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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行时间:2009-06-20
网站编辑:孙国权
来源:研究所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孙国权

2006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蓬勃涌现。据农业部总经济师杨坚披露:至去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已达15.1万个,入社农民达到348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就上海郊区来说,也有10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而金山区到2008年上半年,已有11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生事物有如此迅猛发展的势头?其根本原因就是它的产生、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的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特点

1、合作合力。按照“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许多个体生产经营者包括私有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集结起来组成一个经济联合体,从而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改变耕地不多户户种,效益低下的生产状况,为农产品的高质量、高附加值奠定基础。

2、规模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犹如分散的手指握成拳头,有利于确保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创出品牌。把几亩、几十亩的分散生产经营集结成几百亩、几千亩的联合体,既壮大了资本,提高了生产能力,也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3、产销统一。由于产品的专业,就可以达到生产的统一。如统一供种,统一耕作,统一植保,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药肥采购,以达到合作组织内所有田块产品质量的稳定优化,为优质优价创造条件。生产出的产品统一销售,既迎合了农产品批发营销商的需要,也为不同产品不同价,不同质量不同价,实现效益最佳化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为市场供需的稳定作出了贡献。

4、权益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民办、民营、民受益”为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有利于接轨市场,通过成员之间的生产资料、信息技术、市场网络等资源的共享,加上统一产销,保证了利益分配在合作社内部根据每个成员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予以分享。再由于将分散组成联合,从而也大大降低了每个成员承担市场、自然灾害的风险度。

5、信贷优惠。一家一户的生产,在添置大型农机具、投资设施农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工厂、建设基地、收购农产品等方面,无法解决资金难题。成立合作组织以后,在小额贷款与担保方面就有了可能,政府也给了许多优惠政策,从而为中长期投资形成优质高产高效益的长效化提供了保证。

以上5个特点实际上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区别于传统农户分散经营的五大优势。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入社农户每户亩产比非成员农户增收约20%。就金山区而言,在粮食生产方面,合作社成员比非成员平均增收10%以上,蟠桃种植合作社,非成员一般亩效益在2000元左右,而成员农户,每亩净受益大都在5000元以上。如吕巷皇母蟠桃种植合作社142名社员中,净收入30万元以上的有50多家,50万元以上的有10多家。葡萄生产也同样如此,非成员农户设施葡萄每亩产出8000元已经算高效益了,而施泉合作社亩产值达到15000元。由此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村综合生产力,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建设,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实际运作中,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少优势也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一是覆盖面不全,入社农户比例不高。目前,虽然水稻、蔬菜、瓜果、花卉、羊、奶牛、农机等都有了合作社,但猪、鸡、鸭、蛋、鱼、虾等等门类尚未覆盖,入社农户比例还未达到总农数的20%,农民的受益面小。

二是宣传不广泛,知晓度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宣传力度不足,相当农户不知晓,他们不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不少农户组建入社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运作不规范,功能发挥不充分。有的合作社组建后,虽然有了全体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但实际运作中,不少合作社还是牵头人说了算。完全能做到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的单位不多。在利益分配上也没有完全按照每个成员进行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去计算,强调了数量,忽略了质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牵头人及核心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区、镇、村三级要广泛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新闻媒介、会议以及发放资料、画册等形式,以入社农户得到的实惠去启发广大农户,激发他们建社、入社的积极性。

2.坚持标准,规范建社。对新建合作社必须依法办事,保证质量,努力扩大农户受益面。目前,日本、法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丹麦等国家,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农村最为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有90%以上的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金山区2010年度力争使30%农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还要积极探索其他生产要素的折股入社。同时要对现有合作社规范运作加以指导。

3.创建品牌,典型示范。目前,金山区的特色瓜果花卉、特种水产、特色畜禽虽然已经有了一些品牌,但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不大。需要合作组织充分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只有品牌才能占领市场,只有品牌才能稳固市场的道理。要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定位;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支柱产业;增加技术含量,提升产品质量。政府要积极为供销双方牵线搭桥,使生产流通环节紧密联接。同时要培养总结典型,以典型引路,引导合作组织走上自主健康发展的轨道。

4.政策倾斜,重点扶持。要着手制订相应的金融支持、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等项目,要重点扶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有特色、有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补贴对既有规模又惠及农户多的专业合作组织适当倾斜。政府还应该设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投入和扶持。

(作者单位:上海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行时间:2009-06-20
网站编辑:孙国权
  
来源:研究所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孙国权

2006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蓬勃涌现。据农业部总经济师杨坚披露:至去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已达15.1万个,入社农民达到348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就上海郊区来说,也有10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而金山区到2008年上半年,已有11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生事物有如此迅猛发展的势头?其根本原因就是它的产生、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的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特点

1、合作合力。按照“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许多个体生产经营者包括私有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集结起来组成一个经济联合体,从而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改变耕地不多户户种,效益低下的生产状况,为农产品的高质量、高附加值奠定基础。

2、规模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犹如分散的手指握成拳头,有利于确保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创出品牌。把几亩、几十亩的分散生产经营集结成几百亩、几千亩的联合体,既壮大了资本,提高了生产能力,也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3、产销统一。由于产品的专业,就可以达到生产的统一。如统一供种,统一耕作,统一植保,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药肥采购,以达到合作组织内所有田块产品质量的稳定优化,为优质优价创造条件。生产出的产品统一销售,既迎合了农产品批发营销商的需要,也为不同产品不同价,不同质量不同价,实现效益最佳化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为市场供需的稳定作出了贡献。

4、权益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民办、民营、民受益”为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有利于接轨市场,通过成员之间的生产资料、信息技术、市场网络等资源的共享,加上统一产销,保证了利益分配在合作社内部根据每个成员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予以分享。再由于将分散组成联合,从而也大大降低了每个成员承担市场、自然灾害的风险度。

5、信贷优惠。一家一户的生产,在添置大型农机具、投资设施农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工厂、建设基地、收购农产品等方面,无法解决资金难题。成立合作组织以后,在小额贷款与担保方面就有了可能,政府也给了许多优惠政策,从而为中长期投资形成优质高产高效益的长效化提供了保证。

以上5个特点实际上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区别于传统农户分散经营的五大优势。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入社农户每户亩产比非成员农户增收约20%。就金山区而言,在粮食生产方面,合作社成员比非成员平均增收10%以上,蟠桃种植合作社,非成员一般亩效益在2000元左右,而成员农户,每亩净受益大都在5000元以上。如吕巷皇母蟠桃种植合作社142名社员中,净收入30万元以上的有50多家,50万元以上的有10多家。葡萄生产也同样如此,非成员农户设施葡萄每亩产出8000元已经算高效益了,而施泉合作社亩产值达到15000元。由此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村综合生产力,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建设,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实际运作中,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少优势也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一是覆盖面不全,入社农户比例不高。目前,虽然水稻、蔬菜、瓜果、花卉、羊、奶牛、农机等都有了合作社,但猪、鸡、鸭、蛋、鱼、虾等等门类尚未覆盖,入社农户比例还未达到总农数的20%,农民的受益面小。

二是宣传不广泛,知晓度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由于宣传力度不足,相当农户不知晓,他们不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不少农户组建入社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运作不规范,功能发挥不充分。有的合作社组建后,虽然有了全体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但实际运作中,不少合作社还是牵头人说了算。完全能做到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的单位不多。在利益分配上也没有完全按照每个成员进行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去计算,强调了数量,忽略了质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牵头人及核心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区、镇、村三级要广泛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新闻媒介、会议以及发放资料、画册等形式,以入社农户得到的实惠去启发广大农户,激发他们建社、入社的积极性。

2.坚持标准,规范建社。对新建合作社必须依法办事,保证质量,努力扩大农户受益面。目前,日本、法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丹麦等国家,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农村最为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有90%以上的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金山区2010年度力争使30%农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还要积极探索其他生产要素的折股入社。同时要对现有合作社规范运作加以指导。

3.创建品牌,典型示范。目前,金山区的特色瓜果花卉、特种水产、特色畜禽虽然已经有了一些品牌,但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不大。需要合作组织充分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只有品牌才能占领市场,只有品牌才能稳固市场的道理。要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定位;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支柱产业;增加技术含量,提升产品质量。政府要积极为供销双方牵线搭桥,使生产流通环节紧密联接。同时要培养总结典型,以典型引路,引导合作组织走上自主健康发展的轨道。

4.政策倾斜,重点扶持。要着手制订相应的金融支持、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等项目,要重点扶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有特色、有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补贴对既有规模又惠及农户多的专业合作组织适当倾斜。政府还应该设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投入和扶持。

(作者单位:上海金山区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