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级社区股份合作是强村富民之路
——虹五村集体经济改革创新15年纪实
上海市郊区经济促进会圃西委员会
闵行区虹桥镇虹五村原有11个生产队,1250户农民,1420亩耕地,农业人口2600多人,劳动力1400多人。这里地处上海近郊,原是蔬菜生产老基地。自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发表后,全国掀起了改革开放的热潮,虹五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大批土地被国家征用开发,兴办了许多工厂企业,城市化快速推进。面对这种新的形势,虹五村的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经过认真讨论研究,为了适应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决定将村级集体经济改制为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建了虹欣股份合作实业公司,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
虹五村集体经济的改制,是从1993年起步的,是在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摸索前进的,走的是一条创新之路。15年来,改革创新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份合作经济的初创时期。在1993年改革初期,他们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了清理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作为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股,同时发动村民投入现金,作为股份合作公司的个人股,并且以投1配1的比例,即村民每投入1元现金配给1元集体资产,作为股份合作公司的共享股。这样,就组建起了股份结构多元化的股份合作公司。公司每年的盈利,留下公积金、公益金以后,按股分红,同股同利。集体股的红利归公司集体所有,用于扩大再生产,个人股的红利归投现金的股东个人所有,共享股的红利归配给共享股的股东所有。股份合作公司还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制订了章程和经济发展规划。通过改制,初步建起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
第二阶段,股份合作经济逐步完善壮大。股份合作公司组建后,经济迅速发展,每年股金红利丰厚,原来没有入股的村民提出要求入股,公司的运行机制也需进一步完善。所以,股份合作公司陆续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扩大股东规模,允许原来没有入股的村民投现金入股,以壮大公司的经济实力,投资兴办更多的新项目。二是适当调节红利分配,实行以丰补歉。公司组建的最初几年,每年分配的红利,按股东投入的现金股计算,红利率在25%以上,有时超过30%,为了使公司有更多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维护股东持续稳定收益,公司对红利现金发放额度作了适当调整,原则上不超过个人股金的25%,其余应分未分的红利留作以丰补歉,还可用作送配股。目前以丰补歉的金额累计已有1500万元。这样,不但保障了股东每年有稳定的股红收入,而且留作以丰补歉的资金,还可用于加大投资力度,把公司的“蛋糕”越做越大。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健全监督机构。他们先后制订了《民主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加强财务管理审批制度的规定》,还通过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监事会,给股东当家作主和民主监督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使公司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三阶段,撤销村的建制和把集体资产全额量化到人。虹欣股份合作公司经过7年的运作,经济快速发展,但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股的产权归属关系仍处于模糊状态,需要深化改革。同时,虹五村的11个生产队,到1999年9月已经全部撤销,按有关规定,村的建制也要撤销。于是,从2000年1月开始,开展撤村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的工作。通过对集体资产的清理评估,再按全村11个生产队村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农龄量化到个人,以股权形式兑现,并发给股权证,享有所有权、收益权、继承权,还可在股东之间转让。同时,为了调动公司在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强化责任感,按不同职务设置责任风险股。通过撤村和股权制度深化改革,明晰了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关系,建立了公司经营者持大股的股权结构,实行了政企分开,使股份合作公司真正建立起法人财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成为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更有力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
虹五村的集体经济改制为虹欣股份合作公司以后,经过15年的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成效极为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l.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增强了团结和活力。虹五村集体经济未改制前,由于产权关系模糊,集体资产随时有被“平调”和流失的可能,通过改制将集体资产全额量化到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以后,产权清晰了,而且还发给了股权证,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同时,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以后,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不仅使公司在职人员通过按劳分配增加收入,还给每个持股的征地外出人员和退休养老人员通过发放股金红利增加收入,从而消除了过去那种公司在职人员与非在职人员之间,在共享公司经营收益方面存在的矛盾,促进了相互之间的团结和谐。更为重要的是,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后,把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而公司干部和经营者的责任心和民主管理意识大大提高,股东的主人翁思想也大大增强。
2.加快了新项目的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虹五村的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以后,开辟了一条村民投资入股的筹资渠道,有力推进了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在股份合作公司组建初期,当时由于国家宏观调控而向银行贷款困难,正好村民投现金入股,就用这些股金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第二年就新增净利284万元。以后又通过扩大村民入股,筹集了更多的资金,进一步加大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力度,标准厂房、仓储、商务楼等一批批兴建,通过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同时,在开发建设新项目的进程中,注意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由原来的农工副综合经营到重点发展二三产业,以后又实施“退二进三”,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近几年,现代服务业又不断集聚配套和优化升级,逐渐形成集商务、办公、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具有现代特色的高档商务园区,使股份合作公司的经济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2007年,公司的总资产达到3.1亿元,比1994年的2136万元增长13.5倍。
3.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保障不断完善。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以后,农民的收入项目增多,不但有薪金,还有股金、租金和社保金。而且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每个劳动力的年均收入3.54万元,比1994年的0.8万元增长3.4倍,股东分得的红利累计达4073万元,平均每个股东分得红利4.75万元,农户房屋出租每年户均收入约2—3万元。股份合作公司还十分注重民生,对征地下岗人员全部安置就业,还在村民的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帮助,使虹五村的村民形成了持股份、收房租、能就业、有保障的喜人局面,到处呈现出安居乐业和欢乐祥和的景象。
4. 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强村富民的道路越走越宽广。虹五村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以后,在使公司经济发展壮大,农民增收致富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一是上缴国家的税收不断增加,2007年上缴税收6703万元,比2000年的1690万元增长3倍;二是帮助社会安置失业人员上岗就业,到目前为止,入驻商务园区的企业安置了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农民工就业5000多人,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了良好的作用;三是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虹欣股份合作公司的成功经验,为虹桥镇全面推广改制工作,以及对闵行全区和上海郊区都产生了强烈的辐射带动效应,越来越多的地方仿效虹五村改制的做法,办起了股份合作公司。
(三)
虹五村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15年来,通过不断摸索前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值得借鉴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村级集体经济改制为社区股份合作经济,是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是在上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基础上,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后逐步形成的。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由于产权关系模糊,经营机制不活,民主监督不够等弱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要求。改制为社区股份合作经济后,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经营活力大大增强。更由于集体资产量化到人以后,有效化解了公司在职人员和征地外出人员之间在占有集体资产和分享经营收益上存在的矛盾,促进了和谐团结。特别是遇到因生产队全部撤掉而要撤村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这个经济实体可以不撤而继续存在和运作,全体股东可以继续分得红利,增加收入,从而避免发生一些城市化较早地区那样,撤村后集体经济随着解体消亡,已经形成的社会生产力瓦解,失地农民收入下降的情况。
2.村级集体经济的改制工作要有序推进,贯彻群众路线。村级集体经济改制为社区股份合作经济,是一项涉及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从发动村民投资入股,配送共享权,到扩大村民入股,完善经营监督制度,再到撤村,集体资产全额量化到人,都是改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有序推进。而且,要在整个改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群众路线。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提纲、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制的意义、做法,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改制方案的制定和政策措施的出台,都必须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使改制工作顺利推进。
3. 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必须深度开发土地资源,以地生财。虹五村原有的耕地在城市化进程中被国家大批征用,到村级集体经济改制时,只保留了178亩非农用地。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对这些保留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使用,争取更多的产出。近年来,为节约、集约用地,高层商务楼进一步兴建,全公司的经营性固定资产形成三大板块:一是宾馆酒店和休闲娱乐场所,面积13万平方米;二是商务办公楼,面积9.5万平方米;三是商场、超市,面积7万平方米。这三大板块的总资产可达10.5亿元,比1994年公司刚组建时的资产增长50多倍,平均每个股东享有的资产可以达到100多万元。以地生财,财源广进。
4. 村级集体经济的改制成功,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是关键。在上海郊区特别是近郊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积累了一笔可观的集体资产,是农民赖以共同致富的物质基础。但是,在一些城市化进程较早的地区,随着国家征地和撤队撤村,集体经济组织瓦解,集体资产被“平调”流失,失地农民收入下降的情况,屡见不鲜。虹桥镇领导为了保护村的集体资产,并使它保值增值,果断决定:在城市化进程中,村的行政建制可以撤销,但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撤销,而要支持它们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并且建立了改制领导小组,指导和帮助各村开展改制工作。同时,还制定了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经济的两项政策:一是给予每个村的股份合作公司,在保留的土地上按城市化总体规划,进行自主开发建设的权利;二是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享受国家税收优惠以及土地非农化收益等各种非劳动积累的资金,可以不上缴镇或街道而继续留在股份合作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虹桥镇支持村级集体经济改制和发展股份合作公司经济的上述改革措施,也得到了闵行区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从而使村级集体经济的改制工作顺利推进,新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经济也获得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