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让股份合作制背“黑锅”
陶友之
这里所说的“不能让股份合作制背‘黑锅’”,是指既不能让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所有制形式背黑锅,也不能作为一种企业形式,让股份合作制企业背黑锅。
合作社或股份合作制,从一般意义上讲,我国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有,如在电力系统,1945年办的电力职工消费合作社,建国后组建的手工业合作社等。实施大规模“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的股份合作制,则是在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以后。报告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自此以后,中国掀起了一个大办“两个联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高潮。但好景不长,至21世纪初,由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崛起,公司法的颁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自身遇到的许多新矛盾一时无法解决,使其由高潮转向低谷。有些政府部门提出,今后不再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于是,社会上对股份合作制种种议论,似乎是股份合作制搞坏了,如何分析股份合作制背上的“黑锅”,对这一现象,有必要予以正本清源,还它本来面目。
一、股份合作制不能背这亇“黑锅”
现在对股份合作制的指责很多,概括起来是“一顶帽子,五大错误”。所谓“一顶帽子”,是说股份合作制所以没有生命力,其根本问题是与市场经济相违背,复辟了旧体制。具体表现在:市场经济强调物质利益驱动,而股份合作制却是要求人人持股,复辟了平均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员流动,而股份合作制却搞人人是股东,重捧“铁饭碗”;市场经济要求对外开放,而股份合作制却搞自我封闭;市场经济要求科学快速决策,而股份合作制却人人是主人,大家参与决策,影响效率,如此等等。所谓“五大错误”,是指股份合作制在持股方式上的平均性,经营方式上的封闭性,劳动人亊上的凝固性,剩余产品分配上的短期性和经营决策上的散泛性,这“五性”就是促使股份合作制衰落的病根。由此概括为一句话,股份合作制不适合中国企情。
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没有弊端?有!有的甚至很严重。但绝不能戴上这个复辟旧体制的帽子,背上这个黑锅,更不能得出不适合中国企情的结论。何谓旧体制?是由上而下、计划经济一统到底,把企业变为:计划靠国家下达,原材料靠国家分配,资金靠国家调拨,产品靠国家包销,盈亏靠国家统负的“五靠”企业。改革开放中产生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论是由全民企业改制而成,还是由集体企业转制而来,有哪一家是“五靠”企业?沒有,全是“五自”企业,即生产计划由企业自己制订,原材料由企业自己采购,资金由企业自己筹划,产品由企业自己销售,最后盈亏由企业自负。所以不管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多大的不足与问题,复辟旧体制的这顶帽子无论如何是戴不上的。
那末,我们该怎样对待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正确的态度:一是追根缘由,认识到通过改制或转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开放中的创造,以前从没尝试过,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缺点在所难免;二是剖析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比如,股份合作制该不该平均持股,平均持股有什么危害?怎么样使持股股东不捧“铁饭碗”?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只能内部员工持股,可不可以有条件的实施对外开放?等等;三是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事实上有许多企业已在这样做了,如:员工持股一般不再搞平均主义;企业也不再搞自我封闭,实施对外开放;实施公司制管理,提髙了科学决策效力,等等。
通过深化改革,有的企业不仅坚持下来,而且增强了活力。但也仍有部分企业难以坚持,纷纷倒闭、破产或是改制为私有企业。这说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成败,不仅是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对如何搞好股份合作制企业,还需要有全面的认识,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职工持股对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大作用
个别髙级职员持股,早在旧中国有些企业就有。从国外经验看,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早倡导者,是美国以路易斯·凯尔索为代表的一批开明学者。他们在上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大萧条时期,看到一种现象:一方面消费者极想获得产品,却无钱购买;而另一方面,生产这些产品的设备却闲着,因为商品多得卖不出去。由此,引起了他们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思考,特别是通过对美国经济发展和财富分配状况的分析,感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社会生产最后成果,主要落在少数占有大量股票人的手里,而靠劳动收入的工人,生活水平却一直难以提高,这样下去社会分配不公就会越来越严重。
如何解决这亇弊端?凯尔索等人提出了“二元经济学”理论。所谓“二元经济学”,是说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期,要消除社会分配不公,必须使每个人能获得两种收入,即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出卖劳动力,以获得劳动收入;持有股票,以获得资本收入。在此理论基础上,他们提出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想,很快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支持。
美国政府对员工持股计划,在法律上作了许多规定,其中有一条“广泛参与的要求”,值得重视。按美国“内部收益法”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广泛参与性”作了严格规定,特别是对非高薪阶层的“广泛参与”更有具体要求。该法规定,凡年薪在7.5万美元或超过5万美元且属于公司收入最高的20%之列的人,以及拥有公司5%股权的人,皆属于高薪,对他们持股数量需加严格控制。规定凡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必须使70%的非高薪阶层的职工参与持股;非高薪阶层参与该计划所得平均收益至少要达到高薪阶层所得平均收益的70%。在此法律指导下,员工持股计划发展很快,根据美国全国职工持股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到1998年,美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实现员工持股的企业有1.4万多家,有3000多万职工持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产总值超过4000多亿美元。美国国会还专门就支持中美洲地区推行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了一项法案,至今已有56个国家、开始实行或对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感兴趣。韩国、英国等国在其民营化过程中,明确要求必须实行员工持股、并规定员工持股的比例等。
美国等国家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当然不同于我国实施“两亇联合”的职工持股。他们仅是缓和劳资矛盾的一种点缀,而我国股份合作制是创建一种企业共享利益的新体制;他们员工持股数量在企业总资本中所占比重很少,一般只占百分之几,而我国企业员工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百分之百等。然而,两者有一点是相通的,即职工需要持股,可以持股。职工持股,对调动劳动者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妥善处理企业内部矛盾和社会稳定等有着重大的作用。
三、发展股份合作企业需要一定的条件
现时部分股份合作制企业,因何会每况愈下,困难重重?其中一大原因,在于先天不足,法规滞后。城市中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多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由国有企业和传统集体企业改制而来。这种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是自愿组合,而是奉命改革,缺少联合的内在基础,缺乏联合走共同富裕的思想准备。在这些企业中,劳动者在产权上成为所有者,而在思想上却缺乏主动、积极、着眼于企业全局利益的主人思想;而经营者则缺乏为企业谋发展、为员工谋利益、牺牲自我、为共同富裕而奉献的精神。因此,有的股份合作企业改变为私有企业;有的企业成为经营者持大股的企业就不足为奇了。
股份合作制企业,作为集体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需要发展,需要壮大,但需有条件,这些条件是:
1、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
“企业如航船,关键在老大”,这是搞好企业的一般要求。而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来说,则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私营企业主,以资本为生命,以剩余价值为目标,因而它有天生的冲力和干劲;国有企业经营者,有上级的任免和自身的荣辱关系,也能驱使他要努力工作;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营者,靠什么发挥出搞好企业的积极性呢?这就需有一颗热心为大众谋福利之心,即甘心牺牲自己的私人利益,有愿与大家共享利益的思想品德。如果没有这样不计较亇人利益的带头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难以发展起来的,即使免强组建起来,也难以持久。
2、要有一个好的体制
股份合作制企业要发展,建立和完善一个好的体制关系极大。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体制,即使有最好、最公心的经营者,也会孤掌难鸣,难以发挥作用。股份合作制企业要有一个好的体制,必须积极探索以下几方面:
(1)企业产权制度形式不应是一种形式。上世纪90年代,由改制而组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形式单一,基本是封闭型的产权制度。合理的企业产权制度设计,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应是多元的,需要因企、因地、因条件而异,从现实和发展趋势来看,至少应有三种基本形式:
第一种是封闭型的,即只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这类企业虽较保守,但在初建时期,企业缺声誉、管理缺经验,不可避免;也有不使肥水外流的优点。
第二种是半封闭型的,即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占51%以上,吸收企业外部法人和自然人持股总量不超过49%。这类企业打破了企业边界,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新发展。对外引资,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但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这是需以注意的。
第三种是开放型的,即企业内部员工持股低于51%,只是相对控股。开放度大,优点在于能更快实施资本集中,更快发展企业。但随着资本集中的加快,风险也会随着加大,特别是对企业的领导权和分配权掌握,这是需予严加注意的。
(2)员工持股应有多种结构。 作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员工持股。但实践也证明,如果离开企业的实际情况,过分强调人人持股,特别是强调平均持股,这并不是一个好制度。从实际出发,企业可有三种持股结构:一种是企业内部有90%左右员工持股;第二种是企业内部有60%左右的员工持股;第三种是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比例在30%以下。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比例的高低,决定于三亇条件:一是决定于员工看得到的利益,自觉认购的热情;二是决定于经营者“舍己为公”的思想水平;三是决定于有利于企业治理结构的组建。
实施员工持股结构的多样化,目的在于打破持股的平均主义,因为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合理持股,就需在企业内部设立技术股,岗位股,贡献股等多种股权。打破“纯资”合作,按技术、岗位和贡献不同情况,决定持股的比例和份额,渐步转向多元化,混合型,分散型股权结构。
(3)公司治理应实施“三权分离”。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这是企业体制是否科学的核心内容。科学、髙效的治理结构需有三亇基本条件:一要分散股东所有权,二要集中核心决策权,三要委托经营管理权。
分散股东所有权,就是股权结构不仅在企业内部股东中要分散,有条件的吸纳企业外部股东的股权也要分散。股东所有权过分集中,不仅会改变股份合作制的性质,而且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但也决不是实施人人持股,搞平均持股。对一般股份合作制企业来说,员工持股面85%左右为好。持股差距一般控制在5―10倍之间。
集中核心决策权,直接关系到企业有否一个髙效、快速、准确的决策机制。应该根据公司章程,由股东推选产生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行使决策权。董事人数可以按照企业规模大小而定。由董事会保证决策权的集中,这就能符合市场竞争中速度就是效率的要求。
委托经营管理权,就是要把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董事会只抓企业的大政方针,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经营者的选用,必须以能力为标准,以奉献于股份合作制事业为基础,以热心于走共同富裕为条件。
3、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革发展,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股份合作制企业,自上世纪末发展以来,虽已有近20年了,可至今却没有“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尽快制订“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实为优化环境的急需,任何一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都少不了政府的扶持政策。上世纪发展亇体经济是这样,近几年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也是这样。股份合作制企业要能有大的发展,同样需有国家政策扶持。尤其对为大工业配套,为社区服务,手工艺传承以及劳动密集型等股份合作制企业,最好能予减税或减免企业所得税。若有政策扶持,股份合作制企业就会有大的发展。这对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等,有着极大的积极意义。美国1984年制订了“税收改革法案”,明确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可以从应纳税中扣除发行给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价值;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息支出从公司收入中扣除。资本主义国家对员工持股计划,在税收上可以予以优惠,我国当然值得借鉴。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