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定不移地发展
中国特色城镇集体经济
凌晋良
发展集体经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立足其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早在1985年,邓小平就强调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过多次修正的宪法,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一字未改地坚持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因此,正确认识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事实证明,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有利于逐步消除由于所有制结构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羁绊,才能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两者互相依存、互相促进,既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长处,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离开了基本经济制度,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经济;离开了公有制主体,势必动摇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削弱了集体经济,势必影响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深化改革,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不等于否定、排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等于否定、排斥集体经济,相反,更有利于巩固和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完善。
集体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制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的集体经济。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指示。为支持、促进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这一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作出了一系列极为重要的决策和指示,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致富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对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集体经济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和社员自己的企业;要把推进改革、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出现的所有制形式,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公有性,要鼓励个别资本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投资社会化,应该以积极态度予以支持;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合作组织,探索采取社区合作、股份合作、员工持股、公司制等多种形式,把集体经济办成劳动群众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组织,把合作企业办成市场运行的主体;大力扶植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搞活中小企业;集体企业要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扩大养老保险复盖面,集体企业等都要参加养老保险;搞好集体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总社和各级联社要充分发挥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政府部门的好帮手,成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者,中小企业合作互助的组织者,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积极推进总社和联社的改革创新,加强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壮大自身实力,更好地为基层企业服务,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为发展集体经济做出新贡献;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帮助集体企业,加快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等等。党中央的重要指示充分表明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的。
30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城镇集体经济得到新发展。据2004年12月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全国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1万个,就业人员9643.8万人。其中集体企业15.2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5.2万个,集体联营企业0.3万个,合计20.7万个,占14.26%;就业人员集体企业729.8万人,股份合作制企业212.4万人,集体联营企业15.1万人,合计957.3万人,占10%。集体资本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9.17%。这些统计数字还不包括大量规模以下小型集体企业。应当看到集体企业和职工人数及主要经济指标的绝对数量减少了,但集体经济的内涵和外延更为宽泛,企业制度、产权制度以及经营机制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不容忽视。
我国集体经济创立于民众,扎根于民众,服务于民众,联系面广泛,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和民族特色。坚持按照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原则办企业,历来具有方便群众,经营灵活,艰苦奋斗,勤俭办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优良传统,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的有力推进器和社会稳定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集体经济创造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并强调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回顾往昔,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础上得到迅猛发展,党中央从我国国情出发,采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取得重大胜利。到1956年底,我国手工业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基本完成。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说:“我们长期允许手工业的个体经济存在,根据自愿原则其中大部分组织成合作社,实行集体所有制。由于我们是根据中国自己的特点采用这些方式的,所以几乎没有发生曲折,生产没有下降还不断上升,没有失业,社会产品是丰富的”,并指出“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这些大都是我们自己的创造,来源于我们自己的实践,自己的国情,富有中国特色。然而,对国情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加深的发展过程。后来,开始不尊重经济规律了,脱离国情和实际,出现急于求成的弊端,“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形式过于简单划一”,对合作社企业搞盲目集中合并,统一核算;对建立不久的城镇集体经济搞升级过渡,平调集体资财,使集体企业和手工业劳动者的资产受到很大损失,挫伤了集体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致“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欲速则不达,集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重大曲折。再加上不可避免地受前苏联那套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模式的很大影响,造成混乱。历史的经验证明这个过渡是不成功的,同时也证明,正确判断、把握国情和时代特征,集体经济就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反之则遭受挫折。
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过程中,付出了艰辛和代价,同时也取得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深刻的教训。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包括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内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我国国情的认识又深入了一大步。邓小平在党的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强调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结论”。他还告诫我们:“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完全正确的历史结论。
改革开放30年来,纠正了经济建设事业中“左”的指导思想,正确地判断和把握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作出支持鼓励发展集体经济的正确决策。我国城镇集体经济正是根据我国国情稳步推进改革发展,坚持独立自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同新的实践和时代条件很好地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取得重大成果。
改革促进大量集体企业逐步走向产权主体多元化、实现形式多样化。目前,城镇集体企业产权主体由原来的企业劳动者的集体所有发展为以自然人持股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以及吸纳企业外部的个人或法人参股。产权结构单一的传统集体企业逐渐减少,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快速增加。在改变传统的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过程中,集体企业采取了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合作制和职工持股的股份制等多种实现形式。一些国有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也逐渐向集体经济方向转变。
改革促进城镇集体企业逐步实现“五个转变”和“四个创新”,即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向社会化经营方式转变;传统生产经营体制向资本经营体制转变;传统资本积累方式向资本集聚方式转变;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传统管理体制向政企分开管理体制转变。伴随这些转变,城镇集体企业正在实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现在,城镇集体企业正在向“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企业迅速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强大生命力。
集体经济在改革发展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企业组织。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大致有:以集体共有资产为主的集体企业;以劳动者“两个联合”为主的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制;以劳动者个人资产为主的合作制企业;以职工持股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以集体资本控股、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还有互相参股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等等。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集体经济必将涌现出更多的有效实现形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我国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创造了广阔的前景。我国城镇集体经济的创立与发展,镕铸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企业广大职工群众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薪火相传,接力推进。是在对传统集体经济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并在实践中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辛的任务,这个任务远没有完成。形成一套适合集体经济发展的比较完善、比较成型的体制和机制,还需要加倍付出艰苦的努力。改革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问题和挑战。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伟大事业,做到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要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加深和校正对集体经济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排除那些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人民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坚持走改革发展的新路子,决不走被实践证明是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离开社会主义的邪路。
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要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为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原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