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经济的起源
张恒杰
一、马克思首次提出集体所有制概念
(一)马克思首次提出集体所有制概念
1867年7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写到:“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829页)。
1872年9月至1875年11月陆续分册出版的《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中,马克思又提出:“私有制是集体所有制的对立物,它只存在于劳动工具和劳动的其他外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1月版824页)。
这两段很相近的论述,是我们所见到的马克思最早提出关于“集体所有制”概念。当时,马克思认为,“集体所有制”是相对于“私有制”才提出来的,而且把“集体所有制”定位于公共所有,应当是公有制。
(二)马克思对集体所有制概念的深化
1871年“巴黎公社”以后,马克思、恩格斯认真总结了这次无产阶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要消灭私有制,但必须是一个过程;“巴黎公社”没有得到农民支持,无产阶级革命要取得胜利,必须把广大农民吸引到革命中来。
1874-1875年初,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写道:“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凡是像在西欧大陆各国那样农民甚至多少还占居多数的地方,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像在英国那样为雇农所代替的地方(指“羊吃人”运动),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就像法国到现在所发生的(指巴黎公社)那样。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这是马克思第一次提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概念。
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认识完全一致,他说:“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为过渡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能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
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很明确,在不废除农民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和帮助,把农民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马克思和恩格斯这时所讲的“集体所有制”概念,比前述等同于“公有制”范畴的表述前进了一步。它区别于“国家所有制”,是另一种类型的公有制形式。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对于“集体所有制”概念的首次明确表述。
马克思恩格斯将集体所有制与合作社紧密联系在一起。马克思强调,“在集体所有制下,所谓的人民意志就会消失,而让位与合作社的真正意志”。这一表述的本意是:公有制分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另一种是集体所有,代表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的意志。具体而言,马克思所导引的集体所有制,就是以合作社为单位的共同所有制。
(三)马克思对集体所有制概念的系统化
1881年2—3月,马克思在准备给俄国女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回信所拟写的四个草稿中,通过对俄国农民公社运作模式的综合性概述。对“集体生产”、 “集体劳动”、“集体耕种”、“集体作业”、“集体经营”、“集体占有”、“集体原则”、“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等“集体”概念作了系统的阐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首次提出集体经济概念。马克思说:俄国“农村公社”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公有制,它构成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便于它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而且俄国农民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关系到共同利益的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经营了。”
第二,“集体经济”,不仅涵盖“集体劳动”、“集体耕种”、“集体作业”等诸多集体生产范畴,而且还涵盖了“集体经营”、“集体占有”、“集体原则”等管理范畴。“集体经济”是一个综合性更高的概念。
第三,马克思指出,俄国的农业公社应是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具有多种形式,有着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区分为“原生的、次生的、再次生的等多种类型”。这在理论上为我们区分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的本质规定和实现形式,提供了方法和范例。
第四,马克思在分析俄国农业公社的发展前景时,多次谈到“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相类同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太小的结果;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土地个别耕作变为集体耕作;劳动组合关系,有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向合作经济过渡;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时,必须实行“合作生产”、“合作劳动”。这些都是“集体经济”重要概念。
二、集体经济起源于合作经济
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夺取政权,实行无产阶级大联盟,建立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对空想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变革解决劳动与资本对立的矛盾,不主张暴力革命)道路持批判态度,但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变革的主要环节——发展合作社经济,却给予高度评价。
1864年9月,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宣言》中,对欧文等人创建合作工厂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立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实践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自我扬弃的过程中,由私人资本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私人资本变为社会资本,即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了两种扬弃资本所有权而向公共占有过渡的形式,一种是股份公司,另一种是工人组织起来的合作工厂。马克思指出:“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已经被扬弃——即工人们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
马克思的观点很明确: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都应当由私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在这两种过渡形式中,股份制企业对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是消极的扬弃,合作制企业对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是积极的扬弃。扬弃的含义是:通过私人所有向公共占有的过渡,较好地解决资本与劳动对立的矛盾问题。
马克思为什么不同意欧文的改良主义呢?他说:“合作劳动制处于萌芽状态时,(资产阶级)枉费心机地想要把它铲除,嘲笑他是幻想家的空想,咒骂它是社会主义者的学说。现在(又)都突然令人发呕地捧起它的场来了。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但是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地位,他们不仅不会赞助劳动解放事业,而且恰恰相反,会继续在他的道路上设置种种障碍。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欧文及其追随者们的改良主义持批判态度,欧文的合作工厂也并没有取得成功,但欧洲合作经济却得到持续传承和发扬光大。“巴黎公社”失败之后,马克思也在反思,他花费巨大精力完成《资本论》,苦苦研究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求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发展的中重大问题。他找到了一个打开“缺口”的途径,在合作经济基础上实行集体所有制。无产阶级通过武装斗争取得政权的首例是苏联。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成功之后,一开始曾想搞全民所有制,搞“战时共产主义”,遭受失败,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列宁提出自己的合作经济思想,这是历史的重大选择。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未能将其思想付诸实践,就过早的逝世了。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合作经济却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前提下得到长足的发展。
欧洲是世界合作社运动和现代合作思想的发源地,早期的合作经济思想是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部分,随着欧洲产业革命和工人运动的兴起,19世纪欧洲合作经济思想应运而生,兴办了一批合作社,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其代表人物是欧文。他对合作工厂的研究最深,不懈努力,亲自实践,百折不回,尽管他的一系列试验都失败了,但欧文的合作思想,欧文为合作经济奋斗终生的精神,却影响了一代人。英国的医生威廉·金是欧文的追随者,他主张合作运动与基督教相结合,提倡劳动者团结起来,积劳动成果为资本,兴办合作社。他把劳动、资本、知识看作合作社的三大要素,认为合作社不侵害私人资本家的利益,发展合作社有利于国家稳定。1828年他曾在英国组织了一个消费合作社,在他的影响和宣传下,19世纪30年代后英国陆续建立了几百家以消费合作为主的合作社,世界著名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就在他的启示下发展起来的。罗虚代尔先驱者们吸取了欧文合作社失败的教训,从社会现实环境出发,创立了一套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办社原则,后来被世人称为罗虚代尔原则。罗虚代尔原则是合作社运动史上从空想到现实的一个跃进。它先在英国和欧洲后在世界各国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被各国合作社所仿效。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时,经过修订后的罗虚代尔原则便成为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以后世界各国也都把罗虚代尔作为“现代合作社运动的发源地”。
当合作经济有了世界性的联合促进组织,产生了基本原则之后,其发展呈现扩展趋势,欧洲各国率先垂范,形式多样,大同小异,行业特点比较突出。法国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闻名,德国的农业和信用社发达,意大利、西班牙从农民合作到工人合作社,丹麦、瑞典、芬兰的农民营销合作社颇具特色。美国、俄国的合作社经济扩大发展,特点与欧洲不完全相同,加拿大合作经济后继发达。19世纪末期,欧洲的合作经济思想传播到日本、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并且都具有早期的合作经济实践。
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迄今已有160年的历史了。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合作经济广泛存在。国际合作联盟、国际劳工组织以至于联合国都把支持、促进合作社发展作为历史使命。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仍在发展合作经济,但不承认它是集体经济,更不承认合作经济是公有制,毛泽东主席曾把拥有个人财产权的合作社定性为半社会主义。刘少奇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合作社是私人企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合作社就不再是私人企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在拨乱反正中,调整了对合作经济性质的界定,1982年《宪法》把各行业各种组织形式的合作经济确定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具有同一性,有着本与源的联系,两者也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合作经济历久不衰是因为它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走过一段弯路后步入改革创新阶段。我国的集体经济正在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当前面临着制度变革、体制创新、完善机制、提升素质、维护权益、改善环境等问题。从实际出发,做出战略的、现实的选择是历史的必然。追溯集体经济的起源,明晰它的历史轨迹,了解它的现状,认识它的发展趋势,对研究解决我国集体经济未来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研究集体经济的目的,是让马克思倡导的对广大人民都十分有益的事业——集体经济在适应巨变的时代、激烈的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而不是其他。
(作者为天津城市集体经济联合会会长、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