认真做、坚持做,有为必定有位。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集体经济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我国生产力科学、协调发展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吕坚东在讲话中指出,城镇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经济基础。根据2005年国务院经济普查发布的数字,当前我国城镇集体经济,仅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集体联合企业三种形式,有企业456万个,占全国325万个企业法人总数的14%;第二、第三产业各种形式的从业人员162648万人,占从业人员的55%;第二、第三产业集体投入的实收资本14万亿元,占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实收资本18.2万亿元的7.79%,国家投入的是8.7万亿元,占481%,国家和集体合计占55.8%。可见,城镇集体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决不能低估。
集体经济是劳动者互助合作,实现充分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集体经济中劳动要素参与分配,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结合的原则,有利于形成和谐劳动关系;集体主义精神和乐于奉献的文化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范大政会长在《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上海和谐社会建设》主题报告中指出,集体经济尤其是“两个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产生于市场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生存条件。在组织形式上,它有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公司等;在生产方式上,它可以是小生产,小作坊,居家劳动,也可以是大生产,流水作业;在加工手段上,它既有手工的,又有机械的、电子的,涉及各行各业,灵活多样。无论在新中国建立初期,还是上世纪50年代末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以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为特征的集体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作为公有制形式之一的集体经济。
大型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的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在发展集体经济、服务宝钢集团、安置宝钢分流人员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被宝钢集团公司领导称为“开发总公司为宝钢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夏伟忠回顾公司成立20年来,先后接收安置宝钢三期征地工5800余人、家属工2000人、宝钢主体富余人员8500余人次。他们坚持服务宝钢、面向社会,树立品牌,做好他人不愿做、不能做的事,在多元产业上异军突起,成为一个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从2003年起连续3年年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年利润总额超过3亿元。目前,开发总公司总资产近90亿元,净资产总额39亿元。
集体经济改革实践创造城乡社区、企业和谐发展的成功经验
“和谐”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和每一个细胞之中。构建和谐社会,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共同劳动、互助合作的基本宗旨。在深化改革中,从农村到城镇,从农业到工业,还有街道、社区,不少集体企业、实践工作者都致力于集体经济的改革创新,创造出构建城乡和谐企业、和谐社区成功的经验,画上了美好的和谐音符,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拥戴。
新徐汇(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成功改制为员工持股的新企业。该公司党委书记程敏在发言中深有体会地说,“和谐企业”,就是要使企业中的各个部分和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兼顾、相互协调的平衡发展状态。结合实际,该集团确立了“五个利益兼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构建和谐企业的基本思路。他们制定具体措施,使集团系统发展的成果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一是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注重系统内部的利益关系协调。几年来上岗职工工资性月平均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幅度。二是重视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水平的管理,实行经营者收入与上岗职工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经营者收入增幅不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增幅。三是不断加大对非上岗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帮困力度。
上海市松江电讯器材厂是一家创办于1958年的区属集体企业,在20世纪末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后又进行二次改革,并先后与德国、意大利的公司合资。党支部副书记周福林介绍,目前,他们是3个企业(即电讯厂和投资的2个合资企业),一套管理班子。职工既是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又是合资企业劳动者。企业产权和管理制度创新,提高了经济效益,保障了劳动者利益,保证了企业和谐发展。2005年完成销售总额6462万元,交纳税金608万元,完成利润152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60%和20%;人均年收入(税前)2.42万元,比上年增长11%,比2002年提高52.31%,是1999年的近4倍。
副会长姚康镛在论文中说,目前,外来媳妇、失地妇女、下岗女工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人群,建设和谐社会要把劳动者安居乐业作为一项重要工程。1994年,上海女子平民学院为这些弱势人群,进行了17000多人次的《手工编织》、《服装裁剪与设计》等20多种专业的、全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同时按照“手拉手,一起干”的合作经济思想,依托各级政府和妇联组织,创造社区范围、手工编织、居家就业新形式,自愿结合走上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组成10多个手工编织合作社。弱势妇女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获得了自信、自立、自尊,体现了自我价值,受到国际合作组织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集体经济制度创新是实现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集体经济模式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极不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不要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能不能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从政府部门到社会都存在着各种议论。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不少集体企业和理论工作者,勇于探索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造“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取得了实效。集体经济的制度创新不仅为理论增添了“绿色”,也成为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陶友之剖析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从一个联社全资企业到员工持股、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实践。他说,这个改制充满着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反映了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可以发展、而且需要发展。新工联领导认识到,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应具有三大基本特征:(1)产权边界是清晰的;(2)产权主体是明确的;(3)产权管理是自主的。通过改革,新工联的产权结构多元,产权关系清晰,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收益归属落实。改革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集体经济制度创新,必须有一批热爱集体、忠于集体,甚至为了集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甘愿牺牲一切的“集体铁杆者”。只有把一个个集体企业,都建成和谐企业,那么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强大的支撑点。因此,新工联的制度创新,不仅有着丰富的企业意义,而且更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以机制创新为内容,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已成为市郊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之一。上海市闵行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助理陈培恩谈到,闵行区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坚持5条基本原则:一是村民自愿原则。改制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二是产权明晰原则。能够明晰产权的资产在改制中都应明晰产权。三是按劳分配原则。部分资产按村民“农龄”量化。四是促进发展原则。已经形成的生产力不能因为改制而遭到破坏,生产经营性资产不能因为改制而退出生产经营领域。五是村企分开原则。改制后,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村民委员会实行村企分开、账户分开。由于有了这些政策和规范的改制程序,全区的改革工作进展比较平稳,改革促发展、改革保稳定的效应逐渐凸现,农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实惠。
上海新农村建设必须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这是民建上海市委调研部2006年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关于“重视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课题研究后得出的重要结论。调研部长庄子群说,由于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使乡镇和村级组织从经济形态来看,主要表现为集体经济。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乡镇企业大量发展,非农经济快速兴起,农村的集体经济迎来一个辉煌时期,一些村镇凝聚了财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了面貌,改善了农民生活,在向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画上了浓彩的一笔。但是,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土地流转、标准厂房和仓库出租等经营,越来越依赖于土地收益。村级组织必须掌握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有效带领农民规划发展,推进各项工作,结成资产和劳动的联合有利于农村共同富裕、和谐发展。
对上海城乡积极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
为更好地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发挥它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论坛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范大政认为,发展集体经济,一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立法工作,为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快制定适合我国的《合作经济组织法》和上海《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三是设立城镇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基金,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建议上海市政府设立促进城镇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扶持城镇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四是发挥各级联合经济组织作用,使之成为政府与集体企业联结的桥梁和纽带。
庄子群也对支持和推进市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了建议:(1)整体部署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统筹考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给予村级集体经济自主发展村,并且实行差别化政策。(2)理顺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关系。各级政府应该成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最大责任者和提供者,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并完善农民利益的各种补偿机制。(3)推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实行政策倾斜,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并且推动农村股份合作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实体。(4)规范与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机制。建议设立农村土地收益的专项基金,建立土地储备机构以及设立土地储备银行和土地储备基金,并形成共享、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还要重点抓好和支持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人力资源建设。
领导致辞的鼓励和希望,论坛组织形式的创新,发言内容的充实丰富,三位专家点评的有理、有据、独到、精辟,把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地联系起来。论坛使与会者深受启发,进一步提高了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信心。大家表示要站在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认识和促进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
(骆德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