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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消费合作社成为城乡一体的典型
发行时间:2011-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在世界各地的消费合作社中,瑞士的消费合作社已发展成为城乡一体的典型,城市居民几乎有一半人口都在消费合作社入股。  

  城市居民的入股属于储蓄自助性质,入股社员既是消费合作社的出资者、老板,也是它的消费者。消费合作社不改变其社员的经济独立性。社员入股股金的所有权仍归个人,而使用权则由集体支配,可谓“私有公用”。在合作社的经营方面,入股社员一人一票,有平等的经营参与权、盈利分配权和监督权。合作社定期公开发布包括社会活动在内的详细的业务和财务报告,接受社员和社会的监督。消费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不仅体现在简单的商品供应上,给社员相对高额的利润返还,还在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效益、向社会提供捐款、设立社员退休基金、关注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还担当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瑞士的消费合作社不仅实现了从零售向批发、生产、物流环节延伸,而且从分散化、小型化向集约化、大型化、集团化经营发展。由合作社发展起来的米格罗、可普两大零售集团,其销售额分别居瑞士全国零售业的第一、第二位。  

  瑞士的合作社零售集团既遵循为社员服务的合作社基本宗旨,也不断依据现代企业方式来经营管理。社员向合作社交纳的会费是理事会成员工资和管理资金的来源。合作社管理层用先进的技术、有效的方法和现代的经营手段推销乡镇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就业机会、能力培训、利益保护,是瑞士消费合作社得以发展壮大的三大因素。  

  瑞士合作社零售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城乡物流的通畅。合作社的运输、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城乡,不但促进了乡镇农民的就业,而且减少了成本,保证了质量。已发展为现代企业的瑞士合作社零售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不忘回馈社会,投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可以说,合作社在能源、交通、运输、科技文化教育、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服务项目,如可普、米格罗两大集团在乡镇开办了收费低廉的旅行社、旅游职业学校以及书店等。  

  瑞士合作社商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据估算,瑞士政府每年从国家的税收中提取约40亿瑞士法郎来支持农业发展。  

  由于合作社有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经营网络、技术推广和职业教育站点,政府认可并支持这一组织形式,并着重在科研、环保等方面从技术上对增值农业、精细农业给予大力支持。

    瑞士的消费合作社在经营上实行公司化运作,使农村合作经济与市场经济更加融合,确实在促进城乡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合作社经济是一种很有生命力的经营方式,未来它在瑞士仍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瑞士消费合作社成为城乡一体的典型
发行时间:2011-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在世界各地的消费合作社中,瑞士的消费合作社已发展成为城乡一体的典型,城市居民几乎有一半人口都在消费合作社入股。  

  城市居民的入股属于储蓄自助性质,入股社员既是消费合作社的出资者、老板,也是它的消费者。消费合作社不改变其社员的经济独立性。社员入股股金的所有权仍归个人,而使用权则由集体支配,可谓“私有公用”。在合作社的经营方面,入股社员一人一票,有平等的经营参与权、盈利分配权和监督权。合作社定期公开发布包括社会活动在内的详细的业务和财务报告,接受社员和社会的监督。消费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不仅体现在简单的商品供应上,给社员相对高额的利润返还,还在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效益、向社会提供捐款、设立社员退休基金、关注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还担当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瑞士的消费合作社不仅实现了从零售向批发、生产、物流环节延伸,而且从分散化、小型化向集约化、大型化、集团化经营发展。由合作社发展起来的米格罗、可普两大零售集团,其销售额分别居瑞士全国零售业的第一、第二位。  

  瑞士的合作社零售集团既遵循为社员服务的合作社基本宗旨,也不断依据现代企业方式来经营管理。社员向合作社交纳的会费是理事会成员工资和管理资金的来源。合作社管理层用先进的技术、有效的方法和现代的经营手段推销乡镇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就业机会、能力培训、利益保护,是瑞士消费合作社得以发展壮大的三大因素。  

  瑞士合作社零售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城乡物流的通畅。合作社的运输、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城乡,不但促进了乡镇农民的就业,而且减少了成本,保证了质量。已发展为现代企业的瑞士合作社零售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不忘回馈社会,投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可以说,合作社在能源、交通、运输、科技文化教育、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服务项目,如可普、米格罗两大集团在乡镇开办了收费低廉的旅行社、旅游职业学校以及书店等。  

  瑞士合作社商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据估算,瑞士政府每年从国家的税收中提取约40亿瑞士法郎来支持农业发展。  

  由于合作社有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经营网络、技术推广和职业教育站点,政府认可并支持这一组织形式,并着重在科研、环保等方面从技术上对增值农业、精细农业给予大力支持。

    瑞士的消费合作社在经营上实行公司化运作,使农村合作经济与市场经济更加融合,确实在促进城乡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合作社经济是一种很有生命力的经营方式,未来它在瑞士仍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