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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发行时间:2008-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严国华

近年来,上海市南汇区通过制订发展规划、提升科技内涵、加大政策扶持等手段,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集群,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科技化、品牌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夯实基础。

一、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合作社总量由2001年的2家发展到139个,注册总资本达到6500万元,资产总额35亿元;入社社员4万户,带动农民55万多户,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5万人;农业产业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18亿元。合作社社员总种植面积13万多亩,养殖水面积10600多亩,饲养牲畜36万头,饲养禽类2900万羽,养蜂9000箱。

在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合作社发展情况,明确提出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促进规模化、组织化。区政府还专门转发区农委制订的《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将合作社基地建设列入区政府项目予以推进。广大农民积极性越来越高,自愿联合,通过各种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类型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2007年还成立了全国首家海洋渔业捕捞专业合作社。各合作社积极发展拓展空间,从事异地种养,在上海浦东、奉贤、金山等区和浙江、江苏、江西、海南等省建立规模种养基地,拓展合作社发展空间。

()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

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一大创新。从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规避生产和销售风险,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家庭是经营农业的基本单位,由于规模较小,若参与市场交易,其市场信息必定是不对称、不完全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产生了社会化分工,农民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均可通过合作社与厂商、批发商直接交易,而销售也可通过合作社统一进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目前,南汇不少瓜果合作社为实行统一销售建立了一支由社员组成的经营队伍,在市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营销网点,构建了合作社市场营销网络。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销售,降低自身成本和交易费用,规避生产和销售风险,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水平。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到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质量要求也随之上升。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为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提供了可能。比如,南汇绿妮瓜果合作社,把西瓜等产品的优质高效栽培技术融入到标准化生产之中,制订了系列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社员在田间管理档案上详细记录生产过程,每只西瓜还安装了一个塑料胎记,在收购西瓜时,社员必须上交田间管理档案,以便于追溯农产品安全责任。标准化生产的实施使农民切切实实地提高了自身生产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

3.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育创业青年。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城市转移。据调查,南汇区现在还在村里种田的大多数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种情况不容乐观。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人力,尤其需要懂技术、会经营、有文化的农村有志青年。合作社为这些有志青年开辟了成功通道,使他们成为南汇优质农产品市场的真正主人,带动了不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涌现出不少成功创业的有志青年。

4.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互助联合而成的。首先,通过相互联合,提高谈判地位,避免无序的竞争,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格,维护了农民利益。其次,通过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联为一体的经营模式,农民可以从出售农产品中直接获益。最后,由于产业经营链条的延伸和拓展,农民还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再分配机制,获得产后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入。

5.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主导模式是农技推广单位直接向农户提供技术推广服务,服务对象分散,服务需求千差万别,不仅服务成本高,服务效果也不好。因此,在全面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农技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直接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构建起“农技推广体系+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社会化服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由合作经济组织根据自身需求,对上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提出服务要求,对下可以组织农户集中时间、地点接受服务,减少服务环节,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技术到田()率,解决农技推广服务与农户相脱节的问题。

()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不足

1.发展速度较快,但覆盖面较低、区域跨度小。

2006年底区委政策研究室到全区农村入户调查,结果显示,农户销售产品依然以自产自销分散经营为主,932%的农民自己购买农资、66%的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依靠合作社销售的只有5%,依靠经纪人销售的6%,联产销售只有1%。这种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状况依然是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的最大障碍。目前,南汇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9个,参加农户4万户,平均每个合作社仅带动350户农户。不少合作社局限于村级地域范围,合作社发展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合作社带动性、示范性和辐射性还有待加强。

2.真正由农民联合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不高。总体而言,以现有组织载体牵头组建的居多,以农民自我组建的少;以依附其所牵头的实体发挥作用的多,以专业合作社自身独立运行所发挥作用的少。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如阿强蛋品生产合作社、祥欣生猪生产合作社等。二是农村种养殖大户、农业经纪人、营销大户等能人牵头组建,如老港瓜果蔬合作社、新凤蜜露桃业合作社、红刚青扁豆合作社等。三是涉农部门牵头组建,如谷雨稻米合作社以及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成立的一些农机合作社。四是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万舟渔业生产合作社等。其中,第三、第四种合作社数量较少。

3.部分合作社的运作不够规范。目前南汇区各合作社都有相应的合作社内部章程,但一部分社员参加民主管理的意识不强,参与合作管理较少。结果,使合作社富了少数小老板,大部分农户并没有受益。从运作过程看,真正规范运作的合作社不多,其组织内部缺乏民主监督和管理机制,在组织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上,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多数农民成员处于从属或被动的地位。有些合作社没有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不紧密,成员在民主决策、利益分配和风险补偿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保证。同时,在现有合作经济组织中,严格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多,不少合作社并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重新注册登记,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主体。

4.合作社的实力不强,品牌太多太杂。目前全区合作社的总数不算少,但真正组织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的合作社较少,大部分合作社缺乏实体支撑。南汇区在上海农展馆已连续举办七届农博会,都很成功,优质农产品推向市场,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销售量一年胜过一年,但市民面对又多又杂的品牌,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些是真正的名牌。因此要整合资源,整合品牌,扶持若干个大的有名牌优势合作社。

5.合作层次不高,产业分布以种养业居多却又不够专业。目前全区合作社中,种植业占60%,养殖业占27%,合作社经营范围太广泛、缺乏专业性。加工类和储运类的合作社比例较低,合作层次不够高,大多还停留在初级产品上,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较少涉足订单购销服务、深层次加工开发、走出去联合发展等领域。

6.农民的合作意识不够强。对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缺乏联合闯市场的意识;部分农民对合作带有随意性,缺乏诚信意识,未能按照合作社的统一生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合作社品牌价值的提升。

7.地域分布不均衡。目前全区合作社中,航头、新场、大团、老港、惠南、书院等镇较多,而南部临港地区较少,比如泥城镇,尚有3万多农民,但目前仍正常运作的只有红刚青扁豆合作社等6个,满足不了农民联合的需求。这一方面是土地受到控制,农业发展空间日益狭小,未来农业发展方向不明朗、农业项目无法落实;另一方面,还在于缺乏农业经营能人,未能把合作社办起来。

二、促进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合作理念

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自助,意味着合作社社员具有自己可以并应当掌握自己命运的理念,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协作,提高竞争地位;平等,强调了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参与权利;公平,意味着社员应公平地享受到参与合作社的利益;团结,表明合作社与社员不可分割,社员间具有共同利益。同时,合作社社员相信合作社的理念: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其中,诚实、高质量、公平价格是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地位不断提高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合作社运行成功需要社员中间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有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精神。因此,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培育农民的合作理念。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

一是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二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要实行政策优惠,对合作社在税收、注册登记、土地使用、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适当减免已登记成立的合作社的所得税、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安排。另外,还可以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免征营业税,对兴办加工、流通实体给予税收优惠等。四要扶持更多的农业新经济组织注册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牵头、群众参与”原则的前提下,引导更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能人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南汇区农委提出2008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力争达到160个、带动农民86万户、将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8%。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各方面的支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引导向营销型、服务型和加工型领域拓展。

()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要继续举办好农博会等各种农产品展销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经营管理者的文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社员素质普遍较低,合作社很难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重视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既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更要加强合作社发起人、建设带头人的教育与培养,以增强合作社的发展潜力。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限性与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

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指导合作社规范其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为主。目前,不少合作社经纪人从农户收购农产品,价格偏低,经过统一包装之后,价格很高,如何平衡农户和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同时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五要尽快建立合作社评比考核机制。尽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评比考核办法》,对达到组织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初具发展规模、经济效益良好的合作社要给予奖励;对不符合合作社标准的要给予指导提高,甚至调整淘汰。

(作者单位:中共南汇区泥城镇委员会)

上海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发行时间:2008-06-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严国华

近年来,上海市南汇区通过制订发展规划、提升科技内涵、加大政策扶持等手段,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集群,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科技化、品牌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夯实基础。

一、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合作社总量由2001年的2家发展到139个,注册总资本达到6500万元,资产总额35亿元;入社社员4万户,带动农民55万多户,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5万人;农业产业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18亿元。合作社社员总种植面积13万多亩,养殖水面积10600多亩,饲养牲畜36万头,饲养禽类2900万羽,养蜂9000箱。

在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合作社发展情况,明确提出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促进规模化、组织化。区政府还专门转发区农委制订的《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将合作社基地建设列入区政府项目予以推进。广大农民积极性越来越高,自愿联合,通过各种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类型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2007年还成立了全国首家海洋渔业捕捞专业合作社。各合作社积极发展拓展空间,从事异地种养,在上海浦东、奉贤、金山等区和浙江、江苏、江西、海南等省建立规模种养基地,拓展合作社发展空间。

()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

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一大创新。从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规避生产和销售风险,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家庭是经营农业的基本单位,由于规模较小,若参与市场交易,其市场信息必定是不对称、不完全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产生了社会化分工,农民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均可通过合作社与厂商、批发商直接交易,而销售也可通过合作社统一进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目前,南汇不少瓜果合作社为实行统一销售建立了一支由社员组成的经营队伍,在市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营销网点,构建了合作社市场营销网络。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销售,降低自身成本和交易费用,规避生产和销售风险,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水平。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到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质量要求也随之上升。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为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提供了可能。比如,南汇绿妮瓜果合作社,把西瓜等产品的优质高效栽培技术融入到标准化生产之中,制订了系列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社员在田间管理档案上详细记录生产过程,每只西瓜还安装了一个塑料胎记,在收购西瓜时,社员必须上交田间管理档案,以便于追溯农产品安全责任。标准化生产的实施使农民切切实实地提高了自身生产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

3.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育创业青年。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城市转移。据调查,南汇区现在还在村里种田的大多数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种情况不容乐观。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人力,尤其需要懂技术、会经营、有文化的农村有志青年。合作社为这些有志青年开辟了成功通道,使他们成为南汇优质农产品市场的真正主人,带动了不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涌现出不少成功创业的有志青年。

4.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互助联合而成的。首先,通过相互联合,提高谈判地位,避免无序的竞争,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格,维护了农民利益。其次,通过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联为一体的经营模式,农民可以从出售农产品中直接获益。最后,由于产业经营链条的延伸和拓展,农民还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再分配机制,获得产后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入。

5.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主导模式是农技推广单位直接向农户提供技术推广服务,服务对象分散,服务需求千差万别,不仅服务成本高,服务效果也不好。因此,在全面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农技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直接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构建起“农技推广体系+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社会化服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由合作经济组织根据自身需求,对上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提出服务要求,对下可以组织农户集中时间、地点接受服务,减少服务环节,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技术到田()率,解决农技推广服务与农户相脱节的问题。

()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不足

1.发展速度较快,但覆盖面较低、区域跨度小。

2006年底区委政策研究室到全区农村入户调查,结果显示,农户销售产品依然以自产自销分散经营为主,932%的农民自己购买农资、66%的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依靠合作社销售的只有5%,依靠经纪人销售的6%,联产销售只有1%。这种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状况依然是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的最大障碍。目前,南汇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9个,参加农户4万户,平均每个合作社仅带动350户农户。不少合作社局限于村级地域范围,合作社发展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合作社带动性、示范性和辐射性还有待加强。

2.真正由农民联合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不高。总体而言,以现有组织载体牵头组建的居多,以农民自我组建的少;以依附其所牵头的实体发挥作用的多,以专业合作社自身独立运行所发挥作用的少。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如阿强蛋品生产合作社、祥欣生猪生产合作社等。二是农村种养殖大户、农业经纪人、营销大户等能人牵头组建,如老港瓜果蔬合作社、新凤蜜露桃业合作社、红刚青扁豆合作社等。三是涉农部门牵头组建,如谷雨稻米合作社以及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成立的一些农机合作社。四是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万舟渔业生产合作社等。其中,第三、第四种合作社数量较少。

3.部分合作社的运作不够规范。目前南汇区各合作社都有相应的合作社内部章程,但一部分社员参加民主管理的意识不强,参与合作管理较少。结果,使合作社富了少数小老板,大部分农户并没有受益。从运作过程看,真正规范运作的合作社不多,其组织内部缺乏民主监督和管理机制,在组织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上,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多数农民成员处于从属或被动的地位。有些合作社没有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不紧密,成员在民主决策、利益分配和风险补偿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保证。同时,在现有合作经济组织中,严格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多,不少合作社并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重新注册登记,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主体。

4.合作社的实力不强,品牌太多太杂。目前全区合作社的总数不算少,但真正组织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的合作社较少,大部分合作社缺乏实体支撑。南汇区在上海农展馆已连续举办七届农博会,都很成功,优质农产品推向市场,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销售量一年胜过一年,但市民面对又多又杂的品牌,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些是真正的名牌。因此要整合资源,整合品牌,扶持若干个大的有名牌优势合作社。

5.合作层次不高,产业分布以种养业居多却又不够专业。目前全区合作社中,种植业占60%,养殖业占27%,合作社经营范围太广泛、缺乏专业性。加工类和储运类的合作社比例较低,合作层次不够高,大多还停留在初级产品上,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较少涉足订单购销服务、深层次加工开发、走出去联合发展等领域。

6.农民的合作意识不够强。对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缺乏联合闯市场的意识;部分农民对合作带有随意性,缺乏诚信意识,未能按照合作社的统一生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合作社品牌价值的提升。

7.地域分布不均衡。目前全区合作社中,航头、新场、大团、老港、惠南、书院等镇较多,而南部临港地区较少,比如泥城镇,尚有3万多农民,但目前仍正常运作的只有红刚青扁豆合作社等6个,满足不了农民联合的需求。这一方面是土地受到控制,农业发展空间日益狭小,未来农业发展方向不明朗、农业项目无法落实;另一方面,还在于缺乏农业经营能人,未能把合作社办起来。

二、促进南汇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合作理念

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自助,意味着合作社社员具有自己可以并应当掌握自己命运的理念,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协作,提高竞争地位;平等,强调了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参与权利;公平,意味着社员应公平地享受到参与合作社的利益;团结,表明合作社与社员不可分割,社员间具有共同利益。同时,合作社社员相信合作社的理念: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其中,诚实、高质量、公平价格是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地位不断提高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合作社运行成功需要社员中间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有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精神。因此,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培育农民的合作理念。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

一是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二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要实行政策优惠,对合作社在税收、注册登记、土地使用、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适当减免已登记成立的合作社的所得税、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安排。另外,还可以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免征营业税,对兴办加工、流通实体给予税收优惠等。四要扶持更多的农业新经济组织注册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牵头、群众参与”原则的前提下,引导更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能人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南汇区农委提出2008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力争达到160个、带动农民86万户、将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8%。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各方面的支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引导向营销型、服务型和加工型领域拓展。

()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要继续举办好农博会等各种农产品展销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经营管理者的文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社员素质普遍较低,合作社很难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重视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既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更要加强合作社发起人、建设带头人的教育与培养,以增强合作社的发展潜力。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限性与片面性,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

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指导合作社规范其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为主。目前,不少合作社经纪人从农户收购农产品,价格偏低,经过统一包装之后,价格很高,如何平衡农户和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同时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五要尽快建立合作社评比考核机制。尽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评比考核办法》,对达到组织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初具发展规模、经济效益良好的合作社要给予奖励;对不符合合作社标准的要给予指导提高,甚至调整淘汰。

(作者单位:中共南汇区泥城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