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社如何走向市场
——苏州湖桥村合作社"抱团"组建集团公司的探索
顾建列 赵静方 仉勇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湖桥村位于太湖畔,村域面积10.38平方公里,共有28个自然村,32个村民小组,1178户、4475人。近年来,在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分别组建了物业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生态农业股份合作社。通过规范运作,精心打造,实现了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显著增加。2010年,·全村集体总资产突破4亿元,村级总收入突破4000万元,农民户均股红分配达6000元。为了让合作社走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整合资源、资产、资本,拓展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空间,进一步做大做强合作经济,不久前,湖桥村三个合作社共同出资6500万元,组建了“湖桥集团”。集团下设一个母公司和五个子公司,各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制定章程,成立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聘请总经理,实行市场化运作。
一、关键动因
一是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级经济总量的需要。经过五年的发展,村级集体总资产从2005年的1000多万元发展到2010年的4亿元,五年增长40倍,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3.6亿元;村级经济收入从100余万元猛增到4000万元,五年翻了五番。根据村里最近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目标:2011年村级集体总资产要突破5亿元,比上年净增l亿元;村级总收入要突破8000万元,比上年净增4000万元,增幅翻番;户均股红分配要达到7000元,比上年净增1000元。至2013年村级集体总资产达到6亿元,村级收入突破1亿元,户均股红分配达到10000元。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级经济总量,确保三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必须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向集团化发展。
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目前村级经济的实现方式主要靠土地租赁和集体资产发包。2010年村级经济收入来自资产发包占70%以上,其余收入来自第三产业。纵观目前村级经济的发展趋势, “苏州鱼米之乡生态农业产业区”已初具规模,8000多亩土地通过流转已租赁给“苏州稼泰丰高科技农业示范园”,。苏州大学和苏州餐饮协会已在湖桥村建立野外拓展训练基地和食品基地。今后村级经济面临向现代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尤其是第三产业有望实现生态农业、园林绿化、文化旅游、仓储物流、房地产开发“五轮驱动”、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了推进合作社“抱团”发展,跳出传统农业经营框架,必须改革现有的经济组织结构,建立集团公司制已成为必然之举。
三是搭建招商引资和项目孵化“平台’’的需要。 目前已建立的苏州大学野外拓展训练基地和苏州餐饮协会食品基地,以及苏州稼泰丰富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将开发建设的高科技农业示范基地,都将成为今后招商引资和项目孵化的“平台”。组建集团和建立公司制组织结构,有利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另外,要使原来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从目前村级行政管理班子中脱离出来,真正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均占、风险共担”的经济实体来推进集团公司制的规范运作,彻底改变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与村党委、村委会“三块牌子”一班人马,以致顾此失彼,影响工作效率,制约发展壮大的弊端。
二、主要做法
组建市场化的集团公司,是农村股份合作改革突破瓶颈的一条新路,也是村级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由选择。鉴于湖桥村目前已具备农业用地全部定位、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规模经营优势显现、集体资产实力雄厚等基础条件,创新农村股份合作制模式的时机基本成熟,由村三个股份合作社“抱团”发展组建“湖桥集团”,重新规划发展壮大的路径为:三个股份合作社出资组建“集团母公司”、下设“五个子公司”,做大做强“湖桥集团”,发展壮大三个股份合作社,提高农民股红分配水平。其中“苏州鱼米之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出资3000万元, “苏州市吴中区浦庄镇湖桥村物业股份合作社”出资1600万元,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湖桥社区股份合作社”出资1000万元,总注册资本5600万元。集团下设一个母公司,即;湖桥集团有限公司”;五个子公司,即“湖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桥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湖桥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湖桥集团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湖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具体运营机制如下:
1、管理机制。由三个股份合作社组成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集团公司指派公司执行董事,行使董事长职权,各子公司聘请职业总经理,全面负责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则由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科,统一对于公司行使财务管理职能。各子公司均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真正按照经济实体的要求进行市场化运作。
2、经营机制。三个股份合作社和集团公司实行“双向”发展模式:即三个股份合作社仍按原制定的《章程》规范运作,着重在进一步挖掘潜力、提升发展质量上下功夫,努力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把村级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土地拍卖和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走出湖桥范围,面向市场承接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公
共基础设施施工,以及从事装饰装潢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旅游景点开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等;园林绿化上程有限公司经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养护等;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货物仓储、运输等。
3、分配机制。对各子公司实行“三定”:定经营范围,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开拓市场;定年度创收,2011—2013年,每年总盈利不低于3000万元;定净收益分配,实行“四、六”分成,即60%净收益按投资方比例返回三个股份合作社,用于农民股金分红,40%留作公司积累,用于发展再生产。
三、初步效果
依托三个股份合作社“抱团”组建的“湖桥集团”,是农民自己的“草根集团”,随着“湖桥集团”各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规范运作,必将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催生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从目前看,初步效果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更加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村级经济发展方式上,加快实现由原来的强化“二产”向“优化一产、强化三产’’转变。成立湖桥集团后,村域内8000多亩土地已全部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并公开对外招商。目前已引资5亿元打造现代化的高科技农业园,每亩租金3000元,一年就能创收2400万元。五个子公司跳出“农字头”经营范围,全面进入三产服务业,预计一年至少创收3000万元以上,这为实现“建强村、创名村、打造吴中第一村”,确保2013年村集体总资产突破6亿元、总收入突破1亿元、户均股红分配突破10000元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是更加有利于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农民跳出单纯“农字头”经营,实观村级经济发展的“多轮驱动”、多向发展后,为广大农民建立了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全部农田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流转以后,有效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使农民收入实现“三级跳”:即在享受原来每亩土地960元有偿流转收入的同时,再增加合作社红利分配,亩收入增加到1200元。此外,农民还可以到公司从事三产服务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是更加有利于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组建集团公司以后,彻底消除了原来村党委、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块牌子”一班人马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模式。原来村“两委”一方面要承担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另一方面又要全力以赴抓好集体资产经营,工作负荷大,难免出现运转效率不高的弊端。湖桥集团和五个子公司组建后,经营管理体制机制顺应市场化运作,原来的股份合作社向公司法人制转变,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和经济运营的“政企分开”,确保了村级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和集体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委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