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儒家文化演变历程
审视企业文化培育建设
丁 宁
儒家文化,历经两千余年的历史变迁,支配了两千多年的中国意识形态,牢牢占据中国主流文化的殿堂,深入铭刻于国人的价值观念之中,是集中国文化之大成的文化瑰宝。在西汉汉武帝时期,大儒董仲舒在儒家文化推进中的一系列实际措施,对儒家文化深入到中国传统统治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对当代企业文化的培育而言,也具有诸多可咨借鉴之处。
1.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审视企业主流文化建设
犹如企业文化建设必然触及企业内部各种既有的传统观念和文化价值一般,自儒学创始人孔子以“仁”为核心、以“礼”为规范,创立儒家学说伊始,以《论语》为圭臬的儒家文化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混迹于“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诸子百家之中,甚至在以法家思想治国的秦朝,受到了政权力量的重创,始终未能占据统治地位。直至西汉初期,也一直沿用“黄老之学”治国。直到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儒家文化才开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取得“独尊”的社会文化地位,上升为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与此类似,企业主流文化建设要想取得真正的成功,就必须得到企业家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这也就是对“企业文化是企业家的人格化”所作的最佳注脚。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实施过程中,尊儒兴学,“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把教育、考试与选官结合起来,将封建政治与儒学密切结合起来,在客观上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形成了儒家政治的历史传统,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造就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范式。另一方面,其他思想学派并未被全面禁止,儒学本身也广泛吸收了法家、道家等各家学说,因而获得了成功。因此,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宣传和推进力度,促进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互动,以文化促进管理,以管理促进发展,才能真正体现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从“经义决狱”审视企业文化制度基础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的主导思想确定后,如何推动企业文化成为员工的共同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是企业文化培育的核心。在儒家文化的发展历程中,董仲舒倡导“以礼入法”,运用经义于司法,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以“经义决狱”成为儒家思想为最高司法原则,用儒家的观点解释法律,改变法律条文的意义和内容,在断狱过程中援引儒家经典中的某些条文或对其中的历史事件加以演绎,作为正罪定刑的依据,实现了儒家思想向法律的渗透,促进了儒家和法家、礼治和法治的结合,一个台前,一个幕后,达到了“礼法合治”,从而在把儒术与刑名法术相糅合,奠定了中华法系儒法结合的基本样式。酷吏张汤凡有疑难案件,就亲自跑到董仲舒家里去请教,请董仲舒按照儒家礼教学说尤其是《春秋》经义来解释法律,并适用于案件,用儒术附会粉饰法律,号为“春秋决狱”。由此,不难看出,在儒家文化运用于实务操作时,也是紧紧依靠法治的力量来施行的,“经义决狱”与汉律是相辅相成的,它的实质就是用儒家思想修正和完善当时的法律,从而使法律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企业文化培育也必须高度重视文化融入制度建设这一重大命题,注重用企业文化的理念统领企业制度建设,用企业文化的思维完善企业管理流程。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经义决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手引用、任意发挥,而只是在条文的范围内,解释法律、应用经义。但是,正是随着“经义决狱”的日益推广,时机一旦成熟,到曹魏时期,就开始步入“制律”的过程,儒家化的法律也便应运而生。因此,企业文化建设必须与企业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建设,将企业文化理念“固化与制”,将企业文化融入企业制度基础,纳入企业管理流程,与企业制度互为表里、相互补充,把企业文化的价值观念与企业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真正起到规范管理流程,约束员工行为的作用,提升文化的方向引领和实践成效。
3、从“新王改制”审视企业文化识别系统建设
识别系统是企业文化“外化于形”的最形象外在体现。董仲舒通过对“新王改制”的阐释,发展“改制不易道”的思想规范,形成了“三统”、“三正”历史循环论。改服色、正朔、国都,并在《春秋繁露》里提出了从礼仪到举止的一整套规范和包含“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等等冠服制度在内的各种行政规范,并辅之以儒家的礼仪制度。表面看来,这些措施只是一些政治动作,仅具有仪式性功能。其实,正是这些动作形成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促进了儒家文化的发展演变。“待礼成,繁文缛节,场面庄严,人人莫不振恐肃敬”,“皇帝撵出,全都俯首不敢仰视。”由此,也就不难发现,规范的识别系统在员工行为养成方面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董仲舒的三统循环学说,是在五德说已普遍流行之际费尽心机提出的,其主要目的在于借天意将汉代政教纳入儒家思想的正轨,通过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教制度,为汉王朝的长治久安作战略性的建设。因此,企业文化识别系统的建设就必须服从、服务于企业的战略发展,实现理念识别与战略目标的一致,行为识别与企业规章的一致,视觉识别与企业形象的一致。
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大儒董仲舒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儒家文化的演变、发展和丰富,对企业文化培育而言,启迪良多。
(作者单位:梅山矿业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