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集体合作经济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岳 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我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所追求的价值和原则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相一致。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集体合作经济是加快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现阶段,集体合作经济是—种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生产资料集体共有和个人私有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一种既不同于国有、又不同于私有的经济成分。它的存在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全社会都应对其有正确认识,给予重视
——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虽然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可以符合现代生产力发展要求,但它并非十全十美,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竞争的法则是天生的向强者倾斜,从而导致了强者越来越强,弱者越来越弱。结果就产生了两极分化,出现了一些“弱势群体”。这在客观上就有必要寻找一种合理而有效的组织方式,来组织弱势群体进行联合,进行合作。这种合理而有效的组织方式是什么呢?国有制的“公”解决不了,私有制的“私”属性不容。而集体合作经济就是最好的载体。集体合作经济追求整体利益,其法则是“和”别人一起进步,而不是竞“胜”别人。目前在世界各国大量存在的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已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各国共有7.8亿名合作社社员。它已成为世界各国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百万个。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在“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实行自主管理、自我服务,与市场紧密联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原来的集体企业纷纷改革改制,出现了一大批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及有限责任制、股份有限公司等带有新型集体经济特征的企业。其中的一些企业融合了合作制与公司制的特征,实行“手拉手,一起干”,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这种开放、有效的企业制度,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为企业持续发展与职工共同富裕提供了动力,发展空间广阔。
——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以合作的方式实现集体的力量应当成为人类社会的普遍主张。只有合作,方可使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得到消除,人类的活动才能更加充满活力,个人与团体的价值才能得到有效的彰显。人们经常所说的“市场经济是合作经济”,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虽然合作经济关系的基本规定性随时代、国别、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其内涵有所变化,但“劳动者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合作;自愿、互助、互利;生产资料集体共有和个人私有相结合;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方式;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这些共性是不变的。这种和他人合作以追求整体利益的社会行为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这正是合作经济组织在世界各国方兴未艾的发展的内在动因。在我国,集体合作经济以其“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优势吸引着劳动者和谐劳动、和睦共事,是保持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集体合作经济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几十年来,集体合作经济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繁荣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工农业生产、增加税收、扩大出口创汇、安置劳动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集体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而合作经济也以“在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合作社”的燎原之势迅猛地发展着,其作用和影响声誉日隆。
二、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和谐相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差别不断增大,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凸显,解决社会这一深层次矛盾刻不容缓。集体合作经济以人为本、互助共济、平等参与等理念不仅有助于自身的发展,同时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它使弱势群体联合起来,建立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机制,以集体的力量提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分享现代经济增长的成果,是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及“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中体现的“集体”、“合作”、“共同”、“整体”的原则是发展、实现“共同理想”的重要支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崇尚团结、自立自强、勤劳勇敢、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这些与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吻合的;另外,集体合作经济鼓励人们向上、向好、向前,倡导勤俭奉献,注重道德提升,通过经济民主促进政治民主,有利于树立新风,弘扬正气,这与提倡“八荣”、反“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完全相融。因此,我们说,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
——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解决社会劳动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渠道。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财富,而且可以把民间经济力量调动起来,广开生产门路,扩大就业渠道,为劳动群众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是劳动者保障自身利益、实现自我发展的经济形式,对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两极分化”日益突出,而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集体合作经济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生产服务型企业,投资少、见效快,容纳劳动力多,在分配形式上有平等和公平的优越性。它们在安置就业的同时,促进了共同富裕。
——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集体合作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不和谐的根源,在于其雇佣劳动制度。消除这一根源,最根本的就是要采用联合劳动制度,使劳动者真正成为自己劳动财产的主人。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利关系,劳动中互
助合作,生产经营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种员工或社员之间互利互惠、和而谐之、同舟共济的企业氛围,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大力扶持集体合作 经济的发展任务紧迫
集体合作组织既是群众的事业,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它们的发展必须有社会的推动,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指导和扶持。事实上,党和国家对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是一以贯之的。而在当前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扶持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则更具有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巩固工农联盟,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信念,积极探索,踏实工作,改变集体合作经济“立法触角够不着,政策阳光照不到,舆论呼声调不高,工作摆位是末稍”的状态,努力开创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必须加大立法支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应当而且必须要有法律支持。我国宪法虽然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但应当注意到在实践层 面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是有实质区别的。因此,在立法时不能“一锅搅马勺”。对于合作经济,应尽快制定城乡合作社组织通用的《合作社法》,明确合作社法律地位,规范合作社的行为,保护合作社的权益,引导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仅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很不够;对于集体经济,应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这部《条例》是1991年颁布的,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修订。
——必须加强政策扶持。政府对合作经济的扶持,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项重要政策。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于合作经济组织都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予以扶助。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原则和市场经济的法则结合得好,就是一种重大的实践和理论创新。具体到对合作经济的政策性扶持上,就是制定和实行包括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使合作经济这一群众自助组织享受到与其他经济成分相当的实际优惠;对集体经济不能歧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斥之为“二国营”。对这些企业也应让其享受与其他企业一样的政策,鼓励、支持其健康发展。
——必须注重人才培养。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发展的历程证明,好的带头人对于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至关重要。首先在人才培养上政府应纳入工作计划,不能搞“无为而治”。抓紧培养—批思想解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好带头人,带领广大员工和社员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着力培养一批热爱集体合作经济事业、熟悉具体工作业务、掌握基本技术技能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要引导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员工和社员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增长民主管理的才干,养成民主管理的习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和谐健康的企业氛围和企业文化,化解矛盾,促进发展。
——必须完善内部运行机制。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内部治理结构都存在着制约发展的因素。如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合作意识不强、组织规模小、结构单一、合作层次低、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差等。必须积极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通过完善产权关系、加强民主管理、改善经营管理和健全利益分配机制等措施,正确处理好对内服务与对外经营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不断创新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通过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民主管理保障各方的利益,促进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应当明确集体经济宏观管理部门。从目前我国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来看,除集体企业外,其他各类经济企业均有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部门。如同有企业的管理部门是国资委,中小企业有中小局管,个体私营经济有工商联管,农村合作组织有供销社管。有鉴于此,政府应当明确集体经济的宏观主管部门,以便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
(作者单位: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