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经济的发展趋势
编者按: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城镇集体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通过京津沪等地调研,编写了“关于城镇集体经济未来发展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一组参考文章,送党和国家有关部门。文章中介绍集体经济的起源、概念、原则,提出集体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创新等,现选登其中根据国家发改委通过的《世界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摘录整理“集体经济的发展趋势”一文,供学习参考。
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集体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国60年来,集体经济走过了一条曲折发展的历程。在追溯起源、厘清概念、界定内涵、明确特征之后,我们必须回答新时期我国集体经济特别是城镇集体经济的发趋势。
一、合作集体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潮流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确立了市场经济取向,都比较重视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合作经济发展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条件,合作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步入坦途。社会主义国家过去以计划代替市场,追求国有化,用高度集中的集体化代替劳动者拥有产权的合作制,并由集体向全民过渡,搞财产归大堆,这是一段弯路,随着改革的深入,弯路开始走向正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提出用 15 年时间使赤贫人口减少一半。如今世界上有一半人口一天生活费不足2美元,有10亿人口靠一天1美元或不到1美元挣扎。穷人脱贫必须有全社会的帮助,但政府和联合国的帮助代替不了自己解放自己的根本发展道路。联合国大力提倡兴办合作社,通过联合和互助,帮助人们“逃脱悲惨的贫困境地”,帮助人们改变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改变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这是世界共识。当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还存在着若干具体矛盾。在我国,有些部门和同志对合作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还不熟悉,对合作集体经济关连着世界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的事实缺乏了解,媒体宣传不够,从事合作事业的人员变化过大;有人一提合作和集体,就认为是“左”的产物,或者把合作集体经济与“一大二公”、“一平二调”联在一起;有的主张对集体企业实行“一卖了之”,有的又提出让集体经济退出;侵吞、平调挪用集体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集体职工权益迫切需要给予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合作经济立法滞后,集体经济政策指导不及时,支持服务体系不健全,示范、引导跟不上。我国合作集体经济在世界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有商品交换,只要有中间盘剥,只要有两极分化,存在弱势群体,存在弱势群体被欺凌被损害现象,人们就会自愿组织起来,或在政府及社会帮助下兴办合作经济,以多种合作形式抵御市场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摒弃剥削和欺凌,改变弱势地位,争取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从而脱贫致富。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个客观规律,也是现实需要我们作出的一个正确决择。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上述情况基本一致。合作集体经济不是消亡,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具有时代特色。
二、合作集体经济必然以多种形式发展
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差异,人们对合作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尽相同,认识和实践也是不断变化的。马克思在探索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不断发展论,他们不把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是在实践中发展。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观点看问题,合作经济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必然是多元化的、多层次的,在多种行业分布,以多种形式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特点越来越突出,市场机制越来越强化,合作集体经济在筹资方式、经营体制、产权制度、分配原则等方面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合作集体经济只有以多元化、多样式、多层次发展才能适应这个总趋势。
在经营体制上,有专业化经营,有区域化经营,也有综合性运营。有单层经营,也有双层经营和多层经营。有两权合一的直接经营,也有两权分离的承包、租赁及委托经营。
在联合方式上,有的以劳动联合为主,有的以资本联合为主,有的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有的是劳动者和消费者的直接联合,有的又是合作社、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股份公司的联合等等。
在产权制度上,在维护劳动者、消费者个人产权的基础上,使资本社会化占有。有的在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或称合作社、企业及公司集体占有)。有的实行个人所有和集体共有相结合,有的集体共有资产所占比例大一些,有的小一些,而多元投资主体往往是混合所有制。
在分配原则上,有的按劳动惠顾返还,有的按交易额惠顾返还,有的按劳动和资本共同分享盈余。
在企业制度上,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主的属于合作制,以消费者资本联合为主的也属于合作制,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属于股份合作制,以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属于股份制(包括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诸多因素决定,合作集体经济的多种形式发展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是合作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
三、合作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价值准则
众所周知,没有罗虚代尔原则,就没有合作经济的早期成功。没有罗虚代尔原则的再完善,现代合作经济可能会走一些弯路。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对罗虚代尔原则情有独钟,因为这个原则使合作社得到长足发展。他们对新的国际合作社原则,倍加赞赏,因为他们用开放和对外合作,谋取了新的战略性发展。1995年国际合作联盟曾制订《关于合作社界定的声明》,2002年联合国的国际劳工组织又制定《合作社促进建议书》,这是一个对世界合作社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它对国际合作社原则作出新的更为全面的规定,更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国际合作社原则分两部分,一是合作社的价值原则,包括自助、自担风险、民主、平等、公平与团结以及诚信、开放、社会责任与关怀他人。二是合作社的经营原则,包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成员经济参与(指投资入股)、自治与独立、教育、培训与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以及关注社区。这是世界性界定标准,是历史发展的成果。尽管各国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差异很大,可以因地制宜,但基本原则是不能放弃的。比如发达国家新一代合作社都引用了股份公司的机制,合作的对象、内容、方式有所创新,封闭的合作体制开始突破,合作社的资本多数以股份形式运营。原来的合作社有的变成了股份公司,原来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作社变成企业后,比较注重盈利,但他们仍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比如合作社的利润有的以劳动返还为主,有的以交易额返还为主,有的按股返还,但成员持股与交易额挂钩,并防止少数人控股等。
世界经济全球化是大趋势,但是世界经济一体化或单极化还谈不上。世界合作集体经济也不会一体化,更不能是一种模式。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必然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中,与时俱进。现在世界合作联盟引导合作社坚持合作基本原则和社会准则是必要的,如果抛弃基本原则和准则,都搞实用主义,一切以获得私利为原则,合作的真正价值就不存在了,合作经济也就不存在了。这应当明确而不应当动摇。人类向往文明,文明需要友谊、团结、合作和奉献。历史告诉我们,合作经济是兼有社会功能的经济形式,它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具有其他经济形式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我国,农村和城市都需要提倡、鼓励、支持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合作集体经济的走向是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现代公有制经济
世界合作经济思想,有的主张消灭资本主义制度,有的不主张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但基本取向是消除某些社会成员对另一些社会成员的劳动成果的不公平占有。空想社会主义也好,科学社会主义也好,都想给劳动者、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一个公平的不受欺凌的社会地位。马克思确实曾想消灭私有制,但是经过巴黎公社失败教训以后,经过几十年研究,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是,不能剥夺农民的个人所有权,要通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通过建立联合的生产方式,包括合作工厂(工人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也包括股份公司,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在所有制上,要变资本家所有制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马克思主张重建私有制,绝不是让我们先回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搞社会主义。马克思所说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让人们回归到分散的、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上去,而是在联合的共同占有或社会化占有中,具有明晰的劳动者的个人产权。对发达国家的成就和进步不能否定,也不盲目崇拜,要具体分析。比如,资本主义国家允许欧文和以色列的“公社”试验和生存,允许工人、农民、消费者组建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资本主义国家对合作经济认可、放行的尺度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不断地调整劳资对立矛盾,戴高乐1967年提出人民资本主义,核心是让员工参股。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制定职工持股计划,许多优秀的大公司、小公司都在推进职工持股制度。英国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中建立职工协会就是让职工、管理者共同持股。日本、德国、法国的职工持股制度也很完善。这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俄罗斯东欧国家的私有化,主体思想也不是完全回到资本主义,是从国有退到集体,实行合作社、集体企业及股份公司所有制,在上市的或非上市的股份公司里,基本上都有职工或社会公民的股权。
中央党校的王珏教授积多年研究提出建立劳动者股份制,改造传统的公有制,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佳实现形式。核心是使劳动者成为所有者、投资者,有权分享利润。我理解,这就是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现代公有制模式。这个理论和思想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它代表了一种社会发展趋势。
现在民营经济成为热点。民营是针对国营或官营提出的,不是针对公有、国有和私有而提出的,把民营与私营划等号是不准确的。准确的提法应当是民有民营经济。民有包括私有,也包括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还包括劳动者和消费者共同占有。民有民营是民间所有、民间经营,或称以民为本的经济,它是多元利益主体,众多市场参与者,经营管理者不是政府而是民主管理,是自治、自主、自助、自担风险,实行民有民营必然实行民管和民享。民有民营经济也不见得完全变成无人约束管理的社会“游民”,只是把管理变为监督与服务。合作集体经济的取向是民有民营经济。无论是国际合作社的原则和价值准则,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合作集体经济的改革走向,都是向着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方向变革。
五、合作集体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
合作集体经济是弱势群体参与、弱势群体受益的事业。由于一些国家对合作经济支持不够,使这些国家的合作经济发展滞后,缺乏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比如,政策支持不充分、法制不健全、宣传引导及培训教育不到位,财政、税收、信贷、市场准入缺乏支持等,这不符合国际惯例。恩格斯和列宁曾一再强调,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务必从各方面支持合作集体经济发展。世界上凡是合作经济发展壮大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是比较完善的,最突出的是信贷、税收、财政扶助,尤其是建立服务体系、支持合作经济搞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和营销服务。联合国的合作社促进建议书列入专门一章,提出“合作社促进的公共政策实施”,建议和要求很明确,一是制订法令政策,要听取合作社的意见。二是政府应通过支持服务机构为合作社提供法律、税务、审计、技术、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九项服务。三是政府以适当手段帮助合作社解决融资等问题。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采取减税、低税、免税和补贴的政策支持合作经济发展。韩国一般企业法人适用税率为20%,合作社法人仅为5%;合作社加工企业和商店免税。美国农业合作社纳税只有工商企业的三分之一左右。加拿大合作社社员的惠顾返还金不纳税,新成立的合作社三年内免税。法国农业合作社免缴生产净值35%-38%的营业税。我国的各类合作经济都应按照国际惯例,享受减税、低税、免税和补贴政策。这是不该动摇的问题。目前,对我国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媒体要宣传引导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消除长期不宣传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有关管理部门应扭转对合作集体经济的认识,允许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社区居民兴办合作社。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应支持和扶助群众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因为有许多群众自谋生路,自谋职业是有困难的,而政府又包不下来。三是着手合作社立法,尽快为集体经济制定政策法规。四是进一步从财政、税收、信贷、科技、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五是建立合作集体经济支持服务体系,政府宏观调控,由支持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以及信息、管理、技术、营销、创业辅导等各类服务。六是实施以人为本的战略,切实从教育和培训入手,抓好合作集体经济的人力资源开发。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生活及社会保障问题。发展合作集体经济是我国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所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利于全民奔小康,关系改革成败、人心向背、国家兴衰。历史要求我们,现实需要我们开创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