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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不能替代集体经济组织
发行时间:2011-08-20
网站编辑:姜鹏飞
来源:研究所

村民委员会不能替代集体经济组织

姜鹏飞

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包括党和政府在城镇经济体制的一贯政策表明:街道、社区组织和村、组一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两者性质、权能不同。在城镇中,街道居委或是乡村委员会,始终是社区居民、乡间村民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政务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则是负责土地经营、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经济事务权能的“经济性”组织。因此,村民委员会不能替代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力量强大,全国96% 的耕地、约70% 的养殖水面、60% 以上的林地和1/3 以上的草原都属城乡集体所有。尽管目前一些地方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但这一部分集体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和产权关系是清楚的。新时期的城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无论从经济性质、产权关系分析,还是从组织形式、辐射范围考虑,都无法取而代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地区间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在许多地方“村民”与“成员”已不是等同的概念。“村民”是在一定时期内居住在某一农村社区、并受社区组织领导的自然人,其权利主要体现在选举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上;而“成员”是农业合作化运动以来,尤其是人民公社“六十条”之后一直延续下来的,其权利主要体现在依法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参与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与收益分配上。目前多数地方村民和“成员”已经不能重合,不少发达地区乡村外来人口(包括外来务农人员)已占30% 以上。同样是村民,有的有户籍、有土地承包权和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权利,有的却没户籍、没此类权利。以村民委员会替代集体经济组织势必引发诸多矛盾。

如果让行政组织或村民会议决定这些事情,而不是本应由“成员”来决定这些事项,很可能会导致淡化集体资产、侵害“成员”土地和其他财产权益,引发“成员”和非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整个社区组织经济结构就会严重失衡。目前,一些地方由于社区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管理职责、成员成分与吸纳范围混淆不清,已经累积了很多矛盾,不能掉以轻心、放任自流。根据现实情况和各地经验,权衡利弊得失,实行社区、村级党组织或是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在经过民主选举后,参与到社区和集体经济组织中,交叉任职,不失为较好的选择。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

村民委员会不能替代集体经济组织
发行时间:2011-08-20
网站编辑:姜鹏飞
  
来源:研究所

村民委员会不能替代集体经济组织

姜鹏飞

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包括党和政府在城镇经济体制的一贯政策表明:街道、社区组织和村、组一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两者性质、权能不同。在城镇中,街道居委或是乡村委员会,始终是社区居民、乡间村民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政务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则是负责土地经营、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经济事务权能的“经济性”组织。因此,村民委员会不能替代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力量强大,全国96% 的耕地、约70% 的养殖水面、60% 以上的林地和1/3 以上的草原都属城乡集体所有。尽管目前一些地方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但这一部分集体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和产权关系是清楚的。新时期的城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无论从经济性质、产权关系分析,还是从组织形式、辐射范围考虑,都无法取而代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地区间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在许多地方“村民”与“成员”已不是等同的概念。“村民”是在一定时期内居住在某一农村社区、并受社区组织领导的自然人,其权利主要体现在选举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上;而“成员”是农业合作化运动以来,尤其是人民公社“六十条”之后一直延续下来的,其权利主要体现在依法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参与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与收益分配上。目前多数地方村民和“成员”已经不能重合,不少发达地区乡村外来人口(包括外来务农人员)已占30% 以上。同样是村民,有的有户籍、有土地承包权和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权利,有的却没户籍、没此类权利。以村民委员会替代集体经济组织势必引发诸多矛盾。

如果让行政组织或村民会议决定这些事情,而不是本应由“成员”来决定这些事项,很可能会导致淡化集体资产、侵害“成员”土地和其他财产权益,引发“成员”和非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整个社区组织经济结构就会严重失衡。目前,一些地方由于社区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管理职责、成员成分与吸纳范围混淆不清,已经累积了很多矛盾,不能掉以轻心、放任自流。根据现实情况和各地经验,权衡利弊得失,实行社区、村级党组织或是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在经过民主选举后,参与到社区和集体经济组织中,交叉任职,不失为较好的选择。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