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杂志期刊   >>  上海集体经济 >> 正文
江西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探析
发行时间:2010-02-20
网站编辑:谢光华 何炳进 梁小平
来源:研究所

江西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探析

谢光华  何炳进  梁小平

当前,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发展质量不高,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症结何在?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出路在何方?应如何来促进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先后深入到南昌、赣州、鹰潭等地市、县手联社和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工联有限公司等集体企业进行广泛调研,同时还就“如何促进我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一课题对48个县级手联社开展了问卷调查。通过座谈、问卷、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获得了较客观、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经过仔细分析比较、认真梳理总结,寻求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一、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变革

何谓集体经济,按照《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对集体经济的定义是:“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如我国农村中的乡、村集体经济、供销社和城镇中的各种合作经济,都是集体经济的形式。股份合作制经济中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也属集体经济范畴。”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其实现形式是多样性的。既有传统意义的城镇集体企业,又有产权制度改革后组建的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企业;既有以集体经济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又有承包、租赁、托管的集体企业等。“两个联合”进一步阐明了今天我国集体经济的新特征,这使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从合作社扩展到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具有上述特征的股份合作、职工持股企业等多种新的实现形式。

集体经济又分为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我国的城镇集体经济是在建国后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产生和形成的。从1953年起,国家推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一化三改”,其中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几百万手工业者走上了合作经济道路。至此,我国集体经济得以基本形成。根据当时颁布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合作社要遵循六大基本原则(自愿原则、集体所有原则、民主管理原则、自负盈亏原则、按劳分配原则、多种经营方式原则),所以当时手工业合作社的产权是清晰的。但是,后来搞一大二公三纯”,原生态的集体经济变化了。“文革”期间到70年代末城镇集体企业的组建和发展否定了劳动者集资入股、按股分红的做法,职工逐渐退出企业股金,使企业的原始资产和积累的增量资产不再与职工个人有直接联系。在计划经济影响下的城镇集体经济,企业实行统负盈亏,产权关系模糊,使城镇集体经济失去了应有的特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城镇集体经济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有一批企业已通过做大做强进入了现代企业行列,如海尔、春兰等一大批知名企业,更多的则正处于改、转、租、卖的转型阶段,也有一批企业陷入了发展困境。从这次对我省48个县、市手工业联社所属轻工集体企业的调查情况来看:48个县市联社原有集体企业761家,现已改制394家,改制时置换职工身份45076人;改制过程中组建新公司的只有17家;目前仍有未改制集体企业372家,涉及职工20728人,这些未改制企业大多数处在停产和半停产状态。调研分析发现,我省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当前主要面临如下困难和问题:

1.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当前,我省有的城镇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但没有界定产权;有的企业产权界定与改革改制脱节,虽然企业集体资产界定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集体资产所有权由谁代表,产权主体仍然模糊不清。由于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虚设,集体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到职工名份下面,因此不能发挥职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不能调动他们关心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

2.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由于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职工不能真正成为主人,显露诸多弊端:一是集体资产容易变为部门所有,由其凭借行政权力任意平调集体资产;二是保护集体资产的意识和措施跟不上,集体企业资产在承包、租赁、托管、兼并、出售、转让以及对外投资、合资过程中缺乏规范,存在压价发包和出租现象,少评估、低评估、漏评估、低价出售转让集体资产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滞后于改革,造成企业亏损或损失,出现萎缩局面;四是集体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有的还采用计划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管理集体资产,有的套用国有资产模式管理集体资产,有的放任自流,该管的又没有管住;五是对企业领导人缺乏监督,一些改制的企业监事会、董事会、职代会形同虚设,集体资产被挥霍浪费现象严重。

3.管理体制难以理顺。传统的城镇集体企业隶属关系明确,它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手工业合作联社,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政府机构体制改革的推进,城镇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也各不相同。有手联社的,也有中小企业局、经贸委等单位的;有直属的,也有托管、代管类型的。因此,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改制虽然启动较早,但一直没有统一的政策,在改制过程中,出现了同一地域不同管理部门的集体企业改制时职工安置政策依据完全不同的状况。究其原因,一是有些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产权改革还不够重视,没有象抓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来抓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二是没有综合协调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的机构。三是没有出台统一的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4.技术人才匮乏。在计划经济时集体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就不到3%。由于大多数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工程技术人员的流失相当严重,这是制约集体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

5.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集体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集体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的企业,流动资金缺乏,企业融资能力与企业所需资金相差甚大,无法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二、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当前,虽然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但是,这并不能证明我省“集体经济过时了”,从此就“退出了”。相反,市场经济下的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在我国很多省份如上海、山东、山西、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已经基本走出了困境,重新获得了快速发展。同样,我省也不乏优势城镇集体企业存在,如江西三川集团,该公司于1992年在原鹰潭水表厂的基础上,通过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制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占地近7万平方米,员工1100多人,销售收入达7.4亿元,年利税6000万元的企业,“三川”牌水表荣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净资产由改制时的206万元,增至现在的1.5亿元。因此,我省发展新型城镇集体经济,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中切实可行,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存在着极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首先,城镇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化程度所决定的。城镇集体经济一般规模较小,能够灵活适应用户和市场需要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方向。因此,在生产和经营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领域内,城镇集体经济往往比国有企业更能适应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

其次,新时期城镇集体经济有了新的内涵。新型城镇集体经济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抛弃和提升。一是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的个人所有权,这样的产权制度使所有者真正到位,解决了传统集体企业终极产权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但这种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来源于劳动群众,是对官本经济理论的实质性突破,恢复了集体经济的本来面貌。三是新型城镇集体经济有多种实现形式,打破了只存在传统集体企业中的局限,开始向其他经济组织延伸、渗透。

第三,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政策的充分肯定与支持。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中,集体经济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些都明确表达了党“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第四,我省有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优势。在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有很强的匹配性:一是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适合全民创业,实现创业与就业的统一。二是城镇集体企业体现的“共同富裕”原则与我省良好的农业资源条件相融合,在我省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促进资源工艺优势产业发展等方面能取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是城镇集体经济能与各类市场主体相互融合,可以通过支持城镇集体经济的方式,来实现资金、人才、技术引进的目的。

三、现时期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思路

当前我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大力发展 “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特点的多种集体经济企业实现形式,壮大城镇集体经济规模,发挥其在建立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针对我省实际,当前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严格界定产权,创新改革方式。多年来改革的实践证明:根据传统计划经济组建起来的城镇集体经济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产权明晰、所有者到位的城镇集体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尽管从90年代中期开始我省对城镇集体经济就提出了“界定产权”的要求,但是经过调研分析,当前我省城镇集体经济改制不成功、发展缓慢的最关键问题仍然还是城镇集体经济产权的量化和界定问题。为此,对原集体企业的改革,首要任务就是要下定决心还集体经济的本来面目。要因企而异,逐步推行,做好三项工作:首先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产权界定,其次搞好按劳动积累的分配,再次搞好内部的分配。我省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集体企业改制与实现的形式完全可以多样化,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去衡量,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可以实现“分类进行、一厂一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股份合作制、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诸多方式。

2、加大科研投入,优化产业结构。城镇集体企业要实现新的发展,必须依靠技术创新和名牌战略,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上要有突破。(1)在加强技术创新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把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镇集体企业产业升级。(2)调整产业结构及区域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大做强一批企业集团及区域特色经济。(3)增强品牌意识,把实施名牌战略贯彻到企业管理、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3、明确指导部门,发挥联社作用。在目前情况下,我省集体资产运行很不规范,流失、损失和平调现象比较严重,量化集体资产的理论问题解决了,但运作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多年形成的集体资产,多层次的集体资产,多种因素增值的集体资产,需要研究和制订出比较合理的量化办法,才能解决好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况且,有关集体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产权界定交由社会中介机构办理的条件尚不成熟,产权纠纷多是企业和上级部门的矛盾,理顺产权关系首先理顺集体资产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因此,目前需要政府指导、监督集体资产规范运营,按照《物权法》制定有关规章和意见,处理重大产权纠纷,维护集体资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级手联社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经过历次机构改革,联社机构备受撤并煎熬,机构及职能定位很不稳定。实践证明,联社机构越是健全的地方,城镇集体经济越能得到快速发展,如上海城镇集体经济与国有、民营经济成为当地三大支柱经济;吉林、福建、山东、浙江等地城镇集体经济的迅猛发展也与联社机构保持的完整和健全是分不开的。因此,我省应从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长远出发,明确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对原来的各级手工业联社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明确其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发挥联社作为党和国家集体企业政策的宣传者、中小企业合作互助的组织者、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的作用,以利于城镇集体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发展。

4、争取扶持政策,促进平等参与竞争。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大批职工离岗失业。国家自1997年开始实施兼并破产政策以来,使国企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但是,这时期集体企业却无法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使许多集体职工下岗失业后的生活和社会保障有相当一部分被悬空。当前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要破解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成本资金筹集难题。长期以来,集体企业的改制成本主要靠自己筹集,虽然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成本比国有企业低,但是在没有明确政策扶持的情况下,集体企业靠自身解决改制资金肯定缺口很大,集体企业通过处置现有资产来达到安置职工目标步履艰难,更甚集体企业要通过改制甩掉包袱和改制搞活几乎是不可能实现。因此,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各级政府、联社和企业应共同承担集体企业改制成本,要统筹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要统筹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难题;城镇集体企业解决职工安置费用存在缺口的,不足部分应参照国有企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以促进城镇集体企业尽早走出困境,实现新的发展。(2)妥善解决好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城镇集体企业,尤其是原来50、60年代合作化初期的城镇小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待遇问题至今没有明确,一直处于‘三不管’(即当地居委会不管、民政部门不管、劳动保障部门不管)的境地,因企业倒闭停产造成这些职工生活十分困难,境遇非常悲惨。不管从历史上城镇集体企业对国家、社会的贡献上,还是从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民生”层面来讲,这部分人的生存境况,理应得到关注和妥善处理。(3)当前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与其他经济的政策待遇对等问题。当前国有经济、私营经济政府都相应出台了一定的政策扶持,虽然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后,我省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若干规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的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对待城镇集体企业上,要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从创业、融资担保、技术改造、创新、信息服务和人才等多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享受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同等优惠待遇,创造有利于城镇集体企业加快发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平台。

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城镇集体经济影响。集体经济是公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集体企业是集体经济的重要细胞。当前,在我省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和认识上还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和认识:第一,国有和集体资产都是国家的,应由政府和上级部门说了算,主张把集体资产合并到国有资产,实行国有和集体资产一并管理。第二,认为城镇集体经济失去相对优势,享受不了国有经济政策,又没有私营企业的活力,城镇集体经济行将消亡,主张集体资产越少越好,应自生自灭,不必加强管理。第三,更多的人认为,应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制定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法规,确立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集体资产出资人体制,健全集体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显然,第三种观点完全可以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面、政策面及实践面上得到验证和支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可行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省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城镇集体经济及城镇集体企业仍然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因此,当前发展城镇集体经济还要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广做宣传,创造氛围,让各级政府和部门、广大职工和百姓都来支持城镇集体经济,以实现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探析
发行时间:2010-02-20
网站编辑:谢光华 何炳进 梁小平
  
来源:研究所

江西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探析

谢光华  何炳进  梁小平

当前,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发展质量不高,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症结何在?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出路在何方?应如何来促进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先后深入到南昌、赣州、鹰潭等地市、县手联社和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工联有限公司等集体企业进行广泛调研,同时还就“如何促进我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一课题对48个县级手联社开展了问卷调查。通过座谈、问卷、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获得了较客观、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经过仔细分析比较、认真梳理总结,寻求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一、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变革

何谓集体经济,按照《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对集体经济的定义是:“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如我国农村中的乡、村集体经济、供销社和城镇中的各种合作经济,都是集体经济的形式。股份合作制经济中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也属集体经济范畴。”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其实现形式是多样性的。既有传统意义的城镇集体企业,又有产权制度改革后组建的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企业;既有以集体经济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又有承包、租赁、托管的集体企业等。“两个联合”进一步阐明了今天我国集体经济的新特征,这使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从合作社扩展到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具有上述特征的股份合作、职工持股企业等多种新的实现形式。

集体经济又分为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我国的城镇集体经济是在建国后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产生和形成的。从1953年起,国家推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一化三改”,其中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几百万手工业者走上了合作经济道路。至此,我国集体经济得以基本形成。根据当时颁布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合作社要遵循六大基本原则(自愿原则、集体所有原则、民主管理原则、自负盈亏原则、按劳分配原则、多种经营方式原则),所以当时手工业合作社的产权是清晰的。但是,后来搞一大二公三纯”,原生态的集体经济变化了。“文革”期间到70年代末城镇集体企业的组建和发展否定了劳动者集资入股、按股分红的做法,职工逐渐退出企业股金,使企业的原始资产和积累的增量资产不再与职工个人有直接联系。在计划经济影响下的城镇集体经济,企业实行统负盈亏,产权关系模糊,使城镇集体经济失去了应有的特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城镇集体经济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有一批企业已通过做大做强进入了现代企业行列,如海尔、春兰等一大批知名企业,更多的则正处于改、转、租、卖的转型阶段,也有一批企业陷入了发展困境。从这次对我省48个县、市手工业联社所属轻工集体企业的调查情况来看:48个县市联社原有集体企业761家,现已改制394家,改制时置换职工身份45076人;改制过程中组建新公司的只有17家;目前仍有未改制集体企业372家,涉及职工20728人,这些未改制企业大多数处在停产和半停产状态。调研分析发现,我省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当前主要面临如下困难和问题:

1.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当前,我省有的城镇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但没有界定产权;有的企业产权界定与改革改制脱节,虽然企业集体资产界定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集体资产所有权由谁代表,产权主体仍然模糊不清。由于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虚设,集体资产名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到职工名份下面,因此不能发挥职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不能调动他们关心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

2.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由于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职工不能真正成为主人,显露诸多弊端:一是集体资产容易变为部门所有,由其凭借行政权力任意平调集体资产;二是保护集体资产的意识和措施跟不上,集体企业资产在承包、租赁、托管、兼并、出售、转让以及对外投资、合资过程中缺乏规范,存在压价发包和出租现象,少评估、低评估、漏评估、低价出售转让集体资产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滞后于改革,造成企业亏损或损失,出现萎缩局面;四是集体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有的还采用计划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管理集体资产,有的套用国有资产模式管理集体资产,有的放任自流,该管的又没有管住;五是对企业领导人缺乏监督,一些改制的企业监事会、董事会、职代会形同虚设,集体资产被挥霍浪费现象严重。

3.管理体制难以理顺。传统的城镇集体企业隶属关系明确,它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手工业合作联社,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政府机构体制改革的推进,城镇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也各不相同。有手联社的,也有中小企业局、经贸委等单位的;有直属的,也有托管、代管类型的。因此,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改制虽然启动较早,但一直没有统一的政策,在改制过程中,出现了同一地域不同管理部门的集体企业改制时职工安置政策依据完全不同的状况。究其原因,一是有些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产权改革还不够重视,没有象抓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来抓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二是没有综合协调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的机构。三是没有出台统一的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4.技术人才匮乏。在计划经济时集体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就不到3%。由于大多数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工程技术人员的流失相当严重,这是制约集体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重要因素之一。

5.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集体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集体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的企业,流动资金缺乏,企业融资能力与企业所需资金相差甚大,无法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二、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当前,虽然我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但是,这并不能证明我省“集体经济过时了”,从此就“退出了”。相反,市场经济下的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在我国很多省份如上海、山东、山西、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已经基本走出了困境,重新获得了快速发展。同样,我省也不乏优势城镇集体企业存在,如江西三川集团,该公司于1992年在原鹰潭水表厂的基础上,通过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制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占地近7万平方米,员工1100多人,销售收入达7.4亿元,年利税6000万元的企业,“三川”牌水表荣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净资产由改制时的206万元,增至现在的1.5亿元。因此,我省发展新型城镇集体经济,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中切实可行,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存在着极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首先,城镇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化程度所决定的。城镇集体经济一般规模较小,能够灵活适应用户和市场需要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方向。因此,在生产和经营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领域内,城镇集体经济往往比国有企业更能适应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

其次,新时期城镇集体经济有了新的内涵。新型城镇集体经济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抛弃和提升。一是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在联合的基础上确立了劳动的个人所有权,这样的产权制度使所有者真正到位,解决了传统集体企业终极产权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但这种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来源于劳动群众,是对官本经济理论的实质性突破,恢复了集体经济的本来面貌。三是新型城镇集体经济有多种实现形式,打破了只存在传统集体企业中的局限,开始向其他经济组织延伸、渗透。

第三,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政策的充分肯定与支持。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中,集体经济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些都明确表达了党“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第四,我省有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优势。在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有很强的匹配性:一是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适合全民创业,实现创业与就业的统一。二是城镇集体企业体现的“共同富裕”原则与我省良好的农业资源条件相融合,在我省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促进资源工艺优势产业发展等方面能取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是城镇集体经济能与各类市场主体相互融合,可以通过支持城镇集体经济的方式,来实现资金、人才、技术引进的目的。

三、现时期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思路

当前我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大力发展 “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特点的多种集体经济企业实现形式,壮大城镇集体经济规模,发挥其在建立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针对我省实际,当前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严格界定产权,创新改革方式。多年来改革的实践证明:根据传统计划经济组建起来的城镇集体经济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产权明晰、所有者到位的城镇集体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尽管从90年代中期开始我省对城镇集体经济就提出了“界定产权”的要求,但是经过调研分析,当前我省城镇集体经济改制不成功、发展缓慢的最关键问题仍然还是城镇集体经济产权的量化和界定问题。为此,对原集体企业的改革,首要任务就是要下定决心还集体经济的本来面目。要因企而异,逐步推行,做好三项工作:首先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产权界定,其次搞好按劳动积累的分配,再次搞好内部的分配。我省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集体企业改制与实现的形式完全可以多样化,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去衡量,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可以实现“分类进行、一厂一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股份合作制、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诸多方式。

2、加大科研投入,优化产业结构。城镇集体企业要实现新的发展,必须依靠技术创新和名牌战略,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上要有突破。(1)在加强技术创新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把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镇集体企业产业升级。(2)调整产业结构及区域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大做强一批企业集团及区域特色经济。(3)增强品牌意识,把实施名牌战略贯彻到企业管理、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3、明确指导部门,发挥联社作用。在目前情况下,我省集体资产运行很不规范,流失、损失和平调现象比较严重,量化集体资产的理论问题解决了,但运作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多年形成的集体资产,多层次的集体资产,多种因素增值的集体资产,需要研究和制订出比较合理的量化办法,才能解决好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况且,有关集体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产权界定交由社会中介机构办理的条件尚不成熟,产权纠纷多是企业和上级部门的矛盾,理顺产权关系首先理顺集体资产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因此,目前需要政府指导、监督集体资产规范运营,按照《物权法》制定有关规章和意见,处理重大产权纠纷,维护集体资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级手联社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经过历次机构改革,联社机构备受撤并煎熬,机构及职能定位很不稳定。实践证明,联社机构越是健全的地方,城镇集体经济越能得到快速发展,如上海城镇集体经济与国有、民营经济成为当地三大支柱经济;吉林、福建、山东、浙江等地城镇集体经济的迅猛发展也与联社机构保持的完整和健全是分不开的。因此,我省应从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长远出发,明确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对原来的各级手工业联社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明确其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发挥联社作为党和国家集体企业政策的宣传者、中小企业合作互助的组织者、广大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的作用,以利于城镇集体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发展。

4、争取扶持政策,促进平等参与竞争。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大批职工离岗失业。国家自1997年开始实施兼并破产政策以来,使国企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但是,这时期集体企业却无法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使许多集体职工下岗失业后的生活和社会保障有相当一部分被悬空。当前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要破解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成本资金筹集难题。长期以来,集体企业的改制成本主要靠自己筹集,虽然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成本比国有企业低,但是在没有明确政策扶持的情况下,集体企业靠自身解决改制资金肯定缺口很大,集体企业通过处置现有资产来达到安置职工目标步履艰难,更甚集体企业要通过改制甩掉包袱和改制搞活几乎是不可能实现。因此,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各级政府、联社和企业应共同承担集体企业改制成本,要统筹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要统筹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难题;城镇集体企业解决职工安置费用存在缺口的,不足部分应参照国有企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以促进城镇集体企业尽早走出困境,实现新的发展。(2)妥善解决好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城镇集体企业,尤其是原来50、60年代合作化初期的城镇小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待遇问题至今没有明确,一直处于‘三不管’(即当地居委会不管、民政部门不管、劳动保障部门不管)的境地,因企业倒闭停产造成这些职工生活十分困难,境遇非常悲惨。不管从历史上城镇集体企业对国家、社会的贡献上,还是从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民生”层面来讲,这部分人的生存境况,理应得到关注和妥善处理。(3)当前我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与其他经济的政策待遇对等问题。当前国有经济、私营经济政府都相应出台了一定的政策扶持,虽然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颁布后,我省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若干规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的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对待城镇集体企业上,要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从创业、融资担保、技术改造、创新、信息服务和人才等多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享受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同等优惠待遇,创造有利于城镇集体企业加快发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平台。

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城镇集体经济影响。集体经济是公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集体企业是集体经济的重要细胞。当前,在我省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和认识上还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和认识:第一,国有和集体资产都是国家的,应由政府和上级部门说了算,主张把集体资产合并到国有资产,实行国有和集体资产一并管理。第二,认为城镇集体经济失去相对优势,享受不了国有经济政策,又没有私营企业的活力,城镇集体经济行将消亡,主张集体资产越少越好,应自生自灭,不必加强管理。第三,更多的人认为,应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制定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法规,确立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集体资产出资人体制,健全集体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显然,第三种观点完全可以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面、政策面及实践面上得到验证和支持,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可行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省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城镇集体经济及城镇集体企业仍然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因此,当前发展城镇集体经济还要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广做宣传,创造氛围,让各级政府和部门、广大职工和百姓都来支持城镇集体经济,以实现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