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文化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特色
张如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和谐文化,是以和谐心理、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为核心内容的一种精神文化。这种文化,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有着与世俱来的紧密联系,是它的重要特色。
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许多人联合起来的有组织的整体”,建设和谐文化是自身发展的必然需要,为和谐文化确立了前提条件
新型集体经济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经济。在组织形式上,它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等合作制企业,有由各级联社控股的包括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在内的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集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许多人联合起来的有组织的整体”。既然是一个“集体”,是许多人的“联合”,是“有组织的整体”,法人财产是“共同”所有,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就成为这个组织的必然需要。所以,任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都崇尚合作、追求和谐,并把建设和谐文化作为本组织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有着特有的内在规律。加入组织的自愿原则、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等等,都是内在规律的具体表现。这些特点,都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在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行业风尚、制度体制等方面,以和谐理念贯穿其中,体现了和谐精神,形成了与内在规律相一致的并且为新型集体经济所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内在规律的具体表现就好象一盘散落的珠,和谐文化之线将其贯穿连结,珠线相辅相成。长期以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和谐文化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有着独特的优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思想基础,为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舆论向导和文化支撑。
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掌握自愿原则,促进了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和谐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型集体经济是由集体经济发展而来的。集体经济确立之初,就充分体现了自愿原则。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38条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扶助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中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毛泽东同志指出:“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建国初期,作为集体经济主要实现形式的各种合作社,在成立时严格掌握了自愿原则,禁止任何剥夺或强制命令的手段。广大手工业者有参加或不参加的自由,参加后允许退出,退出后再参加也欢迎。1958年合作社“转厂过渡”,财产“归大堆”,职工吃“大锅饭”、端“铁饭碗”,集体经济职工入社的自愿原则荡然无存。1979年以后政府对集体企业不再盈亏统包,集体经济在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凤凰涅槃”,孕育成新型集体经济,这种自愿原则又得到恢复,使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了流动的途径。显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入门开始,就以自愿原则为和谐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两个联合”,给全体成员以共同的目标和力量,为和谐文化提供了内在动力
新型集体经济首先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实行共同劳动,互助合作,发挥群体优势,谋取共同利益;同时,又是劳动者的资本联合,鼓励劳动者投资入股,享有集体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使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这样,就从根本上排除了依靠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剥削关系。
由于新型集体经济既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又是“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所以在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大家谁也离不开谁,都要在共同劳动中互助合作,在生产经营中同舟共济。因此,“两个联合”从根本上改变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形成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孕育了和谐文化,使职工在精神上、文化上有较大的共融性和一致性,给人们以共同的目标和力量,提供了构建和谐文化的内在动力。长期以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和艰苦创业精神,为了企业发展呕心沥血、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不计报酬、爱厂如家的先进模范人物。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互助合作、同甘共苦、艰苦创业、乐于奉献的文化优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
四、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具有较强的自我协调能力,为和谐文化创造了良好环境
民主管理,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又一重要特征。无论是与国营企业比较还是与私营企业比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都具有管理上的高度民主性。这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机制,为企业和谐文化创造了良好环境。
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全体成员共同制定章程,规定组织的治理结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财产的保护和分享等。凡经股东大会或全体职工民主讨论通过的企业章程,是企业各项活动的准则。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劳动者以员工(股东)身份参加决策。不同的企业民主管理程度不一,形式也不千篇一律。例如:有的通过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有的通过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等形式行使股东权利及其他民主权利;还有的企业,凡是经营大事包括厂长、经理的任免,都必须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才能作出决定;有的企业一股一票,但有的企业不论投入资金多少,每人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都是一样的。总之,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厂长、经理权力的合法性是建立在股东大会和广大职工认同基础之上的。这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机制,对企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协调能力,促进了组织成员思想统一和企业工作步调一致。
五、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利益共享,有利于实现职工共同富裕,为和谐文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构建和谐社会以社会公平为前提,以利益共享为保证。完善社会分配制度,实行利益共享,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这正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基本宗旨。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部分集体资产,是一种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形成的共有资产,劳动者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在企业资产和收益共享方面,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下转第30页) (上接第32页)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职工在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可以取得劳动分红、股金分红和按要素分配的收益。这就形成了劳动、资本与各种生产要素共享利益的多次分配制度,提高了劳动分配的地位和福利比例。职工参与分配的途径有:一是工资收入,这是按劳分配的形式;二是按股分红,这是职工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三是建立有集体经济特点的员工养老保险、住房、旅游、体检等福利保障;四是对经营者和企业优秀员工实施奖励;五是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互助合作基金,为扶贫帮困、培养人才提供经济帮助,等等。特别是一些福利保障,更多体现了按人头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职工地位平等,减少了职级差别和特权,极大调动了劳动者积极性。这种劳动与资本共享利益制度的实行,照顾到了不同群体的利益需要,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共同富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职工对企业的“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不仅使本企业运行有序,具有较稳固基础,还成为解决目前我国出现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的重要对策,对于构建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系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