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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社建设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07-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加强联社建设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六届三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  陈士能

总社六届三次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总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确定2007年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开创总社和联社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总社开展的主要工作

1.把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作为大事来抓

《物权法》是一部调整物权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目前《物权法》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

《物权法》草案的制定,是以我国《宪法》为依据,体现了科学、民主的精神,在修改过程中,认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召开了100多次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其中涉及城镇集体经济的部分,仅由我们总社参加的座谈会就有五、六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物权法》草案,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在《物权法》草案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总社和各级联社围绕明确城镇集体财产所有权和财产保护问题反复提出建议,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组织各级联社广泛开展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的活动。上海、天津、北京、吉林、山西、河南等一些联社以不同形式向当地人大或全国人大提出了建议。在呼仑贝尔市召开的全国城市集体经济第十五次研讨会上,全体与会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在〈物权法〉中应明确规定城镇集体所有权及相关问题的建议》,为修改好《物权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在全国人大有关重要会议上提交议案、提出审议意见。在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我联系部分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制定〈物权法〉时要明确集体所有权的议案》。以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次审议中,我反复阐述了城镇集体经济对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安置就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山西省联社向本省的全国人大、政协代表致信,并提供了《关于在物权法草案中完善城镇集体经济合法权益的修改意见》,由省“两会”代表向人大、政协会议提交了议案、提案,引起了该省人大领导、法律委和法工委的关注与重视。

三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的调研与座谈,直接反映基层的强烈要求。去年328日,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杨景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等领导率队到上海调研,总社也派员参加,并出席了邀请上海市联社等参加的相关座谈会。同年927日和1114日,王兆国和盛华仁副委员长受邦国委员长委托主持召开《物权法》座谈会和人大法律委与总社的座谈会,我和总社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并把城镇集体资产的形成历史、现状、清产核资情况和联社资产情况以及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和保护的意见等6个文字材料,提交给人大法律委。

目前,《物权法》草案,不仅在“基本原则”中确立了集体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而且在具体条款中作出规定,明确表述为“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动产,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这样的表述,有利于集体与国有、私有的所有权处于平等的地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有利于城镇集体经济的生存、发展和深化改革。

2.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制订《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很艰巨。去年以来,总社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重新修订了起草工作方案,列入了总社2006年的重要工作,并作为总社特约研究员的一项重要研究任务;二是,总社办公室收集了国家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总社特约研究员进行了反复讨论,并于6月中旬集中进行研究,起草了4个方面、34条指导意见;三是,主动与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四是,6月底,总社办公室下发了《对总社起草的〈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地联社对制订好《指导意见》非常重视,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五是,12月下旬,总社办公室和特约研究员根据各地联社的意见,集中进行研究,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完成了总社《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已印发给各位理事审议。

3.推动《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的《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普遍转发各地联社贯彻执行,有的还制定了《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了联社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邀请总社和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上海经济技术学会发展咨询联合事务所等单位,对其直接投资的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几年来的产权改革实践进行了课题研究,对下一步改革提出了方案和措施,并请国家有关部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研究成果进行了论证,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他们制定了《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市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已正式文件下发执行。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结合本省情况也制订和下发了《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北京等联社,结合贯彻落实总社《暂行办法》,对原有的“联社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黑龙江联社强化了联社资产管理,维护联社合法权益、增加联社效益。去年9月,总社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联社系统财务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上海、吉林、山西、浙江、四川、武汉、厦门等6家省市联社的经验。

4.群策群力办好总社网刊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中国合作经济网是全国性集体经济信息平台,是宣传党和国家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的阵地,对交流总社和各级联社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经验、维护集体资产权益、开展理论研究与创新、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一刊一网”的作用,总社从管理机构入手,改革“一刊一网”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过一年的筹备,《中国集体经济》于去年3月下旬在昆明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80多家联社和企业的12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选举产生了杂志社首届理事会,实现了杂志社领导体制的变革,改变了过去杂志社孤军奋战的状况,形成了依靠各地联社群策群力办好杂志的新局面。

中国合作经济网建网以来,以集体经济为重点,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及时地报道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事迹,推广新型集体企业实践经验,积极参与新型集体经济研讨活动。去年中国合作经济网通讯员会议公布了“关于在吉林省联社设立通讯联络站和聘任首批通讯员的决定”后,网站与各地联系进一步加强,吸收了更多联社加入网站、增设网页,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员队伍,在利用现代通讯工具提升宣传能力和服务联社、服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和支持各级联社工作的开展

加强各级联社自身建设,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始终是总社关注的重大事宜。对于有利于发挥联社作用,有利于推动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事情,总社都尽量给予支持;对于地方联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社都尽力帮助解决。在过去的一年里,总社重视支持各级联社工作。在深入各地进行公务和调研活动中,总社领导都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沟通,肯定当地联社的工作和作用,希望他们重视和支持联社及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总社领导还分别带队,先后深入到新疆、内蒙、甘肃、青海、宁夏、海南、山东、上海等省市联社进行调研活动。总社在服务基层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6.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扩大总社影响

为了提升总社的国际地位,总社于20065月正式恢复了在国际合作社联盟“国际工业、手工业及生产服务组织”(CICOPA)中的成员地位,并会见了CICOPA的秘书长,围绕总社履行义务、享受权利问题交换了意见。去年9月,总社组织部分地方联社和企业领导等50余人,分别到奥地利、德国、瑞士、新西兰、智利等国家进行考察学习,了解了手工业企业和轻工市场的情况,宣传我们国家和总社的情况。去年底,杨志海副主任分别会见了到访的越南合作社联盟代表团和蒙古国合作社培训与信息中心代表团,就各自的情况和相互交流合作事宜进行了会谈。这些活动,对了解国外合作社发展,促进相互合作,扩大总社的国际影响,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地方联社工作的新进展

各级联社上为政府分忧,下为企业解难,进一步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一些联社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在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建设、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开展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1.总社“六代会”以后,吉林省成立了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加强了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这是吉林省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对集体经济领导方式的一个创新,在全国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给予大力的宣传报道,向全国推广。

2.积极工作,争取领导支持,使联社成为政府的好帮手。山西省联社被确定为全省抓好城镇集体经济的牵头责任部门,省政府明确了联社近期的工作任务。集体经济发展已纳入该省“十一五”规划,同时出台了特困企业破产、盘活土地、分流安置职工、社会保障、发展手工业名特产品等一系列扶持集体经济政策。四川省联社资产历经5次审计,界定了产权,取得了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联社出资帮助企业安置职工,增强了与各级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在联社资产运作上积极探索新路子。北京市联社比较早地登记为社团法人。他们主动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联社重新组建为“资产管理协会”性质的社团法人,将联社全资、控股的集体企业和自愿将全部资产纳入联社资产总额的集体企业作为联社会员单位,创建了一种新的联社组织形式。吉林省联社按照行业管理与集体资产管理分开、事业性工作与企业经营分开、集体资产核算机构与国有资产核算机构分开的“三分开”原则进行操作,将联社集体资产存量部分,全部移交给省联社控股的联源轻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不仅盘活了联社资产,又降解了经营风险,一年来,资产利用率达到98%,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联社扶持县域特色经济,发展了新的服务对象。广西联社系统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培育县域特色经济,在生产、销售、信息方面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搞好生产配套,使博白县编织工艺品、荔浦县衣架制品、陆川县铁锅制品等县域特色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其中编织工艺品生产企业达到360多家,年产值达到10多亿元,销售额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成为全县重要经济支柱,被授予“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荣誉称号。

5.联社定位定性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广东省联社在省政协参与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向省领导汇报,提出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建议,引起省政府的重视,在省长的支持下,经省编委批准,将“广东省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改为“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明确了联社的省属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事业编制,为全省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奠定了组织保证。河北、辽宁、新疆及哈尔滨等联社也正在争取进一步解决机构和编制问题。

二、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总社和联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各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纳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去,进一步加强联社建设,提升联社地位,依法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和理论创新,指导行业和企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做出新的贡献。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1.正确认识联社和集体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新型集体经济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一,构建和谐社会,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雄厚的社会物质基础。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满足广大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等方面具有广阔前景。因此,集体经济仍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出口创汇、增加国家积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构建和谐社会,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创造工作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集体经济的众多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大量安置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六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措施之一。第三,构建和谐社会,要完善社会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集体经济共同劳动、互助合作的基本宗旨。尤其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更有利于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第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使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这也是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集体企业的四自方针(即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及民主管理、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是集体经济的优良传统。新型集体企业职工将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第五,构建和谐社会,要建设和谐文化,巩固和谐的社会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包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集体经济核心的价值观念就是提倡互助合作、弘扬集体主义,坚持平等劳动、民主协商。集体精神正是和谐文化、和谐意识、和谐道德等精神文明建设的体现。第六,构建和谐社会,要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建设创新型国家。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正是自力更生、团结协作、和谐创业、增强社会活力、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形式。

2.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07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一是,要大力推动集体经济调整经济结构,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和特色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型集体企业,保持和扩大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以创新为灵魂,从实际出发,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研究开发企业的核心技术,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实施人才战略,采取内训外聘,充实专业力量和人才队伍,提升联社和集体企业整体素质;四是,进一步发挥“联”字作用,拓宽联合范围,实施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促进整体搞活,壮大公有制经济;五是,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外商的资金、技术、管理,实现互利共赢,带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六是,坚持民本经济本色,以人为本,实施民主决策,兼顾效率和公平,扩大劳动分配比例,实现共同富裕。

(二)把学习贯彻《物权法》作为大事来抓,依法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将批准实施《物权法》。《物权法》公布以后,我们要把学习贯彻《物权法》作为大事来抓,掌握好这个法律武器,依法推进各级联社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1.要认真组织学好《物权法》,用好城镇集体的相关权利。《物权法》对城镇集体经济,不仅规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和对集体资产的保护,而且其他权利的规定都与城镇集体经济有密切的关系。总社和各级联社要对联社和集体企业领导和资财、法律、办公室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采取集中学习讨论、聘请专家讲座、分专题进行研讨、问卷测试、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地开展《物权法》学习活动,为掌握、用好相关权利打好坚实的基础。

2.用《物权法》赋予的权利,做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和归属工作。各级联社今年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对联社资产的清理工作,按《物权法》规定,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和房地产取证工作。对被平调、被占用、被损失的联社和企业的集体资产,做好追索回归工作。对错位登记的房地产,做好变更工作。同时要组织所属集体企业做好资产清理和归属工作。开展上述工作,要主动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历史凭证为依据,运用行政的、经济的,乃至法律的手段,在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实现保值增值上,取得实质性成果。

3.大力开展《物权法》宣传活动,为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联社要组织力量,紧密围绕城镇集体所有权问题开展《物权法》宣讲、研讨活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撰写运用《物权法》维护联社和集体企业合法权益取得实效的文章。《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站,要开辟专栏,加大力度,宣传《物权法》的内容和作用,宣传维权的典型事迹,为依法维护城镇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提供舆论支持。

(三)抓好《联社资产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对于规范联社和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维护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指导意见》经这次总社理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总社将抓紧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下发以后,要与总社已下发的《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联社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落实“两个文件”的具体意见或者制订实施细则,按照总社这次理事会和总社财务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保证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管理体制,使联社成为政府的好帮手 

1.把解决联社定性定位问题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据总社调查了解,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各联社中,仍有部分联社没有解决定性定位问题。这些联社,要鍥而不舍地主动争取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解决好联社法人资格问题,必要时总社将会给予帮助。总社将组织有关人员修改好给国务院领导的报告,争取得到国务院领导对集体经济的进一步的重视与支持,明确总社为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机构,为发挥联社的作用,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2.要创新集体经济管理体制。要学习和宣扬吉林省、山西省和广东省的做法,争取使联社成为全面负责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服务机构。各级联社要在扩大成员队伍、增加服务范围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像北京、吉林联社那样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像山东、广西联社那样,扩大联社服务对象,承担起为全省城镇集体经济指导服务的职能,不断壮大联社队伍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实力。

3.开展总社、联社成立50周年的庆祝活动。2007年是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成立50周年,也是全国多数联社成立50周年。各级联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总社和联社过去、现在和今后的使命、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总社和联社的影响和地位。

(五)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大力宣传新型集体经济在新时期重要地位和作用

当前,对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地位和作用,仍有不同认识。有人说集体经济已经过时,有人说要让其自行消亡,有的地方甚至限期要把集体经济通过改革全部退出,等等。我认为,我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会、也不应该消亡,否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会动摇,我党的执政地位将会动摇,甚至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将会被动摇。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发展还很不平衡,我国有十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再就业是关系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下转第35页)(上接第7页)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给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带来了春天,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传统集体企业在经过改革以后,将成为产权更加明晰、责权更加明确、管理更加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经过体制与机制创新和技术改造,新型集体企业正在逐步走上工业现代化的道路,这已经被许多改革改制企业的发展实践所证实。但是如何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还是一个刚刚破题的大题目。各级联社,要下大力量,认真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新型集体经济的特点、内涵和组织形式。要总结本地的新型集体企业的先进典型,以大量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新型集体经济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证明其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主管的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已经与上海市政协、上海市民建等有关部门,连续两年联合举办了集体经济改革与创新发展论坛,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新型集体经济在新时期的重要作用,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总社将制订2007年总社特约研究员工作计划,将围绕新型集体经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拿出有理有据、有说服力的论文,争取在有影响的重要报刊上发表,以推动城镇新型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有删节)

加强联社建设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0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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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社建设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六届三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  陈士能

总社六届三次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总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确定2007年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开创总社和联社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总社开展的主要工作

1.把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作为大事来抓

《物权法》是一部调整物权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目前《物权法》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

《物权法》草案的制定,是以我国《宪法》为依据,体现了科学、民主的精神,在修改过程中,认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召开了100多次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其中涉及城镇集体经济的部分,仅由我们总社参加的座谈会就有五、六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物权法》草案,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在《物权法》草案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总社和各级联社围绕明确城镇集体财产所有权和财产保护问题反复提出建议,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组织各级联社广泛开展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的活动。上海、天津、北京、吉林、山西、河南等一些联社以不同形式向当地人大或全国人大提出了建议。在呼仑贝尔市召开的全国城市集体经济第十五次研讨会上,全体与会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在〈物权法〉中应明确规定城镇集体所有权及相关问题的建议》,为修改好《物权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在全国人大有关重要会议上提交议案、提出审议意见。在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我联系部分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制定〈物权法〉时要明确集体所有权的议案》。以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次审议中,我反复阐述了城镇集体经济对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安置就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山西省联社向本省的全国人大、政协代表致信,并提供了《关于在物权法草案中完善城镇集体经济合法权益的修改意见》,由省“两会”代表向人大、政协会议提交了议案、提案,引起了该省人大领导、法律委和法工委的关注与重视。

三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的调研与座谈,直接反映基层的强烈要求。去年328日,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杨景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等领导率队到上海调研,总社也派员参加,并出席了邀请上海市联社等参加的相关座谈会。同年927日和1114日,王兆国和盛华仁副委员长受邦国委员长委托主持召开《物权法》座谈会和人大法律委与总社的座谈会,我和总社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并把城镇集体资产的形成历史、现状、清产核资情况和联社资产情况以及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和保护的意见等6个文字材料,提交给人大法律委。

目前,《物权法》草案,不仅在“基本原则”中确立了集体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而且在具体条款中作出规定,明确表述为“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动产,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这样的表述,有利于集体与国有、私有的所有权处于平等的地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有利于城镇集体经济的生存、发展和深化改革。

2.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制订《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很艰巨。去年以来,总社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重新修订了起草工作方案,列入了总社2006年的重要工作,并作为总社特约研究员的一项重要研究任务;二是,总社办公室收集了国家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总社特约研究员进行了反复讨论,并于6月中旬集中进行研究,起草了4个方面、34条指导意见;三是,主动与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四是,6月底,总社办公室下发了《对总社起草的〈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地联社对制订好《指导意见》非常重视,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五是,12月下旬,总社办公室和特约研究员根据各地联社的意见,集中进行研究,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完成了总社《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已印发给各位理事审议。

3.推动《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的《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普遍转发各地联社贯彻执行,有的还制定了《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了联社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邀请总社和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上海经济技术学会发展咨询联合事务所等单位,对其直接投资的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几年来的产权改革实践进行了课题研究,对下一步改革提出了方案和措施,并请国家有关部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研究成果进行了论证,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他们制定了《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市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已正式文件下发执行。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结合本省情况也制订和下发了《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北京等联社,结合贯彻落实总社《暂行办法》,对原有的“联社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黑龙江联社强化了联社资产管理,维护联社合法权益、增加联社效益。去年9月,总社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全国联社系统财务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上海、吉林、山西、浙江、四川、武汉、厦门等6家省市联社的经验。

4.群策群力办好总社网刊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中国合作经济网是全国性集体经济信息平台,是宣传党和国家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的阵地,对交流总社和各级联社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经验、维护集体资产权益、开展理论研究与创新、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一刊一网”的作用,总社从管理机构入手,改革“一刊一网”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过一年的筹备,《中国集体经济》于去年3月下旬在昆明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80多家联社和企业的12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选举产生了杂志社首届理事会,实现了杂志社领导体制的变革,改变了过去杂志社孤军奋战的状况,形成了依靠各地联社群策群力办好杂志的新局面。

中国合作经济网建网以来,以集体经济为重点,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及时地报道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事迹,推广新型集体企业实践经验,积极参与新型集体经济研讨活动。去年中国合作经济网通讯员会议公布了“关于在吉林省联社设立通讯联络站和聘任首批通讯员的决定”后,网站与各地联系进一步加强,吸收了更多联社加入网站、增设网页,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员队伍,在利用现代通讯工具提升宣传能力和服务联社、服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和支持各级联社工作的开展

加强各级联社自身建设,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始终是总社关注的重大事宜。对于有利于发挥联社作用,有利于推动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事情,总社都尽量给予支持;对于地方联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社都尽力帮助解决。在过去的一年里,总社重视支持各级联社工作。在深入各地进行公务和调研活动中,总社领导都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沟通,肯定当地联社的工作和作用,希望他们重视和支持联社及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总社领导还分别带队,先后深入到新疆、内蒙、甘肃、青海、宁夏、海南、山东、上海等省市联社进行调研活动。总社在服务基层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6.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扩大总社影响

为了提升总社的国际地位,总社于20065月正式恢复了在国际合作社联盟“国际工业、手工业及生产服务组织”(CICOPA)中的成员地位,并会见了CICOPA的秘书长,围绕总社履行义务、享受权利问题交换了意见。去年9月,总社组织部分地方联社和企业领导等50余人,分别到奥地利、德国、瑞士、新西兰、智利等国家进行考察学习,了解了手工业企业和轻工市场的情况,宣传我们国家和总社的情况。去年底,杨志海副主任分别会见了到访的越南合作社联盟代表团和蒙古国合作社培训与信息中心代表团,就各自的情况和相互交流合作事宜进行了会谈。这些活动,对了解国外合作社发展,促进相互合作,扩大总社的国际影响,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地方联社工作的新进展

各级联社上为政府分忧,下为企业解难,进一步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一些联社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在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建设、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开展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1.总社“六代会”以后,吉林省成立了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加强了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这是吉林省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对集体经济领导方式的一个创新,在全国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给予大力的宣传报道,向全国推广。

2.积极工作,争取领导支持,使联社成为政府的好帮手。山西省联社被确定为全省抓好城镇集体经济的牵头责任部门,省政府明确了联社近期的工作任务。集体经济发展已纳入该省“十一五”规划,同时出台了特困企业破产、盘活土地、分流安置职工、社会保障、发展手工业名特产品等一系列扶持集体经济政策。四川省联社资产历经5次审计,界定了产权,取得了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联社出资帮助企业安置职工,增强了与各级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在联社资产运作上积极探索新路子。北京市联社比较早地登记为社团法人。他们主动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联社重新组建为“资产管理协会”性质的社团法人,将联社全资、控股的集体企业和自愿将全部资产纳入联社资产总额的集体企业作为联社会员单位,创建了一种新的联社组织形式。吉林省联社按照行业管理与集体资产管理分开、事业性工作与企业经营分开、集体资产核算机构与国有资产核算机构分开的“三分开”原则进行操作,将联社集体资产存量部分,全部移交给省联社控股的联源轻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不仅盘活了联社资产,又降解了经营风险,一年来,资产利用率达到98%,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联社扶持县域特色经济,发展了新的服务对象。广西联社系统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培育县域特色经济,在生产、销售、信息方面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搞好生产配套,使博白县编织工艺品、荔浦县衣架制品、陆川县铁锅制品等县域特色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其中编织工艺品生产企业达到360多家,年产值达到10多亿元,销售额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成为全县重要经济支柱,被授予“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荣誉称号。

5.联社定位定性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广东省联社在省政协参与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向省领导汇报,提出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建议,引起省政府的重视,在省长的支持下,经省编委批准,将“广东省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改为“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明确了联社的省属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事业编制,为全省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奠定了组织保证。河北、辽宁、新疆及哈尔滨等联社也正在争取进一步解决机构和编制问题。

二、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总社和联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各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纳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去,进一步加强联社建设,提升联社地位,依法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和理论创新,指导行业和企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做出新的贡献。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1.正确认识联社和集体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新型集体经济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一,构建和谐社会,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雄厚的社会物质基础。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满足广大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等方面具有广阔前景。因此,集体经济仍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出口创汇、增加国家积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构建和谐社会,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创造工作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集体经济的众多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大量安置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六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措施之一。第三,构建和谐社会,要完善社会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集体经济共同劳动、互助合作的基本宗旨。尤其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更有利于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第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使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这也是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集体企业的四自方针(即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及民主管理、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是集体经济的优良传统。新型集体企业职工将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第五,构建和谐社会,要建设和谐文化,巩固和谐的社会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包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集体经济核心的价值观念就是提倡互助合作、弘扬集体主义,坚持平等劳动、民主协商。集体精神正是和谐文化、和谐意识、和谐道德等精神文明建设的体现。第六,构建和谐社会,要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建设创新型国家。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正是自力更生、团结协作、和谐创业、增强社会活力、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形式。

2.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07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一是,要大力推动集体经济调整经济结构,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和特色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型集体企业,保持和扩大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以创新为灵魂,从实际出发,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研究开发企业的核心技术,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实施人才战略,采取内训外聘,充实专业力量和人才队伍,提升联社和集体企业整体素质;四是,进一步发挥“联”字作用,拓宽联合范围,实施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促进整体搞活,壮大公有制经济;五是,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外商的资金、技术、管理,实现互利共赢,带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六是,坚持民本经济本色,以人为本,实施民主决策,兼顾效率和公平,扩大劳动分配比例,实现共同富裕。

(二)把学习贯彻《物权法》作为大事来抓,依法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

今年,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将批准实施《物权法》。《物权法》公布以后,我们要把学习贯彻《物权法》作为大事来抓,掌握好这个法律武器,依法推进各级联社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1.要认真组织学好《物权法》,用好城镇集体的相关权利。《物权法》对城镇集体经济,不仅规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和对集体资产的保护,而且其他权利的规定都与城镇集体经济有密切的关系。总社和各级联社要对联社和集体企业领导和资财、法律、办公室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采取集中学习讨论、聘请专家讲座、分专题进行研讨、问卷测试、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地开展《物权法》学习活动,为掌握、用好相关权利打好坚实的基础。

2.用《物权法》赋予的权利,做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和归属工作。各级联社今年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对联社资产的清理工作,按《物权法》规定,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和房地产取证工作。对被平调、被占用、被损失的联社和企业的集体资产,做好追索回归工作。对错位登记的房地产,做好变更工作。同时要组织所属集体企业做好资产清理和归属工作。开展上述工作,要主动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历史凭证为依据,运用行政的、经济的,乃至法律的手段,在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实现保值增值上,取得实质性成果。

3.大力开展《物权法》宣传活动,为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联社要组织力量,紧密围绕城镇集体所有权问题开展《物权法》宣讲、研讨活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撰写运用《物权法》维护联社和集体企业合法权益取得实效的文章。《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站,要开辟专栏,加大力度,宣传《物权法》的内容和作用,宣传维权的典型事迹,为依法维护城镇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提供舆论支持。

(三)抓好《联社资产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对于规范联社和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维护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指导意见》经这次总社理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总社将抓紧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下发以后,要与总社已下发的《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联社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落实“两个文件”的具体意见或者制订实施细则,按照总社这次理事会和总社财务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保证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管理体制,使联社成为政府的好帮手 

1.把解决联社定性定位问题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据总社调查了解,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各联社中,仍有部分联社没有解决定性定位问题。这些联社,要鍥而不舍地主动争取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解决好联社法人资格问题,必要时总社将会给予帮助。总社将组织有关人员修改好给国务院领导的报告,争取得到国务院领导对集体经济的进一步的重视与支持,明确总社为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机构,为发挥联社的作用,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2.要创新集体经济管理体制。要学习和宣扬吉林省、山西省和广东省的做法,争取使联社成为全面负责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服务机构。各级联社要在扩大成员队伍、增加服务范围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像北京、吉林联社那样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像山东、广西联社那样,扩大联社服务对象,承担起为全省城镇集体经济指导服务的职能,不断壮大联社队伍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实力。

3.开展总社、联社成立50周年的庆祝活动。2007年是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成立50周年,也是全国多数联社成立50周年。各级联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体合作经济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总社和联社过去、现在和今后的使命、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总社和联社的影响和地位。

(五)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大力宣传新型集体经济在新时期重要地位和作用

当前,对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地位和作用,仍有不同认识。有人说集体经济已经过时,有人说要让其自行消亡,有的地方甚至限期要把集体经济通过改革全部退出,等等。我认为,我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会、也不应该消亡,否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会动摇,我党的执政地位将会动摇,甚至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将会被动摇。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发展还很不平衡,我国有十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再就业是关系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下转第35页)(上接第7页)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给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带来了春天,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传统集体企业在经过改革以后,将成为产权更加明晰、责权更加明确、管理更加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经过体制与机制创新和技术改造,新型集体企业正在逐步走上工业现代化的道路,这已经被许多改革改制企业的发展实践所证实。但是如何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还是一个刚刚破题的大题目。各级联社,要下大力量,认真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新型集体经济的特点、内涵和组织形式。要总结本地的新型集体企业的先进典型,以大量有说服力的实例,证明新型集体经济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证明其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主管的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已经与上海市政协、上海市民建等有关部门,连续两年联合举办了集体经济改革与创新发展论坛,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新型集体经济在新时期的重要作用,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总社将制订2007年总社特约研究员工作计划,将围绕新型集体经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拿出有理有据、有说服力的论文,争取在有影响的重要报刊上发表,以推动城镇新型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