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新农村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洪伟栋 黄 联 郭红东
一、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一)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
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七年多的发展已有少数合作社成功地建立了自身的产业链,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但是整个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绝大部分(2/3以上)合作社结构松散,以解决初级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很低,需要通过各种措施加以扶持,以提高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帮助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
截止2006年底,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579家,社员35031个,但是合作社注册总资本只有7581.4万元,合作社平均注册资金不到13.1万元,资金不足问题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实行产业化经营的能力。如三门县富达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3年,通过自身品牌建设和网上宣传,成功地打开了国内、国际市场,产品市场需求远远超出合作社生产、加工能力,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却因为资金困难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该合作社2005年建设出口蔬菜保鲜加工厂、西兰花工厂化育苗、办公大楼共投入150万元,其中600立方米冷库投资50多万元,西兰花生产加工流水线3条投入10万元,办公楼12万元,其余为厂房、场地建设费用。合作社注册资金只有61万元,由于资金缺口严重,合作社成立三年多来一直没有分红,所得盈余50万元左右以及省级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以上项目建设,目前仍有资金缺口30多万元。由于合作社占用土地为租用性质,无法用于抵押贷款,资金不足问题直接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三)合作社管理层素质不高
合作社理事长学历普遍不高,台州市农业局2006年统计的400家合作社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合作社理事长仅27人,不到总数的7%。合作社理事长学历不高已是既定的事实,通过人才引进或者新老更替,一段时间后应该能够得到改善。但是合作社管理层的思想素质问题却日益突出,尤其是他们创办合作社的出发点非常值得关注。许多合作社理事长对创办合作社抱有功利思想,少部分合作社纯粹是为争取政府的扶持资金而成立的。合作社社员、理事对合作机制了解非常有限,对合作社本质的认识不深。对此,2007年以来,台州市农经总站结合合作社法宣传,组织了多次合作社理监事会成员培训,在增加他们对合作社知识的了解方面效果明显,但是有部分合作社理、监事会成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成立合作社的功利思想明显,有一位参加培训班的理事长居然说“搞什么培训,给我们扶持资金就好。”这种思想观念不改变,素质不提高,合作社很难实现长远发展。
(四)政府优惠政策没能得到完全落实
随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政策扶持合作社发展,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许多政策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执行不统一,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帐,担心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被作为征缴更多税收的依据;用地困难也为合作社发展遇瓶颈,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合作社运作成本较高,合作社发展受困扰;农业保险等未得到解决使合作社有后顾之忧,如2007年第13号台风“韦帕”造成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业受灾面积10.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172.1万元;养殖业受灾面积1.7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734万元,由于农业保险制度滞后,许多合作社灾后重建十分艰难。
二、进一步发展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
由于合作社数量多、规模小,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快速提高产业化经营程度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是选择扶持部分合作社成为龙头合作社,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筛选一批规模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形成一批有较大的投入,拥有较强种子种苗研发实力,较强产业带动能力和深加工水平,规范、完善的骨干合作社,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支柱。二是探索开展合作社之间的资源整合和联合。针对一社一品,一社多品,合作社规模太小,品牌知名度不高,品牌互相竞争的局面,应努力引导合作社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以产权重组为辅助,建立区域性的联动组织,防止恶性竞争。如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复合的经营体制、加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设、成立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
(二)采取多种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合作社通常是有目标、有生机、谋求不断发展的合作社。解决了这些合作社的资金问题就等于解决了合作社整体发展资金的问题。可以采用多种手段“多管齐下”:一是增加财政扶持,各级政府可以适当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数量,把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扶持农业、农村的重要对象,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村、扶持农民的思想,增加扶持力度;二是实行信贷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简化信贷手续,开展联合授信,解决合作社抵押资产不足问题,使合作社能够以较低的利率顺利贷到发展资金;三是鼓励工商资本入股合作社,工商资本的注入不仅可以迅速解决合作社资金问题,而且还能帮助打开农产品市场,助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当然,对工商资本会改变合作社性质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但只要坚持合作社法以按交易额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工商资本的注入不会动摇合作社根本。
(三)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员素质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进行长期、持续不断的努力。一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开展远程教育,提高农民基本素质。二是鼓励合作社人员主动学习,如参加“农业恳谈日”活动,主动向专家咨询,提高社员专业生产技术。三是培养一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的财会人员,提高合作社管理能力。由各级农经系统组织培训,开展合作社知识、生产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学习,形成一支优秀的合作社人才队伍。四是加强道德宣传。在进行各种知识、技术培训的同时必须注重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就没有合格的合作社带头人;没有较好的带头人,合作社就无法发展壮大。
(四)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要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定科学可行的扶持政策,由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明确落实单位,责任到人。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优惠政策出台后,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把信息传达到合作社,只有合作社了解政策,才能把握机会主动争取优惠,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各级财政、税收、农业、工商、电力、水利等部门应加强合作,互通消息,在避免部门矛盾的同时,注重各部门优惠政策的相互配套,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不定期交流意见。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的合作社,优先安排救灾补助资金。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减免税项。土管、电力、供水部门要给予用地、用电、用水扶持,降低经营成本。合作社生产经营等非农建设用地,应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供电部门要扩大农业用电的分配范围。供水部门要出台优惠措施,把合作社加工农品用水视为农业用水。社保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作者单位为浙江省台州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