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推进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发展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 |
严镇博 |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 |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确立,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改革开放30年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城乡集体经济的变化发展,又给了我们许多启示、共识,促使我们要完善机制、坚定方向。
一、一个共识:城镇集体经济经济改革发展尤为迫切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的改革最初是从城镇集体经济领域开始的。从承包、租赁,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蓬勃发展,到1992年《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的诞生,被大家称为是集体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随着公司制的普遍推行、机构改革、抓大放小等工作推进及其他种种原因,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出现了集体企业数量减少,职工减少,在国民经济总量的占比减少的状况,社会上出现了集体经济“退出”、“过时”的观点。有的部门因为在公司制改革中集体资产出资人没有规范,认为集体资产是“无主资产”。在国家机构改革中,城镇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不顺畅,国家财政部原来承担的对集体资产监管的职能没有得到明确,自1997年国家财政部清产核资结束以后,国家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过对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可喜的是今年中宣部理论局出版了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学习读本,其中“划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制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一文提出,“在国有经济不断壮大和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读本还提出,“要积极探索股份合作、联合、联营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集体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这说出了广大集体经济工作者的心里话,使我们感到城镇集体经济从过去“被人遗忘的角落”,正在成为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
自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指导和支持是一以贯之的。党和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出“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提出对“两个联合”为特征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等等。过去,原国家体改委发过一个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物权法》。2009年国务院下发40号文件,提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都是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政治保障和法律保障。
从学界看,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下,不少学术团体依靠广大专家学者,前后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多个课题,其中有2000年国家轻工业管理局软课题“轻工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研究,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开展关于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课题研究等。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还组织专家参与《物权法》集体所有权部分修改,举办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高层论坛。今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又支持开展“集体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课题研究,研究城镇集体经济的现状和作用、存在问题和发展瓶颈、发展思路和对策等。本月20日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在深圳组织推进合作经济发展的专题论坛。从上海看,近两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可见,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虽不宽松,但仍在一定程度获得重视和研究。
二、一个方向: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成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一种创新。我国集体经济发展出现过三个阶段:
一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以个私经济为基础的合作经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中央早就提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后在我国50年代《宪法》中肯定,合作社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制。当时,手工业合作社是在一家一户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根据生产需要有多种合作形式。
二是在“一大二公三纯”影响下,资产不可分割的集体经济。1956年以后,城镇多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走上“二国营”体制模式,财产“归大堆”。这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过主要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集体经济形式经过机制转换在市场经济中也有成功的案例。如上海民族乐器一厂、上海飞达羽绒服装总厂等企业依然在健康发展,有的集体企业还是行业的带头人。
三是21世纪以来,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不断涌现,得到党和国家支持,法律的保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融合合作制和股份制的元素,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各个产业、各个区域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有农业与工业加工业的合作公司,有流通与农民的合作社,有信用、农民、供销的联社等。组织形式也日趋多样化,有股份合作、员工持股、混合所有、社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等。在推进城镇一体化进程中和重视发展城市手工业的工作中,不同形式的集体经济必将重新体现其的内在价值。
各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都是公有制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反映,融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港澳台等6类企业的集体资本共有1154.3亿元,占全国集体资本总量的40.52%。改革初期,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系统集体资本基本上都在集体企业中,而2001年后集体资本、国有资本、个人资本不断相互融合,集体资本在集体企业和公司制、各类合作、合资等其他企业中的比例已经接近各50%。因此积极推进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在“十二五”期间以及今后改革发展中,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共同富裕的一项艰巨而光荣任务。
三、一个机制:合作共赢是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改革的动力机制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今年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第九届亚太地区大会开幕式上指出,亚太地区作为全球人口最多、发展最快、最具活力、最有潜力的地区,其经济动向、贸易走向、发展趋向,日益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亚太地区合作社身处其中,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他提出,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合作社改革创新,增强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致力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
在“十二五”期间,联社应该组织多种集体(合作)组织积极抓住机遇,切实转变职能,努力探索和创新联社之间和社会各方面多种形式的合作路径,形成各要素、各领域联合和经济上的合作。
1、“战略合作”模式。所谓战略合作就是两上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达到共同的战略目标而采取的相互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联合行动。战略合作是最高层次的合作,它需要有意向合作的各方相互之间有较高的了解、信任度。联社系统由于产品的特点、行业的性质、竞争的程度、企业的目标和自身优势等因素的差异,企业间可以采取多样性的战略联盟。1998年,我们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支持下,接受总社下属的直接投资企业参股联社直接投资企业。2002年我们又与重庆市工业合作联社实施了战略投资合作,通过资产的纽带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战略合作伙伴的引进,帮助联社直接投资企业进一步健全了体制,完善了机制,增添了活力,提高了联社直接投资企业的决策能力和竞争能力。战略合作者也分享了投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实践证明,战略合作是各方资源的充分整合,是企业转变机制的良好机遇,是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2、“要素合作”模式。即通过资源要素合作的方式,逐步建立资产纽带关系。中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各不相同,各地、各级联社和企业积累了各种资源要素,因此可以通过资源要素合作来实施共同发展,在自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些资源的综合效应,达到合作共赢之目的。上海新工联集团坚持在开放合作中寻求发展,去年以来结合企业结构的调整陆续将部分不动产资源与锦江之星的品牌资源合作,通过加盟或共同投资的方式发展酒店业,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理念转变,从原先单纯的不动产管理转变成不动产管理与经营并举;二是认识转变,把物业既当作资产更看作资本;三是角色转变,既做房东也做股东;四是思路转变,从原先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转变成重点依靠合作发展。
3、“项目合作”模式。这是合作方式最基本的层面。任何有效的合作都依托于具体的项目,而项目合作也是最具灵活性的合作方式。上海鼎隆置业有限公司近十年来主动开展跨所有制、跨地域的合作,积极开发房地产项目,弥补土地资源储备不足的弱项,引入市场机制,在取得较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还培养锻炼了人才队伍。
“十二五”期间,党和国家将把坚持社会公平、公正,实现包容性增长作为战略目标,这为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和生产服务产业,家庭手工业,区域特色经济等方面为我们开辟了新的领域。最近,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开展了彰扬长期从事集体经济工作同志的活动,市经信委领导要求对我们加强联社服务功能和经济功能,积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我们要乘势而上,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发挥集体经济能够适合生产力多层次要求,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为实现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中的第二次飞跃,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